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科技创新大赛评分规定

科技创新大赛评分规定为了确保科技创新大赛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特制定本评分规定。
大赛评委将依据以下规定对参赛项目进行打分。
一、评分标准1.1 创新性(30%)- 项目是否提供了新颖独特的解决方案?- 项目技术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哪些创新点?- 项目是否具有潜在的突破性进展?1.2 实用性(30%)- 项目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 项目的应用场景是否广泛?- 项目在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如何?1.3 技术难度(20%)- 项目所涉及技术的难度如何?- 项目在技术实施方面的挑战有哪些?- 项目团队是否具备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1.4 团队表现(10%)- 团队成员的组成是否合理?- 团队成员在项目过程中的协作如何?- 团队负责人是否具备领导力?1.5 商业潜力(10%)- 项目市场前景如何?- 项目商业模式是否可行?- 项目是否有足够的盈利空间?二、评分流程2.1 初评评委根据项目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评分,筛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进入复评。
2.2 复评评委针对每个项目进行详细评估,根据评分标准给出分数。
复评过程中,评委可要求项目团队对项目进行简要介绍或答辩。
2.3 终评评委根据复评结果,综合考虑各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技术难度、团队表现和商业潜力等方面,给出最终评分。
三、评分规则3.1 评委评分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项目进行独立评分。
评分采用10分制,评分范围为0-10分。
3.2 评分去重每位评委的评分在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该项目最终得分。
3.3 评分公示大赛组委会将对评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发现评分异常,将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3.4 评分异议处理参赛团队如对评分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诉。
大赛组委会将认真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四、附则本评分规定解释权归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所有。
在比赛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大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科技创新大赛评分规定旨在为参赛项目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评分体系,鼓励参赛团队发挥创新精神,积极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科技发展。
第五章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第五章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一、赛事目的和意义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旨在促进科技辅导员在科技创新方面的能力提升和交流,激发科技辅导员参与科研和创新实践的积极性,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建设创新型大学。
二、参赛对象本次竞赛参赛对象为全体高校科技辅导员,不分职称和学历。
三、竞赛类别本次竞赛设立以下类别:1.创新项目类:包括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两个子类别;2.科技论文类:包括论文发表和论文撰写两个子类别;3.科技教育类:包括科普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两个子类别。
四、竞赛流程1.报名阶段: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上传个人简历和相关申报材料,并缴纳报名费。
2.初赛阶段:初赛将根据参赛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评选出各个类别的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初赛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3.决赛阶段:决赛将由各类别的专家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各个类别的前三名,并颁发奖项。
决赛采取线上评审和线下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将根据不同类别的特点进行综合考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创新项目类:包括创新性、实用性、技术难度、经济效益等;2.科技论文类:包括学术水平、创新性、论文质量、学术影响等;3.科技教育类:包括教材编写、教育方法、教育效果等。
六、奖项设置奖项设置如下:1.创新项目类: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对应前三名和其他符合要求的项目。
2.科技论文类: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对应前三名和其他符合要求的论文。
3.科技教育类: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对应前三名和其他符合要求的科普教育项目和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七、竞赛奖励获奖者将获得以下奖励:1.获奖证书: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获奖名单和成果简介;2.奖金:按照获奖类别和级别,颁发相应的奖金;3.媒体推广和展示机会:获奖成果将有机会在各类科技媒体和展会上进行推广和展示。
八、竞赛宣传和报名九、补充规定1.参赛者提交的申报材料需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参赛资格。
2023年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一、项目分类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分为科教制作类和科教方案类。
科教制作类项目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或改善旳为科技教育教学服务旳教具、仪器、或设备等。
其中, 科教制作类按学科分为物理教学类、化学教学类、生物教学类、数学教学类和其他。
科教方案类项目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撰写旳科技教育活动或教学旳预设方案。
二、申报(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1. 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 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旳科技教育工作者。
2.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 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 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参赛项目。
4. 申报者所申报旳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毕。
科教方案类项目须是已经开始实行或实行完毕。
5.持续数年旳研究项目, 假如曾经参与过以往旳创新大赛, 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 必须反应最新旳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 不接受申报旳项目(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旳项目。
(2)波及食品技术、药物类旳项目。
(3)不符合申报规定旳项目。
(二)申报材料申报者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1. 申报书: 完整填写大赛组委会当年公布旳申报书。
2.项目汇报:必须是单独于申报书之外旳书面汇报。
科教制作类旳项目汇报须包括如下内容旳文字简介, 并附实物照片或设计图等:(1)项目旳科学原理。
(2)项目旳教学用途与使用方法。
(3)在既有教具基础上旳改善点和创新点。
(4)项目旳其他简介。
科教方案类旳项目汇报须包括如下内容旳文字简介:(1)方案旳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旳。
(2)方案所波及旳对象、人数。
(3)方案旳主体部分:a.活动内容、过程和环节b.难点、重点、创新点c.运用旳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d.也许出现旳问题及处理预案e.预期效果与展现方式、效果评价原则与方式(4)活动已开始实行或实行完毕旳证明材料。
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规则(2019年修订)一、项目分类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分为科教制作类和科教方案类。
科教制作类项目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或改进的为科技教育教学服务的教具、仪器、设备等。
其中,科教制作类按学科分为物理教学类、化学教学类、生物教学类、数学教学类和其他。
科教方案类项目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撰写的科技教育活动或教学的预设方案。
二、申报(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1.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
2.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参赛项目。
4.申报者所申报的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
科教方案类项目须是已经开始实施或实施完成。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申报者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报书:完整填写大赛组委会当年发布的申报书。
2.项目报告:必须是单独于申报书之外的书面报告。
科教制作类的项目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并附实物照片或设计图等:(1)项目的教学用途与应用场景。
(2)项目的科学原理和应用方法。
(3)项目的改进点或创新点。
(4)项目的其他介绍。
科教方案类的项目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1)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2)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3)方案的主体部分:a.活动内容、过程和步骤b.难点、重点、创新点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d.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e.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f.效果的评价标准与方式(4)活动已开始实施或实施完成的证明材料。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及规则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及规则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2019年目录1.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3.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规则4.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5.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规则6.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7.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比赛规则— 2 —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推进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面向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想象力,培养其科学思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和科技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办单位为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和团市委,共同设立组织委员会,其职责是:— 3 —负责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区(市)县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五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科协,负责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第六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聘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对评审日程和评审标准等做出规定,根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七条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大赛监督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全程监督终评展示活动期间项目评审。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doc全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推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全国创新大赛,英文名称China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缩写CASTIC)是面向全国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国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全国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国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我国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全国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为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举办地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
其职责是:负责全国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基层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五条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是全国创新大赛的发起者,主办单位授权中国科协以该小组的名义组织竞赛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和修订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确定全国创新大赛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和地点,负责全国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第六条每届全国创新大赛承办单位为举办地所在省(区、市)科学技术协会及其他相关机构。
第七条全国创新大赛领衔赞助单位为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
第八条每届全国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织委员会包括荣誉科学顾问、荣誉顾问、顾问、主任、副主任、委员。
科技创新比赛基本要求与评分标准

科技创新比赛基本要求与评分标准
本文旨在提供科技创新比赛的基本要求和评分标准。
以下是对比赛项目、参赛条件和评分细则的详细说明。
比赛项目
- 科技创新比赛鼓励参赛者提交创新性强、实用性强的科技项目。
- 比赛项目可以涵盖各个领域,如科学、工程、信息技术等。
- 比赛项目的具体要求将根据比赛主办方的要求而定。
参赛条件
- 参赛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
- 参赛者可以是学生、研究人员或科技创业者。
- 参赛者必须遵守比赛的报名要求和参赛规则。
评分标准
评委将根据以下标准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分:
1. 创新性(30%):项目是否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
2. 实用性(30%):项目是否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商业可行性。
3. 技术难度(20%):项目所采用的技术难度和创新程度。
4. 可行性(10%):项目是否可行并能够被实施。
5. 展示表达(10%):参赛者对项目的展示和表达能力。
评分将根据上述标准进行,每个标准的权重将根据比赛的要求
和情况而有所调整。
以上是科技创新比赛的基本要求与评分标准的简要说明。
对于
具体的比赛内容和规则,参赛者需遵守比赛主办方的发布和通告。
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一、项目分类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
科教制作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
科技教育方案类: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项目(科学课等)和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
二、申报者和申报项目1.科技辅导员项目的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含科学教师),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等。
2.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参赛项目。
4.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项目报告:参赛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别提供项目报告。
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需提交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方案。
科技教育方案的基本要素包括:(1)方案的名称(2)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3)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4)方案的主体部分:a.活动内容b.难点、重点、创新点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d.活动过程和步骤e.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f.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g.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h.对青少年“益智、养德”等方面的作用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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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
科技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
科教制作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
科技教育方案类: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项目(科学课等)和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
二、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科技辅导员项目的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含科学教师),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等。
2.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参赛项目。
4.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
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项目报告:参赛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别提供项目报告。
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项目需提交与项目相关的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需提交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方案。
科技教育方案的基本要素包括:
(1)方案的名称
(2)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3)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4)方案的主体部分:
a.活动内容
b.难点、重点、创新点
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d.活动过程和步骤
e.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f.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
g.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
h.对青少年“益智、养德”等方面的作用
3. 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 查新报告:科技发明类项目应提供由专业部门出具的专利查新报告。
四、申报办法
1. 邮寄申报:由省级组织机构统一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两份,项目报告、查新报告及其他附件材料各一份。
2. 网上申报:由省级组织机构向申报者提供申报序列号,申报者可按照相关要求在
网上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与邮寄的纸质材料内容相同。
网上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项目报告、查新报告及其他附件材料。
网上申报的资料必须控制在系统要求的大小范围内,否则无法上传。
五、评审原则
1.科技发明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发明项目中主要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
项目的主要依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亲自获得。
(3)自己制作:发明的实物或制作的模型,作者本人必须参与力所能及的实际操作。
(4)科学性:项目的科学理论依据可靠、技术方案合理。
(5)创新性:项目在申报日之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申请专利并记载于相应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项目与现有的成品、技术相比,有突出、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能够制造、使用,具有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2.科教制作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制作选题必须为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实质性的改进部分应由本人设计。
(3)自己制作:本人应参与力所能及的全部制作。
(4)科学性:该项制作克服了现有成品的某些缺陷或不足,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5)先进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制造、成本、使用效果等方面,有实质性的改进,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
3.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评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