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2024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

2024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河南农村拆迁怎么补偿的?一、河南农村拆迁怎么补偿的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二、房屋拆迁条件有哪些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三、拆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
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四、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

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对因征收土地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或单位进行经济上的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河南省制定了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建设和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城市拆迁补偿标准。
在城市建设中,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对房屋、土地和附属设施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房屋,补偿标准一般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土地面积、土地肥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附属设施,如果树、菜地等,也会进行相应的补偿。
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补偿标准。
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对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耕地,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土地面积、土地肥力、土地利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宅基地,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宅基地面积、宅基地建筑物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补偿标准的调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拆迁补偿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制定和调整补偿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止出现挪用、截留等问题,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到位。
四、加强宣传和督促落实。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加强对拆迁补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被征收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应得的补偿。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补偿标准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补偿标准得到严格执行,避免出现恶意低价征收、强制拆迁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召开河南省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最低补偿标准制定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召开河南省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最低补偿标准制定成果听证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4.09.28•【字号】•【施行日期】2024.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召开河南省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最低补偿标准制定成果听证会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南省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最低补偿标准》,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拟举行公开听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09:00-11:30。
二、听证会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号-1号辰玺酒店6楼嵩山厅。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社会各界对河南省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最低补偿标准的意见建议。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1.户籍在河南省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在河南省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
(三)按广泛性、代表性原则,并根据工作需要,从申请报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
五、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一)以公民身份参加听证会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会,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参会的,应携带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及委托书参会。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标题】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文档模板范本【正文】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的文档模板范本,以供征地方和被征地方使用。
本文档包括了土地使用权补偿、建造物补偿、林木补偿、水域补偿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内容详实,旨在匡助双方达成更加妥帖的土地征用交易。
二、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1.非耕地补偿标准(1)平原及丘陵地区,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250元至550元不等;(2)山区、山地、岗地,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150元至350元不等;(3)水域或者海域,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2000元至10000元不等;(4)特殊地区(如采矿权等),补偿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2.耕地补偿标准(1)优势农业区内的耕地,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600元至1500元不等;(2)其他地区的耕地,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300元至800元不等。
3.暂时占用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暂时占用期限不同,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1000元至10000元不等。
4.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房屋年限、建造面积、房屋品质等因素,补偿标准不同,普通为每平米1500元至12000元不等。
三、建造物补偿标准1.民用房屋补偿标准(1)单层、砖混结构、无装修、无改建、无外墙保温、无管道暖气等附加设施的房屋,补偿标准为每平米2500元至3500元不等;(2)经济合用房、廉租房、农村房屋及简易房屋,补偿标准为每平米1800元至2500元不等;(3)其他房屋,补偿标准根据其实际情况以及市场行情另行规定。
2.工矿企业、公共事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生产设施或者办公场所补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其规模、产值、固定资产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补偿标准为其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不低于50%。
3.公共设施补偿标准(1)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公共事业设施,补偿标准为其建造物、固定设备的原值平均不低于40%;(2)社会福利设施,补偿标准为其建造物、固定设备的原值平均不低于30%。
四、林木补偿标准1.林木清理补偿标准根据不同林种、年限,补偿标准不同,普通为每亩500元至1500元不等。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许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4•【字号】许政[2011]87号•【施行日期】2011.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许政[201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可持续地加快城镇化进程,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公平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发展改革、财政、工商、公安、监察、信访、文物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互相配合,确保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征收补偿实施机构,具体承担各地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房屋征收管理第六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集体土地房屋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许昌市2016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m
30
37.5 25%
座 3000 3750 25%
1500 亩
1500
0%
3500 3500 0%
26
养殖圈舍
27
墓碑
电表
按缴费单据核定
28
电表箱
29
水表
按缴费单据核定
30
电话
按缴费单据核定
31
地埋线
可参考市场价
32
桥(涵)
地埋管
可参考市场价
34
翻水洞
35
砖混地窖
36
影壁墙
37
旗杆
38
路灯
39 钢架广告牌
40
霓虹灯
41 煤气转换炉
水浇地
42
青苗费
菜地
套次 280
350 25%
户 280
350 25%
热水器和空调 太阳能、燃气热水器,分体空调移位(窗式空调减半)
有线电视移装 按缴费单据核定
宽带移装 按缴费单据核定
15
二相电
按电业局核定收费标准
三相电
按电业局核定收费标准
燃气
16 卷帘门、伸缩门 有屋门的双重门(含不锈钢、铝合金制)
17
檐板
宽度在30cm以下
18
普通前檐 宽度在60cm以上
19
挑梁前檐 宽度在90cm以上
㎡ 350 437.5
㎡ 80
100
㎡ 50
62.5
㎡ 80
100
㎡ 280
350
㎡ 200
250
㎡ 150 187.5
㎡ 100
125
眼 4000 5000
眼 6000 7500
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被征收的耕地进行合理补偿的标准和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各地都要制定相应的耕地补偿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属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耕地征收应当实行补偿和占用同等面积的耕地,对被征收的耕地必须进行合理的补偿。
同时,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耕地补偿标准,确保补偿公平合理。
其次,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补偿金和土地流转补偿费两部分。
补偿金是指对被征收的耕地按照其适用的土地等级和地块面积进行评估,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补偿。
土地流转补偿费是指在耕地征收后,农民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这两部分补偿标准的制定,既要考虑到农民的经济利益,也要兼顾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另外,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还要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和用途进行细化和调整。
例如,对于优质农田和基本农田,补偿标准要相对较高,以保障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于一般农田和其他土地类型,补偿标准可以适当调整,但仍要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总的来说,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需要政府、专家学者和农民代表等多方共同参与和协商,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标准。
只有做到公平公正,才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因此,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农民的生计问题,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6〕63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6〕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已经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原《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3〕24号)同时废止。
附件:1.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2.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说明2016年9月23日附件2许昌市调整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说明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市、区)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参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考虑我市物价因素,经综合平衡,对原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新补偿标准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运等费用。
二、树木补偿标准1.移植树木,在非移植季节,按保留补偿。
花木、苗圃及树林按照园林部门规定或本地区当年度(当季)市场价格补偿。
2.经济林按照林业部门规定计算。
三、水井、水渠补偿标准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量计算。
铸铁管井筒可参照砼管井筒增加材料差价进行补偿。
2.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通讯、通信、电视、供电线路等补偿标准原则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确有不符的,以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品 种
胸径、生长周期 单 位 5cm以下(含5cm) 6—10cm 11—15cm 棵 棵 棵 棵 棵 棵 棵 棵 棵 棵 棵 棵 墩 墩 墩
备 注
乔木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6—20cm 21—25cm 26—30cm 31cm以上 2年以下幼树 2—3年未结果树
零星果树 及木本药 材类
盛果期前 盛果期 盛果后期 白蜡条墩
树木补偿标准
保留补偿 (元) 15 40 80 160 220 300 400 20 50 200 500 300 20 20 80 移伐补偿 (元) 8 15 20 30 60 80 100 8 15 50 80 60 1、如不妨碍建设, 按保留标准补偿; 必须移伐的树木, 树归原主,按照移 伐标准补偿;被征 收人自行办理移伐 手续。 2、按保留补偿的树 林木,补偿后归用 地单位所有。 3、国家、省级重点 保护植物及珍稀树 木,一般采用保留 补偿。确需移植砍 伐的价格另议。 4、松、柏、国槐、 楸等稀有树种补偿 费增加30%。 5、树木的胸径从地 面1.3米高处计算。
灌木类
紫槐墩 桑叉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