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优化与融资融券风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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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1.22•【文号】证监会公告[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0月26日)废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0]3号)为做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发〔2006〕69号,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试点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步骤有序进行。

符合《试点办法》和本文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能力和准备情况提出试点申请,我会将根据证券公司净资本规模、合规经营情况、风险控制指标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组织的技术系统全网测试结果,择优确定首批试点证券公司。

我会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试点效果,审慎稳妥地扩大试点范围,有序推开,使之逐步成为证券公司的常规业务。

二、首批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应当符合《试点办法》的规定和以下条件:1、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50亿元以上。

2、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A类。

3、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自有资金占净资本的比例相对较高。

4、已开发完成融资融券业务交易结算系统,并通过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组织的全网测试。

5、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

6、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实施,账户开立、管理规范,客户资料完整真实,建立了以“了解自己的客户”和“适当性服务”为核心的客户分类管理和服务体系。

关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评估报告

关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评估报告
一、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基本情况 二、评估工作中公司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行业对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的政策建议
23
二、评估工作中公司好的做法和经验
1
对最低保证金比例、标的券折算率的管理
国信证券
方正证券
民生证券
首创证券
中信证券
24
二、评估工作中公司好的做法和经验
2
风险排查、监控与处置
国泰君安证券
存在问题
有22家公司仅对高风险股票进行 实时调整,对于高市盈率和高涨 幅的股票调整大多限于制度规定 ,并无实际的识别和调整手段。
有17家公司虽然制度规定对担保 物的折算比例、标的券范围的调 整交易所调整和临时调整,但在 实际操作中仅根据交易所要求调 整。
11
一、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基本情况
5
5
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基本情况--担保物折算比例及标的证券范围
图7:担保证券按近一年涨幅分布情况
14
一、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基本情况
5
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基本情况--担保物折算比例及标的证券范围
图8:各证券公司客户担保证券按近一年涨幅分类
超过100%担保证券市值分布情况
超过300%担保证券市值分布情况
29
三、行业对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的政策建议
1、在现有监管底线要求的基础上,是否有必要对相关业务指标做出调整
2、是否有必要从行业层面对证券公司相关业务指标等作出调整
3、是否有必要从行业层面总量控制融资融券业务规模
4、是否有必要对客户融资融券杠杆倍数作出进一步限制
5、是否应做出对高市盈率、高涨幅、高风险股票作为标的券的限制措施
存在问题
个别公司的客户征信主要依靠人 工审核,存在人工判断差错的风 险隐患。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信息披露与报告管理办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信息披露与报告管理办法

Ⅹ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信息披露与报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信息披露与报告工作,保障信息披露与公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所要求披露与报告的信息以及公司认定的可能对客户融资融券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与报告”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客户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报送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

第四条公司应当遵循以下信息披露与报告的基本原则:一、公司确保信息披露与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在融资融券业务信息公开披露与报告之前,所有对该信息知情的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与报告相关信息;三、本办法如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相抵触或不一致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公司披露与报告的信息包括对外报送信息、信息公告和内部报告:一、对外报送信息是指根据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按规定报送的业务数据与信息,包括日报、月报和其他情况报告;二、信息公告是指公司按合同约定方式将可能对客户融资融券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进行公告,包括息费率变动、维持担保比例变动、标的证券范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其折算率调整等的公告;三、内部报告是指为满足公司经营决策需要,通过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等手段将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进行加工、汇总、分析后形成的报表或报告,包括客户信用评估报告、客户强制平仓报告、客户投诉处理分析报告、风险监控报告、审计报告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的顺利开展,防范业务风险,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证券出借实施办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转融通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创业板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存托凭证(以下统称股票),其证券出借、转融券以及相关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证券出借实施办法》《转融通业务规则》《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证券出借人(以下简称出借人)和转融券借入人(以下简称借入人)可以按本规定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证券出借以及转融券业务。

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的,由出借人、借入人按本规定及其他有关业务规则协商确定数量、期限、费率等要素。

第四条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分别与出借人、借入人进行证券出借、转融券业务,并提供信息交互平台,出借人、借入人可以通过信息交互平台发布出借意愿、借入意愿等信息。

第二章证券出借第五条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创业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

第六条证券出借的标的证券范围,与可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范围一致。

第七条可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证券出借的证券类型包括:(一)无限售流通股;(二)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股票;(三)符合规定的其他证券。

第八条出借人的股票已被质押或被有权机关冻结的,不得用于出借。

2023年-2024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2024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2024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45题)1、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主要的风险控制指标包括()。

A.①②③④⑥B.②③④⑤⑥C.①③④⑤⑥D.①②③⑤⑥【答案】 D2、全国场外市场运行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包括()。

A.①②④B.①③④C.①②③④D.①②③【答案】 A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证券交易所核准的任职资格B.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C.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D.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未解除其职务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其解除【答案】 A4、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1/2,并且至少有()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年以上。

A.1;3B.1;5C.2;3D.2;5【答案】 B5、《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一家内地私营企业不得违规使用()资金进行期货交易。

A.自有B.短期经营C.营运D.信贷【答案】 D6、《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的是()。

A.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B.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C.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D.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答案】 D7、(2019年真题)公司公开发行债券要求最近()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l年的利息。

融资融券集中度管理业务指引

融资融券集中度管理业务指引

融资融券集中度管理业务指引1. 引言融资融券是证券市场中常见的一种交易方式,通过借入资金进行股票买卖或借入股票进行卖空操作。

为了保护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监管部门需要对融资融券交易进行集中度管理。

本指引旨在提供对融资融券集中度管理业务的详细规定和操作指南。

2. 背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融资融券交易逐渐成为投资者的重要选择之一。

然而,过度集中的融资融券交易可能导致市场风险集中、操纵市场等问题。

因此,监管部门需要采取措施来管理和监控这一交易活动。

3. 目标本指引的目标是确保融资融券交易的合理、公平、透明,并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市场操纵行为。

具体目标包括: - 提高市场稳定性:通过合理控制融资融券交易的集中度,减少系统性风险。

- 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市场操纵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促进市场发展:建立健全的融资融券交易机制,提升市场流动性和效率。

4. 监管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监管部门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4.1 集中度限制•对融资融券交易的集中度进行限制,确保单一投资者或机构不会过度集中持有某只股票或多只股票。

•设定集中度限制的具体指标,如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多个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等。

•对于超过集中度限制的交易行为,采取相应的风险提示、风控措施或处罚措施。

4.2 监测和报告•建立监测系统,对融资融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测。

•设定报告要求,要求券商、证券公司等相关机构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融资融券交易数据和相关信息。

•监管部门根据报送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及时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4.3 风险管理•制定风险管理制度,要求券商、证券公司等相关机构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

•加强对融资融券交易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对于高风险的融资融券交易行为,采取限制、警示或处罚等措施,确保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

5. 操作指南为了帮助各相关机构正确理解和执行融资融券集中度管理业务,本指引提供以下操作指南:5.1 集中度限制操作指南•在交易系统中设置集中度限制参数,并确保系统能够自动进行监测和预警。

融资融券业务调整情况汇报

融资融券业务调整情况汇报

融资融券业务调整情况汇报近期,融资融券业务发生了一些调整,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相关情况,特进行汇报如下:首先,关于融资融券的业务范围调整。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风险防范,我司决定对融资融券的业务范围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我们将对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资格条件、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融资融券交易品种等方面进行适当限制和调整。

这一举措旨在有效控制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其次,关于融资融券的交易规则调整。

为了提高市场透明度,规范交易行为,我司决定对融资融券的交易规则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我们将对融资融券的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费用等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

这一举措旨在提升融资融券交易的效率和公平性,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再次,关于融资融券的风险管理调整。

为了加强风险防范,提高市场稳定性,我司决定对融资融券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我们将加强对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监控和预警,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市场风险防范能力。

这一举措旨在有效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维护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

最后,关于融资融券的信息披露调整。

为了提高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司决定对融资融券的信息披露要求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我们将加强对融资融券相关信息的披露和公开透明度,提高市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这一举措旨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促进市场公平公正。

总的来说,融资融券业务的调整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我们将持续关注市场变化,不断优化融资融券业务,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调整举措,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谢谢大家!。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每日一练试卷A卷含答案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每日一练试卷A卷含答案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每日一练试卷A卷含答案单选题(共30题)1、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外投资,应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具备最近()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没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A.5B.4C.3D.2【答案】 C2、以下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的是()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答案】 D3、上市公司存在下列哪种情形,证券交易所可以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A.①②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②③④【答案】 B4、(2017年真题)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年度报告。

A.1B.3C.4D.6【答案】 C5、保荐代表人出现()情形且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中国证监会可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

A.Ⅰ、Ⅱ、ⅢB.Ⅰ、Ⅱ、Ⅲ、ⅣC.Ⅱ、ⅣD.Ⅰ、Ⅲ【答案】 A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请具有()资格的公司从事相关业务。

A.证券自营B.证券经纪C.证券资产管理D.保荐【答案】 D7、根据《证券法》,下来关于公告发行证券的说法,正确的有()。

A.I、II、IVB.I、II、IIIC.I、II、III、IVD.III、IV【答案】 B8、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财务顾问提供已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的证明材料、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并对财务顾问的()等方面进行非现场检查或者现场检查。

A.①②③④B.①③④C.②③④D.①②③【答案】 D9、退伙,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特定情形发生而退出合伙企业,失去合伙人资格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

实践中,退伙的情形不包括()。

A.法定退伙B.除名退伙C.事实退伙D.自愿退伙【答案】 C10、本题考查金融债券发行与承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发行人应于每期金融债券发行前3个工作日披露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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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维序持号担1保7所0比属%例证低券示于公例司人:数负(维达债万到持金元4)额担.5万保名比资,(万产例负元金债较)额合低计的13维9客持6亿户担元保比例
1
第一创业 强制2平,64仓0金.53额17443万,4元26,.3涉9 及客户113299人.8。%
2 强制平仓中信建投 其中219354.名31因合约到3期43,.153名因维保比11例6连.2%续3
6、每日15:00时标的证券停牌的, 不提供展期撮合服务。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19
2015年6月2日
优化前后对比(3)
调整项目
调整前
提前了结 无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调整后
1、提前了结申请最晚时间为商定的归还日之前1 个交易日,每日转融通系统自动校验;
2、提前了结费率由出借人和借入人协商确定 (出借最低费率为年化1%和出借与借入费率差 1%的要求不变);
• 相关事项
- 接口征求意见(5 月11-13日)
- 发布: - 业务说明 - 接口v1.10.2 - 系统变更指南
• 系统改造
- 市场化约定申报 - 债券借贷 - 7月13-24日,提 供开发测试环境
试- 7月底-8月组织仿真测
- 1-2轮仿真,每次一周 - 1-2次全网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25
2015年6月2日
担保品价值57318亿元,较 前一交易日增加801亿元。其中,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53891亿元, 担保资金3427亿元。客户平均维 持担保比例265.6%。
融资融券投资者3595297名, 当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
” 数量343198名,占比10%。
28
2015年6月2日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一、日常统计监测
券数量×提前了结协商转融券费率×实际占用天数/360。 • 2.新增“提前了结结果通知库”
新增“提前了结结果通知库”(ZRTTQLJJGTZ.dbf), 该文件记载借入人、出借人提前了结申请处理的反馈信息, 由中证金融日终与清算文件一并向参与人发送。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22
2015年6月2日
新增提前了结功能(2)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23
2015年6月2日
转融通债务归还注意事项
1.做好资金、证券的库存管理,确保所归还转融通债务资金、证券足额
22..根根据据交交收收通通知知,,正正常常填填写写资资金金、、证证券券归归还还指指令令要要素素,。确保指令发送成功
3.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归还环节的双人复核机制
4.借助技术系统,实现转融通债务归还和异常监控的自动化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3
2015年6月2日
转融券业务情况
2013年2月28日,中证金融公司启动转融券业务试点。 启动至今,先后经历了两次扩大转融券参与证券公司范围,参 与的证券公司总数达到了73家,占开通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总 数的80%。 同时,转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进行了三次扩大,目前已达到893 只,与融资融券标的中股票范围一致。 截至2015年5月15日,转融券累计成交1148.12亿元,涉及235 只股票,转融券余额达177.25亿元,占转融通总规模的13.88%。
1、展期申请最晚时间为归还日前1个 交易日,每日转融通系统自动校验;
2、展期期限由出借人和借入人协商确 定;
3、展期费率由出借人和借入人协商确 定(出借最低费率为年化1%和出借与 借入费率差1%的要求不变);
4、出借人和借入人需在同一交易日提 交展期申报;
5、提交展期申报的时间为9:30-11: 30,13:00-15:00,申报当日可撤 销,当日有效。
3、出借人和借入人需在同一交易日提交提前了 结申请;
4、提交提前了结申报的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申报当日可撤销,当日有效。
5、每日15:00时标的证券停牌的,不提供提前 了结撮合服务。
6、每笔合约仅允许一次性全部提前了结,暂不 允许部分提前了结。合约提前了结的,相应的权 益补偿合约一并提前了结。
一、交易环节 二、结算环节 三、计划安排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9
2015年6月2日
交易环节优化说明
一、灵活的期限 二、灵活的费率 三、展期 四、提前了结 五、其他优化内容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10
2015年6月2日
灵活的期限
取消约定申报方式下“固定期限”模式,转融券约定 申报方式成交合约的期限由出借人和借入人双方协商确 定。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4
2015年6月2日
转融券与融券规模情况图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00
融券余额(亿元) 转融券余额(亿元)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5
2015年6月2日
转融券余额板块分布图
8% 16%
10% 66%
金融业 电热燃气 制造业 其他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最短期限为1天。 在符合《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转融 券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前提下,最长期限 为182天。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11
2015年6月2日
灵活的费率
取消约定申报方式下“固定费率”模式,转融券约定 申报方式成交合约的费率由出借人和借入人双方协商确 定。
出借人出借证券的费率最低为1%(年化)。 借入人借入证券的费率为“出借费率+1%”(年化) 。 费率上限暂不封顶。
29
2015年6月2日
一、日常统计监测
——每月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30
2015年6月2日
一、日常统计监测 ——信息披露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18
2015年6月2日
优化前后对比(2)
调整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展期
1、展期申请最晚时间为归还日前 3个交易日,本公司同意后可以展 期。
2、展期期限与原期限相同;
3、展期费率为展期日公布的转融 券费率;
4、出借人和借入人可以在不同交 易日分别提交展期申报;
5、提交展期申报的时间为9:3011:30,13:00-15:00,当日未确认 的展期申报当日可撤销,当日未 撤销的申报,在本公司审核通过 之前均为有效指令。
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优化与 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监测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五月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1
2015年6月2日
一、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优化方案说明 二、风险统计监测和数据报送说明 三、资产托管业务情况介绍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2
2015年6月2日
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优化方案说明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交易管理部 欧阳国黎
20
2015年6月2日
结算环节优化说明
市场化的费率
灵活的期限
不变
不变
灵活的展期
新增提前了结功能
不变
1.费用的计算 2.新增“提前了结结 果通知库” 2.权益补偿合约归 还日的调整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21
2015年6月2日
新增提前了结功能(1)
• 1.提前了结合约费用的计算 每笔转融券费用=出借证券出借日收盘价×提前了结证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7
2015年6月2日
转融券业务交易对比
非约定申报方式 约定申报方式
标的数量(只)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成交数量(亿股)
成交金额(亿元)
32%
约定申报方式
68%
非约定申报方式
28%
约定申报方式 非约定申报方式
72%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8
2015年6月2日
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优化说明
6
2015年6月2日
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业务情况
2014年12月1日,中证金融公司推出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及约 定申报交易展期。随后,中证金融公司会同相关单位研究优化转 融券约定申报方式,推出更为灵活的交易机制,满足市场需求。
2015年4月17日,《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也提出“推出市场化的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便利证券公司根据 客户需求开展融券业务。允许证券出借人和借入人自主协商确定 转融券的费率、期限等事项,提高成交效率,满足市场融券业务 需求。”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16
2015年6月2日
其他优化内容
转融券单笔申报上限由100万股(份)调整为1000万 股(份)
未来拟将债券作为转融通标的证券,并允许采用非约 定和优化后的约定申报方式,但债券的最低出借费率、 费率差和单笔最大申报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172015年6来自2日优化前后对比(1)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14
2015年6月2日
提前了结(1)
除“因标的证券退市等因素的强制提前了结”外,新增允 许出借人、借入人协商一致后进行提前了结。
提前了结指令最晚申报时间为商定归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 。
出借人和借入人应在同一交易日申报提前了结指令,申报 指令当日15:00前可撤单,申报指令当日有效。
每交易日15:00标的证券停牌的,不提供提前了结撮合服 务。
3
中信建投 天低1于1193.404% 145.13
121.5%
示例:亏损5千万以上客户分布
证券公司 客(户名数)量 本(周亿合额元计)浮亏 合(计亿资元)产 合(计亿负元)债
XX证券
12
-9.31
261.41 77.51
XX证券
6
-6.08
137.02 33.80
XX证券
3
-2.33
38.58 21.97
3.合约提前了结,权益补偿合约归还日的确定 合约提前了结的,权益补偿合约一并提前了结,权益补偿 合约的归还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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