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一、质量事故的范围。
凡在施工(调整试运前)过程中,由于现场存储、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____万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二、质量事故的分类。
1、重大质量事故。
(1)建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2)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构)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构)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5)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
2、普通(一般)质量事故。
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____万元。
三、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连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在____小时之内写出书面报告。
普通(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立即____分析,并于____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报公司领导及质量部。
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随即向司领导及质量部报告。
形制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其项目部应在____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____、分析。
分析后____日内有质量管理部门写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
(2)事故概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工程项目事故处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事故处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____第____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①事故报告调查程序(1)事故快报: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最迟不得超过____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企业按规定每月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可比(如千人重伤率____(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____103)。
(2)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如无特殊原因,应经事故调查机关同意。
②事故调查企业发生轻伤事故,一般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监、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发生一次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进行调查,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③事故分析(1)原因分析,即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管理方面)原因。
(2)事故性质是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还是破坏事故要分清。
④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必须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能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能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能放过,对发生事故处理一般按事故的轻重大小可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三种。
经济处罚:一是企业内部按企业奖惩办法查处;二是行政执法机关按有关行政法规查处。
行政处分: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者以行政处分。
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134、135条规定。
工程项目事故处理制度(2)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工程项目是指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为实现特定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的集合。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质量是安全的基石,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工程质量意识,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总则为了控制工程质量,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
2定义2.1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试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未按设计蓝图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较大后遗症或未按标准施工,造成较大质量缺陷的。
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经济损失在1-____万元的。
未达到重大及普通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3、1零星质量问题由质量部门____相关单位进行追查、处理,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执行。
3.2普通事故发生后,由分管副总主持,____相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追查,并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整改落实及处罚。
3.3重大事故发生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____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及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事故追查,并拿出初步意见报项目公司审核。
批准后的整改方案和处理意见报公司及设计院备案。
3.4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3.5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均应严肃处理。
应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依法惩处。
3.6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建立质量事故台帐,并予保存。
3.8其它未尽事宜依据事故大小及情节轻重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本(二)质量是安全的基石,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工程质量意识,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总则为了控制工程质量,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参与工程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行为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等。
三、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以及责任的界定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和容错机制原则。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与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相一致,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五、项目开工前,相关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计划,明确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计划。
六、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质量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七、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监理,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抽查和检测,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八、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并提供详尽的设计文件,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九、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和设备,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十、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工程安全管理十一、工程施工前,应当编制详细的工程安全计划,并明确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加强安全巡查和事故隐患排查。
十三、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施工安全隐患。
十四、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过程中考虑施工安全的因素,明确工程设计的安全要求。
十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材料和设备,并提供相应的安全证明文件。
十六、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和危险防范意识。
第四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十七、对于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当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进行整改和修复工作。
十八、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应当立即启动,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模版(三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依据(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正常进行。
(二)依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三、报告程序1.发现工程质量事故后,责任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报告,并详细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时间、事故经过、事故影响范围、事故原因分析等。
2.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收到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处理组,并指定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故原因和责任。
3.事故处理组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向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处理通知书。
4.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应按照整改通知书或处理通知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四、处理措施1.对于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暂停合同支付款项等。
2.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可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公司和相关主管部门的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
五、监督和检查公司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处理结果的落实。
1.定期开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不按要求报告和处理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并进行记录。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2.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
以上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范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调整。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4篇)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防范和及时处置工程质量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体员工在工程项目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
第三条:质量事故是指因施工、材料、设备等方面的原因,在工程施工、制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并对工程质量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查明和处理质量事故,避免损失扩大,减少损失,提高工程质量。
第五条: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应当详细记录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和对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事故的处理措施和效果等内容。
第六条: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应当贯彻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迅速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人员,并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第七条: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当保护涉及人员的隐私权,严禁泄露个人信息。
第二章:质量事故的分类和等级第八条: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类。
第九条:一般事故是指发生在工程项目中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
第十条:重大事故是指发生在工程项目中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
第十一条:质量事故的等级分为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
第十二条:轻微事故是指对工程质量没有直接损害或者损害较轻,其修复成本较低的事故。
第十三条:一般事故是指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损害,但修复成本较高的事故。
第十四条:严重事故是指对工程质量造成较大损害,修复成本较高,并且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
第十五条:特别严重事故是指对工程质量造成巨大损害,修复成本极高,并且可能导致较多人员伤亡的事故。
第三章:质量事故处理流程第十六条:发生质量事故后,立即停止该部分工程施工,确保事故不扩大。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勘查和初步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影响。
第十八条:根据事故的等级和类型,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编制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5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缺陷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身安全或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施工单位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监理人员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统计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取得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述报告先分别经设计院代表、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处理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并经监理部查验认可。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有关监理人员都应参加由业主组织的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会议,并指派专人进行书面汇报,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人填写相关质量事故报表。
2、重大工程质量安全处理按照国家现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执行。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2)是指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与义务,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以预防和控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和追究责任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各方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包括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确保各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同时,确定各方在质量安全管理上的权责,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
2. 质量安全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流程,要求各环节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质量安全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对于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要进行风险评估与控制,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措施。
3. 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查机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与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文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事故,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的框架:1.报告要求:- 所有工程质量事故都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报告。
- 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具体情况和损失等内容。
2.责任人:-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避免扩大事故范围。
- 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并在24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3.调查:- 相关部门应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制定调查报告。
- 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原因、责任人、损失和处理措施等内容。
4.处理:- 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事故。
- 处理措施可能包括修复现场、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救助受害者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等。
5.跟踪和总结:- 相关部门应跟踪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并进行总结,分析事故的教训和经验。
- 根据事故的总结分析,相关部门应及时修订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的框架,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制度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积极合作和配合。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文(二)1. 引言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质量缺陷或事故,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理工程质量事故,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和实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2. 报告目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旨在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汇报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明确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3. 报告内容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3.1 事故基本情况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工程项目的类型和规模、事故造成的损失等,以便全面了解事故的严重性。
3.2 事故原因分析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涉及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设备、材料等各个环节,对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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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RG.CORP.金茂云庭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为确保金茂云庭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确保“郑州市结构中州杯”,一次验收成优率100%以上。
以“过程精品”为质量方针,落实过程质量管理,使工程质量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制定此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质量事故处理原则调查,处理质量事故时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1 质量事故划分本制度只用金茂云庭项目内部质量评定,不可用于工程质量事故评定,具体工程质量事故评定、调查、报告等见【附录1】。
1.1 质量事故凡不能通过简单返工、返修处理或进行让步接收,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的质量问题即构成质量事故,如:抹灰大面积空鼓需返工、结构未达到规定强度要求需加固、重要大型设备基础未达到规定强度、承重梁板裂缝超过规范要求等。
1.2严重质量事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严重质量事故:1.2.1基础出现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沉陷,建筑物倾斜、偏移,结构开裂,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1.2.2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严重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如屋面大面积漏雨,隔热、隔声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量事故;1.2.3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1.2.4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不满10万元的质量事故。
1.3重大质量事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质量事故:1.3.1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或报废;1.3.2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
2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2.1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2.1.1分公司所属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1、分公司所属项目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施工员组织保护好现场,质量工程师做好记录、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项目质量部门,质量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主管领导;2、主管领导组织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到现场调查;3、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发项目技术负责人1份、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施工作业队伍各1份;4、调查分析后,由技术部门组织提出《质量事故处置措施》,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由总工程师审批;5、经批准的处置措施由项目生产或机电经理组织实施,分公司工程部门派人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质量部门派人按设计图纸、国家相应的规范、地方标准重新检验,验证合格后关闭。
2.1.2公司直管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施工员组织保护好现场,质量工程师做好记录、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2、质量保证部负责人组织公司项目工程部、科技部、机电管理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调查;3、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发项目技术负责人1份、公司项目工程部、科技部、机电管理部各1份、自存1份;4、调查分析后,公司科技部组织提出处置措施,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由公司科技部经理审批;5、经批准的处置意见由项目生产或机电经理组织实施,公司项目工程部派人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公司质量保证部派人按设计图纸、国家相应的规范、地方标准重新检验,验证合格后关闭。
2.2严重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2.2.1分公司所属项目严重质量事故调查、报告1、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量工程师进行标识,记录不合格的部位、发生时间、有关责任人,24小时内上报分公司质量部门,质量部门接到报告后当日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同时报告公司质量保证部;2、公司质量保证部接到报告后,当日向公司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汇报,并由公司总工程师作出批示,公司质量保证部根据公司总工程师批示派人参加调查;3、分公司生产经理在事故发生三日内组织分公司总工程师、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4、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由分公司质量部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5、《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分公司质量部门发项目经理部1份、工程部门、技术部门、分公司总工程师、副经理各1份、自存1份,报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各1份;6、分公司总工程师针对严重质量事故发生情况组织制定专项处置方案及纠正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公司质量部门发项目部2份,分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质量部门、公司科技部、公司质量保证部各1份;7、审批后的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由分公司工程部门和项目经理部组织按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返工或返修;8、返工或返修后,分公司质量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跟踪验证,直到关闭为止,验证报告及时报公司质量保证部备案;9、分公司质量部门应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公司质量保证部备案。
2.2.2公司直管项目严重质量事故调查、报告1、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保护好现场,会同质量工程师进行标识,记录不合格的部位、发生时间、有关责任人,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由公司质量保证部报公司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2、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人组织公司科技部、机电管理部、项目工程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项目有关人员进行调查;3、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公司质量保证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4、《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公司质量保证部发项目经理部1份、公司项目工程部、科技部、机电管理部各1份、自存1份,报公司总工程师1份;5、公司科技部针对严重质量事故发生情况制定专项处置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发项目2份,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项目工程部、机电管理部各1份,报公司总工程师1份;6、审批后的处置方案,由公司项目工程部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跟踪验证,直到关闭为止;7、公司质量保证部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方案,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2.3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2.3.1分公司所属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1、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作好记录和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分公司和公司质量保证部,当日由公司质量保证部报告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生产)、公司总工程师,分公司质量部门报告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2、事故发生3日内由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或其授权人按《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组织公司总工程师、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机电管理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3、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公司质量保证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4、《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公司质量保证部发项目经理部1份、分公司、公司机电管理部部、科技部各1份、自存1份,报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总工程师各1份;5、公司总工程师针对事故情况组织编制纠正措施和处置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发项目部2份,分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公司总工程师、科技部、机电管理部、质量保证部、项目工程部各1份;6、审批后的处置方案及纠正措施,由公司项目工程部派人监督分公司工程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实施;7、按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实施后,由分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跟踪验证,直至关闭为止,验证报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一份备案;8、质量保证部应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方案,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2.3.2公司直管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1、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作好记录和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当日由质量保证部报告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生产)、公司总工程师;2、事故发生3日内由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或其授权人按《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组织公司总工程师、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机电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3、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公司质量保证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4、《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公司质量保证部发项目经理部1份、公司项目工程部、机电管理部、科技部各1份、自存1份,报公司总经理1份;5、针对事故情况由公司科技部组织编制纠正措施和处置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发项目部2份,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总工程师、科技部、机电管理部、质量保证部、项目工程部各1份;6、审批后的处置方案及纠正措施,由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实施;7、按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实施后,由质量保证部进行跟踪验证,直至关闭为止;8、公司质量保证部应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方案,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附录1:1 质量事故划分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2.1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2.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建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3.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4.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建主管部门报告。
2.2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项目和各参建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项目有关质量检测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的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