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评标细则
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

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
表1
(接续表)
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续表)
备注:1、本表根据《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制定;
2、本表适用于城区道路绿地日常养护检查,满分为100分;
3、各分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表2
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
(接续表)
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续表)
备注:1、本表根据《杭州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制定;
2、本表适用于城区河道绿地日常养护检查,满分为100分;
3、各分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评标标准、评分细则

项目
评价细则
价格
(20分)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20;
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分项价格表》中的““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总价合计”*10%。
投标人评价(2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在20 年1月1日后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颁发的荣誉证书的证明彩色扫描件,每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3.目标一般,措施一般,质量承诺泛泛,得1分;
4.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
(5分)
1.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全面,措施到位,针对性强的,得4-5分;
2.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较全面,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得2-3分;
3.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一般,措施一般,有一定的针对性,得1分;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开标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彩色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技术负责人、2名技术员、园林园艺修剪专职人员2名等专职人员用于本项目,得5分。每少1名扣1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有效劳动合同的彩色扫描件。
2.针对性一般的,得3-5分;
3.缺乏针对性的,得1-2分;
4.无具体内容的,该项得0分。
服从
采购人管理
(5分)
1.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承诺对采购人安排的例会、资料、试验、整改、考核及各类突击任务等100%按时完成,得5-4分;
2.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承诺对采购人安排的例会、资料、试验、整改、考核等积极响应,得3-2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样本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和验收原则1 总则1.0.1 为增进和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工作办法和验收原则,保证工程质量,特别制定本原则。
1.0.2 本原则合用于集团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涉及绿化、园林建筑及小品和假山叠石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和验收。
1.0.3 本原则重要指标和规定根据国家现行关于技术原则拟定。
1.0.4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和验收除遵守本原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及地方关于原则规定。
2 基本规定2.1 质量检查评估和验收划分2.1.1 本原则所指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园林建筑、园林构筑、园林小品、假山叠石工程等范畴。
2.1.2 绿化工程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绿化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划分,按工程规模大小和复杂限度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三级或分项、单位(子单位)工程二级检查评估和验收;2 分项工程:按重要施工工序和材料划分;3 分部工程:按工程重要内容和分布部位(平面和竖向位置)划分;4 单位工程:凡新建、扩建、改建绿化工程普通为一种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大型绿化工程应以一种或若干个标段为一种单位工程(子单位) 工程。
2.1.3 绿化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应符合本原则表2.1.3规定。
表2.1.3绿化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2.1.4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质量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划分进行检查评估和验收;2 分项工程:按重要工种划分。
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等;3 分部工程:按园林建筑及小品重要部位划分;4 单位工程:以一种单位(一组)建筑物或一种(一组)独立构筑物为一种单位(子单位) 工程。
2.1.5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应符合本原则表2.1.5 规定。
表 2.1.5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2.1.6 假山叠石工程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假山叠石工程质量按分项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划分进行检查评估和验收;2 分项工程:按重要项目划分为假山叠石基本及土方、假山叠石主体、水电工程等;3 单位工程:以一座或一组假山叠石为一种单位(子单位) 工程。
景观绿化工程评分细则

景观绿化工程评分细则一、评分办法1、评标原则: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和竣工结算资料要求,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诺设置质量、工期、竣工结算资料、保证金,然后方可参加评分。
评定中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有并列第一,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分值说明:(1)投标报价:75 分(2)技术部分15分(3)合作评价10分。
(4)每项最低得分为0分3、投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中,若投标单位多于8家(含8家)时,去掉两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若投标单位少于8家多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取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单位少于5家(含5家)时,直接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二、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5分)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15分)(1)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8分①拟派项目经理:壹级项目经理1分,贰级0.5分。
②具有类似工程业绩5个以上得3分,3-4个得2分,1-2个得1分,无则为0分;③投标单位施工资质:壹级资质1分,贰级资质0.5分,贰级以下资质不得分。
④投标单位设计资质:甲级资质1分,乙级资质0.5分,乙级以下资质不得分。
⑤苗圃基地情况:500亩以上2分,每少200亩减0.5分,100亩以下0分。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7分①施工顺序及主要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降低造价措施,评委根据表述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4分、5分、6分、7分,若无不得分;4、合作评价评分标准(10分)(1)有过合作:评委根据表现情况分为一般、良、优,优10-8分,良好7-5分,一般4-1分;(2)无合作情况:通过业界口碑评价,最多7分,酌情扣减。
三、废标情况说明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半数以上的评委审查确认,则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1、承诺的质量标准或主要工程材料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2、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可行;3、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4、有效报价中与基准报价偏差率超过±20%的;5、付款方式严重偏离(10%以上)的;6、工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绿化检查标准及评分细则

每发现一处树枝触到建筑物表面或影响车辆、行人情况扣1分
每发现一处留有超过3㎝的树茬扣2分
每发现一处病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干枯枝叶未及时剪除扣1分
每发现一处影响高压线、路灯,摄像头和红外感应系统扣1分
区域责任人、绿化班长、管理员
2、草地长势良好,无草坪修剪整齐、无黄土裸露、无虫害、无鼠害;
3、定时修剪整齐、美观;
4、每天巡查拔草,每平方米不得多于5棵超过6厘米高的杂草,保证草坪内无砖、石、纸屑等杂物;
5、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枯死(或裸土)面积大于15×15cm小于30×30cm每处扣1分;大于30×30cm每处扣5分;
每平方米不得多于5棵超过6厘米高的杂草扣1分;
草坪内砖、石、纸屑等杂物发现1处扣0.2分;
发现绿地破坏、践踏、占用现象一处扣2分;
每发现面积大于30×30cm,高度大于15厘米一处扣1分;
区域责任人、绿化班长、管理员
绿篱
1、定时修剪整齐、美观;
2、无枯死株,不缺株少苗;
3、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修剪时按操作规程进行不能留有超过3cm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米之间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摄像头和红外感应系发现长度超过15cm的枯枝每处口每发现树基直径1米范国内1棵杂草扣02下陷一处扌2分每发现树身倾斜未及吋处理每处扌3区域责任人绿化班长管
绿化部检查标准
要求
项目
检查标准
考核方法
被检查人
草坪
1、无宠物粪便、果皮、纸屑等杂物;
4、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5、绿篱无破坏、践踏现象;
6、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
园林绿化评标细则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做好评标工作,维护公平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200 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制定本评标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标机构和评标程序第三条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产生。
第四条评标工作主要程序为:(1)、宣布评标委员会组成(2)、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3)、初步评审(资格后审、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4)、详细评审(合同条件评审、偏差情况评审、评标价计算);(5)、得分汇总、排序;(6)、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7)、通过评标报告。
第三章初步评审第五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和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资格如果低于招标公告要求水平、达不到招标项目要求,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包括:(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有单位公章;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投标文件中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形式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给代理人,其授权书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6)同一份投标文件中,仅有一个明确的最终报价;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园林绿化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采用百分制评标法。
评委打分应按评标原则和办法的规定,在充分讨论和认真评议后进行,要求全面、公正和准确。
一、报价:40分1.1各投标人年度各标段的养护管理投保报价分别为A1、A2、A3……An;1.2各标段的基准价A为本标段所有有效投标单位的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若有效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七家时(含七家),不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
1.3投标报价和基准价相等的得40分,投标差额率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扣至0分为止。
投标差额率为【(An-A)/A】*100%,采取四舍五入,小数点后留一位。
二、养护管理方案:32分1.综合说明(2分)1.1投标人承担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1.2企业概况(包括企业概况表、目前正在承建、承管工程项目一览表、近三年承建、承管工程项目一览表等)。
以上内容均有且符合招标单位要求得满分,每缺一项扣1分。
2、养护管理方案(8分)2.1方案要求完整、齐全得6分,每缺一项减1分(主要养护管理技术措施、主要养护管理方法、水电计划用量、劳力安排保证措施、养护管理机械设备保证措施、冬雨季养护措施)。
2.2总体养护管理方案、主要养护管理方法、养护管理措施内容完整切实可行、得当的得0-2分。
3、养护管理质量保证措施(4分)3.1养护管理措施方案必须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为废标。
3.2冬季、假日养护管理措施、应对特殊紧急或突发情况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预见的情况的处理措施等,能保证质量得0-2分。
3.3整个项目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技术要求和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出质量控制措施得0-2分。
以上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措施不得力酌情扣分。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4分)4.1园林专业中级以上2人者得2分。
4.2绿化技术工人15人以上者得2分。
注:需出示相关人员证书、证件原件。
5、拟用本项目的机械状况(14分)5.1八吨及以上洒水车3辆以上者得6分,5辆以上得10分。
园林绿地设计 评分标准

园林绿地设计评分标准
园林绿地设计的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评价等级和指标要求进行制定。
以城市园林绿化Ⅲ级评价为例,其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综合管理评价指标:包括必选项和优选项,其中必选项有5项,优选项有11项。
要求在必选项和优选项中分别满足6项或按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替代。
2. 绿地建设评价指标:包括必选项和优选项,其中必选项有4项,优选项有11项。
要求在必选项和优选项中分别满足6项或按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替代。
3. 建设管控评价指标:包括必选项和优选项,其中必选项有5项,优选项有9项。
要求在必选项和优选项中分别满足5项或按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替代。
4. 生态环境评价指标:无必选项,有7个优选项。
要求满足3项或按规范
中的要求进行替代。
5. 市政设施评价指标:无必选项,有8个优选项。
要求满足3项或按规范
中的要求进行替代。
此外,还有关于现状地形和周围环境条件的利用、符合性质和功能要求、现实开发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等方面的评分标准。
具体的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评价等级和指标要求进行详细制定,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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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做好评标工作,维护公平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200 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制定本评标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标机构和评标程序第三条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产生。
第四条评标工作主要程序为:(1)、宣布评标委员会组成(2)、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3)、初步评审(资格后审、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4)、详细评审(合同条件评审、偏差情况评审、评标价计算);(5)、得分汇总、排序;(6)、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7)、通过评标报告。
第三章初步评审第五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和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资格如果低于招标公告要求水平、达不到招标项目要求,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包括:(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有单位公章;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投标文件中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形式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给代理人,其授权书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6)同一份投标文件中,仅有一个明确的最终报价;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对于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使之符合规定。
第六条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并对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
修正原则如下:(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有修正的情况除外);(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3)当各项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项目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价。
(4)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评标价中给予扣除。
(5)对于修改了的工程数量的工程细目报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而得的合价给予修正。
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
修正后的数额,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数额,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2%以上者(不含2%),属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第四章详细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七条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通过初步评审,完成投标价算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件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对合同条件进行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投标人没有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3)投标人没有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6)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废标处理。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还应对投标人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工程材料选用情况、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问题之一,则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1)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2)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可行;(3)施工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4)苗木品种及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细微偏差及处理办法:(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但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未超出规定范围;(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3)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4)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5)除强制性标准规定之外,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不足;(6)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二)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按本细则第八条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2)对于漏报的工程项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3)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给予扣除;(4)对于修改了工程数量的工程细目报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的合价予以修正;(5)在施工、检测设备或人员单项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该单项评分的40%;(6)在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该单项评分的40%。
第十四条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
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第十五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苗木材料选用情况、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
评分内容如下:(二)评标价评分(满分70分):1、确定评标价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经细微偏差澄清和修正后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减去暂定金额之后为投标人的评标价。
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评审以评标价为基准。
2、计算评标基准价(a)计算复合标底C =(A+B)/2B—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B值为在A值的105%(含105%)至A值的85%(含85%)范围内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均未进入复合标底的计算范围时,招标人应复核标底,若标底无误则C=A;若标底有误,则C为所有有效投标(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其中A为招标人的标底。
(b)评标基准价D=0.95×C;3、计算评标价分值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最低分值为零分。
用公式表示如下:F1=F-(|D1-D|/D)×100×E式中: 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F—评标价满分值;D1—投标人的评标价;D—评标基准价;若D1≥D,则E=2;若D1<D,则E=1。
(三)技术能力评分(满分7分)从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素质、经历,机械设备配置的可靠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四)管理水平评分(满分7分)从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质量检测检验、进度与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的先进性和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五)苗木材料选用情况评分(满分5分)主要从投标人选用的苗木材料来源、质量、性价比、工程应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分。
(六)业绩评分(满分5分)主要从投标人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工期,以及获奖等情况进行评分。
(七)信誉评分(满分6分)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记录的信息作为评审申请人信誉的重要依据。
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申请人信誉评价为满分;A级的申请人扣减其信誉分的15%,暂定为A 级的申请人信誉分为满分的80%;B级的申请人扣减其信誉分的40%;C级的申请人扣减信誉分的60%;D级的申请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八)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苗木材料选用情况、业绩、信誉的得分应分别为评标委员会所有委员各项评分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评分时,应以投标文件及根据要求所提交的澄清文件为依据。
评标委员会应在讨论的基础上独立评分,各评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九)综合得分为评标价得分、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苗木材料选用情况、业绩、信誉得分之和,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出现2份或2份以上投标文件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按评标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
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名依次为后备的中标候选人。
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合同段中标,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合同段中均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推荐其在拟中标金额较大的合同段中为中标候选人,另一合同段不再进行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和后备的中标候选人。
第五章评标报告第十六条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报告中记载,提请招标人审议决定。
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二)招标过程(包括开标记录);(三)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方法、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以及废标说明);(四)评标结果;(五)评标附表及有关澄清记录。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的(三)、(四)、(五)项的每一页上签字。
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第十八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中标人。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与评标工作组所有成员均应严格遵守《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的规定,接受交通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