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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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三)

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三)

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三)摘要:本文对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和主要差异比较分析,并对如何新旧账务处理解析,使会计人员对变化部分引起关注。

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促进新制度贯彻实施,如何正确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处理规定随着新事业单位制度的发布,从2013年起所有的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新旧制度发生变化。

如何更好适应新制度需要从出台形式、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等方面进行深入理解,从而达到学习领会,掌握运用。

笔者结合自身的学习经验,对新旧事业会计制度差异进行分析,权作抛砖引玉,以飨读者。

一、收入支出类1.新制度设置“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支出”、“应交税费”科目。

上述原账中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转账处理。

自2013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2.新制度取消“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转账时,将原账中“拨入专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将原账中“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借方。

二、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事业单位应按照新制度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

事业单位应在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将2012年年底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相当于追溯调整。

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一)

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一)

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一)摘要:本文主要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以及主要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如何进行新旧账务处理进行解析,使会计人员对此变化部分引起关注。

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如何正确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处理规定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随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布,从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的事业单位将执行新制度,新旧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制度需要从出台形式、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等方面进行深入理解,从而达到学习领会,掌握运用之目的。

笔者结合自身的学习经验,对新旧事业会计制度差异进行了分析比较,权作抛砖引玉,以飨读者。

将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1.旧制度设置了“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就是将“现金”变为“库存现金”,这与企业一致,其他科目不变,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2. 旧制度设置了“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新制度取消了“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目,其核算范围包括原账中“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

存货的核算方法与企业几乎一致。

3.旧制度设置了“对外投资”科目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相应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对外投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投资”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科目。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第一节新旧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一、新旧制度衔接的时间要求修订后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单位应当自2014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

此前,行政单位仍应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以下简称“原制度”)以及财政部印发的有关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

因此,新旧制度衔接的时间要求是:将按原制度核算的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与按新制度建立的2014年1月1日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相衔接。

二、新旧制度衔接的主要内容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衔接过渡,财政部印发了《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库[2013]219号),对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规定,行政单位新旧制度衔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行政单位在按新制度建立2014年度新账时,应当将按原制度核算的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按新制度规定及新旧会计科目对应关系,转入2014年度新账各对应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中。

2.行政单位应当对2013年12月31日按原制度未进行核算,但按新制度规定应予以确认和核算的会计事项,按新制度的规定进行追溯确认,并相应调整2014年1月1日新账相关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3.行政单位如果有基本建设项目,且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基建账簿的,应当将基建账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按新制度的规定并入到新账各应对会计科目2014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中。

三、执行新制度前的准备工作行政单位执行新制度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一)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1.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查实盘盈、盘亏、毁损资产,并按原制度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对本单位无形资产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核查,为追溯确认无形资产和计提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做好准备。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考试试卷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考试试卷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考试试卷(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100.00分)考试得分:80.00分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6.00分,共60分)1、原账的固定资产可能对应新账的固定资产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2、县级以上工会应当将原账“结余”转至新账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3、新旧制度衔接时,“固定资产”一律结转至新账“固定资产”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4、县级以上工会应当将原账“结余”转至新账财政拨款结转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5、原账的“借入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代管经费”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6、原账的固定资产可能对应新账的无形资产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7、原账的固定资产可能对应新账的库存物品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8、新制度设置了“代管经费”科目,明细科目只包括库存现金。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9、县级以上工会应当将原账“结余”转至新账工会资金结余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10、县级以上工会应当将原账“结余”转至新账工会资金结转科目。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二、单选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8.00分,共40分1、原账“固定基金”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不可能确认为新账的()。

• A.投资• B.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C.资产基金—库存物品• D.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A 您填写的答案是:A2、原账的“专用基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科目。

我国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有哪些

我国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有哪些

1.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2号)财政部于2013年12月24日制定印发了《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新制度为规范彩票机构会计核算,提高彩票机构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我国彩票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4年1月21日印发了《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2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衔接规定对彩票机构执行新制度过程中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基建账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等主要问题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3号)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财政部于近日印发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3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

衔接规定对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衔接的总要求、新旧科目转账、补提折旧、基建并账、会计报表衔接等问题做出了全面规定,特别是,专门增大篇幅针对基建并账这一重点、难点问题,从新旧衔接处理和日常并账处理两个方面提供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将为高等学校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提供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确保全国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政策统一性。

3.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4号)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摘要】本文旨在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在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中可能面临的若干问题。

在将介绍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在将分析新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响,旧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性,并探讨转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及衔接问题。

在将提出应对策略建议,展望未来发展,并总结全文内容。

通过本文的探讨,有望为行政事业单位在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过程中提供参考与借鉴,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衔接、影响、问题、差异性分析、挑战、策略建议、展望未来、总结、研究背景、研究目的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当前全面实施新会计制度的大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也面临着从旧会计制度向新会计制度的转换和衔接问题。

由于传统的旧会计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披露不够透明、财务数据不够准确、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不高等,因此需要引入新的会计制度来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行政事业单位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机构,其财务活动对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来规范其财务管理活动。

在转换新旧会计制度的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如何调整会计政策、如何处理旧会计制度下的遗留问题、如何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等问题。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研究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的问题,对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也有助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的现代化管理,提升其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的落实将为未来和提供深入而系统的分析和解决方案。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通过对新会计制度的影响、旧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性分析、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的挑战以及衔接问题的深入探讨,旨在提出一些可行的策略建议,为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制度转换过程中提供参考。

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3 . 将2 0 1 2 年l 2 月3 1 日 原 账科 目 余 额按 照本规 定进 行调 整
入 了解 相关的修订 背景 、 意义和实施 要求 , 切实增 强事业单 位 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 自觉性 , 有效提高会计人员 的业务 水平 和工 作能力 , 扎实做好 会计科 目的新 旧转换 、 会计 信息 系 统升级改造等工作 , 确保新 旧《 会计制度 》 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 渡 。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 会计准则》 、 《 会计 制度 》 的规定进

新 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4 . 根据新账各会计科 目期初余额 , 按照新制度编制2 0 1 3 年1
月1 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 一) 自2 0 1 3 年1 月1 日起 , 事业单 位应 当严 格按 照新 制度的
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 三) 及 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事业单位应 当对 原有会计核 算 软件 和会 计信 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 , 正确实现数据转 换, 确保 新旧账套 的有序衔接 。

四、 加强宣传 , 营造《 会计准则》 、 《 会计制度》 实施的 良好氛 《 会计 准则》 、 《 会计制 度》 新 旧变化较大 , 实施时间紧 、 任务 重, 各地 区、 各部 门要加 大《 会计 准则 》 、 《 会计 制度 》 的宣传 力 度, 为其 贯彻 实施 营造 良好 的社会氛 围。各地 财政 部门应按照
局, 各省、 自治 区 、 直辖市 、 计 划单 列市财政厅( 局) ,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财务局 :
2 0 1 3 年1 月1 0日
新制 度的有效 贯彻实施 , 我部 制定 了《 新 旧事业单 位会计 制度
修订后 的《 事业 单位会计 制度 》 ( 财会 ( 2 0 1 2 } 2 2 号) 自2 0 1 3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 旧制度顺利衔接 、 平稳过渡 , 促进

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比较及衔接效果分析

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比较及衔接效果分析

新旧高校会计制度的比较及衔接效果分析摘要:针对当前高校财会工作处于新旧制度交替时期,部分财会人员对新旧制度认识界限模糊的情况,也为了适应国家对高校财会工作的新要求,笔者立足本职工作,对高校新旧两种财会制度存在的诸多变化进行了对比,并对如何进行有效地衔接谈到了个人的几点建议,希望能通过具体实施新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其健康良性的发展。

关键词:新旧高校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实施建议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教育体制和该体制下的公共财政体制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其在不断地完善中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与进步。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比1998年开始试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明显的进步,表现在会计基础已实现了由收付实现制为修正权责制的转变,会计项目以及财务报告更趋向于注重细节,这将给高校的会计工作带来实质性的改变。

而如何实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与转变,已成为各高校会计工作者应当关注的重要问题。

笔者将新旧两种制度进行了对比,并结合本单位实践,对两种制度如何实施衔接作了探索与思考,现将个人看法整理如下:一、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与1998年开始试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比(一)新制度执行经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修正后的权责发生制即为在高校会计工作中原则上实施权责发生制,对如财政拨款、捐赠收入等特定业务,在高校不具备实施完全的权责发生制的情况下,继续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权责发生制的补充实施制度。

新的制度优越性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更加明确了固有资产类的收账范围,对营业业务、科研事业等本期应该的收入不管是否收进都应作为收进项目入账参加核算。

其次,为细化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对其补充了折旧、清理、摊销等项目。

再次,通过使用“待处理财产损溢”项目,对高校在清查财产工作中发现的盈利、亏损、报废或毁坏情况进行价值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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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高等学校应 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 编报财务报表。 (二)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 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科目余额 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 2014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且未领用出库的, 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并将原账中相应的 “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科目;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且已领用出库的, 应当按相应余额在原账中,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 定资产”科目,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 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Biblioteka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净资产类。






3.“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其核算范围较原账中上述科 目发生变化,如不再包括修购基金。转账时,应在新账中“专 用基金”科目下按照新制度规定设置明细科目,并按以下要求 转账: (1)修购基金。将原账中“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余额 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2)职工福利基金。将原账中“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3)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将原账中“专用基金—— 学生奖贷基金”科目余额、“专用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科 目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学生奖助基金”科目。 (4)其他专用基金。对于原账中其他专用基金,按照《高等学 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 号)等有关规定保留的,将其余 额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没有保留依 据的,将其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 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规定


财政部对 1998 年 3 月印发的《高等学校会 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 号) (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印发了新《高等学校会 计制度》(财会〔2013〕30 号)(以下简 称新制度),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高等学 校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四)收入支出类



1.“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 费拨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高等学 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对于高等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经费拨款,新 制度规定通过“科研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科 目核算。原账中上述 3 个科目分别核算高等学校从 各级财政获得的教育、科研和其他经费拨款。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5.“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价。 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 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 “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二)负债类


2.“应交税金”、“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付 票据”、“代管款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缴税费”、“应缴财政专户 款”、“应付票据”、“代管款项”科目,其 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 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 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 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 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 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净资产类。

4.“经营结余”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与原 账中“经营结余”科目的核算范围基本相同。转账 时,如果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应 直接转入新账中“经营结余”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净资产类。

5.“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较原 账中“事业结余”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 助基本支出结转和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新制度 未设置“结余分配”科目,但设置了“非财政补助 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 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因原账中“事业结余”、 “结余分配”科目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直接启用 “事业结余”、“非财 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的新账即可。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净资产类。

1.“事业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科目,但不再在该科目 下设置“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其核算范围也较原 账中上述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 结余、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占用的金额以及收回附 属单位归还的人员工资。转账时,应在新账中“事 业 基金”科目下按照新制度规定设置明细科目,并 按以下要求转账: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二)负债类

1.“借入款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两个科目, 核算高等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原制度 “借入款项”科目核算范围包括了高等学校从财政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转账时,应对原 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从 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限在 1 年内(含 1 年)的各种借 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借款”科目;将其中属于从 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各种 借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将剩余余额 分别转入新账中“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2.“应收及暂付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收及暂付款”科目,但设置了“应 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该 3 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应收及暂付款”科目的 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应收及暂 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 应收账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收账款”科目;将其 中属于新制度规定预付账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预付 账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 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二)负债类

3.“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 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 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但设置了“应付 职工薪酬”科目,其核算内容涵盖了原账中上述 3 个科 目的核算内容,并包括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等。高等学校应在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 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 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 中“应 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并对原账中 “应付及暂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高 等学校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余额转入新账 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3.将 2013 年 12 月 31 日原账中各会计科目的余额按照本 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补提折旧调整和基建 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 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 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 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前面PPT相关介绍。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 2014 年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高等学校应当对原 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 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材料”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 据”、“存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 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 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 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 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净资产类。


1.“事业基金”科目。 (1)投资基金。对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投资基金” 明细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短期投资对 应的基金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将 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长期投资对应的基金余额转入新账中“非 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一般基金。对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一般基金” 明细科目的余额(扣除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 资产”科目数额后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新制度下财 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将其中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 “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科目。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6.“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原价。 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反映的是尚未摊销的无形 资产的价值。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 中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照与原账中“无形资产” 科目余额相等的金额,从原账中“事业基金——一般基 金”科目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科目。 高等学校应当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 摊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 2014 年 1 月 1 日的 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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