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
药品采购 供应商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一、引言药品采购是医疗机构运转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药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药品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
三、供应商评估和选择3.1 供应商评估在与供应商建立正式的合作关系之前,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供应商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情况;•供应商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能力;•供应商的价格和交货能力;•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质量。
3.2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应根据供应商评估的结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供应商选择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价格、质量和服务等因素。
选择的供应商应与医疗机构签订正式的供应合同,并定期对其绩效进行评估。
四、采购合同管理4.1 合同签订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交货时间;•采购价格和支付方式;•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保障;•合同的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等。
4.2 合同履行管理采购部门应监督和管理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履行管理包括以下方面:•确保供应商按时交货;•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符合要求;•监督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质量;•处理供应商的违约行为。
4.3 合同变更和终止若需变更采购合同内容,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合同终止可由双方协商解除,也可根据合同约定采取法律措施。
五、供应商绩效评估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
供应商绩效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采购物品的质量合格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评价;•供应商的反馈和投诉处理情况。
六、违规处理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终止合同等。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连锁药店的供应商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的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连锁药店的供应商管理工作,保证供应品质和供应链的稳定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对外合作的供应商,包括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日用品等。
第三条连锁药店的供应商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原则,确保供应商合法合规,供应品质可靠。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并将供应商的资质证照、产品合格证书、企业信用信息等加以记录,建立历史档案。
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准时、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估,定期评定供应商的信用等级。
第六条连锁药店应确保不与质量不过关、信用不良的供应商进一步合作。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团队,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连锁药店应建立供应商的冲突解决机制,及时处置与供应商的纠纷。
第二章供应商的选择和审核第九条连锁药店应针对自身的供货需求,制定供应商的选择标准,根据产品的特点、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对潜在的供应商进行调查,包括其企业资质、产品质量、交货准时情况、售后服务等。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参观供应商的生产场所、加工工艺,确保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参考供应商的历史交易记录、客户反馈等信息,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第三章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价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建立供应商的定期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情况、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建立供应商的分类管理制度,对于质量好、信用良好的供应商,要及时给予激励和支持,以保持合作长久稳定。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跟踪,对于信用不良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供应商,要及时中止合作。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建立供应商的投诉处理机制,接受消费者、员工等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投诉,及时处理。
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

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XXX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一、药品供应商新增现有供药企业能满足药品采购供应需求,不得新增。
(一)、可以新增的情形:1、创新药物、专利药品等以及其他必须的新增药品品规需求,供应垄断渠道,现有供应单位不能供应;2、现有药品品规供应及时性、准确性无法满足需求,造成投诉2次以上,现有供应单位不能替代;3、现有供货单位退出,缺省的相应药品品规,其余供应单位无相应经营资质,也无替代品规;4、现有药品供应企业药品供货价格达不到有关规定;5、新供药企业能为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各种药物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服务。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为需要新增的其它情形。
(二)、具体遴选程序:1、采购员填写“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并附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2、药学部评估审核。
3、药学部排除评估为“差”、“一般”的供应商,汇总“良”、“优”以上的供应商。
送分管院长审核。
4、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投票表决,全票通过列为合格供应商;达三分之二以上为“备选”,在其它供应单位丧失资格时优先考虑;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直接淘汰,两年内不考虑该企业供药申请。
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签署后执行。
二、药品供应商淘汰根据药品供应商与供货质量评估制度评估结果进行淘汰。
三、药品供应商调整由采购员根据市场供应情况填写药品供应商调整申请书,科主任与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附: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新增药品供给商申请表供应商名称:认证范围及有效期拟供类型拟供品种联系人许可证名称许可证企业名称经营方式联系电话许可证号负责人。
医院药品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订立。
二、药品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编制1.1 医院药学委员会应依照医疗服务需求和患者用药情况,每年订立药品采购计划,并及时调整。
1.2 药品采购计划应包含药品品种、规格、数量、采购预算等内容,并提交医务部门审核和批准。
2.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2.1 医院设立供应商评估委员会,定期评估和监督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
2.2 供应商评估应采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多种评估手段,如现场考察、样品检验、信用调查等。
2.3 供应商评估结果将作为供应商选择和采购合同签订依据。
3. 采购合同管理3.1 医院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结算方式等内容。
3.2 采购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执行。
3.3 采购合同的更改应经双方协商全都,并书面确认,更改后的合同内容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药品采购过程管理4.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流程,包含需求确认、供应商选择、价格协商、合同签订、货款支出、收货验收等环节。
4.2 采购人员应依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活动,并保持相关采购记录。
4.3 采购过程中不得泄露医院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不正当利益输送。
5. 药品库存管理5.1 医院应设立特地的药品库房,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库存管理。
5.2 库存药品应依照肯定的分类与摆放规定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存放与易查找。
5.3 库存药品严禁私自外借、挪用、偷窃等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准入与备案1.1 供应商准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满足医院要求的条件。
1.2 供应商准入料子应包含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并定期更新。
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药品供应管理制度药品供应管理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内部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使用效果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化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合规、高效,并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的药品风险。
下文将从不同角度对药品供应管理制度进行介绍。
一、药品采购管理药品采购管理是药品供应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环。
医疗机构应建立一套严格的采购流程,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例如,在确定药品采购需求时,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需求和医学需要进行准确评估,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同时,医疗机构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遵循公平、公正的采购程序进行联合招标或询价,保证采购的公正性。
二、药品验收和入库管理药品验收和入库管理是确保药品供应质量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验收岗位,负责对采购的药品进行检查,包括外观质量、包装完整性、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只有在药品验收全面合格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入库操作。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制定合理的药品入库流程,准确记录入库信息,并确保药品储藏条件符合规定。
三、药品存储管理药品的储存与保管是药品供应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医疗机构应建立适宜的药品存储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方面的控制。
药品应按照分类、编号等合理规划进行摆放,避免交叉感染和误用的风险。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定期检查和清理药品库存,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四、药品配送和调剂管理药品配送和调剂管理是医疗机构内部药品供应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岗位,确保药品按需及时送达各个临床科室。
配送过程中应注意药品标识的完整性,以避免药品混淆和误用。
在药品调剂环节,应严格按照医嘱和药师的指导进行,确保药品的准确配药和质量保证。
五、药品管理信息系统药品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可以提高药品供应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
医疗机构应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集中、准确、实时的药品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应包括药品库存信息、采购信息、药品流通信息等。
通过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对药品供应管理过程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中药遴选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药遴选制度篇一:中药饮片供药企业遴选制度及程序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一、药品供应商新增现有供药企业能满足药品采购供应需求,不得新增。
(一)、可以新增的情形:1、创新药物、专利药品等以及其它必须的新增药品品规需求,供应垄断渠道,现有供应单位不能供应;2、现有药品品规供应及时性、准确性无法满足需求,造成投诉2次以上,现有供应单位不能替代;3、现有供货单位退出,缺省的相应药品品规,其余供应单位无相应经营资质,也无替代品规;4、现有药品供应企业药品供货价格达不到有关规定;5、新供药企业能为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各种药物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服务。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为需要新增的其它情形。
(二)、具体遴选程序:1、采购员填写“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并附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2、药学部评估审核。
3、药学部排除评估为“差”、“一般”的供应商,汇总“良”、“优”以上的供应商。
送分管院长审核。
4、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投票表决,全票通过列为合格供应商;达三分之二以上列为“备选”,在其它供应单位丧失资格时优先考虑;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直接淘汰,两年内不考虑该企业供药申请。
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签署后执行。
二、药品供应商淘汰根据药品供应商与供货质量评估制度评估结果进行淘汰。
三、药品供应商调整由采购员根据市场供应情况填写药品供应商调整申请书,科主任与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附: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供应商名称:认证范围及有效期拟供类型拟供品种联系人联系电话许可证许可证名称许可证号企业名称负责人经营方式有效期限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注册号法人代表人经济性质注册资金成立日期住所发照机关发照日期机构代码证年检税务登记证申请原因采购员签名/日期药学部意见分管院长意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讨论情况反对人数:院长审批意见注:附□工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保证协议书□合格供货方档案表□企业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业务员有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篇二:新增供药企业遴选制度及程序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一、药品供应商新增现有供药企业能满足药品采购供应需求,不得新增。
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供应商的管理行为,保障医院用药安全,提高用药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采购药品的供应商,与医院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的供应商,以及通过资质审核合格的短期或一次性供货的供应商。
第三条医院药品采购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药品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医院将建立药品供应商档案库,对所有合作的供应商进行信息登记和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由医院药品采购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供应商准入管理第七条医院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采购管理要求,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
第八条供应商应当具备医疗器械、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供应商应当有独立的生产基地或经营场所,并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供应商应当有良好的信誉和资信记录,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第十一条供应商应当有独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合格的质量控制人员,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当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应急保障能力,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供应商应当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并能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合格的药品。
第十四条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医院的供应商档案库,成为长期合作伙伴。
第十五条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将被纳入医院的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与其进行合作。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将对合作的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七条考核评估内容包括供货质量、供货速度、售后服务、合作配合度等多个方面。
第十八条考核评估结果对供应商的绩效评价和合作关系进行调整,表现良好的供应商将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表现不佳的供应商将会降低其在医院的供货优先级。
第十九条医院将建立阶梯式的奖惩机制,对合作供应商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条奖励方式包括定期发放奖金、提供业务机会、提供培训机会等。
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药品供应商是医院和药店的重要合作伙伴,负责向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药品,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和药品供应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药品供应商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医疗机构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药品供应商管理的具体制度。
一、药品供应商资格审核制度医疗机构在选择药品供应商时,应当对其资格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资质认证:医疗机构应要求药品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并核实是否有效。
2、质量管理体系:药品供应商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质量检测等环节,并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书。
3、经济实力:医疗机构应当要求药品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信用评价等相关材料,核实其经济实力和信誉度。
4、服务水平:医疗机构应当了解药品供应商的服务水平,包括配送能力、售后服务等。
经过以上审核,符合要求的药品供应商才能被纳入医疗机构的供应商名单中。
二、药品供应商合同管理制度药品供应商合同是双方协商后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合同内容应当明确、详细。
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签订:双方应当就价格、品种、配送周期、售后服务等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合同有效期:合同应当规定有效期,双方应当在合同到期前协商续签或终止。
3、违约责任:合同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额等。
4、知识产权:合同应当规定知识产权保护,药品供应商不得侵犯医疗机构的知识产权。
三、药品供应商日常管理制度药品供应商日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定期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检查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合格,服务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沟通协调:医疗机构应与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问题和意见。
3、灾害应急:医疗机构和供应商应当建立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药品供应商监督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对药品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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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
一、药品供应商新增
现有供药企业能满足药品采购供应需求,不得新增。
(一)、可以新增的情形:
1、创新药物、专利药品等以及其他必须的新增药品品规需求,供应垄断渠道,现有供应单位不能供应;
2、现有药品品规供应及时性、准确性无法满足需求,造成投诉2次以上,现有供应单位不能替代;
3、现有供货单位退出,缺省的相应药品品规,其余供应单位无相应经营资质,也无替代品规;
4、现有药品供应企业药品供货价格达不到有关规定;
5、新供药企业能为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各种药物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服务。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为需要新增的其它情形。
(二)、具体遴选程序:
1、采购员填写“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并附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2、药学部评估审核。
3、药学部排除评估为“差”、“一般”的供应商,汇总“良”、“优”以上的供应商。
送分管院长审核。
4、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投票表决,全票通过列为合格供应商;达三分之二以上为“备选”,在其它供应单位丧失资格时优先考虑;得票不足三分之二直接淘汰,两年内不考虑该企业供药申请。
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签署后执行。
二、药品供应商淘汰
根据药品供应商与供货质量评估制度评估结果进行淘汰。
三、药品供应商调整
由采购员根据市场供应情况填写药品供应商调整申请书,科主任与分管院长审批
后执行。
附: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
新增药品供应商申请表
□企业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业务员有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