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年)
沈阳市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演变与评价

491图1 历史沿革示意图 Fig.1 the history of city development沈阳市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演变与评价赵 辉 谭许伟 刘治国【摘要】 在沈阳市新一轮城市规划修编过程中,延续前位规划主要内容是合理进行规划编制的前提,本文旨在总结沈阳市历次总体规划编制的特点和内容,理顺城市发展历程,结合城市规划编制新形势,提出本轮总体规划的编制重点。
【关键词】 总体规划;沈阳;城市1 沈阳城市发展历程1.1 沈阳历史沿革沈阳城历史悠久,早在7200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从事生产活动,据史料记载,沈阳城拥有2300年的建城史,西汉初年汉王朝在今沈阳市苏家屯区屯兵筑城,史称候城,在经历一个多世纪的动荡与兴衰之后,辽代时期在今沈阳市沈河区设置沈州,元朝时期将沈州改称沈阳路,明朝初期设置沈阳中卫,建立砖城,1625年,随着努尔哈赤定都沈阳,沈阳城迎来了历史最为辉煌的发展期,沈阳成为清朝在辽东地区的政治和经济中心,沈阳进入稳步发展时期。
1634年沈阳改称盛京,随后皇太极在盛京改国号“清”,清王朝迁都北京后,盛京作为陪都一直享有国度待遇,在盛京设奉天府。
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势力进入沈阳,19世纪末沙俄在沈阳城西建设铁路,1905年,日本将关东军司令部设在沈阳,建设南满铁路附属地和商埠地,沈阳开始向半殖民地商业消费城市转化。
辛亥革命后,奉天府改名沈阳市,1931年“九一八”事件后,沈阳沦为日本帝国主义殖民地,将沈阳市改为奉天市。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奉天市恢复沈阳市名称。
1949年建国后,沈阳市进行了多次区划调整,1993年将康平、法库两县并入沈阳市,至此,沈阳市辖九区三县一市的格局形成。
1.2 沈阳城市建设主要发展阶段沈阳市作为拥有2300多年建城史的历史文化名城,其经历了我国众多朝代的兴衰沉浮,沈阳城作为关外重镇,一直成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历史上的几次兴盛也源于少数民族的崛起。
这里拥有众多历史文明,也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发祥地,这里曾经历了帝国主义殖民统治,也是“共和国的长子”,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沈阳城市建设形成自身特有的发展历程,其城市建设大致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封建社会时期这个时期是城市发展最为漫长的时期,同时伴随着多个少数民族的崛起与衰败。
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一、规划期限和层次1.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2. 规划层次规划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为沈阳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市区、1个县级市和3个县,面积12881平方公里。
划定市区范围为城市规划区,面积3471平方公里,规划区内实行城乡规划建设的统一管理。
中心城区以四环路为基础,面积1545平方公里。
二、城市发展目标推进东北金融中心、综合性枢纽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实力,把沈阳建设成为立足东北、服务全国、面向东北亚的国家中心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沈阳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之都;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集约发展、合理布局,把沈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强历史文脉保护和特色风貌建设,把沈阳建设成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文化名城;加快向经济开放、文化包容的东北亚国际大都市迈进。
三、城市性质和职能1. 城市性质辽宁省省会、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 城市职能(1)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与科技创新产业基地;(2)国家重要的国际交流中心和文化产业基地;(3)国家综合交通和信息枢纽;(4)东北地区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5)东北地区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6)沈阳经济区核心城市。
3. 城市规模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1130万,城镇人口99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87.5%左右。
中心城区城市人口7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73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9.3平方米。
四、区域协调发展(一)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指位于全国城镇体系顶端,对内引领、带动区域发展,对外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城市。
1. 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意义随着国家更加注重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在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四大经济板块”格局中,东北地区需要一个国家中心城市,带动东北地区的振兴和发展。
沈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沈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3)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3)第二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2)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3)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与调控 (19)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19)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2)第三节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26)第六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7)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数量减少 (27)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29)第三节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30)第四节统筹安排其他各类农用地 (32)第七章科学利用建设用地 (34)第一节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34)第二节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4)第三节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 (36)第四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 (37)第五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9)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42)第一节构建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格局 (42)第二节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42)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4)第一节规模控制和规划布局 (44)第二节中心城区边界划定及空间管制 (47)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0)第一节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50)第二节土地整治工程 (50)第三节土地修复工程 (52)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3)第一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规划实施措施 (53)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制度建设 (54)第三节完善和创新规划实施的经济政策 (55)第四节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56)第五节建立土地规划监督保障、公众参与机制 (57)第十二章附则 (58)附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 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面积指标表附表4 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表附表5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表附表6 补充耕地规模指标表附表7 园地规模指标表附表8 林地规模指标表附表9 牧草地规模指标表附表10 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附图1 沈阳市地理区位图附图2 沈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3 沈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4 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5 沈阳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图6 沈阳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7 沈阳市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图8 沈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附图9 沈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和保障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沈阳经济区核心城市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辽宁省沈阳市智慧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

辽宁省沈阳市智慧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与城市转型发展深度融合的产物。
智慧城市是国际上公认的推进城市走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有效提升政府效能、创新社会管理、改善民生服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保护生态环境的现实选择。
沈阳市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经济、文化、交通和商贸中心以及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正面临新常态下产业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的重大挑战。
紧紧抓住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战略机遇,深化落实国家推进智慧城市、大数据、‚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部署,以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释放数据红利为核心,加快推进智慧沈阳建设,实现数据兴市、信息强市、智慧融市、创新立市,已成为沈阳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加速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抉择和必由之路。
本规划结合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依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发〔2014〕4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770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等文件精神,是全面规范沈阳市智慧城市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2016-2020年推进沈阳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依据和行动指南。
沈阳城市规划简介

09级建筑学 夏淼
城市简介
沈阳,辽宁省省会, 沈阳,辽宁省省会, 省会 中国15个副省级城市 中国 个副省级城市 之一,中国七大区域 之一,中国七大区域 中心城市之一 之一, 中心城市之一,中国 特大城市, 特大城市,东北地区 最大的国际大都市, 最大的国际大都市, 东北地区政治 金融, 政治, 东北地区政治,金融, 文化,交通,信息和 文化,交通,信息和 旅游中心 中心。 旅游中心。同时也是 我国最重要的重工业 我国最重要的重工业 基地之一 之一, 基地之一,被誉为共 和国长子,素有“ 和国长子,素有“东 方鲁尔”的美誉。 方鲁尔”的美誉。
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向东扩展到抚顺市界
在新规划中,沈阳中心城区规划结构为“一主、五副、 在新规划中,沈阳中心城区规划结构为“一主、五副、一个风景 一主是指主城,规划范围644平方公里,规划主城通过南拓 平方公里, 区”。一主是指主城,规划范围 平方公里 扩大发展空间,延续金廊服务功能跨越浑河向南拓展, 金廊服务功能跨越浑河向南拓展 扩大发展空间,延续金廊服务功能跨越浑河向南拓展,在浑南新 城区构筑城市新都心,形成浑河南北两岸均衡发展的态势。 城区构筑城市新都心,形成浑河南北两岸均衡发展的态势。 “五副”是指在主城外围建设的功能完善的五个副城,分别是 五副”是指在主城外围建设的功能完善的五个副城, 蒲河新城、铁西新城、沈抚新城、航空新城和永安新城。 蒲河新城、铁西新城、沈抚新城、航空新城和永安新城。 一个风景区是指东部的棋盘山风景区,是城市重要的生态保护、 一个风景区是指东部的棋盘山风景区,是城市重要的生态保护、 文化创意、休闲娱乐、风景旅游功能区。 文化创意、休闲娱乐、风景旅游功能区。 规划预计, 规划预计,到2020年,沈阳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用地将达到 年 715平方公里,而目前沈阳的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是 平方公里, 平方公里。 平方公里 而目前沈阳的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是500平方公里。 平方公里 在记者看到的规划草图中,未来20年的沈阳中心城区向东将一直 在记者看到的规划草图中,未来 年的沈阳中心城区向东将一直 扩展到抚顺市界。 扩展到抚顺市界。
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电子教案

《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一、规划期限和层次1.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2. 规划层次规划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为沈阳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市区、1个县级市和3个县,面积12881平方公里。
划定市区范围为城市规划区,面积3471平方公里,规划区内实行城乡规划建设的统一管理。
中心城区以四环路为基础,面积1545平方公里。
二、城市发展目标推进东北金融中心、综合性枢纽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实力,把沈阳建设成为立足东北、服务全国、面向东北亚的国家中心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沈阳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之都;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集约发展、合理布局,把沈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强历史文脉保护和特色风貌建设,把沈阳建设成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文化名城;加快向经济开放、文化包容的东北亚国际大都市迈进。
三、城市性质和职能1. 城市性质辽宁省省会、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 城市职能(1)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与科技创新产业基地;(2)国家重要的国际交流中心和文化产业基地;(3)国家综合交通和信息枢纽;(4)东北地区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5)东北地区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6)沈阳经济区核心城市。
3. 城市规模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1130万,城镇人口99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87.5%左右。
中心城区城市人口7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73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9.3平方米。
四、区域协调发展(一)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指位于全国城镇体系顶端,对内引领、带动区域发展,对外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城市。
1. 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意义随着国家更加注重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在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四大经济板块”格局中,东北地区需要一个国家中心城市,带动东北地区的振兴和发展。
沈阳市沈北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未利用地面积67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2%;其中水域面积10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8%;滩涂沼泽面积29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0%;自然保留地面积27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4%。
3.适度开发宜耕后备资源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通过未利用地土地开发补充耕地355公顷和720公顷。
(三)
1.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按照市级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镇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色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四)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二、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
(一)
2005年,沈北新区土地总面积为89275公顷,农用地面积677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5.87%,其中耕地面积501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6.17%;园地面积10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4%;林地面积100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30%;牧草地面积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8%;其他农用地面积64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18%。
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Last updated at 10:00 am on 25th December 2020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1年5月30日沈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1年7月27日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中心市区和苏家屯、新城子区政府所在地及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城市中心市区是指和平、沈河、大东、铁西、皇姑区行政区域内及东陵、于洪区城区部分。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五条?城市规划工作必须在市、县、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
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市城市规划工作;各县(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是县(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城市规划工作。
第六条?城市规划必须符合市情、县情、镇情。
采用各项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应与城市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坚持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注意保护地方风貌,体现城市特色。
严格控制中心市区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第八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体系规划。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中心市区在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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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2022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沈阳是辽宁省省会,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名城。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沈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沈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47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加强沈阳经济区各城市分工协作,发挥沈阳市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2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72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20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
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
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
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
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化解过剩产能,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
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
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要加强对棋盘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
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
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沈阳故宫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
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
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城市景观视廊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景观风貌区周边的建筑高度,保护城市整体山水格局,塑造具有东北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城市风貌。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治,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
《总体规划》是沈阳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
驻沈阳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沈阳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沈阳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沈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到2035年的沈阳将规划建设成什么样?市民可全过程参与未来沈阳的城市规划编制。
日前,在沈阳市政府召开的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会议,沈阳已开始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该版规划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沈阳第五轮城市总体规划。
住建部决定开展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沈阳市被确定为试点城市之一。
沈阳将结合本地基础与特点,创新规划理念,改革规划方式,完善规划体系,原则上在2022年底前编制完成初步成果,形成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
沈阳市沈阳第五轮城市总体规划期限至2035年,正好是两个百年目标的中间点,承前启后,将对沈阳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前四轮城市总体规划分别为:1956——1985第一轮城市总体规划、1979——2000第二轮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2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2022——2022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
据了解,本轮规划将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顾问委员会,聘请国内外的规划、社会、经济、环境等各领域知名专家,指导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市民全过程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凝聚各方共识、汇聚各方智慧的过程(: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年))。
看看大沈阳是如何长大的?1956年,城市面积2000平方公里,市区面积不到150平方公里,人口只有82万。
到现在成为全国特大城市、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她是如何一步步成长起来的?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2022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沈阳是辽宁省省会,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沈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沈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47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加强沈阳经济区各城市分工协作,发挥沈阳市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2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72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20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
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
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
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年))。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
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化解过剩产能,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
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
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要加强对棋盘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
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