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防止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1.所有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2.所有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4.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等情况。
5.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6.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7.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二、农民工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生产无事故,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1.所有进场农民工在入场三日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同时携带身份证。
2.农民工必须在进场后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入场,有传染病者严禁入场。
3.所有农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方可入场施工。
4.农民工进场后,必须服从指挥部安保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安保有权依法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在施工中,农民工必须佩戴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对其本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6.所有农民工在工作之余,不准赌博、嫖娼、吸毒、打架、斗殴,对违纪者依法处理,并立即清退场。
7.施工作业现场,农民工要严格遵循安全法规,严禁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正式施工前指挥部要对农民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个人都明确安全规定。
8.各施工队负责人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在农民工进行日常施工前,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细则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细则农民工实名制是指对农民工进行身份核实和登记管理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农民工的权益,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透明度和管理效能。
下面是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细则的详细讨论。
一、实名制核实流程:1. 雇主在招用农民工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农民工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个人基本信息。
2. 雇主对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网验证其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3. 核实通过后,雇主将农民工的基本信息以及就业情况报送给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信息管理和保密措施,确保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安全。
二、实名制备案登记要求:1. 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出生日期、学历、技能证书等。
2. 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包括工作内容、薪资标准、工作时间、休假等。
3. 防止欠薪措施:要求雇主提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履约保证措施,如提供劳动合同保证金等。
三、实名制管理的作用和意义:1. 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实名制管理可以减少虚假用工和欠薪现象,确保农民工按合同获得适当的工资和待遇,有效防止违法用工行为。
2. 规范用工行为:实名制管理强化了雇主对农民工的责任和义务,鼓励雇主依法用工,提高用工行为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3. 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透明度和管理效能:实名制管理促进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有利于提高劳动力市场的运转效率。
四、实名制管理问题及对策:1. 农民工信息泄露风险:应加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措施,防止农民工个人信息被滥用和泄露。
2. 实名制核实工作成本较高: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简化核实流程来降低实名制管理的成本。
3. 部分雇主不配合实名制管理:应加强对雇主的监督和惩罚力度,提高其遵守实名制管理的意识和行动。
总结: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细则的实施对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用工行为和提高劳动力市场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完整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完整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是我国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他们辛勤劳动着,为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和利益,我国实施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的完整版内容是怎样的呢?一、实名登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第一步是实名登记。
在农民工进入工地或企业就业时,用人单位应当要求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身份证号码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的权益和福利,也是后续管理的基础。
二、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内容。
劳动合同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有力保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双方都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三、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规范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公开透明地向农民工展示工资结算情况,确保工资支付的公正合理。
四、工时管理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时间,严格执行法定工时制度,不得违法加班。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监督工时情况,防止超时加班对农民工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五、劳动保护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是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劳动卫生检查,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确保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赔偿和救助。
综上所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只有借助这一制度,才能有效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种种问题,确保他们在城市生活和工作中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
希望我国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能够不断完善,为农民工群体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是指用于管理和监督农民工流动和就业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要
求农民工在流动和就业过程中提交真实身份证明和个人信息,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进
行管理。
实名制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安全,防止非法招用和虚假就
业信息。
具体措施包括:
1. 农民工注册登记:农民工在流动和就业前,需要进行实名登记,提供国家认可的身
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并填写个人信息表。
2. 设立信息管理平台:政府组织建立农民工信息管理平台,将农民工的个人信息整理
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
3. 加强用工单位管理:用工单位在招用农民工时,需要核实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并与
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比对。
对于无合法身份证明的农民工,不得雇佣。
4. 定期更新信息:农民工需要定期更新个人信息,如地址变更、工作单位变更等,确
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联网共享信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联网共享,
包括公安、劳动力市场和社保部门等,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6. 加强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农民工流动和就业情况,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止非法用工和欺诈行为的发生,促进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和社会稳定。
完整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本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全面、系统的管理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通过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与评估、确保信息透明度,公司将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环境。同时,通过不断的创新与改进,公司将持续提升农民工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七、农民工权益保护与投诉机制
1.公司应设立农民工权益保护机构,负责处理农民工的投诉和维权事宜。
2.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明确投诉渠道和程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3.对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应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公司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农民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农民工管理工作。
五、施工现场管理与监督
1.施工现场应设置农民工实名制考勤设备,实行每日打卡制度,确保农民工出勤情况的真实性。
2.公司应建立农民工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住宿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如食堂、卫生设施等,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4.公司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
十二、激励机制与表彰
1.公司应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表彰和奖励应结合农民工满意度、管理效果、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通过激励机制,鼓励项目管理人员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4.公司应定期举办表彰大会,公开表彰优秀个人和单位,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十四、紧急情况应对与危机处理
1.公司应制定紧急情况应对预案,包括农民工突发疾病、工伤、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应急处理。
完整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2.项目部应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
3.项目部应教育农民工养成环保习惯,共同参与绿色施工。
十六、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1.项目部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2.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农民工熟悉应急逃生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
3.项目部应关注退出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为其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和支持。
,
一、目的与原则
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农民工管理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施工项目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1.成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项目部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3.项目部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十四、社会保障与福利
1.项目部应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2.项目部应为农民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如节假日慰问、高温补贴等。
3.对于特殊困难的农民工,项目部应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十五、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
3.对于在农民工管理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管理不善的个人和团队,应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十一、法律援助与维权服务
1.项目部应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项目部应定期开展维权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十二、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维护劳务人员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名制管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乂乂项目部。
口第三条本细则内容包括劳务实名制相关劳务承包方进场基本要求、劳务人员身份确定、上下班考勤记录、劳务实名制工资确定及发放、劳务工资发放纠纷的处理与责任界定等,其它相关管理若与《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细则》内容发生冲突,照本细则条款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工作原则(一)项目经理为直接责任人;(二)杜绝出现劳务人员群体性滋事讨薪情况及在施工现场采取极端方式讨薪事件;(三)不允许隐报、瞒报欠薪事件,严禁各级管理人员出现将事态扩大化的不良言行;(四)严禁将劳务人员工资一次性支付给劳务承包方委托人,必须遵循实名制“银行卡”,发放劳务人员工资。
第五条实名制管理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生产副经理组员:技术负责人、劳资员第二章实名制管理实施流程第六条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一)资质审核未通过,可要求更新资质或直接清退;1.《劳务人员花名册》。
项目经理部自承包方劳务人员进场之日起,必须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内容的填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必须完整,及时记录人员增减动态,并准确标明劳务人员进、退场时间;2.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务人员身份证原件由承包方负责人统一收集上交项目部,项目部劳资专管员统一复印;3.影像信息采集。
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全体务工人员按照劳务承包方逐一进行集体影像采集和个人影像采集(要求:免冠、正脸);4.劳资专管员将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录入农民工监管平台,纸质材料装订保存。
第三章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第七条考勤制度(一)建立多媒体考勤机考勤管理制度。
1.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按照承包方名称分门别类的对劳务人员进行指纹录入、人脸录入或者密码录入等信息采集。
2.劳务作业人员每日至少需要进行2次考勤(进场、出场)。
农民工实名制五项制度

实名制五项制度:保障农民工权益农民工实名制五项制度是指以下五项制度:
1.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管理制度,确保农民工身份真实、管理规范。
2.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3.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建立健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等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4. 农民工职业培训和教育: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
5. 农民工权益保障:建立健全的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农民工的投诉和维权请求,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不得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四条对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采集农民工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工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劳动用工档案。
企业不得招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招用的人员。
第五条在工程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考勤计量、工资结算支付等工作。
劳资专管员应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2年备查。
第六条依法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第七条负责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企业建立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名册。
第八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30日内将汇总后的劳动用工名册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
工程施工、勘采加工期间用工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当在增减变化后10日内对用工人员增减情况进行报备。
第九条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应将劳务派遣协议和被派遣劳动者名册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报备。
第十条建设工程因故停工超过1个月的,应在停工后1个月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劳动者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
工程重新开工的,应在重新开工之日起7日内再次报备。
第十一条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第十二条接受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会组织按相应职责对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