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市级统筹政策培训
医保市级统筹政策培训

五、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和最高支付限额 享受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
院、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 诊医疗待遇,享受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
最高支付限额:与本市城镇职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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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小型医疗机构(镇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门诊 部)55%;
大型医疗机构(二、三级医院)和专科医疗机构40%。 注:统筹金支付比例比本市城镇职工分别低10%。
符合医保普通门诊 统筹药品目录、诊 疗项目目录范围的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待遇标准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 不滚存,不累计
※参保人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能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参保人享受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门诊医保待遇的部分,普通门 诊统筹金不再重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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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点办理
本市退休人员 本市老年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10年
享受退休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年限不满10年
一次性或按月 缴纳不足年限的过渡金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简称“过渡金”)的缴纳、计缴和政府资助,按照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令(2008)第11号)第八条、第九 条和第十条规定执行。图表中的“本市老年居民”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年 满60岁,女年满55岁,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用人单位退休费的人员。
1% 35周岁以下
2%
满35周岁至 45周岁以下
2.8%
满45周岁 至退休前
划入基数: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
划入基数:上年度 本市单位职工月平 均工资为基数
※ 以每人每月1%的标准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的一部分。
医保市级统筹政策调整管理方案

医保市级统筹政策调整管理方案一、背景分析医保市级统筹政策是指在保障国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由市级政府进行统筹管理、调整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经济发展和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原有的医保市级统筹政策已经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我们需要对医保市级统筹政策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二、调整目标1. 提高医保市级统筹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2. 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保覆盖面和报销比例;3. 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保障水平;4. 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社会公平。
三、调整措施1. 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医保市级统筹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2. 优化医保管理体制,建立市级医保机构,负责医保基金的统筹管理和调度;3. 调整医保基金收入和支出结构,增加资金投入,提高基金覆盖面和报销比例;4. 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减少自付比例,提高报销额度;5.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DRG(按病种进行费用分组)支付方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6.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7. 加强医保与医疗机构签约管理,推进医保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8. 加强医疗资源管理,推广医疗联合体和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调整方案评估1. 经济效益评估:根据调整措施预期带来的经济效益,包括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基金收入增加幅度等指标,进行经济效益评估。
2. 社会效益评估:根据调整措施预期带来的社会效益,包括医保覆盖面扩大程度、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情况等指标,进行社会效益评估。
3. 可行性分析:根据调整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调整方案的实施难度和风险。
五、调整方案实施1. 成立医保市级机构,负责医保基金的统筹管理和调度;2. 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调整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3.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调整方案的知晓度和支持度;4. 逐步调整医保基金收支结构,提高基金投入和报销比例;5. 推行DRG支付方式,推动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医疗费用;6. 建立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7. 促进医保与医疗机构签约管理,推进医保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8. 推广医疗联合体和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2020年度广州市医保政策考核试题及答案

2020年度医保政策试题一、填空题1、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应核对参保人医保凭证上的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
2、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医保凭证的,应当在入院3日内补办示证手续。
3、职工医保参保人每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普通门诊待遇标准限额为300元/人,不滚存、不累计。
4、目前广州市指定慢性病病种有20种,除了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以外,还有(任选2种):、等。
5、参保人最多可选3个广州市指定慢性病病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6、广州市指定慢性病病种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病种,不滚存、不累计。
7、家庭病床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登记,登记有效期为90天。
8、家庭病床按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400元/期;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280元/期。
9、社会保险参保人在指定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每诊次发生的“门诊诊查费”支付限额标准为每人每诊次最高7元,超出部分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0、社会保险参保人连续住院治疗时间每超过90天的,需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
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需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
11、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城乡居民医保为缴费基数的6倍。
12、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参保人员有效投诉事项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将根据社会保险有关管理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等处理,并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13、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到本市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先垫付。
14、城乡居民参保人门诊接种狂犬疫苗,统筹基金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
15、城乡居民参保人在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期内,可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进行产前门诊检查,统筹基金按50%标准支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孕次300元。
解读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编者按:本网站从即日起,将2011年10月9日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穗人社发[2011]147号)的要点刊登本网“要点解读解答”栏目,欢迎大家浏览,更欢迎您的意见和建议。
一、如何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缴费手续?(一)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及教育等部门,根据居民居住分布情况,在本辖区内的每个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社会事务(民政)办公室及残联部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等机构设立参保登记点。
居民分别按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入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和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由托幼机构或学校统一到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其他未成年人(指当年8月31日前未满18周岁的居民)、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大中专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至主校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在上述居民中,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及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所属街道(镇)社会事务(民政)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本市重度残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所属街道(镇)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居民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凭以下资料办理参保登记:1.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应当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的复印件包括户主姓名的首页及参保申请人姓名的当页,下同)。
2.未成年人、中小学生应当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其中:出生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儿应当同时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统筹前后医保政策对比-杨艳珍

四.共付段统筹支付比例
—
类别 共付 段
番禺区
在职 98% 退休 98% 在职职工、灵活就 业人员 90%
广州市本级
退休人员 93% 外来从业人员 72%
• 广州市本级共付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与参保人在一级定点 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一致。 • 各类参保人群共付段统筹支付比例均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相同治疗的情况下,个人负担将有增加。
三.起付标准
番禺区
在职 775.15 元/年 退休 542.61 元/年 在职职工、 灵活就业人 员 400 元/期
广州市本级
退休人员 280 元/期 外来从业人 员 200 元/期
• 市级统筹后,家庭病床起付标准由原有的一个医保年度支付一次调整 为90天一次,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 确定。番禺区原有的民政部门核定为低保对象的参保人,不需起付标 准,以及已审批通过门诊特定项目的参保人,在审批有效期内个人不 再支付起付线的政策取消。 • 虽单次起付标准降低,但如果以一个医保年度计算,职工医保起付标 准总体会上升;原来享受免起付标准待遇的参保人建床后将需支付起 付标准。
急诊留观 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尿毒症血透、腹透 血友病治疗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 疗 重型β 地中海贫血治 疗 慢性丙型肝炎治疗 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 治疗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治疗 家庭病床 6000 3000 3500 5500 5000 4800 2400 2800 4400 4000 3000 3500 300 300
广州市 原番禺区
康复期治疗
无转往基层定点医 疗机构进行康复期治疗 相关政策,各级医疗机 构之间可以相向转诊, 具体按转院转诊规定要 求。
有转往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康复期治疗相关政策:具体分门 诊、住院、建立家庭病床三种方 法。 注意:在2011年2月不再转
2024医保市级统筹政策调整管理方案

2024医保市级统筹政策调整管理方案引言:2024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制度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制定2024年医保市级统筹政策调整管理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将针对该方案进行详细阐述,旨在为决策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背景分析1.1 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医疗保障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保障机制,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当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参保范围狭窄、报销比例低、医疗服务供给不足等,亟需进行调整和改进。
1.2 当前医保市级统筹政策存在的问题当前医保市级统筹政策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医保经费管理不规范,导致资金浪费和滥用;(2)医保报销比例不合理,无法满足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需求;(3)医保支付方式单一,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4)医保服务覆盖范围不全面,部分群体难以享受到相应的保障;(5)医保基金结余高企,投资回报率偏低。
1.3 调整管理的必要性针对当前医保市级统筹政策存在的问题,制定2024年医保市级统筹政策调整管理方案势在必行。
这不仅可以解决当前问题,提高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也可以为未来的医改创造良好的基础。
二、调整方案2.1 医保经费管理(1)加强对医保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医保经费流向的审计制度,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
2.2 医保报销比例调整(1)根据常见病、多发病的特点,适时调整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对这些疾病的报销水平,降低患者的负担。
(2)对于罕见病、高价药等特殊情况,可以采取特殊的医保政策,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
2.3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1)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引入多种付费方式,如按人头付费、预付费等,探索灵活多样的医保支付模式,促进医疗服务供给的多样化和市场化。
2.4 医保服务覆盖范围扩大(1)逐步扩大医保服务的覆盖范围,将未参保人员纳入医保范围,保障更多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市级统筹医保新政策宣传栏
市级统筹医保新政策宣传栏2021年,我市医保制度将迎来一次全面升级。
新政策将实现全市范围内的统筹管理,提升医保待遇水平,解决人民群众就医难题,使更多的市民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具体来说,新政策将实施以下措施:一、完善统筹机制新政策将实施全市范围内的统筹管理,实现医疗保险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的紧密结合,完善了医保基金统筹管理的机制,做到协调发展,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提升医保待遇水平新政策将把医保待遇上限由现在的每年13万元提高到每年20万元,医保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90%,同时,还将扩大补助涵盖范围,对于门诊及慢病患者,政府将开展百万人次的专项救助计划。
三、优化医保管理服务新政策将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服务体系,打造以市民需求为导向的医保服务平台,形成高效、规范、有保障的医疗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并简化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效率。
四、推进医保大数据发展新政策将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电子健康卡和移动医保服务,全面打通医保数据和医疗卫生信息数据共享,推动医保大数据应用,提高医疗服务的精准性和便捷性。
在实施新政策的过程中,政府将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重视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市民受益。
同时,将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新政策的顺利落实。
新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市民将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医保待遇,为市民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同时,也将有效解决就医烦恼,推动我市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让我们共同期待新政策的实施,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新政策的实施,对于医保服务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新政策将让更多患者可以得到医保的支持,排除了经济负担对就医的影响,让他们能够及时就医,尽早治疗,从而减轻病情,提高生活质量。
另一方面,新政策还将强化医保的管理和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审核和考核,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其健康权益。
广州医保统筹支付标准
广州医保统筹支付标准广州市医保统筹支付标准是指广州市医疗保险基金对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统一支付的金额标准。
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的确定对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广州医保统筹支付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广州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的确定是经过充分调研和分析后,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制定的。
在确定支付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医疗服务的价格水平、医保基金的收支状况、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
通过科学的数据分析和比对,可以确保支付标准的公平合理性,使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合理的医疗保障。
其次,广州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的调整需要与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化相适应。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也在不断调整。
因此,医保统筹支付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动态调整,以保障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与医疗服务价格相适应的医疗保障水平。
只有通过不断的调整和优化,才能够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
另外,广州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的确定还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参保人员群体的特点和需求。
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收入水平的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障方面存在着差异性。
因此,在确定支付标准时,需要对不同群体进行差异化对待,使得医保统筹支付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医疗保障需求。
最后,广州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的执行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只有通过不断监督和评估,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同时,也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和参与机制,使参保人员能够了解到支付标准的具体内容,增强对医保政策的信任和支持。
综上所述,广州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
只有通过科学的数据分析和比对,与医疗服务价格的动态调整相适应,充分考虑到不同参保人员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促进医保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医保门诊统筹培训总结汇报
医保门诊统筹培训总结汇报医保门诊统筹培训总结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向大家汇报医保门诊统筹培训的情况。
在过去的几天里,我们全体员工都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医保门诊统筹培训,通过培训,我们深入了解了医保门诊统筹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本次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医保门诊统筹的基本概念与框架、基金筹措与管理、医疗费用控制与支付、医保报销与结算、门诊费用报销操作流程等。
通过专业的培训师傅的讲解和实际操作,我们对医保门诊统筹的工作流程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首先,培训讲解了医保门诊统筹的基本概念与框架。
我们深入了解了医保门诊统筹的基本原则、政策法规、基金管理、保险合同等基本要素,对医保门诊统筹的工作背景和重要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其次,培训着重强调了基金筹措与管理。
我们了解了医保基金的来源与用途,学习了医保基金收支结算的方法和标准,了解了基金投资运营和风险管理的相关知识。
这些知识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使用医保基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另外,培训还强调了医疗费用控制与支付。
我们学习了医保门诊费用的控制标准与政策,掌握了基金支付的程序和方法,了解了医保门诊费用的计算与报销情况。
通过实际操作的演练,我们更加熟悉了医疗费用控制与支付的具体流程和要点。
最后,培训还就门诊费用报销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我们学习了门诊费用报销的基本规定与要求,掌握了门诊费用报销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并学习了门诊费用报销的监督与管理。
这些内容对于我们正确操作门诊费用报销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通过这次培训,我们明确了医保门诊统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们也进一步提高了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掌握了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学习成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医保门诊统筹的顺利推进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和参与,也感谢培训组的辛勤付出。
医疗保险政策大讲堂
01 医疗保险政策改革与创新
医疗保险政策改革背景与必要性
经济发展与社会变革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不断变革,原有的医疗保险 政策已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改革势在必行。
医疗费用上涨
近年来,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医疗保险政策改革有助于缓解这一压力。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医疗保险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
医疗费用上涨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口老龄 化,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给医疗
保险基金带来巨大压力。
医保基金收支平衡
由于医疗费用上涨和参保人数增 加,医保基金收支平衡面临挑战 ,需要制定合理的缴费和待遇支
付政策。
医保制度公平性
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医保 待遇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完善
医疗保险政策普及对象与内容
普及对象
包括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学生等各 类人群,特别是对医疗保险政策了解 较少的群体。
普及内容
重点宣传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 标准、待遇享受、报销流程等政策要 点,以及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方法、 异地就医结算等便民服务措施。
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效果评估
知晓率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了解公众对医疗保险政策的知 晓情况,评估政策宣传效果。
满意度调查
收集公众对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的满意度反馈,分析宣传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进宣传工作提供参考。
宣传效果评估报告
定期撰写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效果评估报告,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 成效,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医保制度,提高公平性。
医疗保险政策挑战与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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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通过加强医疗监管、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 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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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统筹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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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普通门诊统筹本市定点医疗机构:
包括广州市区内以及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番 禺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 可登陆广州医疗保险管理网查询本市定点医疗机构
及指定专科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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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门诊选定医院变更手续
门诊选定医院一经选定,原则上在1个社会保险年度 内不予变更。 因户口迁移、住址变动、工作单位流动、医院定点资 格变化需办理门诊选定医院变更手续的,请携带医保卡、
有效身份证明、《登记卡》、有关证明材料到医保经办机 构申请变更。
满35周岁至 45周岁以下
满45周岁 至退休前
退休人员
划入基数: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
划入基数:上年度 本市单位职工月平 均工资为基数
※ 以每人每月1%的标准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的一部分。 ※ 取消每人每月5元的基础金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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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标准 (以2011 社保年度为例)
类别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4%
缴费金额 164.04元/人〃月 10.66元/人〃月 20.51元/人〃月
补充医疗保险费
上年度本市 单位职工月 平均工资
0.26%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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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享受待遇的起止时间
参保人
按时足额缴费
终止医保关系或停止缴费
第7个月
次月
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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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以下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一、原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且停保后3个
月内转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人员;
二、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条件期间
本市城镇户籍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形式灵活就业的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 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
注:原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员,在3月1日市级统筹系统数据切换时,统一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按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该险种比较适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已满足退休年限的参保人)
调整后:上年度广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
(2010社保年度为272,190元)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 调整前:9万元 调整后:15万元 市级统筹后两险合计最高支付限额:422,190元。
9
八、个人医疗帐户
5.1-1% (2+2.8)-1% (2+2)-1% (2+1)-1% 35周岁以下
费用直接结算以及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和保险年限互认等问题,
广州市政府决定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3
二、实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时间
按照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规定,遵循统筹安排、分步实
施的原则,番禺区从2011年3月1日开始实施市级统筹,全区统一执行广
33
第四部份
门诊指定慢性病
34
一、什么是指定慢性病?
指定慢性病是指按照《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试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的规定,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行政
部门确定的,具有病程较长、发病率较高、对生活质 量影响较大、需长期门诊用药维持治疗且医疗费用较 高等特点的慢性疾病。
最高支付限额:与本市城镇职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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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小型医疗机构(镇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门诊
部)55%;
大型医疗机构(二、三级医院)和专科医疗机构40%。
注:统筹金支付比例比本市城镇职工分别低10%。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培训
番禺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2011.3
1
第一部份
2
概 述
一、实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制度
体系,增强基金抵御风险及互助共济能力,逐步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 待遇,提升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现医药
(一)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在职职工: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1%; 退休人员: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
从其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
(二)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人员:
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1%的标准; 从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拨转。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6.调整门诊指定慢性病的病种范围及待遇标准; 7.下调三个目录中需个人先行支付费用的比例; 8.扩大了参保人就医、购药的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范围。
5
四、市级统筹后,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类别
单位 医保职工 个人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和薪金收入的月平均数 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统筹基金对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给予补助。
26
四、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65%,其 他医疗机构50%。 符合医保普通门诊 统筹药品目录、诊 疗项目目录范围的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待遇标准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 月, 不滚存,不累计
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重大 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及其相关规定等市级统筹政策。
自2011年9月起,番禺区统一执行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4
三、市级统筹后,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待 遇的变化
1.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扩大门诊特定项目病种范围,提高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标准; 3.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 4.提高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支付的最高限额; 5.扩大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支付范围;
11
九、享受待遇的起止时间
按时足额缴费 用人单位 及参保人 终止医保关系或停止缴费
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次月
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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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
13
一、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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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年限:
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缴费年限,计算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缴费年限。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10年
享受退休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市退休人员
本市老年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年限不满10年
一次性或按月 缴纳不足年限的过渡金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简称“过渡金”)的缴纳、计缴和政府资助,按照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令(2008)第11号)第八条、第九 条和第十条规定执行。图表中的“本市老年居民”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年 满60岁,女年满55岁,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用人单位退休费的人员。
调整后 调整前 补充医疗保险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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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保和缴费办法
地税部门
地税委托 指定银行
用人单位 及参保人
办 理 参保手续
缴 纳 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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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
调整前:上年度番禺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2010社保年度为132,432元)
(二)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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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保手续: 参保单位和个人均不需办理任何参保手 续,社会保险系统自动为符合规定范围的人
员办理登记,每月自动划扣参保人个人医疗
帐户资金或拨转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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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筹集
例子: 1.某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年龄38岁,基本医疗 保险月缴费基数3000元, 每月个人帐户划入金额=3000×2%(个人缴费 的全部)+3000×2%(单位缴费划入部分)- 3000 ×1%(普通门诊统筹金)=90元。 2.如果该参保人,年龄是30岁,每月个人帐户划 入金额? 3000×(2%+1%-1%)=60元 3.退休人员,每月个人帐户划入金额: 4101×(5.1%-1%)=168.14元
缴费基数
本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缴费比例
8% 2% 4%
备注:缴费基数
从2011年4月起:上限为上年度广州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下限为上年度广州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自2011年7月起:下限按上年度广州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55%执行; 自2012年7月起:下限按上年度广州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6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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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能同时享受普 通门诊统筹待遇。 ※ 参保人享受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门诊医 保待遇的部分,普通门诊统筹金不再重复支付。 ※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 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以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 月缴费基数和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 数,按每人每月2%的标准,由普通门诊统筹金包 干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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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级统筹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
补助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类别 调整前 城镇职工重大疾病
缴费基数 上年度番禺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上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缴费比例 0.26% 0.26% 0.3%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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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选点手续:
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
医保卡、一张小一寸彩照到拟选定的医院填写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