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支管理办法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的经济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现金管理责任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现金的收支管理及相关账务处理。
2. 公司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现金的申领和使用,确保合理、规范使用现金。
第三条:现金的申领和支付1. 现金申领必须填写申领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2. 现金支付必须有相应的支出凭证,且由财务部门核对并确认后方可支付。
3. 每笔现金支付必须有收款人签字确认,并留存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现金的保管和存储1. 公司现金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存放在公司指定的保险柜或金库中。
2. 保管人员需定期盘点现金,做好现金清点记录,并报告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第五条:现金的使用限制1. 现金只能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私人或非公司相关的用途。
2. 现金使用必须经过合理的预算和审批程序,不得擅自超出预算。
第六条:现金的报销和核销1. 公司员工有因公出差或其他合法事由支出现金的,需填写报销单据,经财务部门审批核销后方可报销。
2. 公司员工从公司现金账户支取现金的,需填写领款单据,经过财务部门核对确认后方可核销。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调整岗位等。
2.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将另行制定。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二)一、定义与范围本公司现金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部门和员工,旨在规范公司现金的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
二、现金收款1. 一律原则:凡涉及到现金收款的业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且一律采用正式发票和收据进行收款登记。
2. 款项核对:收款人应在当面核对款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并及时登记相关信息。
3. 款项保管:收款人应当及时将收款的款项交由财务部门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现金,严禁私自保留、挪用或私自动用现金。
企业现金管理规定办法

企业现金管理规定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企业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现金收支管理。
1.3 企业现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2)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范现金流失、被盗、被抢等风险;(3)效益性原则:提高现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4)透明性原则:现金收支过程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和审计。
二、现金管理机构及职责2.1 财务部门为公司现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现金管理相关规定,监督现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处理现金管理中的问题。
2.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现金管理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2.3 财务部门设立现金管理员,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核算等工作。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现金收入管理(1)各部门应按照公司业务规定,及时、准确地将现金收入交财务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截留现金收入;(2)财务部门收到现金收入后,应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进行核对,确保账务一致;(3)严禁坐支现金,确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须报请财务部门批准。
3.2 现金支出管理(1)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现金支出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执行;(2)现金支出须凭有效原始凭证,并经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支付;(3)严禁虚列支出、套取现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现金保管与安全4.1 现金保管(1)现金管理员应妥善保管现金,做到日清日结;(2)严禁将现金借给他人,严禁挪用现金;(3)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4.2 现金安全(1)加强现金收支环节的安全防范,防止现金丢失、被盗、被抢;(2)发生现金安全事件,应及时报警,并报告财务部门;(3)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现金安全防范意识。
集团公司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预算管理的过程控制和对现金流量的管理,实现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对各分支机构、内部核算电厂(以下简称“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制度,一切现金收支均应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是集团公司现金流量管理的职能部门。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现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是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机构及具体业务的办理机构。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各单位应在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指定的银行分别开立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
第六条各单位收入账户只收不支,全部现金收入(包括经营和非经营现金收入)均应及时足额存于收入账户,并由结算业务主办银行按日将收入账户的现金全部归集至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
第七条各单位各项支出(包括营运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应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预算进行控制,由集团公司定期拨付。
第八条各单位的周转金由集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核定和拨付。
第九条资金拨付按以下程序办理:(一)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根据核定的各单位年度预算和月度现金收支预算(各单位的月度支出预算应于上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否则不予拨付资金),集团公司财务部在每月5日前核定本月的拨付金额,并于每月5日和20日开出拨款通知单。
(二)资金结算中心在财务产权部开出拨款通知单的当日将资金划拨至各单位结算账户。
各单位应在收到款项的当日将资金到位情况向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反馈。
第十条各单位应加强汇票的安全性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
各单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应列入月度现金收支预算报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审批。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应报集团公司逐笔审核。
第十一条各单位不得坐支收入。
如特殊情况电网公司确需从应付电热费中扣收有关服务费或进行煤电互抵,应报集团公司审批,并与电网公司签订协议。
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现金使用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及下辖公司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稽查管理中心的监督。
第二条现金的收入管理1、一切现金收入,必须附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
2、各单位取得的各项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当日因故未能送存银行的,须报告单位财务负责人,妥善保管,并在第二天及时送存银行。
3、非财务部门收取的现金应于收款当日上交财务部门,因不按时上交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部门承担。
4、各类现金收入应全额送交财务部门,各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
5、财务部门确须开设个人账户的,须履行个人账户报批手续,并按规定管理。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得擅自挪用公款。
第三条公司的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如下:1、职员的工资、津贴、奖金;2、个人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的支付;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6、公司总裁室领导批准的其他支付;7、现金结算起点原则定为5000元以下。
第四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中或从银行存款基本户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库存现金不得超出库存限额,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五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提取现金审批单》(见附件一),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提取。
第六条除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或通过公司网银支付。
第七条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以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
第八条公司及下辖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如下:公司库存现金限额分为:已开展业务的公司不得超过3000元;未开展业务的公司不得超过1000元。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填写《库存现金余额申请表》(见附件三)由财务部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裁室领导审批。
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现金管理,规范企业现金收支行为,确保企业现金安全,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金,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现金。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管理的责任人和职责,规范现金收支程序和内部控制。
第四条企业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监控,确保现金收支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五条企业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预测现金流量,确保现金的充足性和流动性。
第六条企业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实现现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
第七条企业现金收支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尽量避免现金交易。
确需支付现金的,应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相关规定。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现金收支凭证的管理,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现金盘点制度,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对现金存放的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存放的安全和防止盗窃。
第三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十一条企业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企业现金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现金管理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对现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现金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现金管理监督机制,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现金收支管理办法(餐饮业)

连锁体系管理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现金入、支出、登记、保管及报告等之事务处理有所依据,故订定本办法.第二条范围本办法所称现金包含下列各项一、现金:指新台币、外币之库存现金、零用金、银行存款二、票据:指到期及未到期之各种应收票据。
三、有价证券:指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银行定存单、印花、邮票。
四、债务保证:指对外保证及被保证事项。
第三条管理部门现金的管理,除下列规定外,均由财务部办理一、零用金:由经核准之部门分别管理二、有价证券:邮票由行政部管理,印花仍由财务部管理三、分店收入:由出纳与店经理共同管理之.第四条收付凭证一、传票为内部作业之工具,其裁决由财务部最高主管负责,但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制票前的审核,凡未依核决权限决裁之原始凭证,均须退回。
二、出纳人员应依财务部编制经裁决之收付传票办理现金之收付、登记、保管与移转。
三、各分店(部门)应将核决人签章式样卡送财务部以作为审核的依据,人员异动亦同.第五条银行账户银行往来账户之设立、变更或注销,由财务部填具「银行存款账户设立(变更、注销)申请单」(如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呈总经理核决后办理之。
第六条印鉴一、帐户或票据用印鉴以公司及负责人印章为原则,如有特殊情形,应呈总经理核准办理,并依行政事务管理办法之规定报备。
二、各分店(总店除外)应指定专人负责票据印鉴之保管与用印.第七条收付时间财务部每日自上班时间起至下班时间止办理收付,但对企业收付款时间至下午三点三十分止。
第八条出纳印戳一、出纳人员应于办理收付时,在传票上使用朱印色加盖出纳印戳.二、印戳以圆形、直径三公分为原则,并应刻公司名称、部门别、经办人姓名、出讷及(日期)等字样,但财务部为便利出讷人员轮调,得改刻「财务部」字样,代替公司名称、部门使用。
第九条资金控制一、银行每日之存款平均余额,由财务部拟定,呈至公司负责人核定为之。
二、各银行之往来,由财务部视需要指定并办理之。
第二章收入第十条营业收入缴款一、分店(经办部门)应于收款当日填具「缴款通知书」连同所收款项(含现金及票据)汇送财务部出纳人员签收并加盖印戳并审核之。
现金管理办法行政单位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行政单位现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行政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行政单位。
二、现金使用范围2.1 行政单位在日常业务活动中,以下支出可以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个人收入;(2)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费等小额零星支出;(3)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2.2 以下支出不得使用现金:(1)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的支出;(2)购买商品、服务等大额支出;(3)国家规定不得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审批权限、报销程序等。
3.2 行政单位应实行现金日记账制度,及时、准确记录现金收支情况。
3.3 行政单位应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
3.4 行政单位应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现金审批权限4.1 行政单位应明确现金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4.2 以下现金支出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批:(1)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支出;(2)特殊情况下,单位负责人认为需要审批的其他支出。
4.3 以下现金支出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1)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支出;(2)重大支出项目。
五、现金报销程序5.1 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报销制度,明确报销程序、报销时限等。
5.2 报销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发票或收据;(2)支出审批单;(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3 报销人应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报销申请,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5.4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报销的审核,确保报销合规、合理。
六、监督检查6.1 行政单位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现金管理相关资料。
6.2 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现金收支管理办法

现金收支管理办法现金收支管理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经济活动中的资金流动和资金管理。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现金收支管理办法对于实现个人或组织的财务目标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科学且实用的现金收支管理办法,以帮助个人和组织实现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一、现金流分析在制定现金收支管理办法之前,首先需要进行现金流分析。
现金流分析可以帮助个人和组织更好地理解资金的流动情况,包括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
通过分析现金流,可以找出潜在的现金流问题,进而进行改进和调整。
个人和组织可以利用现金流分析的结果来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动趋势,以便做出相应的决策。
二、设立预算设立预算是一种有效管理现金收支的方法。
预算可以帮助个人和组织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用于最重要的支出和投资项目上。
预算可以根据个人或组织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包括收入、支出、储蓄和投资等方面。
通过设立预算,可以控制开支,有效管理现金流,实现财务目标。
三、建立紧急备用金建立紧急备用金是现金收支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紧急备用金是用于应对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的资金储备。
个人和组织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紧急备用金的金额,例如可以根据月度固定支出的比例来确定。
建立紧急备用金可以帮助个人和组织应对紧急情况,减少因突发事件而对财务造成的冲击。
四、有效记录和监控现金流动为了实现现金收支管理的有效性,个人和组织需要进行有效的记录和监控现金流动。
可以使用电子或纸质方式进行现金流记录,记录包括收入来源、支出项目、日期和金额等细节。
通过对现金流的记录和监控,可以清晰了解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合理规划投资合理规划投资是现金收支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个人和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
投资可以帮助个人和组织实现资金增值和财务目标,但也需要注意风险和回报之间的平衡。
在规划投资时,需要考虑到投资的收益率、流动性和风险等因素,并进行适当的分散投资以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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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办法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使本公司建立系统性的现金收支制度﹐有效地管理现金的运作﹐降低风险﹐简化
工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项现金收支的管理。
1.3 管理单位
管理单位为公司总经理室及财务部。
2﹑管理规定
2.1 现金管理及收支记录
2.1.1 现金库存应平均维持在10,000元左右的水平
2.1.2 设立现金日记帐﹐记录每日的收支情况;并于每日终了盘点现金库
存﹐做到帐款相符。
2.1.3 每星期完结﹐会计主管应与出纳一起盘点现金库存。
2.1.5 金额在30,000元以上﹐财务部必须加派一人同往﹔金额在60,000元以上﹐由
财务主管同往﹔避免一次提现超过100,000元。
2.2 现金收入及备用金申请
2.2.1 遇有现金收入﹐应核点当天现金库存﹐如超过库存水平而又未有可预料的用
途﹐应将所超金额存入银行账户;
2.2.2 当现金库存低于库存水平﹐即申请备用现金(出纳应提供当天现金库存结余和
部门提供所需现金情况或数据供会计主管审核).
2.3 报销程序
2.3.1 申请人制作费用报请单﹐并检附有关发票单据﹐送至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批﹕ 2.3.2 审批后送会计员复核﹔
2.3.3 复核审批签名﹔
2.3.4 复核发票单据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本公司的规定﹔
2.3.5 复核报销金额是否合理。
如有疑问﹐应向有关人员查询或退回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制作付款凭证﹐送
财务主管审核。
2.3.6 财务主管审核后﹐交由出纳安排现金并通知申请人取款。
2.3.7 款项支付后﹐要求申请人签收﹐并在单据及传票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2.3.8 取款时间
○1财务部在收到费用报请单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准备好现金。
○2申请人必须在收到出纳通知后﹐方可到财务部取款。
○3取款时间:待定。
2.4 其它
2.4.1 部门如有大额支出或借款(5,000元以上)﹐必须于一个工作日前通知出纳做适当安排﹐否
则财务部有权拒绝及时支付。
3﹑附则
3.1 制修废
本办法属于管理规章﹐经本部门主管审查及各相关部门会签后﹐呈请总经理核准公
告实施﹔修订﹑废止时亦同。
3.2 公告实施
本规定自2005年月日起公告实施。
4﹑附件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