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湖北省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岩溶渗漏分析

坝高 4 5 m, 正 常蓄 水位 8 3 1 . 0 m, 库容 1 0 5 4万 m , 是
个 城市 供水 的水利 枢纽 工程 。
水库 区广泛 分 布 寒 武 系 灰岩 、 白云 岩 , 岩溶发育 ,
坝址 上下 游岩溶 管道 、 岩溶 落水洞 随处 可见 , 岩 溶 泉也 较发 育 , 水库岩 溶渗漏 是该 工程 的重要 地 质 问题 , 直接
关 系到 能否成库 及工 程 的成败 。
或 天窗。水库 区主要 的暗河 是龙洞 湾岩 溶水 系统 , 坝址
就位 于该地下 暗河 出 口, 坝址 区溶蚀地形地貌发育 。
水 库 区内主 要构 造 形 迹 为 北 东一南 西 向 , 斜 列 式
大 天坑溪 流 ( L 2 ) 5 . 0 L / s和道 口湾 溪 流 ( L 4 ) 4 . 5 L / s , 还 有姚坪 、 唐家 湾支 流通过 落水洞 汇入 主 流 , 排 泄 于龙 } 同湾谷底 , 出 口高程 约为 7 9 5 m。见 图 1 。 龙洞湾暗河出 口现 由多个岩溶泉组成泉群 , 泉群 同属
收 稿 日期 :2 0 1 3— 0 6—1 3 ;改 回 日期 :2 0 1 3— 0 6— 2 6 作 者 简 介 :袁振 平 ( 1 9 6 9一) ,男 ,高 级 工 程师 ,工 程 地 质 专 业 ,从 事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地 质工 作 。E—m a i l :l 1 3 7 3 5 3 0 9 @q q . c o i n
某水电工程验收鉴定书(超好)

神农架林区玉泉河一级水电站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神农架林区玉泉河一级水电站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委员会二0一0年一月神农架林区玉泉河一级水电站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主持单位:神农架林区水利电力局项目法人:神农架林区神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省丽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东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单位:神农架林区神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质量监督单位: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蓄水安全鉴定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验收日期:2010年1月30日验收地点:神农架林区神农架林区玉泉河一级水电站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06】25号)的规定,2010年1月30日,神农架林区水利电力局在神农架林区主持召开了神农架林区玉泉河一级水电站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会议。
会议成立了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由湖北省水利厅、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神农架林区神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蓄水安全鉴定、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委员会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汇报和蓄水安全鉴定单位的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及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评价意见,认真查阅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神农架林区玉泉河一级水电站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位置及主要任务神农架林区玉泉河一级水电站位于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境内,大坝坝址位于玉泉河上游河段、野马河与纸厂河交汇处下游50m,距神农架林区松柏镇约60Km。
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
(二)工程主要技术指标玉泉河一级水电站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63.8K m2,多年平均流量为5.8m3³/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1.766亿m3³。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省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省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6.26•【字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146号•【施行日期】2021.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省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146号省汉江河道管理局:你局《关于审批湖北省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鄂汉局〔2021〕24号)及相关附件均收悉。
我委组织了第三方评估,根据《湖北省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重咨鄂〔2021〕00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湖北省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定本)》。
现就湖北省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湖北省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019-000052-76-01-000041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分蓄洪区围堤除险加固、行洪河道及通顺河主要堤防加固、洪道整治、竹林湖泵站建设、临时进(退)洪口门建设、安全区围堤及穿堤建筑物、转移道路及配套桥梁(桥涵)和分洪码头工程建设等。
其中新建堤防长度12.595公里,拆除堤防长度5.154公里,堤身加固长度175.266公里;堤身抗滑处理21.545公里;堤身锥探灌浆处理99.326公里;堤基防渗处理12.965公里;新建护岸长度1.77公里;填塘固基134.29万平方米;新建及改建混凝土防汛道路163.56公里,泥结碎石防汛道路54.761公里;水系恢复工程新挖渠道1.988公里。
建设穿堤建筑物56座,其中新建涵闸10座,拆除重建涵闸35座,维修加固涵闸5座,拆除涵闸2座,新建交通闸3座,加固泵站1座;新建竹林湖泵站,设计流量140立方米每秒;新建临时进(退)洪口门1处,口门宽度360米;修建安全转移道路20条共62.81公里,其中新建2.35公里,改扩建42.61公里,维持利用17.85公里;转移道路桥梁(桥涵)25座,其中新建2座,拆除重建19座,维修加固4座;新建分洪码头1处等。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黔发改价格〔2024〕87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4〕87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各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水务一体化和水价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和水资源优化配置、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第54号令)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2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价制定的原则和方法第三章大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第四章中小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第五章输配水管(渠)道工程供水价格的制定第六章激励约束机制第七章水价的计价方式第八章定调价程序和信息公开第九章监督机制第十章附则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维护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和水资源优化配置、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调整(以下统称“制定”)省内除中央直属及跨省重大工程外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以下简称“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的天然水价格。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谷城县潭口二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谷城县潭口二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13•【字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224号•【施行日期】2021.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谷城县潭口二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224号谷城县发改局:你局《关于对<湖北省谷城县潭口二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谷发改农经〔2019〕106号)及相关附件均悉。
根据我委《关于谷城县潭口二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52号)和湖北广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谷城县潭口二库工程初步设计的评估报告》(广益咨评〔2020〕3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湖北省谷城县潭口二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定本)》。
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谷城县潭口二库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8-420625-76-01-002990二、工程任务、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工程任务本工程主要任务以农业灌溉、城乡供水为主,兼顾防洪与生态。
新建潭口二库与已建潭口水库一起,联合供应石花镇、五山镇、冷集镇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活工业用水,同时作为城关镇备用水源;联合供应原潭口水库灌区7.32万亩农田和新增城关镇、石花镇、五山镇、冷集镇及经济技术开发区7.78万亩农田的灌溉用水。
供水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城乡供水设计保证率为95%,灌溉供水设计保证率为85%。
(二)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襄阳市谷城县。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潭口二库,主要包括新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溢洪道、灌溉引水隧洞、生态放水管、上坝交通道路等。
水库死水位184.0米,死库容1479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16.0米,兴利库容6950万立方米;坝址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16.00米,20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218.14米,总库容9115万立方米。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北河南垸至新沟段航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北河南垸至新沟段航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29•【字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219号•【施行日期】202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北河南垸至新沟段航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219号孝感市发改委:你委《关于审批<汉北河南垸至新沟段航道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孝发改文〔2021〕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汉北河南垸至新沟段航道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鄂交函〔2021〕42号)和评估机构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北河南垸至新沟段航道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鄂工咨四部〔2021〕511号),经研究,现对汉北河南垸至新沟段航道工程(项目代码:2019-420900-48-01-018428)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如下:一、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汉北河南垸至新沟段航道全长61.9公里,其中:汉北河航道南垸至新沟40.2公里、大富水航道应城城关至南垸21.7公里,均按III(3)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一顶二驳双排单列1000吨级船队及1000吨级货船,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年保证率为98%。
航道尺度为2.4×60×48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下同),其中,应城城关至沪蓉高速大富水桥段10公里航道采用单线,航道尺度为2.4×30×480米。
二、总体设计(一)设计水位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河段设计水位。
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应城城关、南垸、新沟闸上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依次取29.87米、27.23米、26.74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新沟闸下段取28.88米。
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应城城关、南垸、新沟闸上的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依次取20.23米、20.23米、20.08米,新沟闸下段取14.38米。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省洪湖市下内荆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省洪湖市下内荆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11•【字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253号•【施行日期】2021.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省洪湖市下内荆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253号洪湖市发改局:你局《关于恳请审批洪湖市下内荆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洪发改文〔2021〕2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我委组织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联合审查,结合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洪湖市下内荆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鄂水利函〔2021〕683号)及相关附件,经研究,原则同意《湖北省洪湖市下内荆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初步设计报告(审定本)》,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洪湖市下内荆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020-421083-76-01-071553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主要建设内容1.水源工程。
拆除重建高桥泵站、老湾泵站,更新改造龙口泵站。
2.渠道工程。
整治渠道共计11条67.73公里,其中:电排站引河2.3公里(桩号0+000~2+300)、百里长渠3.3公里(桩号0+000~3+300)、联合渠8.51公里(桩号0+000~8+510)、沙洲灌渠2.15公里(桩号0+000~2+150)、龙泵东灌渠4.97公里(桩号0+000~4+970)、龙泵西灌渠7.17公里(桩号0+000~7+170)、龙口金河沟7.26公里(桩号0+000~7+260)、高桥泵站东灌渠4.77公里(桩号0+000~4+770)、东西大渠9.37公里(桩号0+000~9+370)、三六场中干渠11.05公里(桩号0+000~11+050)、内干渠6.88公里(桩号0+000~6+880)。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石市大冶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石市大冶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27•【字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178号•【施行日期】2021.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石市大冶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178号大冶市发改局:你局《关于请求对黄石市大冶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冶发改文〔2021〕47号)及相关附件均悉。
我委组织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联合审查,结合《省水利厅关于报送<黄石市大冶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鄂水利函〔2021〕43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黄石市大冶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定本)》。
现就黄石市大冶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黄石市大冶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020-420281-76-01-064521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大冶湖泵站自1975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后,至今已运行超46年,有效保障了大冶湖流域的正常生产生活。
由于泵站建设条件差,运行年限长,虽历经数次更新改造,但均不彻底,导致泵站运行效率显著下降,严重影响效益发挥,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泵站出水流道现状为虹吸式,出口防洪闸仅设置一道闸门,超驼峰运行和超驼峰开、停机缺乏保险措施,特别是超驼峰关机或故障停机时,一旦闸门失效,外江洪水将倒灌,严重影响泵站及湖区安全;且闸门无自控设施,无法与机组联动,开停机过程依赖运行管理人员经验,风险不可控。
因此,实施黄石市大冶湖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本项目已列入《湖北省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鄂政办发〔2020〕45号)。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地点(一)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筑物拦污栅桥、副厂房、出水池和护坦拆除重建,防洪闸新建,其余维修加固;更换主水泵和主电机;更换电气设备;配套完善拦污栅及闸门等金属结构;配套完善消防和信息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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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
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7.16
•【字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160号
•【施行日期】2021.07.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初步设
计变更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160号
咸丰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调整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请示》(咸发改区域〔2021〕7号)及相关附件均悉。
我委组织专家及相关行业部门进行了联合审查,结合《省水利厅关于报送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设计变更审查意见的函》(鄂水利函〔2021〕487号)及相关附件,经研究,原则同意《湖北省咸丰县龙洞湾水库设计变更报告(审定本)》(项目代码:2107-420000-04-01-452184)。
现就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缘由
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在左岸灌浆帷幕灌浆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
补充勘探显示,左岸坝肩溶洞及暗河实际发育规模较初步设计阶段更大、更复杂。
溶洞最接近库内的山体厚度不足10米,水库蓄水时溶洞极有可能成为渗透通道,影响水库正常蓄水,只有进行封堵才能发挥水库的正常供水功能。
此外,帷幕灌浆施工过程中单位耗灰量远大于额定耗灰量,检查孔压水试验结果显示,已完成灌浆的大部分孔段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对原设计进行局部变更是必要的。
二、设计变更主要内容
1.基本同意大坝左岸坝肩溶洞处理设计方案。
灌浆平洞总长度420m。
对溶洞R101,利用上部833高程灌浆廊道,钻注灌注混凝土孔,采用泵送C20混凝土封堵,并进行接触及回填灌浆;对溶洞R12,利用833m高程灌浆平洞把溶洞通道打开,泵送C20混凝土回填,再利用帷幕灌浆孔进行补充灌浆。
对溶蚀裂隙、小溶洞采取充填式灌浆封堵措施。
对地下暗河采取灌注混合浆液法封堵。
左岸帷幕线岩体为可溶岩层,岩溶发育,帷幕深度根据岩溶发育下限高程、岩体透水率10Lu线及地下水位综合确定。
2.基本同意大坝基础帷幕灌浆方案设计变更方案。
河床段趾板范围内帷幕灌浆孔由原设计单排孔变更为双排孔,孔距1.5m,排距1m。
帷幕底线为深入10Lu线以下5m,两岸延伸段的帷幕灌浆孔仍采用原设计(孔距1.5m的单排孔)设计方案,检查不合格孔段变更改为双排孔,孔距1.5m,排距1m,帷幕深度按10Lu线以下5m 不变。
三、变更设计概算
本次变更增加投资4966.18万元,增加投资由咸丰县自筹解决。
具体核定概算和调整对比表详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环境保护、土地、规划、节能评估等相关政策,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三)本批复变更外的其它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附件: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附件
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