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ABS)简单介绍
资产支持证券ABS产品介绍及定价方法

ABS产品介绍篇(一)资产支持证券,即ABS(Asset-backed securities)是由金融资产支持的债券。
这些金融资产包括信用卡应收款、汽车贷款、房屋建造合约、住房财产贷款、抵押贷款等,其中抵押贷款支持的债券就是MBS,在前几期的红顶电子报中已经做了介绍。
全球第一支ABS产品产生于1985年,虽然只是一个年轻的产品,但发展及其迅速,1985年发行量为120亿美元,到1997年时已经发展到1851亿美元。
我国的ABS市场仍处在起步阶段,目前只发行了一支ABS,即由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证券(简称“开元”)。
从本期开始,红顶电子报将为读者介绍ABS以及开元的相关情况。
ABS的机制ABS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资产组建资产池,并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发行证券的过程和技术。
简单的说,金融机构(如:银行、信用卡商、汽车金融公司、消费者金融公司等)将一些贷款组成资产池,出售给SPV(Special-purpose vehicle),SPV再将资产池出售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将贷款重新打包,以债券形式出售给投资者,通常出售给投资者的债券会根据风险大小和优先权的不同而分成几档。
如下图所示。
通过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发起人将流动性差的资产转变为流动性好的现金,SPV存在于发起人和信托公司之间,隔绝了发起人倒闭的风险,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投资于不同信用等级的债券。
ABS的特征1.分期付款资产 VS 非分期付款资产ABS的资产池可以分为分期付款资产和非分期付款款资产。
分期付款资产是指借款人会周期性的按照还款计划归还本金和利息。
标准的住房抵押贷款就属于这一类,汽车贷款和某些房屋资产贷款也属于分期付款资产类。
还款计划外的额外偿付属于“提前清偿”(Prepayment)。
提前清偿可以是支付全部余额,也可以使支付部分余额。
借款人的提前清偿收到市场利率的影响,当市场利率偏低的时候,提前清偿更容易发生,因为借款人可以以更低的成本在市场上融资。
资产证券化ABS实务操作

资
性,所以具备这种资产的公司一般具有较明显的竞争优势,处于行业中的垄断低位,或得到
产
政府的保护和支持。
证 券
– 与和收入挂钩的证券化不同的是:在公司破产的时候,投资者可以接管该运营资产,决定继
化
续运营还是进行清算,来保证优先获得本息的偿付。尽管如此,但资产并没有完全转移,经
概
营权仍属于公司,只是相应的收益由投资者获取,所以和传统的证券化产品相比,该类证券
一
现金流为支持,发行证券的一种融资方式。
✓ 特定资产需与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实现破产隔离;
资 产 证
✓ 由一个特设目的载体(SPV)发行证券; ✓ 资产未来的风险与原始权益人关系不大。
券
化
概
资产证券
述
化
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 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 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 第九步,SPV 以上述现金流为基础,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还本付息,在全 部偿付之后若还有剩余,则将剩余现金返还给发起人。
.
4. 资产证券化的“九三三”
(1)一般流程-九个步骤
一 资 产 证 券 化 概 述
4. 资产证券化的“九三三”
.
(2)三个核心要素
一 核心要素 :
• 真实出售:即发起人真正把证券化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转让给SPV。证券化
内容指引
• 资产证券化概述 • 企业资产证券化操作实务 • 资产支持票据操作实务 • 中国资产证券化实践与总结 • 案例分析
.
1. 企业融资方式概览
一 资 产 证 券 化 概 述
.
1. 企业融资方式概览
一 资 产 证 券 化 概 述
资产证券化(ABS)+特殊目的信托(SPV)

资产证券化(ABS)+特殊⽬的信托(SPV)资产证券化是指以未来所产⽣的现⾦流为偿付⽀持,通过进⾏,在此基础上发⾏(Asset-backed Securities, ABS)的过程,通过将有形或者⽆形资产作为基础发⾏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的的种类则是从资产的分类、资产所处地域以及证券化产品的属性进⾏分类1. 根据基础资产分类根据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同,可以将资产证券化分为不动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如⾼速公路收费)、债券组合证券化等类别。
不动产证券化是指在事实和法律上均不可移动的物权,应收账款证券化是指将应收款的未来现⾦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原本不流通的⾦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
2.根据资产证券化的地域分类根据资产证券化发起⼈、发⾏⼈和投资者所属地域不同,可将资产证券化分为境内资产证券化和离岸资产证券化。
国内融资⽅通过在国外的特殊⽬的机构或结构化投资机构在国际市场上以资产证券化的⽅式向国外投资者融资称为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通过境内SPV在境内市场融资则称为境内资产证券化。
3.根据证券化产品的的属性分类根据证券化产品的⾦融属性不同,可以分为股权型证券化、债券型证券化和混合型证券化。
证券化产品是资产证券化发⾏的产品不同,例如:发⾏股票、债券等形式来进⾏筹集资⾦。
所发⾏的产品不同,从⽽根据证券分类进⾏划分资产证券化的分类。
⼀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将证券化给⼀家特殊⽬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或者由SPV 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SPV 将这些资产汇集成(Assets Pool ),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的现⾦流为⽀撑在⾦融市场上发⾏有价证券融资,最后⽤资产池产⽣的现⾦流来清偿所发⾏的有价证券。
举例简单通俗地了解⼀下资产证券化:A:在未来能够产⽣现⾦流的资产B:上述资产的原始所有者;信⽤等级太低,没有更好的融资途径C:枢纽(受托机构)SPVD:投资者主要过程B把A转移给C,C以证券的⽅式销售给D。
资产证券化(ABS)PPT课件

中国证监会
银监会
交易所/基金业协会
贷款银行
10个工作日 交易所大宗交易 券商、基金、保险
1-2个月 无 无
较低
较高
各类企业
无净资产比例限制,根据未来现 金流贴现
各类企业 受企业存贷比限制
限制较少
受国家政策及银行监管
规模及评级不受主体信用及偿债 能力的限制; 符合一定条件下可出表,不增加 负债率; 审核速度快;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付款
对财务比率的主要影响
资产负债率
1. 收到募集资金时资产负债率基本不变;1. 收到募集资金时资产负债总额同时增加,从而 资产负债率增加;
2. 将募集资金归还债务时,资产负债总额同时降 低,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总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
1. 收到募集资金时有所增加; 2. 将募集资金归还流动负债时变化不大; 3. 将募集资金归还非流动负债时下降至初始水平(假定其他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不变的情况
分期乐1号资
方正保理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汇富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7
基础资产主要类型
——不动产财产或不动产收益权
企业
商业物业(写字 楼、大型商超)
工业园区
地产公司
持有物业的企业
基础资产
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
保障房 基金份额/项目公司股权 (类REITS)
典型项目
长安一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租赁债权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 扬州保障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招商创融-天虹商场(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海航浦发大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资产支持票据(ABN)
据了解,交易商协会对《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2015年 版)》正在征求意见。
公租房的资产证券化(ABS)

ABS的内涵
ABS,即资产证券化,就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稳定 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 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 程。它注重资产运作,是从已有的信用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基本 上属于存量的证券化,又称之为(二级证券化)。具体而言,它是以项 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 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的 特点在于通过其特有的信用等级提高方式,使原来信用等级较低的项 目照样可以进入国际高档债券市场,利用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安 全性和流动性高、债券利率低的优势,大幅度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ABS项目融资中原始权益人(买方)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预见的 未来收益的资产集中起来,构造和转变成为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 金融资产的过程。证券化的本质,就是将贷款或应收帐款转化为可转 换工具,证券发起人将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根据信用质量、偿还 期和利率特征分类整理为一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由发起人专门为这一 交易组建的特设信托机构,由SPV发行以此批资产为担保的资产抵押 证券,以收回购买资金。
3
ABS的运作过程
1.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组成资产池。从原则上来讲,投资项目所依附 的资产只要有预期收益,即在未来一定时间内能带来现金收入,都可 以成为ABS的融资的对象。能产生未来现金流所涵盖的目标项目的资 产是ABS融资方式的物质基础和价值保证。项目资产应该是稳定、可 靠、低风险和具有一定预测性的。 2.组建特设信托机构SPV。特设信托机构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信用担 保公司、投资保险公司或其他独立法人。该机构应该获得国际权威性 的资信评级机构授予的较高资信等级,一般为AAA或AA级。成功组 建SPV是ABS有效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SPV的行为活动受到 法律的严格限制,它不得发生兼并、重组,禁止参与交易规定外的活 动,不再负担交易外确定的任何其他债务或提供其他担保。 3.将原始权益人所拥有的项目资产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收入现金的权利转 让给SPV,实现真正销售。拥有未来现金收入所有权的企业或项目公 司或机构通常被称为原始权益人。一旦原始权益人破产,该项目资产 不被列入破产清算资产的范围,从而实现了原始权益人的风险与项目 资产的风险相隔离。这也被称为破产隔离。 4.信用评级和增级。通过对ABS交易的信用评级可以大幅度地提高交易 的信用透明度,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吸引投资者投资。ABS交 易的信用评级越高,证券的发行成本越低。信用增级是运用各种有效 手段和金融工具,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利息,是提高ABS交易质 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4
资产支持证券abs

资产支持证券abs
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 ABS)是一种融资工具,由一组资产(如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和商业贷款等)支持,发行者将这些资产的回报预期转化为证券形式,并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出售。
ABS的发行旨在帮助金融机构改善资产负债表,通过将资产转换为证券,从而减轻金融机构的负债负担,获得资金来源,实现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
ABS也可以作为对冲基金的投资对象,对冲基金可以使用ABS进行对冲,以降低风险,获得较高的收益。
ABS也可以作为一般投资者的投资对象,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但要注意风险。
资产证券化(ABS)实务操作-图文

一. 资产证券化概述
5. SPV 的功能和架构
(2)SPV的架构
实现风险隔离的方式有“真实销售”和“信托”两种,在这两种情况下, 对应的SPV 分别是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SPC)和特 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SPT)两种形式:
一. 资产证券化概述
4. 资产证券化的“九三三”
(3)三大产品系列
在美国,资产证券化产品按照基础资产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三大类 :
1.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作为最早出现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住房抵押贷款 支持证券(MBS)是指由住房抵押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证券。资产证 券化初期,所有的MBS 都是RMBS,即居民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后来 ,随着MBS 市场的发展带动其他种类的信贷资产加入证券化浪潮,其中包 括商业地产抵押贷款(CMBS)。
部偿付之后若还有剩余,则将剩余现金返还给发起人。
4. 资产证券化的“九三三”
(1)一般流程-九个步骤
一. 资产证券化概述
一. 资产证券化概述
4. 资产证券化的“九三三”
(2)三个核心要素
核心要素 :
1. 真实出售:即发起人真正把证券化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转让给SPV。证券化 资产只有经过真实出售,才能够和发起人的经营风险完全隔离。证券化资 产一旦实现真实出售,即使发起人由于经营不善而破产,发起人的债权人 和股东对证券化资产也没有任何追索权。同样,如果基础资产不足以偿还 本息,投资者的追索权也仅限于基础资产,对发起人的其他资产也没有任 何追索权。
– 该类证券适用于有一定垄断地位或无法进行债务融资的公司发行,也常常用于并购融资,在 英国非常普遍。而投资者也能借此分享不发行债券的公司的收益,或规避对某些公司的信用 头寸的限制,面临的风险虽然比传统的证券化产品高,但低于跟收入挂钩的证券。
建筑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ABS)

建筑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ABS)建筑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研究近年来,随着中央企业的做强做大,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和经济效益迅速增长的同时,中央企业“两金”规模也在持续增长。
其中,中央建筑企业的“两金”占全部中央企业“两金”总量的四分之一。
由于不能及时收回项目应收账款,导致企业大量资金被占用,降低了资产回报率,资金成本逐步增加,严重影响企业经济运行发展质量。
因此,如何更好地提升中央建筑企业财务风险防范能力,盘活低效无效资产,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切实推动企业提升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促进中央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中央建筑企业的“两金”压控,特别是应收账款的压控,已成为中央建筑企业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资产证券化概述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方式,指将缺乏即期流动性的资产,但该资产具有可预期的收入、有稳定的未来现金流,通过借助内外部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并以此为偿付基础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可以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资金。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是以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以其未来现金流为偿付基础,设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SPV)。
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归集企业的应收账款,并打包形成资产包,整体转移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实现应收账款与原始债权人法人层面的风险隔离。
通过结构分层设计及外部信用增级,提高债券评级,实现应收账款的卖断出表。
应收账款管理现状及实施资产证券化意义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资金短缺,建设单位对建筑企业的资金承受能力上要求更加苛刻,以及企业内部基础管理工作薄弱,致使企业计价确权和回款不及时。
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低,资产流动性差,资金利用效率偏低,项目垫资不断增加,现金流持续为负,项目创效能力不足,导致债务风险累积,危及企业经济安全和健康发展。
本文选取了2017年度A股市场年报营业收入在1000亿元以上的八家代表性建筑企业,对其相关财务指标进行了分析。
从表2-1中可以看出,这八家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都非常可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产证券化(ABS)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又能够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再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和升级,将其转变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证券的过程。
这些资产都具有质量和信用可被准确评估、有担保、能产生可预见的现金流等必备特征。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优点突出的新兴工具,已经引起了理论界的广泛关注,这其中被争论得较多的是关于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的选择,即应该从哪一类资产开始进行证券化。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应该以基础设施收费项目证券化为切入点。
一、证券化的标的资产的四大要求要讨论从哪一类资产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首先要明确进行证券化的资产的要求。
从国外资产证券化的实践看,通常对证券化的标的资产有四个基本要求:1.该类资产必须有一定的存量规模,这样才能形成具有相似条件的资产组群,才能有效构建资产池进行信用担保和信用升级。
2.必须有可预期的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
当ABS的现金流出为既定时,若其现金流入不稳定甚至“断流”,那么ABS的发行人或担保机构就不可避免地面临支付风险甚至支付危机。
3.资产必须具有可重组性。
资产证券化的本质要求组合中的各种资产的期限、风险、收益水平等基本相近。
4.资产的信用等级要十分明确,即必须有明确的担保支持。
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还不能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目前占据主流观点和实践得最多的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不可否认,住房抵押贷款由于其收益流稳定、风险相对较小、发展潜力大等一些自身的特点存在着优势,但它同样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的改善还需要一定时间,将之作为我国实行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为时过早。
(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存量规模限制了进行证券化的可能性一类资产要进行证券化,第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该项资产要有一定的规模。
而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虽然在迅速发展中,但是目前市场仍然较为狭小。
在我国,截止2000年末,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为3212亿元人民币,仅占当年各项贷款余额的3.23%,其差距可见一斑。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有限的规模限制了资产池的构建,不利于以此为切入点进行资产证券化。
(二)商业银行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要求并不迫切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规模小,并且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新业务才起步不久,占总贷款的比例偏低,还不至于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构成威胁。
更重要的是在目前各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相对于其他资产还属于优良资产。
各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了构造一个良好的资产负债比例结构,在其他资产质量相对较低的情况下,银行还想通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这块资产创造效益,优化结构。
而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作用就在于规避风险,释放资本,以从事具有更高边际收益的项目。
如果仅仅是一次性售出,又无好的投资项目,则实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不但不会增加其总收益,反而会减少其绝对收入。
因此,商业银行在这种资金充裕但贷款项目又缺乏的情况下对其住房贷款实施证券化,缺乏经济效益。
(三)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缺乏经验,有待完善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才刚刚起步,银行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操作还处于试验阶段,缺乏经验,没有形成统一的贷款标准和贷款格式。
尽管人民银行下发了统一的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但各地、各银行之间的情况不同,在具体操作中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化的住房抵押贷款体系。
三、银行不良资产仍不能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银行不良资产是指银行不能按时、足额得到利息收入和收回本金的资产。
资产证券化曾经一度被看为解决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良药。
因为资产证券化最大的特点就是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正好解决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的问题,因此很多人建议从银行不良资产着手进行资产证券化。
但是,资产证券化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前提就是能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
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否能产生符合需要的现金流,可以从其产生根源来分析。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些非银行本身的、历史的和体制的因素更是其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国有企业改革滞后,过度负债经营,效益低下;二是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相混合,使得在利润目标与宏观调控目标矛盾时舍弃前者而取后者;三是在政府管理经济的前提下,政府职能错位,干预银行贷款,而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按行政区域设置分支机构客观上又为这种干预提供了条件。
从这些原因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相当一部分银行不良资产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并经过长期的“沉淀”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也根本不可能产生现金流;剩下的一部分尽管还可能产生收益,但也因国有企业效益连续下降,能否产生稳定的收益流量最终还取决于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进程以及该进程中复杂的企业资产重组效果。
因此可以说,银行不良贷款能否产生未来现金流或者产生多大的现金流,具有不可预测性和不稳定性,我国银行的不良贷款基本不具备产生稳定的、可预见的持续现金收入的条件。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多为不良贷款,这些贷款的期限、坏账风险、收益水平各异。
复杂的成因导致组成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各种贷款不仅期限差异很大,而且风险、收益水平也参差不齐。
如果把这样一批各方面条件差异很大的资产组合在一起,势必会造成信用评级和风险定价的困难,也不利于投资者全面、准确地把握其投资风险和投资价值。
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选择进行证券化的资产应该为抵押、担保资产。
但我国1996年以前银行的贷款大部分是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即没有与某笔贷款合同相对应的确定的企业资产。
这样的纯信用贷款并不适合进行证券化。
从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状况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银行不良资产很多方面都不符合资产证券化的标的资产的条件,选择以银行不良资产进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也并不可行。
四、选择基础设施项目作为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一)选择基础设施项目作为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有其必要性基础设施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
一般而言,经济起飞阶段基础设施投资至少为总投资的25%,基础设施发展的超前系数应在O.5—0.8之间。
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基础设施投资约为总投资的13%,发展超前系数停留在0.1—0.3之间,这说明在一定程度上基础设施已成为制约经济高速增长的“瓶颈”,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资已经迫在眉睫。
但多年以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存在着投资主体单一、融资渠道较窄、市场配置机制和财政杠杆机制缺乏等问题,基础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特别在中、西部地区更为突出。
而且,我国实行5年积极财政政策后,财政支出增长率已接近GDP增长率的3倍,财政资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增长空间有限,而政府为主的投融资模式在争取银行贷款方面也日益表现出局限性。
因此,通过资产证券化这种方式,将一些收费稳定的基础设施的未来收益转变为现在的融资权,将是解决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面临困境的有效途径。
另外,通过证券化的方式进行融资,与目前运用得较多的BOT方式相比,有自身特殊的优势。
BOT方式是非政府资本介入基础设施领域,其实质是BOT项目在特许期的民营化,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是不能采用BOT方式的。
而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债券的发行期间项目的资产所有权虽然归SPV所有,但项目的经营决策权依然归原始权益人所长。
因此。
运用证券化方式不必担心重要项目被外商或民营资本控制。
除此之外,BOT方式的操作复杂,难度大。
ABS融资方式的运作则相对简单,它只涉及到原始权益人、特设信托机构SPV、投资者、证券承销商等几个主体,无需政府的特征及外汇担保,既实现了操作的简单化,又降低了融资成本。
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迫切需要引入新的融资机制,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进行融资既可解燃眉之急,又可以克服目前其他融资方式的一些不足之处,因此选择基础设施项目作为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是必要的。
(二)由于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一些本身的特点,又决定了从它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是可行的,有它的必然性第一,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最大的特点便是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入,能够形成证券化资产的有效供给。
基础设施建成后,由于具有消费的准公共物品性、经营上的自然垄断性等特点,导致了其经营期间的现金收入流相对稳定。
而资产证券化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前提就是能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
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的特点正好符合这个要求,克服了银行不良资产难以解决的毛病。
第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另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规模较大。
我国是一个经济迅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每年在基础设施建设上都有大规模的投资,将这些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完全可以形成足够规模的相似条件的资产组群。
第三,由于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期较长且遵循一定的自然和生活规律,一般而言贷款期限和风险均比较稳定。
因此在构建资产池时,组合中的各批贷款的期限基本相近,风险、收益水平也能维持在固定的稳定水平。
它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建设,因此容易得到政府的支持和获得政府担保,能实现较为明确的信用等级。
(三)我国已经有了部分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经验在目前我国进行的资产证券化实践中,已经拥有了不少成功的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经验。
例如:1995年铁道部利用收入超过300亿元现金流量的“铁路建设基金”为偿债担保,顺利实现了发行债券筹资。
1996年8月,珠海市以交通工具注册费和高速公路过路费为支持发行两批共2亿美元的债券,利率分别高出美国国库券250个点和475个点,由摩根士丹利安排在美国发行,分别获得了Baa3和Bal的评级和3倍超额认购。
以上两次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验都取得了圆满成功,为我国大力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如果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从住房抵押贷款起步,将会面临存量规模小以及住房抵押贷款市场本身发展不完善的困境,未免为时过早;如果从银行不良资产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又因不良资产难以满足证券化标的资产的要求而不可行。
如果选择基础设施项目作为进行资产证券的切入点,应该是一个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