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考评标准详解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规定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规定前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加强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管,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各级政府相继制定了相关的考核规定。
本文将介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规定的内容和主要内容,以期对相关方面的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考核内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城市道路清洁卫生城市道路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道路清洁肮脏直接影响城市的美观程度,因此,城市各级政府在考核中都会注重对城市道路清洁管理工作的评估。
在城市道路清洁卫生考核中,主要考核以下内容:1.道路清洁度:道路表面、马路中心隔离带、边角石、排水沟、排水井等设施的清洁情况。
2.道路垃圾桶的设置情况:城市垃圾桶的设置应符合合理、安全、美观的要求,且数量应符合规划要求。
3.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情况:考核各城市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情况,存在垃圾倾倒,随意乱扔垃圾等行为的城市将被扣分。
城市公共环境卫生城市公共环境卫生是市民日常生活中最直观的环境问题之一,因此,各级政府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中也注重对城市公共环境卫生的评估。
城市公共环境卫生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市场、商业街道、公园等公共场所卫生状况2.污水处理的水质情况3.垃圾分类和处理情况城市绿化和美化城市绿化和美化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城市绿化不仅能增强城市的美观程度,而且有利于城市的环境改善和空气净化。
在城市绿化和美化考核中,主要考核以下内容:1.城市绿化覆盖率2.路边绿化树种的选择及养护情况3.公园和广场的绿化建设及管理情况考核标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考核的标准是由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考核标准包括城市文明程度、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城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效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质量等几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都会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具体标准分地区而异。
街道环境检查评比标准

街道环境检查评比标准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街道环境的优化已经成为了城市管理的重要一部分。
为了提升城市居民的居住舒适度和城市形象,街道环境检查评比标准被制定出来。
在本文中,我将详细介绍街道环境检查评比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环境卫生标准环境卫生是指保持环境清洁整洁,消除垃圾和污水等污染因素,创造一个舒适、卫生的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垃圾清理。
申报单位应在街道完成日常垃圾清理工作,并保证勤洗街道和居民社区内的垃圾桶。
根据垃圾清理的情况,给予不同的得分。
2. 污水排放。
各申报单位应维护好自己的污水处理设备,避免污水外溢和污染水源。
并负责好居民社区的污水搜集和处理,以保证污水的整洁与处理。
3.环境清洁。
申报单位应保证街道、路面、居民社区日常清洁,反垃圾、除尘、除雪等维护工作,同时加强镇中心的清洁与卫生处理。
同时,应保证每周进行集中清洗和修剪。
二、市容管理标准街道市容管理主要指的是行政文化、市容市貌、道路设施和灯光设施等方面的管理。
市容管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行政文化环境。
申报单位应合理设置市区文化牌、城市标识、城市标志、公共艺术及环境设计标识等,旨在展示城市文化特点及品位,同时规定禁止涂画、乱贴乱挂等“居家门务”。
2. 市容市貌美化。
申报单位应保证道路绿化覆盖率,发展健康、美丽、节约的市容环境。
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需完善,以美化城市形象。
同时,在城市建设工作中应根据地域特色和文化传统,进行环境造型和艺术照明等方面的特色建设。
3. 公共设施配套。
申报单位应保证经常性灯光、市政地下设施、公共厕所的正常使用与维护,及时修复非正常运营问题。
公共设施的配置情况,设施数量、质量等有序统一且便于使用。
三、城市交通标准城市交通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
其交通标准在城市形象和市民居住舒适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城市交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道路交通标准。
申报单位应保证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安全,符合相关规定。
城市管理督查评分细则范文

城市管理督查评分细则范文第一部分:城市环境整洁度评分细则1.城市道路整洁度评分细则标准:a) 道路卫生清洁:包括道路上的垃圾清理,道路清扫等b) 道路保洁设施:包括垃圾桶、路边绿化等设施的清洁维护情况评分细则:a) 道路卫生清洁:评分从0-10分,0分代表道路脏乱差,10分代表道路整洁无垃圾;b) 道路保洁设施:评分从0-10分,0分代表设施损坏严重,10分代表设施完好无损。
加权得分:道路整洁度得分 = (道路卫生清洁得分 * 0.6) + (道路保洁设施得分 * 0.4)2.城市垃圾处理情况评分细则标准:a) 垃圾分类情况:包括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知晓程度和执行情况;b) 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垃圾桶、垃圾处理中心等设施的配备情况和运作效率;c) 垃圾处理渠道:包括垃圾处理方式的环保性和效率性等评分细则:a) 垃圾分类情况:评分从0-10分,0分代表没有进行垃圾分类,10分代表垃圾分类普及并执行良好;b) 垃圾处理设施:评分从0-10分,0分代表设施缺乏或运作效率低,10分代表设施齐全并运作良好;c) 垃圾处理渠道:评分从0-10分,0分代表垃圾处理方式不环保或不高效,10分代表垃圾处理方式环保且高效。
加权得分:垃圾处理情况得分 = (垃圾分类情况得分 * 0.4) + (垃圾处理设施得分 * 0.3) + (垃圾处理渠道得分 * 0.3)3.城市绿化覆盖率评分细则标准:a) 绿化覆盖面积:包括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居民小区绿化面积等;b) 绿化质量:包括绿化植物的种植、养护情况,以及绿化带的整洁度等;c) 绿化设施:包括公园设施、绿地设施等评分细则:a) 绿化覆盖面积:评分从0-10分,0分代表绿化面积几乎没有,10分代表绿化覆盖面积较大;b) 绿化质量:评分从0-10分,0分代表绿化植物不健康或整洁度差,10分代表绿化植物健康且整洁度高;c) 绿化设施:评分从0-10分,0分代表设施缺乏或损坏严重,10分代表设施齐全且完好。
道路保洁质量考核细则

道路保洁质量考核细则为了提高城市道路的整洁程度,提供良好的行车和行人环境,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道路保洁质量考核细则。
本文将从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以及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详述。
一、考核内容1.垃圾清扫:包括道路两旁的垃圾桶清空、道路上的垃圾清理、拾起乱丢的垃圾等。
2.道路清洁:包括道路表面的清洁,如除去油渍、烟蒂等污物,保持路面的整洁。
3.废物无害化处理:包括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确保垃圾处理达标,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4.路面污水处理:包括对路面污水的收集、处理,确保路面污水排放达标,不对河流或地下水等造成不良影响。
二、考核标准1.垃圾清扫:每日清理垃圾的频次要达到规定要求,保证道路两旁的垃圾桶不溢满,道路上无乱丢的垃圾。
2.道路清洁:道路表面应该保持干净整洁,油渍、烟蒂等污物不应该明显存在,特别是在商业区和步行街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要保持较高的清洁度。
3.废物无害化处理:垃圾收集和分类处理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垃圾能够得到正确的处理和回收利用,达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路面污水处理: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道路污水需进行收集和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达到排放标准。
三、考核方法为了对道路保洁质量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定期抽查:由有关部门对不同区域的道路进行定期抽查,包括垃圾清扫、道路清洁、废物处理以及路面污水处理等方面。
2.满意度调查:通过市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市民对道路保洁质量的满意程度,从而评估工作的效果。
3.外部评估:邀请第三方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道路保洁质量的评估,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价结果。
四、奖惩机制为了激励道路保洁工作的质量不断提升,可以建立奖励机制和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1.奖励机制:对道路保洁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以激励工作积极性。
2.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监督力度,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影响道路保洁质量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环境卫生质量考核评分细则道路保洁验收方案

环境卫生质量考核评分细则道路保洁验收方案一、考核范围1.公共区域:-大厅、走廊、楼梯等室内公共区域-室外公共区域,如花园、休息区、停车场等2.单位区域:-各单位办公区域-各单位卫生间3.公共设施:-电梯、楼梯间等公共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如垃圾桶、垃圾箱等二、评分标准1.公共区域保洁:-地面清洁度:无明显灰尘、杂物等-墙面清洁度:无明显污渍、墙体油污等-桌面、茶几等家具表面清洁度:无明显污渍、杂物等-窗户清洁度:无明显灰尘、水渍等-通道清洁度:无明显杂物等-物品摆放整齐度:桌椅、文件柜等物品摆放整齐-饮水机、咖啡机等设备清洁度:无明显污渍,无异味等2.单位区域保洁:-桌面、茶几等家具表面清洁度:无明显污渍、杂物等-地面清洁度:无明显灰尘、杂物等-墙面清洁度:无明显污渍、墙体油污等-窗户清洁度:无明显灰尘、水渍等-储物柜、文件柜等设备清洁度:无明显污渍,无异味等-卫生间清洁度:无明显污渍、异味等3.公共设施保洁:-电梯、楼梯间等公共设施清洁度:无明显杂物、污渍等-环境卫生设施清洁度:无明显垃圾堆积、异味等三、评分核算1.每一项考核细则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分值。
2.所有考核项的分值总和即为该部分的得分,以百分制评定。
3.考核评分以月度、季度、年度等周期进行。
一、验收范围1.主干道和次干道2.辅路和小巷3.交叉口和公交站点4.桥梁和隧道5.行人道和自行车道二、评分标准1.道路干净度:-道路表面没有明显的垃圾、杂物等-没有明显的积水、泥泞等2.排水系统:-排水沟、雨水篦子等畅通无阻-管道无渗漏、溢水等问题3.绿化带:-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等-植物状况良好,无枯黄萎蔫等问题4.交通标志和路灯:-交通标志完好,无破损、脱落等问题-路灯正常工作,无损坏、灯泡熄灭等问题5.行人道和自行车道:-行人道、自行车道无明显杂物、破损等问题-行人道、自行车道的标线清晰、完整三、评分核算1.根据每项评分标准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分值。
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标准(城市管理执法、环卫管理、工商执法管理、环保治理、规划事项管理、

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标准(城市管理执法、环卫管理、工商执法管理、环保治理、规划事项管理、街道、社区整治等方面)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标准(城市管理执法方面)考核内容及标准要求分值评分规定扣分得分组织管理执法人员上岗值勤情况,网格巡查,定点值岗。
10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摊点乱摆治理主要大街零摊位。
无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维修,无马路摊位,无流动商贩。
15 发现一处扣 1 分支次干道、小街小巷整治规范。
经批准的,有序配置,不妨碍人车通行。
10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支次干道上经规范的摊点,公开公示,定时定点亮证经营,定人定岗管理,自备垃圾容器,摊撤地盘净。
8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主次干道上无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摆乱设。
12 发现一处扣 0.5 分广告乱贴治理建立"牛皮癣"日清洁制度,有专职清洁队伍,日清洁,同色覆盖。
7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各类建构筑物立面、公共设施可视范围内无"牛皮癣"。
6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主次干道无私拉乱扯软体广告。
经批准的条幅、彩旗、标语按规定设置,并及时撤除。
6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主次干道无占道广告牌匾,无随意散发广告现象。
6 发现一处扣 0.5 分便民市场建设改造有计划,有步骤,按要求实施。
5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便民市场整齐划一、干净整洁、证照齐全,有专职卫生员,商户自备垃圾容器。
8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影响人车通行,不造成环境污染,公开公示,封闭管理,定时开放。
7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分值 100 其他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10 附加分。
有一项,酌情加分总分 110 实得分-2- 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标准(环卫管理方面)考核内容及标准要求分值评分规定扣分得分组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
5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工作人员上岗情况,巡回作业,无断档。
10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街面卫生管理街面干净整洁,延长街面保洁时间,保湿、降尘,做到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街道社区市容环境卫生考评标准

(2垃圾包每处扣1分;晴天路面积水达1平方米以上每处扣1分;水沟、窖井堵塞溢流每处扣2分;排水沟发臭扣1分,积淤不畅通扣1分;有烟头、纸屑、砖块、石块等废弃物或建筑废土散落,视污染情况每处扣1分;地面保洁不到位每处扣1分,垃圾不入围每处扣2分,有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每处扣3分。
街道社区市容环境卫生考评标准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一、网格化
管理制度
(2分)
1.街道、社区网格内每日有人员巡置导1分。
1分
2.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的得1分。
1分
二、环境卫
生(50分)
1.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身着环卫工作服或佩带统一标
志上岗得1分。(不合格每人次扣0.5分。)
1分
2.道路整洁(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交通岛、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立交桥、跨线桥及道路两侧临街支路街巷可视范围),街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干净,得35分。
4分
备注
1.考评时间为步行20分钟。
2.当期考评发现前期考评中相关问题未整改的加倍扣分,多次督促未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3.市容市貌观察团巡查发现问题及群众举报问题未按时整改的每处扣1分。
4.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批评及市、区主要领导指出批评的每次加、减1分,被新闻媒体表扬、曝光的每次每处加、减1分。
完好、整洁,得3分。(不合格每处扣1分)
3分
2.各种户外广告、报栏、宣传栏、招牌、指示标志、警示标志,以及消防栓等公共设施完好、整洁得4分。
(不合格每处扣1.分)窖井盖缺失或损坏的每处扣2分。
4分
3.市容整洁得32分。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摆摊设点、乱排污、乱排油烟等影响市容观瞻的行为每处扣2分,乱悬挂、乱竖杆牌扣1分/处,乱停放车辆扣0.5分/处,擅自修筑连街斜道、临街摆放太阳伞基座、水泥墩、清扫工具或废物容器每处扣I分。
道路环境卫生作业考核评分标准(环卫作业考核评分标准)

道路环境卫生作业考核评分标准(环卫作业考核评分标准)一、中标人的管理(一)中标人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办公室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集中管理。
未达要求扣4分/月。
(二)中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配备设备和人员。
设备未达要求扣1分/台/天,人员未达到要求扣1分/人/天。
(三)小型清扫保洁工具、设备配备齐全。
未达要求扣3分/月。
(四)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
未达要求扣3分/月。
(五)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到位,检查日志完整。
未达要求扣2分/天。
(六)管理人员及环卫工人着装、挂牌上岗。
未达要求或衣冠不整的,扣0.5分/人次。
(七)按要求购买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从业人员月工资按照XX市城市管理局、XX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XX市总工会《关于印发XX市关爱环卫工人十项措施的通知(XX城管局[20**]**号文要求),环卫工人(含劳务派遣工)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执行。
含基本保险中个人承担部分),并随国家每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
未达要求扣10分/人/月。
(八)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措施,做好记录和签到。
每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扣15分、主要责任扣10分、次要责任扣5分。
(九)环卫作业单位拒绝检查考核,扣15分/次。
二、环卫作业管理(一)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普扫任务,扣2分/次。
清扫不彻底,有花扫漏扫,每平方米扣0.5分。
(二)使用大扫把保洁,造成路面扬尘,每人次扣0.5分(建筑工地施工或车辆带泥污染的路面除外)。
作业区视线范围内有裸露垃圾,每处扣0.5分。
(三)使用自制垃圾收集容器影响市容市貌,扣0.5分/处/天;摆放清扫工具影响观瞻的,扣0.5分/处。
(四)坚持巡回作业,在环卫作业时间严禁坐岗、站岗、集中交谈或脱岗。
违者,扣0.5分/人/次。
(五)未执行交接班制度,环卫作业断档的,扣0.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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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城市道路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考评标准
—1 —
附表2:
“门前三包”管理检查考评标准
—2 —
附表3-1:
环卫作业及环卫设施设备管理考评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
—3 —
—4 —
附表3-2:
环卫作业及环卫设施设备管理考评标准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
—5 —
附表3-3:
环卫作业及环卫设施设备管理考评标准
(生活垃圾中转站)
—6 —
附表3-4:
环卫作业及环卫设施设备管理考评标准
(城市道路果皮箱)
—7 —
附表3-5:
环卫作业及环卫设施设备管理考评标准
(城市道路冲洗和洒水降尘)
—8 —
附表3-6:
环卫作业及环卫设施设备管理考评标准
(21小时保洁道路人员到岗情况)
—9 —
附表4-1:
社区环境卫生考评标准(A类)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