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允许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四种组织形式会计师事务所的比较

(教材P16-17)
比较
类型
优点
缺点
我国目前采用情况
1.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对执业人员的需求不多,容易设立,执业灵活,能够在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等方面很好地满足小型企业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的需求,担大型业务,缺乏发展后劲
不采用
2.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在风险的牵制和共同利益的驱动下,促使事务所强化专业发展,扩大规模,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
建立一个跨地区、跨国界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任何一个合伙人执业中的失误或舞弊行为,都可能给整个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灭顶之灾,使之一日之间土崩瓦解
采用
3.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可以通过公司制形式迅速聚集一批注册会计师,建立规模型大所,承办大型业务
降低了风险责任对执业行为的高度制约,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责任
采用
4.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既融入了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点,又摒弃了它们的不足
不采用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选择——有限责任合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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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奢 业升
稳 定的关 系 在实行 约束机 制时 . 制度 应 更好的体 现有限 责任机 制 利益 相 关 者应以 投 入企业 的资本 为限 承担 风 险。而人 力资本投 入 荐啦以 自身的
人力 资本承担 风险 。这需要 建立完 善
、
我圈 会计师 事务 所组 织形式
的现状
间 的矛盾 . 并通过 激励与约 束机制 . 最
终 实现 各 主体在 财权 . 相 互约 束 、 I 相 瓦制衡关 系.弗能 实现真 正的利 益相 关 者共同 治理。利 益相关 者的 同治 理 是企业治 理缶 构 的现实选 择 .是现 ! i
保住 客 户 而选 样 在执 业 过程 中 过分 迎合 被审 计 单位 的要 求 . 样就 会极 这 大地 损 害 注册 会 计 师独 立发 表 审计
伙制 的 优点 . 嫉弃 了 其 不足 . 充 叉 在 分体现 注册 会什 师社会 责任的 同时 .
又能合 理保护合伙 人的利 益。笔者 认
行 使财 务监督 权的 人员 二 是 充分发 挥 啦事 会的职 能 监 事会 能代理 股东
很 好的 行使财 务监督 杈 .但是它 和独
立董事 的职 能应 很好 的分 工 . 两者 使
随 着 我 周会 计 师事 务所 体 制 改 革 的逐步深 化 , 鉴国 外事 务所的 发 借 展经 验 .有 限 责任 台伙 制 被引 人 我
国 有 限责任合 伙制限定 合伙人个 人 责任 . 从而 防范 困其他 台伙人 侵权招 致的 责任 . 既保 留了有 限责任 制和 合
限连 带责 任 . 样事 务所 审 汁失败 所 这
造 成 的损 失赔 偿 额 可能 会 累 殷合 伙
人的 个人财产 而对于有 限责任制 会 计师 事务 所来 说 . 东的最 大损 失额 股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1.公司化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化会计师事务所是以公司为主体的组织形式。
它可以分为私人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两种类型。
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更多的资金,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还需要满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以保证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度。
2.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由多名会计师合伙共同经营的组织形式。
合伙人根据协议共享收益和承担风险。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相对于公司化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更具有灵活性和合作性。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优势在于,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和灵活性更强。
每位合伙人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共同为事务所的发展做出贡献。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合伙协议,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灵活的调整。
此外,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一般由合伙人共同承担风险,风险更为分散。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劣势在于,合伙人之间的决策可能存在矛盾和分歧。
合伙人之间的合作需要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否则可能导致事务所的内部纠纷。
此外,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扩张和业务发展受限于合伙人的个人能力和资源。
除了以上两种主要的组织形式外,还有其他一些组织形式,如社会化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作社会计师事务所。
社会化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由多个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
它们共同合作,分享资源,形成协同效应。
合作社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会计师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为成员提供会计师服务和支持。
总结起来,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多种。
公司化会计师事务所以公司为主体,可以分为私人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两种类型。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由多个会计师合伙经营。
此外,还有社会化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作社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形式。
不同的组织形式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在实际运营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组织形式。
东北财经审计习题与案例

第一章(一)判断题1.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产生的直接原因。
( )2.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审计报告的使用者是社会公众。
( )3.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没有注册会计师审计。
( )4.审计是就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的一些说法加以验证。
( ) 5.政府审计在审计监督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内部审计是政府审计的基础,独立审计是政府审计的辅助形式。
( )6.经营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比财务报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要低。
( )7.内部审计人员、政府审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都可以从事经营审计。
( )8.我国审计机关只能发表审计意见,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无权予以经济制裁。
( )9.经营审计的报告形式与内容随着约定任务的情况不同而有着非常大的差别。
( )10.注册会计师审计就是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 )11.政府审计是独立性最强的一种审计。
( )12.审计与企业财务会计的目的均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 )13.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依据是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准则。
( )14.注册会计师审计发展到资产负债表审计时期,审计抽样方法得到了广泛应用。
15.鉴证业务的目的是改善信息的质量或内涵,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程度,即以适当保证或提高鉴证对象信息的质量为主要目的,而不涉及为如何利用信息提供建议。
1 6·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鉴证报告的意见段通常会提供责任方认定的相关信息,进而说明其所执行的鉴证程序并提出鉴证结论。
17·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18.在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中,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第三方,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对历史财务信息进行审阅并以积极方式发表专业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
( ) 19.其他鉴证业务是指除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外的鉴证业务,如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审核、风险管理鉴证、网域认证等。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的类型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的类型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工作组织机构在各个企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同类型的组织机构有不同的特点和运作方式,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会计工作组织机构类型。
1. 集中式会计组织机构集中式会计组织机构是指所有的会计工作都由公司总部或者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和执行。
这种组织机构通常适用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能够实现资源的集中配置和统一管理。
集中式会计组织机构有利于信息的快速传递和统一决策,但缺点是可能导致对分支机构的管控不够严格,容易出现信息滞后和管理漏洞。
2. 分散式会计组织机构分散式会计组织机构是指各个分支机构或部门都设立独立的会计部门,负责各自的会计工作。
这种组织机构适用于跨地域、跨行业的大型企业,能够更好地满足各个部门或分支机构的特殊需求,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然而,分散式会计组织机构也存在着信息孤岛的风险,需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3. 矩阵式会计组织机构矩阵式会计组织机构是指公司根据业务特点和需求设立多个交叉职能的会计团队,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
这种组织机构能够充分发挥各个团队的专业优势,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然而,矩阵式会计组织机构也存在着决策复杂、沟通成本高等问题,需要公司领导层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 虚拟式会计组织机构虚拟式会计组织机构是指公司通过外包、共享服务等方式将部分会计工作交给外部机构或服务商进行处理。
这种组织机构能够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然而,虚拟式会计组织机构也需要公司管理层加强对外部服务商的监督和管理,避免信息泄露和服务质量下降的风险。
总的来说,不同类型的会计工作组织机构各有优缺点,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规模、业务特点和发展阶段选择适合的组织机构类型。
同时,不同类型的组织机构也可以相互结合或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管理需求。
只有建立高效、灵活的会计工作组织机构,企业才能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目标,提升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 根据中注协网站行业信息查询系统的资料,截至2009年4月25日,全国 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 394家(含分所),合伙所共1 227家,占事务所总数的 16.6%。
合伙制比有限责任公司更能提高执业人员的风险意识
合伙制更有利于事务所保持独立性
合伙制的具体组织形式选择 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
•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承担的有限性与会计师事务所 承担的专业责任风险的巨大性相矛盾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 册会计师为盈利而出具含有严重虚假内容或严重失实的验 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 普通合伙制一人犯法全体受罚的形式也利于现代事务所的 发展 目前国内对合伙制认同感低
未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最佳选择
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陈小艺 陈秀 傅克芳
甘新亚 胡亚婷 高少婷
高敏娟 张孟杰
一
二 三
有利于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统一,注册会计师 以最大的激励来监督约束自身行为,实现较低 成本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缺点
降低了风险责任对职业行为的高度约 束,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责任, 对注册会计师的不谨慎执业行为缺乏 威慑力
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LLPs
又称特殊的普通合伙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最明显的特征是合伙人 只需承担有限责任。无过失的合伙人对于其他合伙人的过失或不 当执业行为以自己在事务所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责 任,除非该合伙人参与了过失或不当执业行为
合伙制比有限责任公司更能提高执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合伙制更有利于事务所保持独立性合伙制的具体组织形式选择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承担的有限性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专业责任风险的巨大性相矛盾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盈利而出具含有严重虚假内容或严重失实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普通合伙制一人犯法全体受罚的形式也利于现代事务所的发展目前国内对合伙制认同感低未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最佳选择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陈小艺陈小艺陈秀陈秀傅克芳傅克芳甘新亚甘新亚胡亚婷胡亚婷高少婷高少婷高敏娟高敏娟张孟杰张孟杰既保留了合伙制下的个人责任特色又把合伙人的法律责任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使得责任承担更加公平一一有利于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统一注册会计师以最大的激励来监督约束自身行为实现较低成本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二有利于事务所激发加强内部治理强化质量控制三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又分为普通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
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两位或两位以上注册会计师作为合伙人而组成的合伙组织。
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它的优点是能够在风险的制约和共同利益的驱动下,促使事务所提高职业质量,提高控制风险能力。
缺点是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扩张。
同时,任何一个合伙人执业中的过失或欺诈行为都可能给整个事务所带来灭顶之灾。
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承担无限责任,无过失的合伙人对于其他合伙人的过失或不当执业行为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无限责任。
它的最大特点是,既吸收了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事务所的优点,又摒弃了他们的不足。
这种组织形式已成为当今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发展的一大趋势。
有限责任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认购会计师事务所股份,并以其所认购股份对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它的优点是,可以通过公司制形式迅速聚集一批注册会计师,组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大型业务。
缺点是,降低了风险责任对职业行为的高度约束,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责任,对注册会计师的不谨慎执业行为缺乏威慑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8.2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施行日期】2017.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已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肖捷2017年8月20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执业许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办理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工作,并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管理。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政策指导,营造公平的会计市场环境,引导和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实现有序发展。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推进网上政务,便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和变更备案。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规则。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系公众利益的其他特定业务,应当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接受财政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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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允许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备案注册并具备独立执业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审计、会计、税务、咨询等服务。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下
面就来介绍一下我国允许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1.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由几个执业会计师或者执业税务师组成,共同合作经营的一
种形式。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共同承担事务所的债务和风险,同时也共享事务所
的收益和利润。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灵活性和创新性,是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选择
的组织形式。
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制会计师事务
所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拥有自己的资产、权利和义务。
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
者和执业人员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并从中获得相应的股权回报。
独资制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由一名执业会计师或者执业税务师独自经营的一种形式。
独
资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所有者拥有对事务所的全部控制权,同时也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
独资制会计师事务所对专业服务质量和品牌的控制相对较强,但也意味着相对的风险和压力。
4. 多元化组织形式
除了上述三种常见的组织形式之外,还有一些多元化的组织形式,如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跨境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组织形式的特点是在不同的领域或业务上进行合作,以实
现多元化经营和服务。
总之,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我国允许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较为灵活,适应了
不同规模和业务领域的需求。
对于想要开办会计师事务所的人来说,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
情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同时要注意遵守法律和行业规定,开展合法规范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