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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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安全用药制度范本

养殖场安全用药制度范本

养殖场安全用药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养殖场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兽药采购与管理1.兽药采购(1)兽药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并签订合法、合规的采购合同。

(2)采购兽药时,应查验供应商的兽药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兽药GMP证书等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3)采购兽药应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

2.兽药储存(1)兽药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并定期检查,确保兽药质量。

(2)兽药应按照种类、规格、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设置明显的标识,便于管理和使用。

(3)储存兽药的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和措施。

三、兽药使用1.兽药使用应遵循兽药说明书上的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休药期等安全使用规定。

2.养殖场应建立完整的兽药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兽药名称、生产厂家、批号、规格、使用数量、使用对象、使用日期等。

3.禁止使用人用药和原料药,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4.禁止在饲料中添加兽药,特殊情况需添加时,应按照《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

5.禁止使用禁用兽药和添加剂,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类)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

6.在使用兽药时,应充分考虑药物的残留问题,确保产品上市前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

四、兽药废弃物处理1.养殖场应设立专门的兽药废弃物存放设施,严禁将废弃物随意丢弃。

2.兽药废弃物应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培训与宣传1.养殖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兽药安全使用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兽药法规的认识和正确使用兽药的能力。

2.养殖场应加强对兽药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员工对兽药管理的重视程度。

畜禽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畜禽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畜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兽药经营企业、兽医门诊及从事畜禽养殖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畜禽药品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确保兽药质量安全;2. 科学合理,提高畜禽用药水平;3.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4. 严格审批,规范经营。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养殖场(户)应从具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畜禽药品。

第五条养殖场(户)在采购畜禽药品时,应查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证,核实兽药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六条养殖场(户)应建立畜禽药品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时间、数量、品种、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第七条养殖场(户)在接收畜禽药品时,应进行验收,确认药品质量、数量、包装完好,符合规定要求。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使用第八条养殖场(户)应设立专门的畜禽药品仓库,并配备必要的储存设施。

第九条畜禽药品应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等不良环境。

第十条畜禽药品应分类存放,不同品种、规格的药品分开存放,防止混淆。

第十一条养殖场(户)在畜禽发病时,应按照兽医处方开具的药品种类、剂量、用法进行治疗。

第十二条养殖场(户)在使用畜禽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疗程进行。

第十三条养殖场(户)在使用兽用生物制品时,应按照疫苗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种。

第十四条养殖场(户)在使用畜禽药品后,应记录用药时间、剂量、疗效等信息。

第四章药品废弃与回收第十五条畜禽药品废弃时,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六条养殖场(户)在废弃畜禽药品时,应记录废弃时间、数量、品种等信息。

第十七条养殖场(户)应将废弃畜禽药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本地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畜禽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使用管理,确保畜禽养殖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或养殖场所有的兽药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安全的原则,保障生产用药的质量。

第四条全体员工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并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兽药安全负责。

第五条养殖场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选择和使用兽药,并保证药品的质量。

第六条禁止擅自进口、销售未经批准的兽药。

第七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档案,包括兽药的购进、使用情况和剩余量等信息。

第八条养殖场应定期开展兽药使用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兽药使用符合规定。

第九条养殖场应建立养殖动物用药清单,明确兽药的种类、用途以及使用方法等。

第二章兽药的选择和购买第十条养殖场应选择正规渠道购进兽药,不得购进没有标签或标签不清晰的兽药。

第十一条养殖场在购进兽药时,应注意查看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保证药品品质。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根据养殖动物的情况和病情选择合适的兽药,禁止滥用兽药。

第十三条养殖场购进的兽药应储存在封闭、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和光线。

第十四条养殖场购进的兽药在使用前应查验包装和标签,确保药品无误。

第十五条养殖场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兽药。

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废销毁。

第十六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购进登记簿,记录兽药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用途等信息。

第十七条养殖场在购进兽药时应向相关部门备案,确保兽药的合法使用。

第三章兽药的使用和记录第十八条养殖场使用兽药应有专人负责,遵循兽药的使用说明书和兽医的指导。

第十九条养殖场使用兽药时应注意保护人员的安全,避免兽药对人员造成伤害。

第二十条养殖场使用兽药时应遵循兽药用量、用法和用时的要求,禁止滥用兽药。

第二十一条养殖场应保留兽药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用药量、使用部位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养殖场应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养殖动物无药物残留。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养殖场是养殖动物的地方,为了保持动物的健康状况,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提高养殖产量和质量,兽药的使用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工作。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对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保障动物的健康和食品的安全。

一、兽药存储管理1.存储条件:兽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存放区域应远离动物圈舍和饲料,确保兽药与动物的交叉污染和皮肉食用安全。

2.存储结构:兽药存储室应专门设置、封闭管理,避免兽药与其他物品混合。

室内应装有排气设备,防止毒气积聚。

药品应分类存放,标明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和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易于辨认和使用。

3.药物记录:应建立兽药进出库登记制度,记录兽药的购进、使用、消耗和报废情况。

每批次使用兽药的时间、剂量、用药对象等必须详细记录,方便追溯和统计,确保兽药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兽药使用管理1.兽药使用方案:根据养殖动物的种类、繁殖目的和生产环境等因素,制定兽药使用方案。

该方案应明确用药目的、用药时间、用药剂量和用药路线等要素,并由专业兽医签署。

2.兽医管理:每个养殖场都应拥有一名经验丰富的兽医,并与该兽医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兽医应定期巡视养殖场,对动物状况进行检查,指导养殖人员兽药的使用和动物健康管理。

3.兽药使用标准:使用兽药需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注意用药剂量和次数的限制。

合理使用抗生素,避免滥用和过量使用。

针对其中一种疾病的预防性使用药物,必须具备可靠的检测方法,避免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4.用药记录:每次使用兽药都必须有明确的记录。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表,包括药品名称、用药时间、动物种类、剂量和施药方式等信息。

为了方便管理,可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自动化记录和数据分析。

5.兽药残留检测: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对养殖动物体内兽药残留水平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兽药使用符合标准,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用药原则:1、尽量减少用药,确需用药,兽医指导。

2、建立进货台账记录,确保采购药品质量合格3、所用兽药全部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4、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园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和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5、所用兽药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二、兽药使用应符合规范1、按规定使用允许使用的药物a、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途、使用剂量、疗程、注意事项。

b、遵守休药期.弃蛋期、奶废气期的规定c、注意配药禁忌2、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禁止使用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a、禁止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b、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兽药(包括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或已被淘汰的兽药c、禁止使用标准、法规中禁用的药物、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畜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兽药3使用准则中附录A中规定休药期的品种应遵守肉不少于28天的规定.养殖场消毒制度一、消毒方法:(1) 喷雾消毒:用一定浓度的次氯酸钠、有机典混合物、过氧乙酸、新吉尔灭、煤酚等对清洗完毕后的畜禽舍、带畜禽环境、道路和周围及进入厂区的车辆用喷雾方法进行的消毒(2) 浸液消毒:用规定浓度的有机典混合物、新洁尔灭、煤酚的水溶液对常用的兽药器械、工作人员用具进行的消毒。

(3) 紫外线消毒:在畜禽场的入口处和更衣室设置的紫外线照射消毒(4) 喷洒消毒:在畜禽舍周围、入口、产床、培育床、畜禽舍地面等撒生石灰或火碱以杀灭大量细菌和病毒的消毒方法(5) 火焰消毒:在畜禽经常出入的地方用喷灯的火焰依次瞬间喷射消毒 (6)熏蒸消毒:用甲醛对饲喂用具和器械在密闭的室内或容器内进行熏蒸二、消毒范围(1) 消毒环境:畜禽舍周围环境每2—3周2%火碱溶液或生石灰消毒1次;畜禽场周围及场内污染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畜禽场、生产区、畜禽舍入口设消毒池,使用2%火碱溶液或煤酚溶液,定期更换消毒液。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养殖场兽药的使用,并确保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的兽药使用管理。

养殖场包括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等。

三、兽药购买管理1.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购买计划,根据养殖场的需求和生产规模,合理安排兽药的采购计划。

2.兽药采购应选择有营业执照和合法经营资质的药店或经销商,确保兽药的质量和正规渠道。

4.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购买记录,包括兽药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购药凭证和发票。

四、兽药存储管理1.养殖场应建立兽药存储区域,保持存储区域通风、干燥、防尘和防虫等环境条件,确保兽药的质量。

2.养殖场应按照兽药的不同类别和性质进行分类存储,避免不同性质的兽药混合存放。

3.兽药存储区域应标明“兽药存储区域”字样,并设置符合要求的警示标志,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4.养殖场应定期对兽药存储区域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兽药的存储安全和使用效果。

五、兽药使用管理1.养殖场应严格按照兽药的使用说明和剂量进行使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者禁用的兽药。

2.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包括兽药名称、使用日期、使用数量、使用对象等信息,并保留相关的使用凭证。

3.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人员的培训制度,确保兽药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操作。

4.养殖场应定期对使用的兽药进行监测和检测,以确保兽药的残留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六、兽药废弃物处理1.养殖场应将过期、变质或者剩余的兽药及时清理并集中存放。

3.养殖场不得将兽药废液直接倒入水域或者土壤中,严禁随意丢弃兽药包装容器。

七、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及相关法规的行为,养殖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养殖执照等措施。

八、其它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细化,由养殖场负责制定和执行。

以上为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养殖场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落实。

同时,养殖场还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兽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养殖场使用饲料兽药管理制度

养殖场使用饲料兽药管理制度

养殖场使用饲料兽药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的安全、合理使用,保障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户)使用饲料兽药的管理。

二、管理原则1.合规合法原则:养殖场(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饲料兽药。

2.安全优先原则:养殖场(户)必须确保使用的饲料兽药对畜禽的安全无害。

3.预防为主原则:养殖场(户)应加强畜禽疫病的预防控制,尽量减少饲料兽药的使用。

4.合理使用原则:养殖场(户)应按照兽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合理使用饲料兽药,避免滥用或过度使用。

三、管理要求1.兽药供应管理:(1)养殖场(户)应从合法合规的兽药供应商购买饲料兽药,并保留购药记录和发票。

(2)养殖场(户)应定期检查兽药的保质期,过期兽药应及时淘汰。

2.兽药使用管理:(1)养殖场(户)应有专门负责兽药使用管理的人员,确保兽药的正确使用。

(2)养殖场(户)应按照兽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控制兽药的使用剂量和使用频次。

(3)养殖场(户)应制定兽药使用记录,并保存至少一年的时间。

3.兽药使用记录管理:(1)养殖场(户)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台账,详细记录兽药的使用情况,包括品名、规格、用量、使用时间等。

(3)养殖场(户)应将兽药使用记录及相关证照随时备查,以备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四、监督与处罚1.监督机制:(1)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养殖场(户)的饲料兽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养殖场(户)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查验所需的相关档案和记录。

2.处罚措施:(1)对违反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2)对涉嫌违法行为,致使畜禽产品质量受到影响的养殖场(户),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产品召回和停产整顿等措施。

五、宣传教育养殖场(户)应加强饲料兽药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饲料兽药的安全合理使用。

结束语养殖场(户)使用饲料兽药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养殖业的良好形象,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本要想规范兽药的安全使用、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制定安全使用兽药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小编今天就为你整理了安全使用兽药的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管理1、所需兽药必须从合法的供货单位采购,所须兽药必须是通过GMP认证厂家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2、所购进的兽药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3、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4、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5、不购进和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6、有专人管理,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账一次,账物要相符;7、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确保所用兽药的质量;8、超过有效期、变质的药品按规定处理二、使用1、所用兽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生物制品质量标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2、在使用兽药时,做好诊疗记录,包括病种、使用猪猪舍号、使用猪品种、使用剂量、使用药品名称、使用方法、时间、休药期、使用人等;3、兽药(含生物制品)的使用,必须按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必要时可根据本场情况和畜禽生理、病理等情况进行适当调节,但必须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执行;4、严禁滥用、乱用抗生素类药物;5、禁止使有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等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6、处理好兽药使用后的注射用具、药瓶等废弃物,防止二次感染。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篇二一、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

如有近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部,过期药品报财务注销。

三、建立用药申报制度1、各生产区兽医主管到总药房取药,常规药品由总药房做计划,由公司采购。

专项疫苗、贵重药品、特殊药械等报公司技术部安排采购,如不能采购,必须在3天内反馈给猪场技术管理部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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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三、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

四、杜绝使用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

五、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六、坚持科学用药,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七、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

八、建立并保存全部购药、用药记录。

九、禁止使用人用药物和兽用药物原粉。

十、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十一、
(1) 按照国家有关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注意收集由企业出售兽药的不良反应情况。

如发现不良反应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同品种兽药的销售,同时按照规定上报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2) 发现假兽药、劣兽药和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兽药,以及质量可疑兽药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决定做出退货、换货、销毁处理、不得销售。

(3) 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兽药应有明显的识别标识,标识应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楚, 不合格兽药以红色字体标识;待验和退货兽药以黄色字体标识,合格兽药以绿色字体标识
(4) 按照品种、类别、用途以及唯独等储存要求,分类、分区域或专库存放,不同性质的兽药不能混存、混放。

(5) 兽药按品种、规格分垛码放。

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兽药要分垛码放。

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兽药要分垛码放,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的兽药不得混垛码放。

(6) 兽药货垛与仓库地面、墙、顶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做到堆码合理,放置妥善。

(7) 内用兽药货垛与外用兽药分开存放;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兽药、危险兽药等特殊兽药与其他兽药分库存放。

(8) 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9)兽药购进必须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购进。

(10)兽药必须从具有法定资格的合法企业购进,供货方应该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与证照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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