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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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是一个组织内部的制度,旨在确保质量事故能够被及时发现、报告、调查和处理,以减少潜在的负面影响,并提高组织的质量管理能力。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的步骤和要求:1. 事故报告:发生质量事故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质量管理部门或指定负责人报告。

2. 事故登记和分类:质量管理部门或指定负责人应记录事故的相关信息,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原因等,并对事故进行分类。

3. 事故调查:质量管理部门或指定专责人员应进行事故调查,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4. 事故分析: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并查找潜在的系统性问题。

5.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立即停止生产、召回产品、修复设备、处罚责任人等。

6. 事故报告:质量管理部门或指定负责人应向组织内部的相关部门和管理层报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结果。

7. 教训总结和改进措施:对事故进行教训总结,找出和改进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以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8. 信息共享与沟通:将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与所有相关人员共享,并通过内部沟通渠道,确保各部门和人员对质量事故有所了解,以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总的来说,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是一个重要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帮助组织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事故,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并提高组织的质量管理能力。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二)1. 背景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及时、全面地收集、调查和处理公司内部发生的质量事故。

它的目的是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所有质量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生产过程中的事故等。

3. 定义3.1 质量事故:指在产品生产、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导致质量不合格、损害用户利益或影响公司声誉的事件。

3.2 质量事故报告:指报告质量事故的文件或记录,包括事故的描述、调查结果和处理措施等。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4篇)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4篇)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1. 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流程,确保事故及时得到处理,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

2. 定义2.1 质量事故:指在产品设计、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可能对用户造成损害或影响产品安全和可靠性的事件。

2.2 质量事故报告:指对质量事故进行记录和上报的过程,包括事故描述、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信息。

3. 质量事故报告流程3.1 发现事故:任何员工发现质量事故应立即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采取合适的措施控制事故扩散,确保人员安全。

3.2 填写报告:事故责任人或所属部门负责人应根据事故情况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表,并附上相关证据和照片。

3.3 上报审核:所属部门负责人应立即上报质量事故报告给上级部门,并由上级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

3.4 质量部门介入:质量部门应及时介入事故处理,并根据事故情况进行事实调查和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措施。

3.5 处理措施:质量事故应根据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召回产品、追究责任、修复损失等。

3.6 结果跟踪:质量部门应跟踪事故处理情况,并记录在质量事故报告中,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4. 管理要求4.1 紧急响应:对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应立即启动紧急响应机制,以最快速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和处理。

4.2 信息共享:对于发生的质量事故,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和员工,以便其他部门和员工能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3 教训总结:对于发生的质量事故,公司应及时进行事后的教训总结和经验总结,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

4.4 改进措施:对于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公司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改进,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5. 监督与追责5.1 监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监督和指导下属部门和员工执行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5.2 追责:对于故意隐瞒质量事故、擅自处理或未按规定报告的人员,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依据公司纪律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5篇)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5篇)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质量事故报告的流程和处理方式,确保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质量事故,促进质量管理的改进和提升。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3.定义(1)质量事故:指与产品或服务质量相关的不符合质量要求所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缺陷、安全隐患、用户投诉等;(2)质量事故报告:指将质量事故情况详细填写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的报告;(3)质量事故处理:指根据质量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调查分析、责任追究、纠正措施等。

4.报告流程(1)发现质量事故:任何员工在发现质量事故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报告,同时采取控制措施以减少事故影响;(2)质量事故报告填写:质量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要求发起人将质量事故的细节填写在质量事故报告中,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3)报告审批:质量事故报告提交质量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批;(4)报告上报:经审批通过后,质量事故报告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5.处理措施(1)调查分析: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2)责任追究:针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质量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责任的追究;(3)纠正措施:根据质量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质量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召回、工艺改进、培训措施等;(4)报告处理结果:质量管理部门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并存档备查。

6.追溯与改进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追溯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附则(1)员工发现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和纵容;(2)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尽快处理质量事故,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反馈;(3)对故意隐瞒或造成恶劣后果的人员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例(三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例(三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例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过程,确保及时有效地识别和解决质量事故,并推动组织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质量事故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对产品或服务质量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并可能对消费者、企业和社会造成损害的事件。

二、报告流程1.发现事故监测人员、生产人员或消费者等在发现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2.录入信息报告人员应按照事故报告表格的要求,录入事故相关信息,包括事故时间、地点、经过、影响等。

3.上报部门报告人员将填写完整的事故报告转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同时复制有关部门负责人。

4.初步处理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初步处理,包括封存相关产品或设备、隔离事故区域等,以防止事故扩大。

5.调查启动上级主管部门将负责启动事故调查程序,并指派专业团队进行调查。

三、调查流程1.成立调查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成立专业调查组,并指派一位负责人。

2.调查目标和范围确定调查组负责人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调查目标和范围,并制定调查计划。

3.收集证据调查组根据调查计划,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检查书面文件、现场勘察、访谈相关人员等。

4.分析数据调查组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5.编写调查报告调查组根据分析结果,编写详细的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人、损失评估、预防措施等。

四、处理措施1.事故责任追究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损失赔偿对于受到事故影响的消费者或企业,相关方面应及时启动赔偿机制,给予合理的赔偿。

3.修订措施和流程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相关部门应及时修订相关措施和流程,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宣传和警示组织应加强质量事故的宣传和警示,提高员工对质量事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五、监督和改进1.内部监督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单位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的监督,并定期组织质量事故的回顾和评估会议。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3篇)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3篇)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发生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监理站汇报,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向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进行汇报。

2.安全质量事故划分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3.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监理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报告;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3)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参与研究事故处理方案;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办理。

6)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与责任单位互相串通,隐瞒不报。

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2)是一个组织或企业制定的规范和流程,用于报告和处理与安全质量相关的事故。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事故报告要求:明确规定了什么样的事故需要报告,报告的时间要求和报告的方式。

2. 事故调查: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确定事故原因、责任和影响,包括采集证据、记录现场情况、审查过程、访谈目击者等。

3. 事故分析: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确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和潜在问题。

4. 事故处理:根据调查和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修复损害、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等。

5. 事故报告和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人员和利益相关者发送事故报告和通知,确保及时告知,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6. 事故记录和档案保存:建立事故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事故记录和调查报告的保存,以备未来参考和借鉴。

7. 事故监督和评估: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事故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改进。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5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5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柜(架)。

3.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一般质量事故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十二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七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六、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本单位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职工在工作中涉及到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管部门本单位负责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工作的部门为质量管理部门。

第二章报告的种类和分类第四条报告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分为立案报告、处理报告和结案报告三种。

第五条报告的分类根据质量事故的不同性质,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分为一般质量问题报告和重大质量问题报告两种。

第三章报告的流程第六条立案报告一、质量问题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提交立案报告。

二、立案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问题的详细描述、原因分析、证据材料、责任人等。

三、质量管理部门收到立案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初步调查和审核,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会议。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4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4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本单位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职工在工作中涉及到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管部门本单位负责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工作的部门为质量管理部门。

第二章报告的种类和分类第四条报告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分为立案报告、处理报告和结案报告三种。

第五条报告的分类根据质量事故的不同性质,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分为一般质量问题报告和重大质量问题报告两种。

第三章报告的流程第六条立案报告一、质量问题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提交立案报告。

二、立案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问题的详细描述、原因分析、证据材料、责任人等。

三、质量管理部门收到立案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初步调查和审核,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会议。

第七条处理报告一、质量事故处理会议后,质量管理部门应按照会议决议要求,及时编制处理报告。

二、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问题的处理方案、责任人的整改措施、问题的解决进展等。

三、质量管理部门应将处理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并督促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进行处理。

第八条结案报告一、质量问题解决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质量管理部门应编制结案报告。

二、结案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对相关责任人的评价、防范措施等。

三、结案报告应归档保存,便于后期的追踪和参考。

第四章报告的要求和管理第九条填报要求一、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报,并附上必要的相关证据材料。

二、报告内容应客观、真实、详细,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报告的保密一、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涉及到工作中的敏感信息,相关人员应严守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二、在需要共享报告信息时,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授权管理。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5篇)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5篇)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1、质量事故报告a)记录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向班组长报告。

班组长应在当日报告工地,并进行事故分析。

工地质检员要对事故作出记录,定期书面报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b)普通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工地报告;工地应于当日报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于____日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经项目部审定后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c)重大事故发生后,工地应立即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项目部应随即向公司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其项目部应在____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组织调查、分析。

分析后____日内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写出质量事故报告,经项目部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d)分包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后,分包单位亦应按上述相应程序,及时报告总包单位或发包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e)调查分析工作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f)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阴、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均应严肃处理。

g)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均要建立质量事故台帐,并予保存。

h)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实施结果记录应由工程项目部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以备存档和竣工移交。

2、质量事故处理制度a)普通及重大质量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主管部门。

b)普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审定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c)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施工技术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审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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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1.目的
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众多而且复杂多变,常难免会出现某种质量事故或不同程度的质量缺陷。

为达到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改进质量管理的工作及加强质量保证体系,使工程质量事故减少到最低程度,从而处理好工程质量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定义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而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的生命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3.适用范围
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定;或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的允许范围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工程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包括装卸、搬运、安装、试运)由于操作、使用、调整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4.质量事故的分类
4.1重大质量事故
4.1.1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4.1.2建(构)筑物基础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必须经过补强才能使用。

4.1.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4.1.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4.1.5严重影响下一步主要工程施工,其损失金额10万元以上或影响工期15天以上者。

4.1.6返工损失一次在10万元以上的。

4.2一般质量事故
4.2.1返工损失一次在1~10万元。

4.2.2影响下道工序施工5天到15天者。

4.3记录事故
4.3.1返工一次损失在1万元以下。

4.3.2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不超过5天者。

5.相关文件
5.1有关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及国电公司颁发的《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

5.2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a.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b.监理单位调查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5.3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a.工程承包合同。

b.设计委托合同。

c.设备与材料购销合同。

d.监理合同。

6.职责
6.1记录事故由当事承包单位记录、处理,并抄报监理部、业主方工程部。

6.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本公司上级单位报告外,还应在两天内报告监理单位和业主方工程部。

承包单位及其质检部门应积极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并在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交业主方工程部和监理单位。

6.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上报外,还应在5小时内向监理单位、业主工程部报告。

在监理单位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24h小时内写出调查报告上报省电力质量监督中心站。

6.4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在事故发生十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由业主上报省电力质量监督中心站及有关上级机关。

6.5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采取临时补强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6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应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

6.7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质量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及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严肃处理。

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情节严重者应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法律制裁。

7.程序
7.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或与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停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

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2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调查应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中要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事故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

7.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质监部门根据需要可委托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提供事故分析及处理方案的技术条件和所需数据。

7.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7.4.1记录事故由当事施工单位记录处理,但处理技术措施应经质检部门会签,并将处理技术措施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

7.4.2质量事故处理前事故责任单位应如实填写《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7.4.3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质量缺陷处理方案,承包单位核签后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代表审核后
组织实施。

7.4.4重大事故处理方案的审批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站、事故发生单位共同商定并签证后实施。

对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重要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倒塌或严重影响主要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的质量事故,省质量监督中心站还应及时报告部质量监督中心总站,请中心总站参与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7.5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7.6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告》。

8.免责
工程质量事故中不包括下列情况造成的事故:
8.1施工单位附属企业生产的各种预制构件在出场(厂)前发生的质量事故;
8.2在设备开箱验收或清洗时,发现原来设备本身已形成的质量事故;
8.3工程竣工验收使用后,由于使用(生产)单位操作或管理的原因所造成的质量事故。

当然,由于施工原因而在使用时暴露的质量事故仍应计入施工单位的事故统计之中;
8.4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如地震、风灾、水灾、火灾等)。

9.其它
9.1质量事故的损失金额,应按返工实际发生的设备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加该施工队伍等级的定额取费等级计算(应扣除回收价值)。

9.2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处理全过程技术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强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应妥善保存,单位工程竣工时,应作竣工资料予以移交。

9.3施工任务分包(二包和三包)方发生的事故,由原包单位负责按上述程序处理。

9.4有关事故中定性、责任、处理意见上各方分歧重大而又不统一时,由上一级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上级机关裁决。

10.附录
表一《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表二《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表三《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告》
图 1 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图
本程序拟稿人:韩得文
本程序核稿人:姜柏卿
本程序审定人:孙月
本程序批准人:何成江
表一国华台山电厂(600MW)工程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工程编号:TDZS/001-
〔〕-000
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凡属于重大质量事故,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表二国华台山电厂(600MW)工程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工程编号:TDZS/002-
〔〕-000
本表一式四份,由总承包单位填报,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各存一份。

表三国华台山电厂(600MW)工程
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告
工程编号:TDZS/003-〔〕-000
图1
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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