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内部管理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的《内部控制指引》、《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授信的相关规定,结合银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统一授信是指在银行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单一法人客户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信贷管理制度。
银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国际结算项下贸易融资、担保等表内外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滚动使用。
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统一授信所指“统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统一:(一)授信主体的统一.即银行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向客户提供授信。
信贷审查委员会是按上会标准审核批准银行客户授信的最高权力机构.(二) 授信形式的统一.银行按照统一的标准识别和评价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
并将客户的授信风险总量控制在授信风险限额之内。
(三)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
将本币业务授信与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四)授信对象的统一。
授信对象必须是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企业法人客户。
银行在确定对法人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同时,应根据风险程度获得相应的担保。
有条件授信时,必须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条件未落实或者条件变更,不得实施授信。
银行建立统一的授信审批程序及执行程序。
(一)授信审批程序.1.未达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2。
达到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二)授信执行程序.最高授信额度确定后,各种具体授信形式的发放应由各业务部门按银行审批流程逐笔办理审批。
银行员工内部授信制度范本

银行员工内部授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员工内部授信管理,规范员工行为,防范信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授信,是指银行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向客户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信用支持,包括贷款、担保、信用证、承兑、保理等表内外业务。
第三条银行员工内部授信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内部授信范围和条件第四条银行员工内部授信范围包括:(一)客户授信:银行员工向客户提供的信用支持;(二)关联方客户授信:银行员工向关联方客户提供的信用支持;(三)同业授信:银行员工向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支持。
第五条银行员工内部授信条件:(一)客户授信:客户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业务往来记录;(二)关联方客户授信:关联方客户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业务往来记录;(三)同业授信:其他金融机构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业务往来记录。
第六条银行员工内部授信应遵循单一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限制,确保风险可控。
第三章内部授信审批和管理第七条银行员工内部授信审批流程:(一)业务部门发起内部授信申请,提交客户信用评估报告、授信方案等相关材料;(二)风险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三)内部授信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确定授信额度和期限等事项;(四)业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内部授信业务。
第八条银行员工内部授信管理:(一)业务部门负责内部授信业务的日常管理,确保授信业务合规、风险可控;(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内部授信风险的监控和评估,定期向内部授信审批委员会报告风险状况;(三)内部授信审批委员会负责内部授信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监督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内部授信风险控制第九条银行员工内部授信风险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识别:对内部授信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识别,确保风险可控;(二)风险评估:对客户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确定授信额度和期限;(三)风险监控:对内部授信业务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四)风险处置:对内部授信风险进行有效处置,确保银行利益不受损失。
授信管理制度范文

授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授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融机构内部的授信业务管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授信管理应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公平公正、透明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授信管理应遵循客户需求、风险特征、合理利益、合规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授信管理遵循授信审批和授信额度管理的“双控制原则”。
第六条授信管理应坚守合规和风险防范的底线,责任到位,风险可控。
第二章授信审批第七条授信审批应由授信管理部门或专门的授信审批部门负责。
第八条授信审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的内部规定进行。
第九条授信审批应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十条授信审批应充分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和担保品质量。
第十一条授信审批应勤于研究市场动态、行业趋势和行业风险,做到审慎决策。
第十二条授信审批应及时向客户通报结果,并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授信额度管理第十三条授信额度应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和风险特征进行合理确定。
第十四条授信额度应建立风险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的机制。
第十五条授信额度管理应设定严格的授信权限和审批层级。
第十六条授信额度管理应定期进行风险审查和评估,并根据风险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授信额度管理应建立预警指标和过程,及时预警,防范不良风险。
第四章授信合同管理第十八条授信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利率、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
第十九条授信合同应形式规范、合法有效,保证金融机构的权益。
第二十条授信合同应经客户和金融机构的合法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二十一条授信合同应及时归档,并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章授信监管和风险管理第二十二条授信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管制度。
第二十三条授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授信业务进行全面审查和检查。
第二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机制。
第二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建立风险防控和清收整理的机制。
授信内部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岳阳市云溪区鑫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体系安全稳健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和金融企业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管理的目标:(一)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第二章内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公司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内控文化,从而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且能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五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公司建立涵盖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
第七条公司对各项业务制定的系统、全面、科学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全公司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并保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公司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应当事先制定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九条公司建立内部管理的评价制度,对内部管理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回顾和检查,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条公司明确划分各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账证、报表定期进行核对,对现金、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互相监督的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授信业务管理制度

授信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授信业务管理制度,严格风险管控,保护客户利益,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授信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融资、担保、贷款、信用证、票据承兑、信用卡等信用业务的活动。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授信业务,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遵守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原则。
第四条金融机构的授信业务应当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信用资源,确保授信业务平稳、安全、健康发展。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授信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内部控制、监测机制、信息系统等。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培训和外部合作,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拓展业务渠道,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所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投资、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
第二章授信业务管理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授信业务,坚持审慎性原则,谨慎、审慎对待授信申请。
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授信管理制度,包括授信审批、授信风险评估、授信监控、授信风险分类、不良资产处置等程序。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授信审批机构,明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保障授信审批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对授信申请人的资信、还款能力、担保条件进行全面评估,制定详细的授信方案。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对授信业务进行严密监控,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授信业务的风险情况,对授信客户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不同风险水平的客户得到相应的授信管理。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不良资产处置机制,对于出现逾期、违约等情况的授信业务,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授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授信业务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授信部管理制度

授信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授信业务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一、授信部是公司重要的风控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授信业务的管理。
二、授信部由部门总经理、风险管理岗和授信管理岗组成。
1.部门总经理负责授信部的整体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风险管理岗负责对外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风险评估、授信审核、风险预警等。
3.授信管理岗负责对外授信业务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授信审批、授信监管、授信合同管理等。
第三章授信业务的审批流程一、授信审批的程序1.申请审批客户向授信部提交授信申请材料,包括贷款申请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2.审核评估风险管理岗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进行评估,进行风险测算,确定授信额度。
3.审批决策授信管理岗对客户的授信申请进行评审,进行授信额度的审批决策。
4.合同签署经总经理批准后,与客户签署授信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授信监管授信管理岗对客户的授信业务进行监管,定期进行授信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二、授信审批的原则1.审慎性原则授信审批应遵循审慎性原则,充分考虑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抵押品情况等,保障资金安全。
2.风险可控原则授信审批应遵循风险可控原则,针对不同客户的风险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和控制,确保风险可控。
3.合规性原则授信审批应遵循合规性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业务合规。
第四章授信业务的管理一、授信业务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岗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抵押品情况等进行评估,确定授信额度。
二、授信业务的监控授信管理岗对已经发放的授信业务进行监管,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三、授信合同的管理授信管理岗负责授信合同的起草、审核、签署、履行等工作,确保合同的合规和效力。
四、授信资料的档案管理授信管理岗负责客户的授信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授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授信业务的报告统计授信管理岗负责编制周报、月报、季报和年度报告等,向上级部门汇报授信业务的情况。
公司授信管理制度
公司授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授信管理工作,加强风险防范,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涉及的所有授信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授信管理应坚持风险导向、审慎授信原则,合理使用公司的信贷资源,提高授信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公司授信业务健康发展。
第三条公司授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授信申请、授信审查、风险评估、授信决策、授信签约、授信监督与风险防范等。
不同环节的责任主体应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授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授信管理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科学制定授信政策和信贷风险定价机制,确保公司的授信业务风险可控。
第二章授信申请第五条客户向公司申请授信时,应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表、经营情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
公司应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确定是否符合公司的授信条件。
第六条公司在接受客户授信申请后,应及时安排专业人员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业务模式、融资用途等,并采集客户信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向客户提供贷款或信用担保等业务。
第三章授信审查第八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授信审查部门,负责对授信业务进行审查和评估。
授信审查部门应具备专业的审查团队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授信审查部门应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公司内部资料和外部信息,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综合分析,确定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为授信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授信审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审批流程、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审查经理制度等。
授信审查人员应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履行审查工作,确保审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风险评估第十一条公司授信管理应坚持风险导向,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等因素,科学评估授信业务的风险等级,并确定相应的授信利率和风险准备金。
银行业务授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务授信管理,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保障银行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银行业务授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授信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风险可控原则:授信业务应确保风险可控,确保银行资产安全。
(三)审慎经营原则:授信业务应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合理评估客户信用风险。
(四)统一管理原则:授信业务应统一管理,确保授信业务全流程规范、透明。
第二章授信原则和流程第四条授信原则:(一)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原则:根据客户信用状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二)授信额度管理原则: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授信业务类型、行业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授信额度。
(三)授信期限管理原则:根据授信业务特点、客户需求、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授信期限。
第五条授信流程:(一)客户申请:客户向我行提交授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客户调查:我行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客户信用状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
(三)风险评估:根据客户调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客户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
(四)审批:授信业务经审批后,由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授信合同。
(五)合同执行:客户按照授信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章客户信誉等级评定第六条客户信誉等级评定分为以下等级:(一)AAA级:信用良好,还款能力强。
(二)AA级:信用较好,还款能力较强。
(三)A级:信用一般,还款能力一般。
(四)B级:信用较差,还款能力较弱。
(五)C级:信用差,还款能力差。
第七条客户信誉等级评定依据:(一)客户信用历史:包括贷款、信用卡、保函等业务还款记录。
(二)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还款能力: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等。
企业授信管理制度
企业授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授信管理,保障企业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获取授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形式的授信。
三、授信申请1.企业在需要授信时,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注册资料、财务报表、经营状况报告等。
2.授信申请需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亲自签署,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授权书。
3.银行在收到授信申请后,应尽快审核资料,并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
四、授信额度1.银行会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合适的授信额度。
2.授信额度将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需求进行动态调整,企业也可以向银行提出额度调整的申请。
3.授信额度的审批需由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并在银行内陆续报批。
五、授信担保1.企业申请授信时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信用证等。
2.银行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授信额度确定相应的担保方式,企业也可以提出担保方式的选择意见。
3.担保措施需在企业与银行之间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授信管理1.企业在使用授信前,需向银行提交使用计划,并在得到银行的批准后才能使用。
2.授信资金只能用于企业正常经营和生产经营,严禁挪用用于其他用途。
3.企业需定期向银行报告授信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在银行的监督下进行使用。
4.企业在使用授信资金时需提供相关的凭证和单据,以方便银行的监督和管理。
七、授信还款1.企业在授信到期后,需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按时足额归还授信款项。
2.企业在还款前需提前向银行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3.如果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还款,需向银行提交相关的申请,并说明具体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4.银行将根据企业的还款情况和信用记录,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评级结果将直接影响企业以后的授信条件。
八、授信监督1.银行将定期对企业的授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
企业授信管理制度模板
企业授信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企业授信管理,降低信用风险,保障企业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授信活动均适用本制度。
3. 定义:授信是指企业对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的信用销售、信用购买或信用担保等信用交易行为。
二、授信管理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授信活动应严格遵守风险控制要求,确保风险可控。
2. 审慎性原则: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严格审查,避免盲目授信。
3. 合法性原则:授信活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三、授信管理组织机构1. 设立专门的授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授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2. 明确授信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审查、风险评估、合同管理等。
四、授信审查与批准流程1. 授信申请:客户或合作伙伴需提交完整的授信申请材料。
2. 初步审查:授信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等。
3. 风险评估:对申请人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
4. 授信批准:根据审查和评估结果,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授权的审批人员进行最终批准。
五、授信额度管理1. 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业务需求,合理设定授信额度。
2. 定期对授信额度进行复审,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
六、授信后管理1. 监控:对授信客户的业务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催收:对逾期未还款的授信客户进行催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保护企业权益。
3. 记录:详细记录授信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风险控制与报告1.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
2. 定期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报告授信管理情况,包括风险评估、损失情况等。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授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上述模板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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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岳阳市云溪区鑫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体系安全稳健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和金融企业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管理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第二章内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公司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内控文化,从而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且能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五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公司建立涵盖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
第七条公司对各项业务制定的系统、全面、科学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全公司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并保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公司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应当事先制定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九条公司建立内部管理的评价制度,对内部管理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回顾和检查,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条公司明确划分各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账证、报表定期进行核对,对现金、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互相监督的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和各种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测试。
在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应急处置,以预防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业务持续开展。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岗位,统一管理各类授权、授信的法律事务,制定和审查法律文本,对新业务的推出进行法律论证,确保各项业务的合法和有效。
第十五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对各项业务经营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迅速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公司的稽核部门有权获得公司的所有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并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监督和评价。
第十七条公司的内部稽核应当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实行本公司系统垂直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和纠正机制,业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其他人员发现的内部控制的问题均有畅通的报告渠道和有效的纠正措施。
第三章授信的内部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授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健全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完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户、关联企业客户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高度集中,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关系人贷款和人情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使用。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独立的授信风险控制部门,不同客户对象、不同种类的授信进行统一管理,设置授信风险限额,避免信用失控。
第二十一条公司授信岗位设置应当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岗位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做到审贷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账务处理分离。
第二十二条公司建立有效的授信决策机制,包括设立授信贷款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批权限的授信。
第二十三条公司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明确规定授信审查人、审批人之间的权限和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查、审批业务,不得故意绕开审查、审批人。
第二十五条公司制定统一的各类贷款授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项业务的办理条件,包括选项标准、期限、利率、收费、担保、审批权限、申报资料、贷后管理、内部处理程序等具体内容。
第二十六条公司实施授信时应遵循“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的原则,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发生变更需重新决策的,不得实施授信。
第二十七条公司对关联方的授信,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在对关联方的授信调查和审批过程中,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公司严格审查和监控贷款用途,防止借款人通过贷款、贴现、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套取信贷资金,改变借款用途。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资产质量监测、预警机制,严密监测资产质量的变化,及时发现资产质量的潜在风险并发出预警提示,分析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及时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
第四章信贷业务的内部管理
第三十条公司对信贷业务的内部控制:对信贷业务对象和产品实行统一授信,实行严格的前后台职责分离,建立风险监控和管理制度,防止业务人员越权办事,防止欺诈行为,防止因违规操作和风险识别不足导致的重大损失。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授信原则和信贷业务对象的财务状况,确定信贷业务对象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并根据信贷业务品种的特点对授信额度进行动态监控,确保所有风险控制在授信额度范围之内。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充分了解所从事信贷业务的性质、风险、相关的法规和惯例,明确规定允许办理的业务品种,确定信贷业务单笔、累计最大交易限额以及相应承担的单笔、累计最大信贷业务损失限额。
第五章会计的内部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每日营业终了的账务实施有效管理,当天的票据当天入账,对发现的错账和未提出的票据或退票,切实履行内部审批、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严格执行“印、证”分管制度,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人员变动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好交接和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公司认真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注意审查客户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营业机构重要岗位的请假、轮岗制度和离岗审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会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运用计算机技术实施会计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乱用会计科目,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报告。
第三十八条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
第三十九条公司明确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权限,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应在各自的权限内行事,凡超越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
第四十条公司对会计主管、会计负责人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建立会计人员档案。
第四十一条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强制休假制度。
记账、出纳、计算机资料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和会计主管进行定期轮换,落实离(任)岗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十二条公司实行会计差错责任人追究制度,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舞弊或案件,除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外,部门负责人和分管会计的负责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公司完善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档案查阅手续,防止会计档案被替换、更改、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七章内部监管与纠正
第四十四条公司指定监管与稽核部门分别负责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和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
第四十五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业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其他控制人员发现内部控制的隐患和缺陷,必须及时向董事会、管理层或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监督部门对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管理机构根据自身掌握的内部控制信息,对各部门内部控制状况定期做出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岳阳市云溪区鑫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后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