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苏州中超起重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编号:ZC/ZD20.3-2011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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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第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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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03日发布2011年01月03日实施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2 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4 塔式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示意警示。起吊时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5 塔式起重机起吊前,当吊物与地面或其它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不得起吊。 6 塔式起重机起吊前,应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吊;安全装置失灵时,不得起吊。 7 塔式起重机起吊前,应按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吊;吊具与索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用于起吊作业。 8 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9 遇有风速在12m/s及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照明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 10 塔式起重机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并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 11 在吊物荷载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mm~500mm后,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情况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拴拉溜绳使之稳固。 12 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它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13 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宜为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吊物棱角之间应有防护措施;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不得起吊。 14 作业完毕后,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应置于非工作状态,控制开关应置于零位,并应切断总电源。 15塔式起重机使用高度超过30m时应配置障碍灯,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时应配备风速仪。 16严禁在塔式起重机塔身上附加广告牌或其它标语牌。 17每班作业应做好例行保养,并应做好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结构件外观、安全装置、传动机构、连接件、制动器、索具、夹具、吊钩、滑轮、钢丝绳、液位、油位、油压、电源、电压等。 18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 19塔式起重机应实施各级保养。转场时,应做转场保养,并应有记录。 20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留有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 21 当塔式起重机使用周期超过一年时,应按安全技术规程附录C周期检查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2 使用过程中塔式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维修期间应停止作业。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范(精)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门式起重机工作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起重机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起重机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8、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起重机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冶金起重机检验标准(doc 8页)优质版

冶金起重机检验要点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质检办特第[2007]375号文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落实国家总局对冶金起重机的整治工作,特对文件要求的十一条对应桥门式起重机检规的要求在检验工作中的具体实施进行说明,供监查、检验人员核查设备或改造方案时参考。 以下对应检验报告的相关条目并结合[2007]375号文的要求进行说明(增加细化) 一、技术资料 1.1项:制造监检合格证书电动机合格证书、电器柜合格证书、减速机合格证书(中硬齿面)、吊钩合格证书(直接吊钢包的主钩吊具应使用板钩JB/T7688.15-1999 3.3.3 吊运物品队锻钩的辐射温度不超过300度JB/T7688.1-95 3. 2.7)、钢丝绳合格证书(选用钢芯钢丝绳,钢丝绳单股丝数不小于25 JB/T7688.1-95 3.6.1.1)、电缆合格证书(符合冶金环境使用要求)、钢材质保证书(δ≤20 Q235-B δ>20 Q235-C 、16Mn JB/T7688.1-95 3.3.1)对接焊缝探伤报告(射线一级、超声二级JB/T7688.1-95 3. 4.3)失速保护限速器合格证及说明书、主梁结构图、电器原图、电器接线图。 1.2项:自检报告及安装调试记录应包含整机安装完毕后的相关检验情况和调试记录:电器测试记录、(电器的拖动及

控制型式是否符合要求、电器及线路绝缘、整机接地、电机发热、启动电流、过流保护的动作电流及有效性)空载实验记录、(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各种限位及保护装置的调试记录)起重量限制器调试记录、(报警重量、动作重量及准确性)制动性能调试记录、(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试验、总的下降制停距离不大于额定速度的1/65 JB/T7688.1-95 3.2.4、大小车制动距离)失速保护限速器的调试记录、空载实验记录、动载实验记录、额载实验记录。 二、作业环境 2.1项:(1)、使用环境安全,起重机工作覆盖面下是否有人员办公、操控、休息等人员密闭场所, (2)、是否有较大的人员流动区域,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是否能确保危险作业时无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企业设备管理现状、设备操作维护人员技术条件(5)在检查完相关资料的符合性和确定检验不会造成人员和设备危害的情况下,在有用户陪同并采取了相应 的监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检验。 三、金属结构 3.1项:结构材料选用应符合δ≤20mm时选用不低于Q235-B的材料,当δ>20mm时选用Q235-C 或16Mn (JB/T7688.1-95 3.3.1)

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doc 43页)

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doc 43页)

桥门式起重机 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EJGS/W-J-MGQD-03 受控标识: 编制:审核:批准:2013年1月发布2013年1月实施

目录 一、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1 二、金属结构部分 4 三、机械加工部分16 四、热处理部分23 五、装配部分25 六、起重机油漆36 七、起重机整机性能试验37 八、起重机包装40 九、电气生产过程检验规程41

一、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1、检测量具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根据起重机行业对 量具名称误差量具名称误差 水平仪20秒弹簧称 钢盘尺±0.1mm 平尺±0.1mm 经纬仪水平尺2mm/m 钢卷尺1mm 千分尺0.005mm 钢直尺0.5mm 环塞规通过长度不超过“正” 端长度的三分之一游标卡尺0.02mm 洛氏硬度计HRC1 百分尺0.01mm 布氏硬度计HB10 分贝仪1dB(A) 直角尺2级 2、桥式机所用的原材料进厂时,采购部门应将材质报告书(或 合格证明)送技术质管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仓,并做好检验记录 3、外购件检验: a.外购件进厂时,必须由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才能进仓,不合格的外购件,应由供应部门退货。 b.带有产品技术参数的外购件,供应部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有关技术参数资料,供质检员检验。 c.特殊的配套外购件,必须提供配套清单或图样,才能进行检验。 d.其余按公司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处理。 4、外协件检验 a.重要的金属结构部件(主梁、端梁、小车架),原则上不予外协加工,只能在公司内生产,以利质量控制。 b. 外协件的进厂检验前,外协厂家必须提供对构件检测的检验单,以利公司质检部质检人员进行复检。 对合格的可进仓,不合格的退回原外协件厂家。 c. 外协件的进厂检验,零部件应以工作图上所有完工为依据,并除锈,涂 装两道底漆。(另有约定要求除外) d. 其余按公司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处理。 5、金属结构非加工表面,检验使用测量单位均匀为0.5mm,不足部分超过部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应定人、定机,有专人负责,司机应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省级安检颁发的上岗证,禁无证驾驶,非安装、维修、驾驶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攀登塔机。在地面总电源闭合后必须用试电笔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有电,保证安全后再上扶梯。 2、操作前,必须按本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对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作业。 3、在不满足电压及电流要求的情况下禁止工作。 4、作业地,严禁闲人走近起重机工作范围,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5、起重机作业时,应有专人与司机联系,并指挥吊装工作。(用户需配备对讲机)。 6、司机在吊装作业及重物经过人员上空时,必须鸣铃示警,作业时思想要高度集中。 7、起重机作业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起重特性进行。严禁超载超力矩工作,更不允许将有关安全装置拆掉后进行违章作业,顶升加节过程中在未紧固好联接螺栓前不得进行起升回转作业. 8、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掉重物,严禁用于拔桩或类似的作业,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的物品,冬季严禁起吊冻结的地面上的物品, 9、在有正反转的机构中,需反向时,必须是在惯性力消失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动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正反转开关。 10、对有快慢档机构的操作,必须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严禁越档操作,每过渡一个的挡位的时间最少应保证2-4秒。

11、起重臂的回转运动没有停止之前,严禁使用回转制动器。 12、严禁使用起重机的吊钩吊运人员。 13、变幅小车上的维修吊栏承载负荷不得超过100kg,操作与维修时栏内不得超过两个人。 14、起重作业时,起重机扶梯及平台上严禁站人,不得在作业中调试和维修机构设备。 15、吊钩落地后,不得再放松起重绳。 16、司机下班前必须完成如下工作: ○1将吊钩升起并超过塔机回转范围内的一切物件高度,并将小车置于距塔身中心15-18mm处。 ○2将各操作开关拔到零位上,切断室内总电源,门上锁,下塔机后切断地面总电源。 17、起升机构用慢速档起吊重物时,满负荷运行时间不能太长,每10分钟内连续运行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以免烧坏电机。 18、风力大于4级,严禁拆装作业,风力大于6级,塔机严禁工作。 19、起重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措施,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遇有雷雨,严禁在塔架附近走动。 20、夜间工作或架设必须有充足的光照度。 21、司机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冬季取暖注意防火。 22、塔机严禁带病运转,处理电气故障应有专职人员两名。 23、塔机正常工作温度-20°C~40°C。 24、塔机每重新安装一次,必须按说明书重新调试方可投入使用。

地面操纵的电动葫芦起重机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88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地面操纵的电动葫芦起重机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地面操纵的电动葫芦起重机操作规 程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电动葫芦应指定人员进行维护和管理,电动 葫芦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 二、工作前,必须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 器,并按额定负荷做下滑试验,其滑钩距离不应大于 每分钟提升距离的百分之一。 三、吊运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 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 行走时,应注意防止绊倒。 四、操作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 动的余地。

五、工作后,把电动葫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断电源。 六、由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起吊:(1)超过额定负荷;(2)重量不明,光线暗淡;(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5)歪拉斜挂;(6)工件下站人、工件上浮放或有活动物件;(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件;(8)带棱角、缺口工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9)埋在地下的物件;(1违章指挥。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桥门式起重机 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EJGS/W-J-MGQD-03 受控标识: 编制:审核:批准:2013年1月发布2013年1月实施

目录 一、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1 二、金属结构部分 4 三、机械加工部分16 四、热处理部分23 五、装配部分25 六、起重机油漆36 七、起重机整机性能试验37 八、起重机包装40 九、电气生产过程检验规程41

一、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1、检测量具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根据起重机行业对各 2、桥式机所用的原材料进厂时,采购部门应将材质报告书(或 合格证明)送技术质管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仓,并做好检验记录 3、外购件检验: a.外购件进厂时,必须由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才能进仓,不合格的外购件,应由供应部门退货。 b.带有产品技术参数的外购件,供应部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有关技术参数资料,供质检员检验。 c.特殊的配套外购件,必须提供配套清单或图样,才能进行检验。 d.其余按公司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处理。 4、外协件检验 a.重要的金属结构部件(主梁、端梁、小车架),原则上不予外协加工,只能在公司内生产,以利质量控制。 b. 外协件的进厂检验前,外协厂家必须提供对构件检测的检验单,以利公司质检部质检人员进行复检。 对合格的可进仓,不合格的退回原外协件厂家。 c. 外协件的进厂检验,零部件应以工作图上所有完工为依据,并除锈,涂 装两道底漆。(另有约定要求除外) d. 其余按公司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处理。 5、金属结构非加工表面,检验使用测量单位均匀为0.5mm,不足部分超过部

分按0.5mm递增(特殊规定除外),其允许误差为0.5mm。 6、测量粗糙度采用粗糙度样板与实物对比来确定,未达样板要求,视为样板 定义的下一级。 7、钢卷尺测量检验产品,由于视觉原因及环境因素的影响,允许误差1mm。 8、检测时被测产品(零件)与量器具温度一致,零件热态时,不作测量。 9、机加工件的机加工平面损伤,下降2倍的粗糙度值,按不合格处理。 10、金属结构非加工表面,检验测量允许误差为0.5mm。 11、1)铸造车轮表面的砂眼、气孔、夹渣等缺陷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2)车轮表面不得有裂纹,踏面和内侧面上的缺陷不允许焊补。 12、需要探伤的焊缝,X射线检查时应不低于GB3323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探伤时应符合JB1152中的I级。 13、焊缝外观检验按下列规定: a.不允许存在烧穿、裂缝、焊缝间断、露出弧坑、鳞状波纹 表面高低不一致等目测可见缺陷。 b.咬边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的10%,深度不超过下述规定: δ≤10 h<0.5 δ>10 h≤1 δ>40 h≤1.5 c.焊缝高度、焊脚高度、坡口焊缝宽度超差其长度如不超过 15 mm时,作为局部缺陷。其累计长度不得大于焊缝的总 长度10%。 d.焊脚高度K的允许偏差:

塔吊操作规程

塔吊操作规程 塔吊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吊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吊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吊,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塔吊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

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安全操作规程》之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者的要求 1.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 2.操作者应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操作者应熟悉经常操作的葫芦式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4.操作者应熟悉葫芦式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 二、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作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2.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9.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三、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能。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

龙门吊检查内容及标准.doc

操作人员1. 作 业 人 员 指挥 安全用品 起重量标 志 标牌 与输电线 路的安全 距离2. 作 业 危险部位环 安全标志境 及 外与固定物观体的安全 距离 检修平台 通道、梯 子、栏杆 和走台 a.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吊装十 不吊”、门吊技术性能及有关参数、掌握门吊施工方案、 了解门吊施工的“危险源辨识” 、熟悉本项目的“应急救援 预案”、了解公司有关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 1.1 ※ c. 作业前须对门吊各部、吊具等做例行检查,发现门吊故障能 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不能自行修复处理的应及时报告生产部 有关人员,并如实填写日检记录。了解检查作业现场及被吊物 的情况,工作中发现危及门吊施工的安全隐患操作人员应立即 停止作业,立即将安全隐患报告现场负责人和公司生产、技安 部门有关人员。 a.吊装作业应专人指挥,分工明确; b.操作人员与指挥人员间应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1.2 ※ c.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须配置对讲机,对讲机有效; d.指挥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操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a.作业人员、辅助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1.3 ※ b.高空作业如没有防护栏必须系好安全带。 2.1 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志。 2.2 龙门吊显著位置应有“十不吊” 、“操作规程”标牌。 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2.3 电压 KV 1~ 15 20~60~ 220 安全距离 m < 1 40 11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应涂成红色安全色,吊具、台 2.4 车、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梁外侧、夹轨器、大车滑线 防护板应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 起重机上和其运行能够达到的部位周围的人行通道和人需 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 2.5 小于 0.5m,无人行通道和不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 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1m。如安全距离不 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6 起重机上应有安全方便的检修作业空间或提供辅助的检修 平台。 通向起重机及起重机上的通道应保证人员安全、方便地到 2.7 达,任何地点的净空高度应不低于 1.8m,其梯子、栏杆和 走台均应符合GB6067-85 的有关规定。 本项由安全部门在 月度安检时对操作 人员进行考评、检 查,将考评、检查 的结果报项目部, 由项目部对操作人 员的工作能力、工 作态度、技术水平 进行评估。 安全部门、设备管 理部门每月组织检 查 安全部门、设备管 理部门每月组织检 查

起重设备操作规程

行车操作规程 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源部分和防护保险部分是否完好。 2、起吊前应检查起吊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3、定期给钢丝绳添加黄油,钢丝绳发生纠集或有一个绳段断裂,应立刻更换钢丝绳。 4、必须经常检查行车制动器,大车行走制动器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齿轮箱一般每半年添加齿轮油一次,对各部位轴承一般一年添加润滑油一次。 5、行车与轨道各连接点必须时常检查,定期对轨道各螺丝部件进行牢固,以防松动(一般时间为一年)。 6、起吊时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其他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 7、当行车吊装至限位时速度要缓慢,严禁用倒车制动,严禁用限位代替停车。 8、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才能升高吊运,严禁同时操作两个方向吊运。 9、行车吊运必须做到“十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的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的不吊; ③钢丝绳不合格、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吊; ④停车吊挂材料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设备带病或负荷强烈抖动的不吊; ⑥歪拉斜吊、锐角、刃角不垫好的不吊; ⑦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堆放物的不吊; ⑧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不吊; ⑨不知负荷的不吊; ⑩吊物重心过偏的不吊。 10、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①不从人头上越过; ②不从汽车、火车头上越过; ③不从设备上越过; 11、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12、工作停歇不得将超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运行中或下放吊物时应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动物件时离地不得过高。 13、严禁在同跨车间内同一柱距之中停留两台行车。 14、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 15、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mm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6、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 17、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18、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且须总工程师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 19、上下车时需由梯子平台通过。不准从一台车爬至另一台车。不准沿轨道行走。 20、车上不准堆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 21、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相互推车碰撞。 22、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 23、吊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 24、露天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 25、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高度。 26、吊运大件、弯曲板材,严禁通过单绳升高方式,应采用二台行车抬运。 27、车厢式行车必须听从地面指挥人员指挥,地面指挥人员必须使用哨子指挥行车吊运。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联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2、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渐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的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90%以上时,严禁变幅。 9、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0、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对于无中央集电环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3、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4、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6、作业时,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61050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 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 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期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 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2、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3、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4、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应立即

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

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 使用单位名称 : 设备类别 : 设备品种 : 设备型号规格 : 设备代码 : 使用登记证编号 : 检验类别 : 检验日期 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特种设备检验某某

注意事项 1.本报告是依据《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对起重机进行定期检验的结论报告。 2.报告书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两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对检验时的设备状况负责。 检验机构地址:某某市某某某区 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5 电子邮件:aabbtjzx@https://www.360docs.net/doc/1616439920.html,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使用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 使用单位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 邮政编码 制造单位名称 改造(重大修理) 单位名称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型号规格 设备代码 产品编号 单位内编号 投入使用日期 设计使用年限 性能 参数 起升高度 m 跨度 m 工作级别 额定起重量 t 起升速度 m/s 大车运行速度 m/min 小车运行速度 m/min 其他主要参数 检验 依据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 检验 结论 下次定期检验日期: 年 月 备注 检验: 日期: 检验机构核准证号: (检验机构检验专 用章或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共5页 第1页

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947 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3、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5、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五、检修时应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六、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七、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八、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九、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露天桥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一、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二、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十三、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十四、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当起重物上或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 本文件归口部门:设备保障部本文件起草人/日期: 版次/修改状态:A/0 本文件审批人/日期:

塔吊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60 塔吊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塔吊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塔吊操作共计十三条,本文详细说明。 一、塔吊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使用。 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严禁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四、塔吊作业必须有专职操作工和地面指挥员,操作人员在得到明确的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作业,开机前必须鸣笛示意。 五、塔吊必须在生产厂客规定的起重作业性能范围内作业,严禁超负荷运行。 六、塔吊严禁斜吊,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的大件物品,严禁起吊埋入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品。 七、吊物上站人不准吊,严禁高空坠物。 八、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起吊物品必须捆扎牢靠,严禁起吊松散、零乱的物品,雨天作业应先试吊,证明制动系统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十、操作人员起吊前须检查各限制器,需调整时要及

电动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电动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电动葫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持证操作。 (2)做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动作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9)检查吊钩滑轮组是否有异常。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2、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 第 2 页共 5 页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电动葫芦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坏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他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地电动葫芦,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 第 3 页共 5 页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司机、拆装、司索、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司机、拆装、司索、指挥人员酒后作业。 2、起重司机 2.1 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 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不得上岗操作。 2.2 司机应掌握的理论知识 (1)、机械基础知识及简单的机械制图知识 (2)、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3)、电气知识 (4)、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所必须的力学知识; (5)、液压传动的基础知识 (6)、物体重量目测; (7)、吊具、索具的种类,选择使用方法,报废标准及吊重的捆扎方法; (8)、指挥信号。 2.3 司机应掌握的实际操作内容 (1)、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操作安装、拆除、顶升、附着及锚股; (2)、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一般电气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3)、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机械传动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4)、一般的日常维修技术; 2.4 操作起重机,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5 在作业中司机、指挥及司索人员要密切配合,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1)、起重吊装中坚决执行”十不吊” a、信号不清不准吊; b、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c、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d、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e、斜拉斜挂不准吊; f、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g、零散物无容器闭准吊; h、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i. 遇有大雨、大雪、大雾河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调。 2.6在作业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发出信号时,方可操作,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在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有指挥人员指挥才能操作,严禁无指挥操作业,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 3、拆装工人 3.1拆装工人必须具有的理论知识; 3.2拆装工人的实际工作能力; (1)、指挥用其他起重机对塔式起重机的拆卸、安装作业; (2)、选择吊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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