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法人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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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项目法人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项目法人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项目法人机构的设置及岗位职责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着
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完成。

在项目法人机构中,不同的岗位承担
着不同的职责,协同合作,共同推动项目的进展。

下面我们来详细
了解一下项目法人机构的设置及岗位职责。

首先,项目法人机构的设置通常包括董事会、执行委员会、项
目经理和项目团队等。

董事会通常由项目的投资方或者相关利益相
关者组成,负责对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决策。

执行委员会则负责具体
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监督项目的执行情况。

项目经理则是项目的
领导者,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执行,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
并向执行委员会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

项目团队则是项目的执行者,根据项目经理的指示,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在项目法人机构中,不同的岗位有着不同的职责。

董事会的职
责是制定项目的整体战略规划,监督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重大决策
进行审批。

执行委员会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监督项目的具
体执行情况,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项目经理的职责是制定项目
的详细执行计划,组织和协调项目团队的工作,解决项目执行中的
问题和风险。

项目团队的职责是根据项目经理的指示,完成各自的
工作任务,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的完成。

总之,项目法人机构的设置及岗位职责是项目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影响着项目的执行效果和最终的成功。

各个岗位要密切合作,互相配合,共同推动项目的进展,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只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项目的成功完成。

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

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

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一、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责任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地方和企业有关安全规定和制度。

2. 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

3. 组织建立和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4. 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资金的投入,按规定对从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 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维护和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6. 负责本项目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事故发生。

7. 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8.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9. 负责本项目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10. 负责本项目的保安工作。

11.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指示精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有害物质及施工废弃物的处理,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

13. 负责本工程项目承发包和专业承包的安全生产管理。

14. 对使用项目资金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物资进行安全管理。

15. 负责本项目涉及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发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前期报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采购、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等工作的安全管理。

16. 负责本项目外来单位和外来人员进场的安全管理。

17.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18. 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开工前应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二、项目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职责项目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是:1. 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项目得到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项目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项目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项目法人代表安全职责前言随着建设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建筑企业中的项目法人代表安全职责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建设工程中,项目法人代表既是业主代表,又是监理代表,同时也是建筑企业的代表。

项目法人代表是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角色,他们在承担企业风险的同时,也要承担着法律责任,因此安全职责必须足够重视。

项目法人代表的安全职责1.安全方案的审核在项目策划阶段,项目法人代表需要参与安全方案的审核。

他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仔细评估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等方面的因素,确保施工安全,并对工程安全实施计划进行严格的把关。

2.施工现场的检查项目法人代表是工程建设现场的常驻人员。

他们需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一旦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主动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及施工方,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3.安全培训的组织项目法人代表需要组织工程建设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制定全面的、细致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确保全体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提高工程建设安全防范和应变能力,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4.安全风险评估的实施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法人代表还需要对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他们需要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措施,以防范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5.安全事故处置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项目法人代表需要立即组织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支持并配合有关安全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积极开展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置和事故处理,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后续工作。

6.项目安全监管方案的执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代表需要落实和执行项目安全监管方案,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职责,规范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行为、沉淀安全工作的实践经验、总结安全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不足并及时纠正,让每一项工程建设坚实有力,也让每一位工程人员能够安全、健康地工作。

结论作为建筑企业的代表,项目法人代表在工程建设中担当着重要角色,他们的安全职责必须足够重视。

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1. 为了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明确其责、权、利,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2. 本单位的重点建设项目均应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组建项目领导小组。

3. 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4. 项目法人应建立例会制度,讨论项目建设中的重大事宜,对资金支出进行严格管理,并以决议形式予以确认。

5. 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筹措建设资金;
(2)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
(3)审核、上报年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
(4)提出项目开工报告;
(5)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7)审定财务预算方案、年度决算方案和竣工决算草案。

6. 建立对项目法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考核和监督制度。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概算控制、资金使用和工程组织管理情况;
(2)建设工期、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3)文明施工情况;
(4)其它需要考核的事项。

7. 对项目考核的结论作为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的依据。

8. 凡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因人为失误给项目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在招标中弄虚作假的,对其责任人应分别予以撤换和解聘,同时应给予必要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9.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 本规定由新建办负责解释。

项目法人职责完整版

项目法人职责完整版

项目法人职责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项目法人的职责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负责,保证按照项目建设需要组织完成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监督。

其主要内容:一、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负责组建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任免行政、技术、财务、质量安全等负责人。

二、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报批等工作,并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

三、依法对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

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五、遵守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规定,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序组织工程项目建设。

六、负责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制订年度资金计划和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进度、工期、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全面履行工程建设合同。

七、负责组织制定、上报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预案,完善各种安全度汛措施,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

八、负责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创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

九、负责组织工程完工结算、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完善竣工前各项工作,申报工程竣工审计和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资产交付使用。

十、负责通报工程建设情况,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计划、进度、财务等统计报表。

十一、负责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收编整理工作,检查验收各参建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负责申请工程竣工前的档案资料报验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的移交和备案。

计划组的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组织项目前期储备、供求计划的编制、论证等工作。

三、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论证和审查工作。

项目法人责任制度范本

项目法人责任制度范本

项目法人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明确项目法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经营性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三条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指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一种项目管理制度。

第四条项目法人应当遵循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履行社会责任,保障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设立与职责第五条项目法人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法的规定。

项目法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现有法人的分支机构或特定项目公司。

第六条项目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和章程;(二)有符合投资项目所需的注册资本金和资金筹措能力;(三)有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五)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服务能力。

第七条项目法人的职责:(一)负责项目的策划和可行性研究;(二)负责资金筹措,确保项目资金的来源合法、安全、有效;(三)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质量合格;(四)负责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提高项目效益;(五)负责偿还项目债务,保障项目资产的保值增值;(六)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七)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项目法人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项目法人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自主经营,不受非法干预;(二)依法选择合作伙伴、供应商和承包商;(三)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四)依法处分项目资产,转让项目权益;(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保障项目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二)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文件的要求;(三)保障项目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四)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项目法人的财务报表和相关信息;(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负责,保证按照项目建设需要组织完成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监督。

其主要内容: 一、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负责组建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任免行政、技术、财务、质量安全等负责人。

二、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报批等工作,并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

三、依法对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

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五、遵守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规定,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序组织工程项目建设。

六、负责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制订年度资金计划和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进度、工期、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全面履行工程建设合同。

七、负责组织制定、上报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预案,完善各种安全生产措施,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八、负责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创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

九、负责组织工程完工结算、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完善竣工前各项工作,申报工程竣工审计和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资产交付使用。

十、负责通报工程建设情况,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计划、进度、财务等统计报表。

十一、负责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收编整理工作,检查验收各参建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负责申请工程竣工前的档案资料报验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的移交和备案。

财务组职责财务组职责财务组职责财务组职责一、建立健全各种帐簿,设立总帐、银行帐、现金日记帐、明细分类帐等,作为工程资金运作的资料凭证和档案,工程资金必须立户建帐。

二、财务人员分工负责,相互监督,会计主管帐目,不管现金,出纳只管现金,不管实物,保管只管实物,不经手现金。

三、工程内的各种帐目做到帐帐、帐款、帐物及票据相符,不得有差错。

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

山信办字【2010】20号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负责,保证按照项目建设需要组织完成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监督。

其主要内容:一、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负责组建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任免行政、技术、财务、质量安全等负责人。

二、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报批等工作,并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

三、依法对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

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五、遵守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规定,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序组织工程项目建设。

六、负责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制订年度资金计划和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进度、工期、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全面履行工程建设合同。

七、负责组织制定、上报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预案,完善各种安全生产措施,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八、负责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创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

九、负责组织工程完工结算、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完善竣工前各项工作,申报工程竣工审计和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资产交付使用。

十、负责通报工程建设情况,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计划、进度、财务等统计报表。

十一、负责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收编整理工作,检查验收各参建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负责申请工程竣工前的档案资料报验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的移交和备案。

计划组的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组织项目前期储备、供求计划的编制、论证等工作。

三、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论证和审查工作。

四、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四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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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主要职责
一、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负总责。

负责组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即工程地质勘察、安全评价、初步设计、项目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设管理、施工环境协调、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工程款支付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负责实施项目的施工招投标和设备采购工作;
三、负责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协议。

四、负责项目施工环境协调工作,为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负责加强各级各部门的联系。

五、工程建设过程中,负责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方案的申报工作。

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负责对现场施工、监理、设计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施工进度,控制工程造价。

七、负责筹集建设资金,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支付工程款,负责资金使用和项目部财务管理。

八、负责向主管水利县级领导、水利局长、有关门部门汇报建设情况和工作总结。

九、负责项目部进度月报、年报和各种报表。

十、项目竣工后,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工作,组织竣工验收。

技术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对工程建设项目技术负总责;工程项目所有的技术文件(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方面的文件)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所有工程进度款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支付。

二、负责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三、负责工程设计方案确定和审查,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四、负责审查和确定工程招投标有关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负责组织业主现场代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对技施设计图的审查和技术交底。

五、负责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工作,与施工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一起对施工过程出现技术问题进行处理。

六、负责设计变更方案的确定和申报工作,并按设计变更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七、主持工程进度款签证、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质量检测和质量评定等工作,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方案情况。

八、负责工程项目分部工程和主体工程交付使用验收中技术资料的审查、审定工作。

财务人员主要职责
一、负责整个项目资金拨付、工程款支付、财务管理、工程决算等工作。

及时掌握并汇报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查每笔付款凭证的真实性,对工程财务负总责。

财务部人员对局领导、项目法人负责。

二、财务工作人员对工程支付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每一笔项目支付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手续的完备进行严格审核,凡有不符合相关手续的,坚决不予接受,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汇报各种财务信息。

四、每笔报帐发票必须经经办人、见证人、项目法人代表三人签字和财务审核方可付款: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开支,每笔报帐发票必须经经办人填报并签字、见证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项目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作为报销依据。

五、工程款支付程序:
①所有工程款支付由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进行申报;
②施工单位申报资料先经每座水库现场监理员校核,监理工程师复核签字;
③工程技术部现场人员校核每座水库申报资料,报工程技术部组长初步复核签字,由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具意见;
④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凭证;
⑤财务人员负责按工程合同条款核对工程款无误后支付;
⑥项目法人代表最终签名支付意见。

一、协助项目法人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四、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帐。

五、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

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八、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一、协助项目法人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负主要责任。

二、以有关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为依据,对各项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三、负责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及收集,做到技术质量资料的完善与工程施工进度目标的完成。

四、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技术复核工作,检查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及时办理有关质量检查记录手续。

五、检查督促质量整改的落实情况,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六、严格遵守民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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