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易所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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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

3.4.2 证券买卖---申报时间图解
深 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
上午连续竞价
收盘开放式 下午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
9:15
9:20
9:25 9:30
11:30 13:00
14:57 15:00
可撤单 不可撤单 受理申报,但不处理
不可撤单
沪 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
上午连续竞价
下午连续竞价
9:15
9:20
9:25 9:30
10万张
10万张
(1000万元) (1000万元)
股(份)

1手=1000 1手=1000 1手=1000 元面值债券 元标准券 元面值债券
股(份)

1张= 100元 1张=100元
面值债券
标准券
3.5.1 证券买卖----开始委托
1.投资者首先要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会 员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
3.1 证券买卖-----一般规定之会员
会员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的内容向交易所
申报,并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
会员向交易所交易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并达成交易的结果
及其他交易记录将会由交易所发送至会员。
会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报记录。
3.2 证券买卖-----一般规定之投资者
申报处理结果:成交或撤销。
卖出委托:以指令进入 交易主机时“买一”至 “买五”价格依次作为 卖出指定价格,按照 “买一”至“买五”数 量依次成交。
最大成交数量=215
最大成交数量=185
买入委托:以指令进入 交易主机时“卖一”至 “卖五”价格依次作为 买入指定价格,按照 “卖一”至“卖五”数 量依次成交。
转限价或撤销。

大宗交易操作流程(修订)[1]

大宗交易操作流程(修订)[1]

大宗交易一、业务描述大宗交易,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大宗交易由营业部受理客户申请,并进行客户身份及业务审核;审核无误后营业部提交OA流程,审批通过后上海市场的大宗交易由运营管理部相关岗位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大宗交易申报操作,深圳市场的大宗交易由营业部通过恒生交易系统进行大宗交易申报操作。

二、业务流程(完整流程参照《经纪业务柜台系统操作规程》总则第六条)1、表单填写《大宗交易意向申报委托单》(直接受理成交申报则不需填写)。

《大宗交易成交申报委托单》(须注明约定号、对手方席位名称及席位号)。

2、业务审批营业部可直接受理上海和深圳市场的大宗交易意向申报,意向申报不需提交OA流程。

上海市场的大宗交易意向申报由运营管理部根据营业部的传真件进行申报,深圳市场的大宗交易意向申报由营业部通过恒生06交易系统进行申报。

营业部受理上海和深圳市场的大宗交易成交申报前应提交OA流程“公司总部——运营管理部——业务流程——大宗交易”进行审批,相关证件和表单(成交申报委托单)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大宗交易业务审批通过后,营业部相关岗位应申请营业部限制类权限“95——深圳大宗交易”操作。

【营业部应提前提交大宗交易OA流程,成交申报委托单的各要素应尽可能提前确定,并督促各节点尽快审批通过,流程最迟应于当日15:00前到达运营管理部。

由于大部分大宗交易的价格都是按当日收盘价的九几折确定, OA流程中的大宗交易价格、数量可以先不填。

对于上海市场的大宗交易,15:00后营业部须快速传真确定具体价格、数量的成交申报委托单,运营管理部先按传真件进行申报,随后运营管理部驳回OA流程,营业部在流程中补充提交填写完整的成交申报委托单。

对于深圳市场的大宗交易,营业部应先按确定具体价格、数量、填写完整的成交申报委托单完成大宗交易申报,随后运营管理部驳回OA流程,营业部在流程中补充提交填写完整的成交申报委托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一二级费用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一二级费用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费(及代收税费)明细表(更新日期:2008-9-19)收费对象收费项目收费标的收费标准备注投资者佣金A股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要约收购费用参照A股收费标准。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B股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港元基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权证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国债现货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企业债/公司债现货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国债回购1天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1%2天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2%3天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3%4天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4%7天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5%14天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1%28天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28天以上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3%其他债券回购1天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1%2天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2%3天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3%7天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5%可转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超过转让金额的0.02%代办A股按成交金额收取0.3%代办B股按成交金额收取0.4%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1475‰ 1.由深交所收取(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由交易所自行计提,不另外收取)。

2.大宗交易收费:A股大宗交易按标准费B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301‰基金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975‰权证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5‰国债现货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元企业债/公司债现货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率下浮30%收取;B股、基金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50%收取;债券、债券回购大宗交易费率标准维持不变。

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则

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则

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则
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则是指在国内证券市场中,对于大宗交易的标
准化规定和要求。

其适用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即持有一定规模资金的
机构或个人投资者。

首先,大宗交易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且交易方式为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的交易品种包括股票、基金等,但不包括可转债、公司债等。

其次,交易的价格应在当日收盘价上下浮动不超过5%。

如果有必要,交易双方可以协商价格上下浮动范围。

另外,机构投资者在进行大宗交易时需要满足证券交易所的准入
资格标准。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 连续两年净利润为正;
3. 持有一定规模的证券投资资产。

最后,大宗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也十分重要。

在交易完成后,交
易双方需要在两个交易日内将交易情况向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告。

交易
所应及时将交易情况公示,并在3个交易日内将相关信息报送给中国
证监会。

总之,大宗交易是一种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快速获取大量股
票等资产的途径。

但是机构投资者在进行大宗交易时必须严格遵守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以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则

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则

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则
大宗交易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以成交金额较大、证券数量较多且涉及较大的市场风险的交易方式。

2016年9月28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承销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进行大宗交易,具体规则由证券公司和客户约定。


按照相关规定,大宗交易的数量和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需要在交易所进行公告披露。

具体标准应根据不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而定。

在大宗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要签订协议,明确证券种类、数量、价格等具体交易细节。

交易双方之间的资金结算,则可以通过结算中心或第三方机构进行。

如遇到交易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大宗交易通常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来参与的,普通投资者参与的机会相对较少,同时,由于交易量较大,市场波动的风险也较高。

因此,投资者在进行大宗交易前,应加强风险管理,谨慎评估市场风险与自身承受能力。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那么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那么
前收盘价的计算方式为前交易日该证券所有协议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第二十八条 本所能够依照市场需要,调整协议平台交易信息发布的方式和内容。
第七章 监督治理
第二十九条 交易用户应当遵守本所《交易规那么》及相关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条 本所对协议平台交易进行监督,对利用协议平台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等异样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并视情形采取监管方法。
第八章 附那么
第三十一条 协议平台相关清算交收业务依照中国证券记录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本细那么未作规定的事宜,参照本所交易规那么及其它相关规那么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细那么由本所负责说明。
第三十四条 本细那么自2020年1月12日起实施。
协议平台上进行的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和双边交易债券的大宗交易,暂不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协议平台交易终止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
第二十四条 关于公司债券大宗交易,本所在协议平台交易时刻内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即时发布每笔协议交易的报价信息和成交信息。
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报价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名称、申报类型、生意方向、生意数量、生意价钱和报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日买入的债券(除公司债券外),T日在协议平台可用。
第六章 交易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条 本所每一个交易日通过协议平台、交易所网站等方式对外发布协议平台交易信息。
第二十三条 关于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和债券大宗交易(除公司债券外),本所在每一个交易日终止后,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信息。
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成交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和生意两边所在会员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

大宗交易业务流程(2013年6月修订)

大宗交易业务流程(2013年6月修订)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宗交易业务流程( 2013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流程适用于A股、B股、基金、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证券组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适用于经纪业务客户的大宗交易。

第二章业务办理第二条业务受理一、自然人(个人)提供:(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对于使用第二代身份证的投资者,应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核查投资者身份证的真实性)及证券账户卡;(二)填妥的《大宗交易申报表》(附件一:意向、成交、定价、指定对手方报价或协议转让申报表)、《大宗交易授权委托书(买入)》(附件二)或《大宗交易授权委托书(卖出)》(附件三);(三)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核验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及复印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二、机构提供:(一)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商业注册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二)证券账户卡;(三)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四)境内法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五)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及其他有权人士对经办人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能够证明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六)非法人机构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七)填妥的《大宗交易申报表》、《大宗交易授权委托书(买入)》或《大宗交易授权委托书(卖出)》。

第三条业务审核一、核对账户信息。

检查申请人账户状态,并核对账户证券或资金量是否符合《大宗交易申报表》中对证券或资金量的要求。

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易的投资者必须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合格投资者并且符合转让条件,资格申请按照《债券代理交易业务流程》办理;二、审核申请材料。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制度一、深圳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制度的建立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投资者结构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突出表现为机构投资者比例日益提高,逐渐成为市场交易的主体。

为了提高市场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满足机构投资者多样化的交易需求,解决机构投资者大额交易所遇到的成本高、流动性差等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3年8月和2002年2月先后公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对敲交易暂行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大宗交易细则》”),初步奠定了深圳证券市场建立多层次交易机制、构建多样化交易平台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在深圳证券市场进行大宗交易的便利性,本所在广泛征求市场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大宗交易细则》进行了修改,新细则于2003年8月26日正式实施。

二、新旧《大宗交易细则》的比较(一)适用范围原《大宗交易细则》只适用于A股、基金和债券的交易,B股的大宗交易则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对敲交易实施细则》。

细则修订后,新《大宗交易细则》适用范围涵盖了包括B股以及债券回购在内的所有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种。

(二)单笔买卖最低限额原《大宗交易细则》中只有单笔买卖最低委托数量的规定,为了提高大宗交易单笔买卖最低限额标准的灵活性,新《大宗交易细则》相应增加了单笔买卖最低委托金额的规定。

同时,为了活跃我所债券、债券回购大宗交易,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新《大宗交易细则》适当降低了这两个交易品种大宗交易单笔买卖的最低限额。

(三)交易时间原《大宗交易细则》中规定,大宗交易申报必须在每个交易日的14:55分前输入交易系统。

考虑到大宗交易议价信息容易导致当日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的波动,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大宗交易信息对二级市场的影响,新《大宗交易细则》规定,大宗交易在每个交易日的15:00到15:30之间采用盘后交易的方式进行。

(四)意向报价渠道原有大宗交易是由买卖双方通过场外协商达成一致后,采用一次申报的形式完成的,由于买卖双方必须依靠自己找到对手方进行询价协商,交易渠道极不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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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间 1.权益类账户 大宗债券交易的确认时间 15.00-15.30 2.其余为 9.15-11.30 13.00 -15.30
• 意向申报 成交申报 双边申报 定向申报 • 深圳证券交易所比上海证券交易所多出双
边申报好定向申报两个申报
• 精讲内容
申报
证券 账号 证券代码 证券 买卖方向 本方交易单元代码(上海交易所没有) 意向申报不承担成交义务,意向申报指令可以撤 销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信息,纳入交易所即时行情发布。即时行情发布内容包
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 当日累计成交金额以及实时最优5个买人或卖出价位定价申报的申报价格和数量等
• B股T+1 • 其余T+0
回转交易
那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大宗交易呢?
种类 单只A股 多只A股 B股 单只基金 多只基金 债券 债券单笔质押式回购
多只债券
最低数量
最低价格
50万股 单只股票不少于20万股 5万股 300万份 单只股票不少于100万份
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 5000张(100面额一张)
300万元RMB 合计不低于500万元RMB 30万港元 300万元RMB 合计不低于500万元RMB 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
申报的价格规定
• ①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中,该证券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 由买卖双方在其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该证券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 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 ②债券大宗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 %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 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自行协 议确定。
信息披露
1.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以及债券大宗交易(除公司债券外), 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布每笔大宗交易 的成交信息——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 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
2.协议平台上进行的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和双边交易 债券的大宗交易,暂不纳人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 算,成交量在协议平台交易结束后计人当日该证券成交 总量。
时间就是金钱
深圳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回转交易
目录
• 1.可以通过协议平台进行的交易 •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条件 • 3.申报的时间和确认成交的时间 • 4.申报的类型 • 5.申报的价格的规定 • 6.信息披露
1.可以用过平台进行的交易(4点)
1.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 A股 B股 基金 2.债券的大宗交易 国债 企业债 公司债 债券质押式回够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交易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交易所在协议平台交易时间内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 站即时公布每笔协议交易的报价信息和成交信息。
报价信息——证券代码、证券名称、申报类型、买卖方向、买卖数量、买卖价格以 及报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成交信息——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 或交易单元的名称。
• 公司债券大宗交易,交易所在协议平台交易时间 内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即时公布每笔协议 交易的报价信息和成交信息。
• 报价信息——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交量、 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或交易单元 的名称。
• 仅在协议平台交易的公司债券大宗交易信息纳 入交易所即时行情发布。即时行情发布的内容—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当日最高价、 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 金额以及实时最优5个买入或卖出价位定价申报的 申报价格和数量等
证券账号 证券代码 证券买卖方向 本方交易单元代码
定价申报每笔成交的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应当 满足协议平台不同业务模块适用的最低标准 证券账号 证券代码 证券买卖方向 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
双边意向申报 两条买卖方向相反的意向申报 成交申报要求明确指定价格和数量。确认 双边定向申报 两条买卖方向相反的定向申报 成交前可以撤销。
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 交易金额合计不低于500ຫໍສະໝຸດ 量不低于1.5万张万元
1.红色字体说明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似 2.蓝色字体包含了债券的内容 说明 在深圳交易所没有买断式回购债券
深圳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申报时间和 确认时间
• 每个交易日9:15—11:30、13:00~15: 30。申报当日有效。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 协议平台不接受其有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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