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一、质量事故的范围。
凡在施工(调整试运前)过程中,由于现场存储、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____万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二、质量事故的分类。
1、重大质量事故。
(1)建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2)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构)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构)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5)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
2、普通(一般)质量事故。
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____万元。
三、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连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在____小时之内写出书面报告。
普通(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立即____分析,并于____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报公司领导及质量部。
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随即向司领导及质量部报告。
形制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其项目部应在____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____、分析。
分析后____日内有质量管理部门写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
(2)事故概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文(5篇)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文凡是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超过标准,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以及由于装卸、搬运、操作和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均属质量事故。
一、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的划分: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重大质量事故:⑴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⑵超过规范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⑶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⑷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⑸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十万元以上。
2、一般质量事故。
一次返工损失金额不大于十万元。
3、质量事故损失金额指。
因返工而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但应扣除可以回收利用的器材残值。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1、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都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和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2、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向班长汇报,班长应在当日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做好记录,然后向施工处报告,项目部立即向分公司汇报,分公司应于每月____日前汇总后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3、一般事故发生后,施工队长应在当日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尽快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于五日内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或分公司立即向公司经理、主管施工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报告,并由内蒙电力总公司立即电报或传真报部。
5、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
公司主管副经理、总工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
事故责任单位在调查分析后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质量管理部在十五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质量管理制度汇编6、重大质量事故在分析会后五日内填写质量事故报表,待事故处理完后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表处理表。
7、重大质量事故缺陷处理方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协调施工技术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运行单位共同商定,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工程项目事故处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事故处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____第____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①事故报告调查程序(1)事故快报: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最迟不得超过____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企业按规定每月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可比(如千人重伤率____(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____103)。
(2)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如无特殊原因,应经事故调查机关同意。
②事故调查企业发生轻伤事故,一般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监、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发生一次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进行调查,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③事故分析(1)原因分析,即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管理方面)原因。
(2)事故性质是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还是破坏事故要分清。
④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必须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能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能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能放过,对发生事故处理一般按事故的轻重大小可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三种。
经济处罚:一是企业内部按企业奖惩办法查处;二是行政执法机关按有关行政法规查处。
行政处分: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者以行政处分。
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134、135条规定。
工程项目事故处理制度(2)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工程项目是指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为实现特定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的集合。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五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制度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时,按质量事故的类别及时向项目指挥部、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申报,并按处理意见抓紧处理,确保施工质量。
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㈠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工程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不同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两类。
㈡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应于三日内先用电话或电报报局质量管理部门,一个月内书面专题逐级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3)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处理方案及工程计划;(6)事故报告单位。
一般事故由队处理,报项目部备案。
重大事故由项目部领导牵头,队领导、项目部及队技术、质检部门参加处理。
2、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1中铁十七局集团巴准项目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制度过”的原则进行。
要查明事故的经过、性质、原因、责任者和采取的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在处理质量事故时,要注意两个问题:(1)凡影响下一道工序的项目或发生在主要部位的重大质量事故,在未处理前,必须暂停施工。
(2)工程量较大,是否返工处理或修改设计变通使用,均须经过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裁定,不得擅自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对于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来说,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发生的事故情况,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和应对方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我将从制度背景、制度内容和制度实施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期完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一、制度背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应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采取快速响应、及时报告的方式,减少和避免事故对工程造成的破坏和影响,并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4篇)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防范和及时处置工程质量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在工程项目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
第三条:质量事故是指因施工、材料、设备等方面的原因,在工程施工、制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并对工程质量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查明和处理质量事故,避免损失扩大,减少损失,提高工程质量。
第五条: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应当详细记录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和对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事故的处理措施和效果等内容。
第六条: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应当贯彻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迅速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人员,并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第七条: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当保护涉及人员的隐私权,严禁泄露个人信息。
第二章:质量事故的分类和等级第八条: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类。
第九条:一般事故是指发生在工程项目中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
第十条:重大事故是指发生在工程项目中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
第十一条:质量事故的等级分为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
第十二条:轻微事故是指对工程质量没有直接损害或者损害较轻,其修复成本较低的事故。
第十三条:一般事故是指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损害,但修复成本较高的事故。
第十四条:严重事故是指对工程质量造成较大损害,修复成本较高,并且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
第十五条:特别严重事故是指对工程质量造成巨大损害,修复成本极高,并且可能导致较多人员伤亡的事故。
第三章:质量事故处理流程第十六条:发生质量事故后,立即停止该部分工程施工,确保事故不扩大。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勘查和初步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影响。
第十八条:根据事故的等级和类型,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编制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一、引言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对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过程,加强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追责和处罚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二、报告制度1.引入事故报告制度: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对事故进行立即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掌握。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性质、原因、影响等信息,并将事故报告提交相关部门,以便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2.强化报告责任意识:工程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应主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不得隐瞒、掩盖、拖延或谎报事故,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处理制度1.快速调查: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迅速调查,明确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以确保对事故的深入分析和判断,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追责与处罚:对于事故责任人、有关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根据失职、渎职程度进行相应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
3.整改与预防:对事故发生后暴露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机制,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在整改过程中,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公示公告:及时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和公告,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信息,增加事故处理的透明度,提高社会舆论监督力度,推动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四、建立监督机制1.定期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相关责任单位严格遵守制度要求,有力推动建设单位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和管理。
2.多方协作:加强政府、监管部门、施工、设计和监理等各方之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推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3.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他们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范文(4篇)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范文一、背景为加强本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的管理和处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三、报告内容1. 事故信息(1)事故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具体情况等。
(2)人员伤亡情况:包括人员伤亡人数、伤亡情况等。
(3)财产损失情况:包括财产损失金额、损失情况等。
2. 事故原因分析(1)事故发生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2)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认定,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3)事故预防措施:根据事故原因进行相应的预防措施提出建议。
3. 事故处理措施(1)人员伤亡处理:包括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赔偿等。
(2)财产损失处理: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修复等措施。
(3)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究。
4. 教训总结和改进措施(1)事故教训总结:对事故进行深刻总结,提出相应的教训。
(2)改进措施:对相关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进行相应改进措施的提出。
四、报告编制人员1. 主要责任人:负责事故调查和报告编制工作的人员。
2. 报告审批人:负责对报告进行审核和批准的人员。
3. 事故相关人员:提供事故信息、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相关人员。
五、报告编制流程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和报告编制工作。
2. 负责事故调查和报告编制工作的人员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3. 编制事故处理报告,报告包括事故信息、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措施、教训总结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4. 报告编制完成后,报告审批人对报告进行审核和批准。
5. 审批通过后,将报告进行归档,并通知相关人员。
六、报告保密1. 本单位对事故处理报告的内容进行严格保密。
2. 未经相关人员同意,不得将事故处理报告外传或用于其他目的。
七、报告执行及监督1. 报告执行:各部门和人员按照事故处理报告的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措施和改进工作。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范围质量事故的范围及类别:质量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重大事故的范围:1、发生断筋断面等重大质量问题及其操作失误等性质严重造成质量事故者。
2、由于发生生产失误,一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一般事故的范围:不属于重大事故情况的为一般事故。
3、国家、上级管理部门质量监督调查不合格者。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秩序、内容、认定及处理办法1、重大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的原因,并向工程负责人报告。
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3、工程负责人在事故发生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4、工程负责人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负责者,责成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5、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上报、保存资料。
6、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质量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2、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3、事故原因分析。
4、事故负责分析及负责者。
四、质量事故处理原则质量事故处理要以“三不放过原则”为准,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负责者和群众没有受到过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重大质量事故在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工程主管部门,待原因查明后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得隐瞒。
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工艺必须追究其相关负责人及其领导责任,并报告上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直接负责者要给予处分。
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发生安全质量重大紧急事件处理流程1、开工前应建立质量事故救援应急预案,要对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施工单位的救援组织能力、救援设备、救援器材及物品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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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术语1.1质量事故凡不能通过简单返工、返修处理或进行让步接收,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的质量问题即构成质量事故,如:抹灰大面积空鼓需返工、结构未达到规定强度要求需加固、重要大型设备基础未达到规定强度、承重梁板裂缝超过规范要求等。
1.2严重质量事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严重质量事故:1.2.1基础出现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沉陷,建筑物倾斜、偏移,结构开裂,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1.2.2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严重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如屋面大面积漏雨,隔热、隔声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量事故;1.2.3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1.2.4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不满10万元的质量事故。
1.3重大质量事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质量事故:1.3.1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或报废;1.3.2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
二、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2.1分公司所属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2.1.1分公司所属项目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施工员组织保护好现场,质量工程师做好记录、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分公司质量部门,质量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分公司主管领导;2.1.2分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调查;2.1.3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发项目技术负责人1份、分公司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各1份;2.1.4调查分析后,由技术部门组织提出处置措施,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由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2.1.5经批准的处置措施由项目生产或机电经理组织实施,分公司工程部门派人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质量部门派人按设计图纸、国家相应的规范、地方标准重新检验,验证合格后关闭。
2.2公司直管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2.2.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施工员组织保护好现场,质量工程师做好记录、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2.2.2质量保证部负责人组织公司项目工程部、科技部、机电管理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调查;2.2.3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发项目技术负责人1份、公司项目工程部、科技部、机电管理部各1份、自存1份;2.2.4调查分析后,公司科技部组织提出处置措施,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由公司科技部经理审批;2.2.5经批准的处置意见由项目生产或机电经理组织实施,公司项目工程部派人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公司质量保证部派人按设计图纸、国家相应的规范、地方标准重新检验,验证合格后关闭。
三、严重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3.1分公司所属项目严重质量事故调查、报告3.1.1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量工程师进行标识,记录不合格的部位、发生时间、有关责任人,24小时内上报分公司质量部门,质量部门接到报告后当日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同时报告公司质量保证部;3.1.2公司质量保证部接到报告后,当日向公司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汇报,并由公司总工程师作出批示,公司质量保证部根据公司总工程师批示派人参加调查;3.1.3分公司生产副经理在事故发生三日内组织分公司总工程师、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3.1.4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由分公司质量部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3.1.5《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分公司质量部门发项目经理部1份、工程部门、技术部门、分公司总工程师、副经理各1份、自存1份,报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各1份;3.1.6分公司总工程师针对严重质量事故发生情况组织制定专项处置方案及纠正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公司质量部门发项目部2份,分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质量部门、公司科技部、公司质量保证部各1份;3.1.7审批后的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由分公司工程部门和项目经理部组织按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返工或返修;3.1.8返工或返修后,分公司质量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跟踪验证,直到关闭为止,验证报告及时报公司质量保证部备案;3.1.9分公司质量部门应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公司质量保证部备案。
3.2公司直管项目严重质量事故调查、报告3.2.1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保护好现场,会同质量工程师进行标识,记录不合格的部位、发生时间、有关责任人,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由公司质量保证部报公司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3.2.2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人组织公司科技部、机电管理部、项目工程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项目有关人员进行调查;3.2.3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公司质量保证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3.2.4《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公司质量保证部发项目经理部1份、公司项目工程部、科技部、机电管理部各1份、自存1份,报公司总工程师1份;3.2.5公司科技部针对严重质量事故发生情况制定专项处置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发项目2份,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项目工程部、机电管理部各1份,报公司总工程师1份;3.2.6审批后的处置方案,由公司项目工程部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跟踪验证,直到关闭为止;3.2.7公司质量保证部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方案,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4.1分公司所属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4.1.1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作好记录和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分公司和公司质量保证部,当日由公司质量保证部报告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生产)、公司总工程师,分公司质量部门报告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4.1.2事故发生3日内由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或其授权人按《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组织公司总工程师、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机电管理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4.1.3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公司质量保证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4.1.4《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公司质量保证部发项目经理部1份、分公司、公司机电管理部部、科技部各1份、自存1份,报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总工程师各1份;4.1.5公司总工程师针对事故情况组织编制纠正措施和处置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发项目部2份,分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公司总工程师、科技部、机电管理部、质量保证部、项目工程部各1份;4.1.6审批后的处置方案及纠正措施,由公司项目工程部派人监督分公司工程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实施;4.1.7按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实施后,由分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跟踪验证,直至关闭为止,验证报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一份备案;4.1.8质量保证部应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方案,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4.2公司直管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4.2.1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作好记录和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当日由质量保证部报告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生产)、公司总工程师;4.2.2事故发生3日内由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或其授权人按《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组织公司总工程师、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机电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4.2.3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公司质量保证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4.2.4《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公司质量保证部发项目经理部1份、公司项目工程部、机电管理部、科技部各1份、自存1份,报公司总经理1份;4.2.5针对事故情况由公司科技部组织编制纠正措施和处置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发项目部2份,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总工程师、科技部、机电管理部、质量保证部、项目工程部各1份;4.2.6审批后的处置方案及纠正措施,由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实施;4.2.7按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实施后,由质量保证部进行跟踪验证,直至关闭为止;4.2.8公司质量保证部应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方案,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事故处理5.1责任追究指定工程监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和职责,造成质量事故,致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5.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5.2.1不贯彻公司规章制度,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5.2.2在工作中失职行为失察或放任错误;5.2.3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质量事故和较大损失;5.2.4出现责任质量事故故意隐瞒不及时上报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5.2.5其他失职错误。
5.3责任追究及查处对工程监管人员追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出要求: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的原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5.3.1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期限而擅自处理者。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检查、奖罚制度5.3.2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拒绝调查、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以及提供伪证者。
5.3.3事故发生后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
5.3.4有意虚报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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