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生产车间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7篇)

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7篇)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7篇)对拟定的生产车间管理制度真的很难吗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篇11、在车间劳动的服刑人员必须遵守各项监规纪律,服从警官安排。
2、遇有外宾或上级领导参观检查车间时,听到口令应起立问好,回答问题时必须立正。
3、服刑人员在车间劳动时,严禁大声喧哗、衣冠不整,严禁不文明言行举止。
4、严禁私自接受外协人员的物品,严禁通过外协人员传递信件及物品。
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向警官汇报。
5、服刑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四互三共”互助小组固定座位,不得私自变动劳动岗位,不得自行脱离互监,离开互监小组时应报告,车间小组长及小组人员必须知道其去向。
互监组内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警官汇报。
6、各车间必须按规定按时领发劳动工具,并做好记录,由管理警官按时检查签字。
7、服刑人员应爱护劳动工具,不得将劳动工具作其他用途,严禁将劳动工具带出车间。
8、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质量要求进行,不得私自丢弃生产材料,质量不达标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一律没收。
故意损坏产品、蒙混过关的,视情节予以处理。
9、遇生病不能参加劳动时,应先写看病报告到医务室就诊后再找警官请假。
不得无故离开劳动车间。
1、建立和健全机动车检测服务措施,优化检测设施、场地环境和检测秩序。
严禁受检车辆装载危险、化学物品进入检测公司内;严禁在检测场地进行机车辆调修、以及进行与机动车辆检测无关的作业活动。
2、建立设施环境监控措施,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对影响检测设备、仪器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的设施、环境条件,实行动态监控与维持并做好记录。
3、设施环境的监控和维持由检测组负责,部门质量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设施和环境出现偏离时,应及时进行偏离处理和纠正。
生产车间标准化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标准化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标准化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一套制度。
通过制定和执行标准化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质量和安全,并减少资源浪费。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生产车间标准化管理制度中的内容:
1. 生产计划制度:包括制定生产计划、生产任务的下达和分配等内容,确保生产有序进行。
2. 工艺标准制度:确定产品加工工艺及配方,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规范,保证产品质量一致性。
3. 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保养维护、故障报修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物料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入库、出库等流程,防止物料错误使用或浪费。
5.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包括车间工作区域的安全规范、道路通行、设施设备使用等,确保工作环境整洁、安全。
6. 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产品检验、质量控制、质量纠正等,确保产品满足质量要求。
7. 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培训、工作纪律、安全教育等,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员工安全。
8. 生产数据管理制度:包括生产数据的收集、记录、分析和报告,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9. 废品处理制度:包括废品的分类、收集、处理和回收利用等,降低废品对环境的影响。
10. 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风险评估、应急
预案等,确保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
以上只是一些典型的内容,具体的生产车间标准化管理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并进行持续改进。
车间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车间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加强车间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来访人员。
3.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二、安全责任1. 车间主任是该车间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车间内的安全组织工作。
2. 车间主任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3. 车间主任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安全意识和技能。
4. 车间主任必须对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车间安全规章制度1. 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帽,并且严禁在车间内随意取下。
2. 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禁止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设备。
3. 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4. 操作过程中,严禁穿着松散的衣物和鞋子,禁止戴手套。
5. 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通过合法通道上下。
6. 禁止在车间内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间。
四、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事故时,所有员工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向车间主任报告情况。
2. 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事故处置,并通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3. 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安全培训与教育1. 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安全意识培养。
3. 针对特殊工艺和操作方式,必须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六、事故报告和统计1. 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向车间主任报告,并填写事故报告表。
2. 车间主任负责事故统计工作,包括事故类型、原因、损失等情况。
3. 事故统计报告必须定期上报至上级领导和安全部门。
七、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用电、用火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2. 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后必须进行复查确认。
3. 安全检查记录必须保存至少一年,并定期进行回顾和总结。
生产车间安全规章制度及流程

生产车间安全规章制度及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产车间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
第三条生产车间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车间应当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确保员工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五条生产车间应当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第六条生产车间负责人应当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
第七条生产车间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员绩效考核,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
第八条生产车间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安全培训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九条生产车间应当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等。
第十条生产车间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定期对设备、工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生产车间应当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事故发生时及时处置。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第十二条生产车间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培训等。
第十三条生产车间负责人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生产车间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第十五条生产车间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定期对设备、工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整改计划并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有专人负责,建立检查记录,及时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追究问题责任。
第十七条生产车间应当接受上级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车间现场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车间现场管理水平,规范生产作业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三、制度内容1. 车间现场环境管理(1)车间内部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保持通道畅通。
(2)生产设备、工具、原材料等摆放整齐,便于操作和存放。
(3)车间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2. 生产作业管理(1)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确保产品质量。
(2)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3)加强生产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产品质量。
(2)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
(3)不合格产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及时进行返工或报废。
(4)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4. 安全生产管理(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5. 人员管理(1)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业务素质。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员工按时到岗。
(3)加强员工技能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4)关心员工生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四、考核与奖惩1. 对执行本制度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将努力实现车间现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车间标准化作业管理制度

车间生产现场标准化作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生产现场标准化作业,规范生产作业人员行为和各专业生产流程,真正实现生产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建立常态的标准化作业管理和考核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电控车间预加工、安装、配线和调试等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原则。
生产作业区所属班组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标准化作业是指电控车间产品生产作业的全过程为主要内容,按照生产作业区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与要求,制订作业程序和工艺标准的一种有组织的活动。
本制度所称的全过程控制是指针对现场作业过程中每一项具体的操作,按照电力设备制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对电力设备制造生产现场的作业活动全过程进行细化、量化、标准化、程序化,保证作业过程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不出现偏差和错误,以获得最佳秩序与效果。
本制度所称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是指对每一项作业按照全过程控制的要求,对作业计划、准备、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明确具体操作的方法、步骤、措施、标准和人员责任,依据工作流程组合成的执行文件。
对生产现场标准化作业起指导作用,并作为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平时学习和生产培训主要教材。
第二章标准化作业的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工艺研究所负责标准化作业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风机主控、变桨系统、光伏汇流箱、直流配电柜装配工艺等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负责拟定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
第五条电控车间负责标准化作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培训质量。
第六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分期分批,分专业对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培训组织工作。
第七条工艺研究所门负责生产现场标准化作业的归口管理,指导现场标准化作业的全过程管理,组织对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审查。
第八条安全质量部负责工区现场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的监督,与相应的生产技术部门共同审查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服务等领域。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五、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1)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2)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
3. 安全生产检查(1)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车间管理制度及标准化

为了规范生产车间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产纪律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车间管理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规格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3.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4.爱护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浪费。
5.员工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6.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
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操作规程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如需操作,必须经过培训合格。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4.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
5.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6.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四、标准化管理1.注重管理:强化车间精益化管理,从创新、修旧利废、能耗双控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多项管理制度。
2.注重标准:对车间进行定置化摆放,明确各区域划分,对物品进行分类摆放,并放置标识牌。
3.注重机制:将员工绩效与车间生产挂钩,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4.注重巡查: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三级巡查制度查找不足,改善车间环境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考核管理1.车间所有操作人员工资计算方式统一为:计件模式。
2.车间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打卡。
3.上班后5-10分钟为车间早会时间,所有车间人员必须参加早会。
4.车间员工请假需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请假条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5.车间所有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各小组内当天请假人数不得超过1人。
六、附则1.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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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生产车间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2.2.8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2.9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科。
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相关部门:生产车间;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安全科;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
各部门、车间。
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 内容与要求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科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 动火作业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4.3.1 必须保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
并清洗、置换。
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由设备所属单位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4.3.2 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确保清除干净。
由质监部取样进行分析,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全科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 特殊情况需在不置换的情况下进入设备短时间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亲临现场加强监护,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长管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完好。
4.3.4 禁止用氧气吹风。
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
4.3.5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4.3.6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4.3.7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
4.3.8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设备内。
4.3.9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
4.4 破土作业4.4.1 破土作业的范围4.4.1.1 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铺桩等,入地深度0.4米以上者。
4.4.1.2 挖土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者。
4.4.1.3 利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
4.4.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以口头形式传达,否则,都按违章作业处罚。
4.4.3 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必须由车间负责人办理,必须经生产车间审查批准。
4.4.4 车间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标明破土地点、范围、深度、并画上简图,附有文字说明。
4.4.5 如破土作业有可能影响到工艺管线、公用工程,必须由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确定动土安全方案。
4.5 临时用电作业4.5.1 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
4.5.2 检修(大修)时,电工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
由生产车间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5.3 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班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
4.5.4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
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用电的,应经电工班班长同意。
否则,不准接线。
4.5.5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
4.5.6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保安器,以防止触电事故。
4.6 高处作业4.6.1 高处作业的定义4.6.1.1 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6.1.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4.6.1.3 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的。
4.6.1.4 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低于表中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6.2 高处作业的分级4.6.2.1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6.2.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6.2.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6.2.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6.3 高处作业的分类4.6.3.1 特殊高处作业4.6.3.1.1 在阵风风力为 6级(风速 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4.6.3.1.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4.6.3.1.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6.3.1.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4.6.3.1.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4.6.3.1.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4.6.3.1.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4.6.3.2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4.6.3.2.1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4.6.3.2.2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4.6.3.2.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4.6.3.2.4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4.6.3.2.5 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4.6.3.3 一般高处作业指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6.4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4.6.4.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安全科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6.4.2 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6.4.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6.4.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4.6.4.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4.6.4.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6.5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4.6.5.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内。
4.6.5.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4.6.5.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
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6.5.4 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备注栏内。
4.6.5.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6.5.6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4.6.5.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4.6.5.8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4.7 起重吊装作业4.7.1 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生产车间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
4.7.2 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7.2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4.7.3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
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4.7.4 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
4.7.5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生产车间审查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