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医院设置标准,一级中医院标准,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一级综合医院标准,一级精神病医院标准资料讲解

一级中医医院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病房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70%。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
二、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机呼吸球囊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离心机分光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X光机针麻仪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蒸馏水装置(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 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 条枕头 2 个床头柜 1 个床垫 1.1条床单 2 条枕套 4 个病员服 2 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妇科检查床冲洗车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X光机电冰箱药品柜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床垫 1.2条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条床单 2条枕芯 2个枕套 4个床头柜 1个暖水瓶 1个面盆 2个痰盂或痰杯 1个病员服 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标准

(三)行政科室:至少设有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室)、信息统计(病、档案)室。
(1)查看临床、医技、行政科室设置情况,名称是否规范。
(2)查看急救药品、设施是否能齐全,完好备用。
(3)如有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按医院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标准验收,查看委托单位验收合格证或消毒供应合同。
2、※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3、※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护技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4、※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1名药剂师。
5、※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
6、药剂、检验、放射等专业配有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7、上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
8、卫生技术人员衣帽整洁、佩戴工作胸牌。
二、床位
1、※住院床位总数100-199张。
2、每床单位设施齐全(床、床垫、被子、褥子、被套、床单、枕芯、枕套、床头柜、病员服)。
3、病房设有护士办公室、医生办公室、治疗室、抢救室。
实地查看
5分
(1)床位不足100张,为否决项。
(2)2-3项不够标准,每项视情况扣1分。
三、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与预防保健科
(2)制定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3)建立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受理工作机制。公示投诉电话,并指派专部门、人员负责处置医疗纠纷投诉,有完整记录。
(4)医疗机构有符合国家规范格式的病历、处方、工作日志及其他医疗文书。
4、培训情况:加强业务人员岗前技术培训,要有培训计划和考核记录。
5、医院感染管理:成立感染控制组织,有专(兼)职人负责感控工作。按照《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相关内容落实。
一级医院设置标准,一级中医院标准,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一级综合医院标准,一级精神病医院标准

一级中医医院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病房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70%。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
二、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机呼吸球囊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离心机分光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X光机针麻仪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蒸馏水装置(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 张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 条枕头 2 个床头柜 1 个床垫 1.1条床单 2 条枕套 4 个病员服 2 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妇科检查床冲洗车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X光机电冰箱药品柜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床垫 1.2条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条床单 2条枕芯 2个枕套 4个床头柜 1个暖水瓶 1个面盆 2个痰盂或痰杯 1个病员服 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医结合或中医科室年均门诊量≥40 万例。 (五)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0 个,其中中西医结
合或中医项目≥2 个。 (")*+,-.' 具备完善的中西医结合学科体系,能够探索中西医结合门
诊、多学科会诊和中西医药物并用等临床服务模式,遴选适宜 中西医结合诊疗的病种,制定相应的诊疗指南和方案,建立中 西医结合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带动提升中西医结合诊疗服 务水平。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 设置标准
!"#$%&'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应当为中西医结合 诊疗水平全国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在全国有较强的医疗 辐射能力和影响力。中西医结合科室诊疗科目设置齐全,具有 丰富的中西医结合治疗多种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危重疾病的 能力和经验,在中西医结合防治体系建设中处于引领地位。人 才梯队结构合理,具备能够满足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设施、 设备和科研平台,能够全方位带动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和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坚持卫生健康事业的公益性,认真贯彻落 实医改相关工作,具备承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 能力和经验。推动中西医结合医疗联合体建设,承担对口支援 任务,引领和推动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应当满足以下基本 条件: (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具备涵盖多个专业的独立设置中西医结合或中医科 室。 (三)中西医结合、中医执业医师占全院医师比例≥10%。 (四)近 3 年,年均出院病例≥8 万例,其中中西医结合或 中医科室出院病例≥2 万例;年均门诊量≥200 万例,其中中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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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型糖尿病性足溃疡和周围血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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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性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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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足
一级医院设置标准,一级中医院标准,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一级综合医院标准,一级精神病医院标准资料讲解

一级中医医院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病房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70%。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
二、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0. 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机呼吸球囊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离心机分光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X光机针麻仪咼压火菌设备电冰箱蒸馏水装置(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被子1 . 2条褥子1 . 2条被套2条枕头2个床头柜1个床垫1 . 1条床单2条枕套4 个病员服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 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妇科检查床冲洗车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X光机电冰箱药品柜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基本要求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一级妇幼保健院二级妇幼保健院三级妇幼保健院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第四部分门诊部基本标准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专科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口腔门诊部整形外科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口腔诊所美容整形外科诊所医疗美容诊所精神卫生诊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第七部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口腔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所职业病防治院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急救站急救中心第九部分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部临床检验中心第十部分护理院、站基本标准护理站护理院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一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在100张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骨伤科,针灸科或推拿科,预防保健科、麻醉科。
其中,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室;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或输血科、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
护士均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为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6号)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
一、科室设置
(一)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
(二)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
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
(三)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
(二)三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年以上.二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三)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三、医疗用房
(一)门诊诊室的面积应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
三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二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或不低于
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
四、设备配备
(一)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冰箱、计算机等。
(二)根据专科业务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五、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科室及专科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科室参照本《基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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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与预防保健科;
(二)至少设有中药房、西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三)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1名药剂士,1名中药剂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人员;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X光机给氧装置呼吸球囊呼吸机电针仪妇科检查台高压灭菌设备显微镜离心机紫外线杀菌灯器械柜抢救车蒸馏水装置各类针具中药煎药设备电冰箱人工洗片装置药品柜必备手术刀包吸引器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1张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枕芯2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床垫1.1条床单2条枕套4个病员服2套痰盂或痰杯1个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