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方案一、引言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基础设施,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因此,为了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必须进行全面、科学、有效的质量检测工作。
本文将就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方案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质量检测目标1.确保水利工程结构稳定性。
通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艺控制等进行检测,保证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防止工程出现倒塌、断裂和漏水等问题。
2.确保水利工程功能完善。
通过对水利设施和设备的检测,确保其功能完善和正常运行,防止因设施设备缺陷导致工程无法正常使用。
3.确保水利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通过检测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水利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质量检测内容1.材料检测。
对在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包括水泥、沙石、钢材等材料的成分和强度等指标的检测,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施工工艺检测。
对工程建设中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检测,包括混凝土浇筑、土石方开挖、钢筋焊接等工艺的质量检测,确保施工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工艺控制检测。
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工艺控制点进行检测,包括施工工艺的操作过程、监控设备的准确性等方面的检测,确保工艺控制点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设施设备检测。
对水利工程中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包括水闸、水泵、堤坝等设备的性能检测和使用寿命测试,确保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善和可靠性。
5.环境影响检测。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进行检测,包括土地利用、水质污染、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检测,确保水利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1.物理检测方法。
采用物理学原理和仪器设备对材料、施工工艺和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如材料强度测试、设备性能测试等。
2.化学检测方法。
采用化学分析原理和方法对材料的成分进行检测,如水泥成分检测、水质分析等。
3.生物学检测方法。
采用生物学原理和方法对环境的影响进行检测,如鱼类、植物等的生物标志物分析。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DOC 45页)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DOC 45页)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设置:本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的核心要求为基础,共设置8个一级项目、28个二级项目和141个三级项目。
三、分值设置:本标准按1000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
在三级项目内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三级项目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四、得分换算:本标准按百分制设置最终得分,其换算公式如下:评定得分=[各项实际得分之和/(1000-各合理缺项分值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111、目标职责(170分)二级评审项目三级评审项目标准分值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评审描述实际得分1.1目标(30分)1.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应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内容。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制定该项制度。
2查制度文本和记录未以正式文件发布,扣2分制度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制度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每项扣1分未监督检查,扣2分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1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未督促落实,每处扣1分1.1.2制定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等目标。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8查相关文件和记录目标未以正式文件发布,扣8分目标制定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未监督检查,扣8分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2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未督促落实,每处扣1分1.1.3根据各部门(单位)和各参建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目标分解工作。
5查相关文件和记录目标未分解,扣5分目标分解不全,每缺一个部门或单位扣1分目标分解与职能不符,每项扣1分未监督检查,扣5分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2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未督促落实,每处扣1分1审项目分值得分1.1.4与各部门(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并制定目标保证措施。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为确保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项目施工、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特点,明确了法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下属施工、运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评审。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2.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1.1 法人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限。
2.1.2 法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设立从事安全生产的工作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2.2 安全生产责任2.2.1 法人单位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应指定专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2.2 法人单位下属施工、运营单位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负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2.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3.1 法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向全体员工宣传、培训。
2.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事故预防、应急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监测等方面内容,确保法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科学、规范、有效进行。
三、安全生产风险管理3.1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3.1.1 法人单位应对水利工程项目的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并编制相应的风险评估报告。
3.1.2 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水利工程项目的危险因素、危险源、事故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内容。
3.2 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3.2.1 法人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3.2.2 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应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安全设施保障等。
四、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4.1 培训计划4.1.1 法人单位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对象和时间。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评分细则(试行)

按规定及时正面答复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异议。做得好的得1分;做得较好的得0.5分;差的得0分。
1
开工前按规定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得1分;逾期或未办理得0分。
1
主体工程开工时具备开工条件并在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工备案手续的得1分;逾期办理或未办理的得0分。
1
工程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报送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得1分;逾期报送或未报送的得0分。
1
积极参与并主动配合做好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的得1分;参与并配合开展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的得0.5分;消极参与配合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的得0分。
1
组织做好通水、通电、通路、通讯、场地平整等“四通一平”工作,对当地群众阻扰或干扰施工等情况积极协调和妥善处理,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得好的得2分;较好的得1分;差的得0分。
2
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任职条件符合要求得1分;基本符合得0.5分;不满足工程需要得0分。
1
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和任职条件符合要求得1分;基本符合得0.5分;不满足工程需要得0分。
1
建立完善的计划、合同、质量、安全生产、财务、档案、廉政、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并印发实施得3分;每少一项制度扣0.5分,扣完为止。
2
五
进度管理
(12分)
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工程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关键进度节点,序时推进工程建设。做得好的得2分;做得较好得1分;做得差的得0分。
2
日常检查施工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定期会商研判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进度。做得好的得3分;做得较好的得2分;基本做到的得1分;做得差的得0分。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嘚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嘚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申请一级嘚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嘚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其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为施工工期2年以上嘚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施工工期2年以下嘚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但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评审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1);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嘚企业评审执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3)。
以下统称《评审标准》。
第四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依据评审得分确定,评审满分为100分。
具体标准为:(一)一级:评审得分9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嘚70%;(二)二级: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嘚70%;(三)三级:评审得分7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嘚60%;(四)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嘚60%。
第五条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负责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二、三级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嘚指导、管理和监督,其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安全监督司。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水利工程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项目法人作为水利工程项目的核心责任主体,承担着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使命。
为了明确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一)总体职责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法人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
(四)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确保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审查安全生产方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六)督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停工整改。
(八)应急管理制定水利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1. 引言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是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主要包括评审标准的目的、评审内容、评审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2. 评审标准的目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目的在于评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有效地组织、管理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评审内容3.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审应包括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包括制定并有效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和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培训与教育体系等。
3.2 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和岗位责任评审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和岗位责任进行评估,包括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3 安全生产控制和预防措施评审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控制和预防措施进行评估,包括安全技术措施、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安全工艺的合理性等。
3.4 安全生产监测和应急管理评审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测和应急管理措施进行评估,包括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生产数据分析与报告、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
4. 评审要求4.1 审核资料施工单位在评审前应向评审机构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记录和资料,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组织架构图、岗位责任矩阵等。
4.2 现场检查评审机构将对施工单位的现场进行检查,包括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危险源的控制等。
4.3 面试评审机构将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面试,了解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理解和应对安全风险的措施。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工作,促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形成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体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可作为业绩考核、行业表彰、信用评级以及评价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评审。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执行水利部公布的有关规定,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另行规定。
第五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受理时间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包括单位申请、评审审定、公示公告。
第二章单位申请第七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自愿申请标准化等级评审。
等级申请原则上由低向高逐级申报,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好、创建效果显著的,也可以跨级申报,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等级的评审。
第八条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年以上,自评结果符合申请等级要求。
(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辖的建设项目施工期为2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施工的企业应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并承担在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的工程应按要求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结果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
(三)受理申请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死亡1人(含)以上,或者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安全生产不良信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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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标准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部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二、项目设置:本标准以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为基础,依据水利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等,共设置10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68个三级指标。
三、分值设置:本标准按1000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
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项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各一级指标得分率均应60%以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四、缺项处理:在考核中,如出现合理缺项,该项得分为:合理缺项得分=[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该类总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
合理缺项依据水利部相关文件确定,或由考核专家组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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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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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备注
(20分)
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扣1分/人
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