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劳动者为完成劳动任务,以获得报酬,并受用人单位管理、监督、调遣的人事法律关系。
第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全民劳动合同制,明确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的义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平诚信地与劳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以书面形式报告劳动者。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并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条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规章、规定的劳动纪律。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一节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说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二)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及其支付办法和支付期限;(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劳动任务的时间;(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七)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履行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写明下列事项:(一)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二)劳动合同内容与劳动者的供职任务相适应的;(三)用人单位聘任劳动者为全日制工作的,就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事项与劳动者约定;(四)工資支付办法和支付期限;(五)聘任劳动者执行工務報酬的內容及标准、支付方式;(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七)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活动。
第三条劳动关系均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合法用工,尊重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合同,忠诚履行劳动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自劳动关系形成之日起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劳动合同书面形式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采用书面方式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3.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和休息时间4.工资及奖金、福利待遇和保险等社会保障事项5.劳动合同期限6.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7.其他劳动双方约定的内容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用人单位应当留存一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经劳动者本人自愿,并经过书面形式订立,不得有欺骗或者强制的情形。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订立,但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劳动者提供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
第十二条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劳动者享受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能力、岗位需求和平等原则招聘、录用劳动者。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劳动者有权拒绝违法、不合理的劳动安排。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
第十六条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假。
第十七条劳动者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和提供相应福利。
第十八条劳动者有权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得阻止。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有权解雇劳动者,但应当依法履行相应手续,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目的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律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解决。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遵循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和形式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条国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禁止违反本法的行为,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的行为不得侵犯。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有条件:1.劳动者应当具备劳动能力;2.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真实意思表示;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有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因工作岗位变动不能继续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因合同约定情形发生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解除的通知期限劳动合同一方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九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以确定的工作期限为限。
劳动合同期限过期后,劳动合同不解除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二条劳动报酬的确定和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和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最低工资标准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工资支付的最低保障。
第十四条加班工资劳动者超过劳动时间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加班工资。
2023劳动标准合同法全文(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的行为标准,公平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争议处理的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劳动就业、工资、社会保险、工时、休假、劳动报酬分配、职工教育和培训、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一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
但是,下列劳动关系除外:(一)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采用临时性工作人员的。
(二)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四十四小时的。
(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前已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并继续存在的。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条款:(一)劳动合同的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六)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七)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目录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订立目录劳动合同。
目录劳动合同是为满足用人单位用工数量多、工种、工作岗位相对固定、需经常变动劳动力的需要,统一约定某些劳动合同条款和待遇。
目录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约定相应的条款。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一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款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明确变更的内容、时间和生效条件。
第八条目录劳动合同的变更目录劳动合同的变更,除遵循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外,还应当经劳动者认可。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境内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等为由,不执行或者限制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第四条劳动者有权获取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
第五条劳动者有权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带薪休假工资。
第六条劳动者有权享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第七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等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九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订立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职工代表进行协商。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协议,限制劳动者的合法职业自由。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前通知或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协议。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三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报酬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劳动者加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劳动报酬应当按时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先行垫付或以其他方式拖延支付。
第四章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的标准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最新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开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誉的原那么。
第四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社会保险;〔七〕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九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场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早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关系,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和友好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订立。
劳动合同的表述方式可以是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但应当表达当事人真实意思。
第五条劳动合同不得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限制。
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向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并依法履行劳动保护义务。
第七条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变相降低劳动者的权益。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治组织依法参与和组织劳动合同的订立和执行。
第九条劳动合同对法律无明确规定的事项,可以采取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等形式约定。
第十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的解决应当采取和谐、平等、公正的方式,尽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仍无法解决,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
第二章订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等方式。
1.劳动者提供健康证明、学历证明、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应的合格证明;2.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经用人单位审查合格的。
1.劳动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住所地);2.劳动合同的期限;3.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制度和工时安排;5.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卫生;8.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可以限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就业限制方面的约定,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公告或者通知的义务。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通常不超过六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两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境内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用工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与劳动合同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劳动合同的标准化条款。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开原则。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面谈,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达成就业意向。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劳动者就业起,即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二)劳动合同期限;(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七)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第三章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对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进行公告或者告知。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共同协商确定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报酬可以按小时、日、周以及完成一定工作量等方式计算。
第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中享有合理的经验、资历和技能职务津贴等。
第四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七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带薪休假,年度休假的天数根据劳动者连续工作年限确定。
第十九条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丧假、婚假和其他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期间,应当享受带薪休假。
2023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目的本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和谐。
第二条法律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定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采用自愿协商的方式,约定劳动条件和权益的合法、平等、自愿的协议。
第四条平等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五条公平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原则,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第六条自由职业者自由职业者是指依法自愿选择自己从事劳动的人员。
第七条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第八条应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条意向条款劳动合同可以安排意向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职工中介服务机构职工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提供劳动者就业服务,不得从事非法用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开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第十三条书面劳动合同的内容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劳动双方同意后,可以进行变更。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依法执行。
第十六条经济补偿和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劳动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三章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第十八条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条件,劳动者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加班和加班费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国家规定,合理安排加班工作,并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
我国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我国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激励用人单位创新发展,促进全体劳动者共同富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劳动力市场化的基本方针,促进就业,调整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
第四条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成立。
劳动合同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六)劳动纪律和劳动争议解决办法;(七)其他劳动合同内容。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开始工作之日起为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谈劳动合同的变更,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书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解除。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办法,依法仲裁。
第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一)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的;(四)未为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十条劳动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具体规定。
否则,无效。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个人尊严。
第十二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课程背景curriculum background================================================================================= =====2008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等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客观上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做到“精细化”,否则将难以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胜任工作、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更难以进行合法有效的“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如果用人单位强行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那么用人单位将面临巨大的赔偿风险,其管理权威也将受到严峻的挑战!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和《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必然进一步提高,如何在合法的基础上,规范用工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是广大用人单位迫在眉睫的问题!双方协商一致不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有效?发生工伤事故,如何有效应对,双方进行私了,是否被法律认可,当中存在哪些风险?为了规避上述用工风险,不少企业采用了“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但随之而来的用工管理状况却越来越混乱,随之引发的法律风险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劳务派遣”成为现阶段的热点话题之一!在《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下,“劳务派遣”将何去何从,能否“异地参保”,能否规避一些敏感的法律风险?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中,应该如何理顺各方关系,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为帮助广大企业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掌握协调员工关系的技巧以及防范劳动争议,有效调整用工结构,完善管理手段,降低用工法律风险和成本等问题,特邀我国深谙管理之道的知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钟永棣老师主讲“《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高级研讨会。
欢迎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研讨学习,以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并解决实际劳动用工问题!================================================================================= =====◇课程大纲curriculum introduction================================================================================= =====一、招聘入职与试用期管理策略1.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2.企业是否需要与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总裁、专职股东签订劳动合同,不签有何风险?3.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4.入职后第25天签订合同有无风险,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5.试用期最后1天辞退员工,企业赔偿的概率非常高,企业该如何完善试用期的解雇流程,才避免案件败诉?6.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劳动者是否存在风险,该如何化解?7.企业以“不符合岗位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合格”解雇劳动者引发争议,企业该提供哪些证据,才确保立于不败之地?二、如何有效调岗调薪8.企业通常根据经营需要而调整员工的岗位或地点,但是员工可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能化解风险或避免案件败诉?9.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实际上发生变化,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到新岗位一段时间后,却要求恢复到原岗位,往往成立,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该如何预防?10.绩效目标不合法合理的,往往不能作为衡量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企业该怎样设定绩效目标,才能作为衡量标准?11.员工认同绩效考核结果,但是企业在“基于不胜任工作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的案件中还是败诉,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能避免败诉风险?12.企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扣减员工绩效奖金,很多时候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能化解风险或避免败诉?13.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能否调整其岗位,调岗后能否单方降低其薪酬?如何操作,才能调岗降薪?14.女职工休产假完毕后,往往原岗位已经有其他同事负责,女职工往往不接受新岗位,为此发生劳动争议,企业该如何做,才能化解败诉的风险?三、如何有效解雇辞退15.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16.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17.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数额,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机构很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18.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仲裁期间往往被认定属于提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19.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是否构成劳动者违法解除?企业该如何做,才能降低风险成本?对于劳动者的辞职环节,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风险控制点?20.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才提出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员工却提出赔偿要求,企业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规避上述败诉风险?21.《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企业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22.哪些情形下属于非法解雇员工,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承担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1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代通知金是否要承担,劳动者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四、如何有效处理违纪违规员工23.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由于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24.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25.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26.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27.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何在《惩罚条例》中详细明确违纪违规的“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28.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直线经理越权处分员工?29.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30.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31.采用“录音录象”方式创制、保留的证据,法院是否采信;企业内部OA系统或ERP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五、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策略与风险应对32.如何运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预防劳动用工风险?33.用人单位需要哪些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该包含哪些内容?34.制度规章、员工手册的常见风险问题有哪些,如何化解?35.制定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法定程序实务操作技巧;36.非国有企业如何组建职工代表大会,才确保民主程序合法?37.如何预防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带来的风险?六、《社会保险法》实务操作策略及风险防范38.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保、拖欠社保费或不足额缴纳社保,有什么法律责任?39.试用期间,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40.入职时劳动者强烈不参加社保,离职时要求补缴或支付现金,如何处理?41.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基数,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42.因第三方的责任而产生医疗费用的,能否报销?43.企业协助辞职员工骗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法律风险?44.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违纪生育者能否享受产假,能否被解雇?45.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有什么法律责任?七、《工伤保险条例》实务操作策略及风险防范46.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47.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48.因工作需要应酬喝酒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49.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如何处理?50.工伤员工借故拒绝配合做伤残鉴定,如何处理?51.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严重违纪违规,企业能否解除合同?52.对于第三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因第三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我方司机受伤,如何处理?受害人能否要求工伤待遇又要求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赔偿?53.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理赔款项替代职工工伤赔偿待遇?54.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与劳动者私下和解,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八、劳务派遣实务操作策略及风险防范55.新法下劳务派遣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56.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如何划分?57.用工单位如何规避同工同酬风险?58.用工单位如何行使对派遣员工的退还或退换权?59.用工单位如何追究派遣员工的损失赔偿责任?60.怎样规定派遣员工的辞职程序和离职责任?61.如何处理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62.用工单位如何应对派遣合作争议和劳动争议?================================================================================= =====●【授_课_专_家_介_绍】资_深_劳_动_法_专_家_钟_永_棣国内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劳动仲裁员、劳动争议案件预防应对专家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培训导师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师资格认证培训导师国内第一批倡导、传播、实施“国家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有机整合”的先行者;国内原创型、实战型、顾问型的培训师。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首席顾问,上海成通律师事务所投资合伙人;兼任时代光华管理学院、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广州市劳动保障学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香港工业总会、中山大学、浙江大学等100多家培训公司、行业协会、有关机构的签约讲师、特聘顾问。
钟老师精通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擅长劳动用工风险的有效预防与劳动争议案件的精准应对,善于把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机整合,通晓企业劳动争议防范机制的构建和劳动用工管理体系的修正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