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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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

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

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1. 引言1.1 什么是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是一种用于记录单位消防巡查工作的表格格式,通常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每天的消防巡查工作中填写。

该模板包含了单位的基本信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内容、巡查人员的签名等内容,可以帮助单位及时记录和汇总消防巡查情况,发现并解决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通过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的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可以及时了解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单位消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的内容与要求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是单位消防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内容与要求直接关系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通常,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应包括以下内容:1.单位基本信息:记录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等基本信息,便于快速查找和管理。

2.巡查日期和时间:记录巡查的具体日期和时间,确保消防巡查工作的及时性。

3.巡查人员信息:记录参与消防巡查的人员姓名及职务,明确巡查责任人。

4.巡查内容:明确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通道等的检查项目。

5.巡查情况记录:对巡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验收情况等。

6.其他备注:留出一定的空间,供巡查人员记录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的要求包括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记录要清晰明了,不得含糊不清,填写要准确无误,不能遗漏重要信息,格式要规范统一,方便管理和查阅。

只有满足这些要求,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2 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的填写方法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的填写方法非常重要,因为填写规范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开展和单位安全的保障。

以下是单位消防巡查记录表模板的填写方法:1.填写时间:在记录表的顶部务必填写巡查的具体时间,包括年、月、日,以便后续查阅和整理。

内江师范学院 ()期期末课程考核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 ()期期末课程考核通知

期末课程考核通知(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各教学单位: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即将进行,经学校研究,各二级学院专业课(含公体)考查、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通识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学、心理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信息检索)考试、考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与相关教学院(部)共同组织。

具体安排如下:一、学生考核资格审核1、各任课教师应对学生出勤、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审查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凡未完成该门课程作业三分之二或无故缺课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课程考核(考查、考试)。

2、学生因病、因事等不能参加期末课程考核,应由本人于开考2日前到各二级学院教学办主任处填写《缓考申请表》,写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各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处长审批。

申请缓考未获准或擅自不参加考试的以旷考处理。

对申请缓考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作详细的记载,并通知任课教师在成绩册上注明。

二、课程考核要求1、通识必修课考试、考查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各教学院、部根据教学计划做出初步安排交教务处审核后确定,并由教务处与承担教学任务的各教学院、部统一组织实施。

专业课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但须将考试安排在规定时间(见附件一)内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教务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安排组织校领导、教学指导与质量督导委员会老师巡视考场。

2、各二级学院之间交叉课程的考查,由任课教师在2012年1月5日-6日内进行,请相关二级学院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试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决定考试时间、地点并派监考教师监考,任课教师负责出题、阅卷工作,相关工作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教学办主任具体衔接。

3、通识选修课程由任课教师在第18周内随堂进行考查,并向教务处考试管理科上报具体考查时间。

若随堂进行有困难,则请任课教师在第16周向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提出,利用第17周进行考查。

监考教师由任课教师所在二级学院派出,监考教分由各二级学院教科办主任报教务处,学校统一支付酬金。

培训资料一整套表格

培训资料一整套表格
考资料 教学目的 和要求
三防教案
时间:
职称

课时
教学重 点 1. 和难点 教学媒体 投影仪
主要教学 内容
考试地点 培训班名称 应考人数 缺考人数 考场纪律 情况记录 监考人员签字 巡考人员签字
阅卷时间
阅卷人及题号
备注
监考阅卷记录
考试时间 考试工种 实考人数
年月日
编号:JL—04—03
学员培训登记表
培训班名称:
序 号
工作 单位Biblioteka 姓名性 别身份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考试成 备

绩注
化 程
职务
培训起 止时间

理补
论考
三防培训考试成绩汇总
姓名
成绩
扣分原因
X X X 培 训 资 料
培训班名称
三防培训教学计划表
年月日
期数
人数
培训对象
班主任
时间
总课时
目的、要求
日期 课 程 安 排
制表人:
课程
审核人:
授课 教师
学时安排
批准人:
时间: 地点:
三防培训签到薄
参加人员:
姓名
三防培训考勤点名册
第一课时
一期
第二课时
年月日 备注:出勤√、缺勤×、迟到Δ、早退
单位 课题名称 任课教师 授课对象 教材和参 1.

监考、巡考工作职责

监考、巡考工作职责

开考前监考员(一)应在黑板上抄写考场安排表开考前监考员(二)应向考生宣读《考试纪律》监考、巡考工作职责1、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严格执行监考的各项规定,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每个考场配备监考人员两人,按《考试安排表》规定分别排序为主监考(一)、副监考(二),负责本考场的监考工作。

3、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20分钟领取试卷(随试卷装订印有大写英文字母的草稿纸)。

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的清理和随机编排考生座位号等工作。

4、开考前5分钟要核对考生人数和试卷份数,检查考生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并签到。

在黑板上板书: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严禁将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至考生座位。

宣读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5、监考人员不得就试题内容向考生作任何解释,更不得给考生作任何涉及试卷答案内容的提示。

对提出试卷印刷不清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的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6、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如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迹象时,可提出口头警告,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有作弊行为时,应即时处理,当场宣布,立即终止其考试,对违纪、作弊情节做好记录,并要求当事考生签名,不得隐瞒袒护,违纪、作弊考生试卷及违纪、作弊证据须交教务处考务科。

7、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应集中精力监考,严肃认真,忠于职守,模范遵守考试纪律。

监考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抽烟、聊天、阅读书报、使用手机及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按教学事故论处。

8、严格掌握考试时间,按时发卷、收卷。

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规定交卷时间前15分钟提示学生:离考试结束时间还有15分钟,从现在起到考试结束不得交卷离场。

考试结束铃声一响,应立即宣布停止答题,让考生坐在原位等待监考人员收卷,防止和制止考试结束前的混乱现象以及考生带走试卷的事件发生。

9、考试结束,收齐点清试卷份数,确认无误才能让考生离场。

高职院校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高职院校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高职院校课程考试管理规定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严肃考纪,养成优良的考风和学风,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考试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凡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包括实践课程)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

2.凡本校在读的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并取得相应的成绩,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组织与领导1.考试工作在宏观上由教务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和协调。

考试期间学校和各学院(部)都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制订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课程期末考试通常安排在考试周进行;结束较早的课程也可提前到课程结束时进行。

3.考试的具体安排分下列几种情况执行:(1)跨学院(部)的课程(如公共课教学部和弹性教研室承教的课程)的统考(包括在期末考试周进行和提前进行的统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2)非跨学院(部)课程的考试原则上由考生所在的学院(部)具体安排。

(3)全院任选课程考试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所在的学院(部、弹性教研室、中心、部门)具体安排,但涉及面广,且考生多的考试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4)跨学院(部)的补考和缓考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部)协调安排。

(5)重修考试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所在的学院(部、中心、教研室)具体安排,跨学院(部)课程的重修考试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6)辅修课程考试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部)协调安排。

(7)实践课程考试通常由任课教师所在的学院(部、中心)具体安排。

凡由相关学院(部)具体安排的考试,在考试前必须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备案,考试结束后须尽快将成绩报教务处入档。

4.各学院(部)分管教学的负责人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三会”,即:(1)考试领导小组办公会。

研究考试计划的实施和管理措施。

(2)召开由相关的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和监考人员会议。

XX考务工作规范

XX考务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XXXX 技工学校考务工作规范则第一条:考试工作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考查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为提升我校教学质量,加强和规范考试管理,根据校委会精神,结合XX 技工学校现实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组织领第二条:本规范主要适用于XX 技工学校全日制普通三年制学生,由学校组织进行的各类课程考试。

导第三条:考试工作应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督导办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科全面负责,制订有关规定,在学生科、教研室的配合下对考试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学校高度重视每次考试,试前应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考试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督导办副校长、教务科科长、教研室主任、教务科相关人员等组成。

其主要职责: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统一确定考试科目、时间和考场;确定监考人员;组织召开考务会议,落实考试要求,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检查考场执行考试纪律情况;组织评卷、成绩登记、考试结果分析和考试情况总结等。

第三章考前工作组织第五条:为提高学生对考试的重视,保证我校教学质量得到很好的反馈,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组织好考前工作尤显重要。

因此,对考前工作做出如下要求:1.考试科目的设定:根据学校校历的安排,教务科应在每次考试前半个月发出考务工作筹备通知,每次考试都应将所学科目全部纳入考核,各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可灵活选择考查与考试,上报教研室,教研室配合组织将所有课程考试情况(包括随堂考的说明等)填写《考试安排表》报教务科,采取开卷、闭卷或机试的课程应在《考试安排表》中予以注明。

最后考试科目的设定以教务科发布为准。

教务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汇总考试情况并在考前一周发布考试科目安排,教师确认无误并签字。

2.复习时间:教务科根据考试安排,规定考前一周为复习周,科任教师应根据所教科目及时辅导学生复习。

3.考前动员:每次考试都应当根据考试规范进行,科任教师应及时对学生做出考试复习动员,阐述每次考试的重要性并指出复习方法和要求。

内江师范学院 试卷归档清单

内江师范学院 试卷归档清单
9
10

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学生试卷与答题卡
2
3
4
注:第一大类资料统一放入档案袋;第二大类归档资料除学校统一规定的外,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
实际统一另存。已完成项目在“完成情况”栏划“√”;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说明
内江师范学院试卷归档清单
(20~20学年第学期)
课程名称:开课院(部):
专业、层次:班级:
考核形式:□考试□考查考核时间:年月日
资料类别
序号
档案资料名称
完成
情况
备注

1
试卷(A、B卷,空白样卷)
2
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A、B卷)
3
考场情况登记表
4
巡考记录表
5
试卷分析表
6
学生期末成绩册(卷面成绩册)
7
8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广外教〔 2009 〕4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 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广外大校〔2006〕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校在籍的本科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包理论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课程考核工作在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的领导下,由教学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和协调,由各学院(部)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依照本规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抓好课程考核工作的各个环节。

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三会”,即:(一)学院(部)领导办公会。

结合本部门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二)任课教师、监考人员会。

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等;(三)学生动员会。

申明复习和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把学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考试纪律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诚信应考,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第三章考核方式与命题第五条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方式由教学大纲规定。

考试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笔试和口试结合、实际操作等方式;考查可采用测验、作业、实验报告、社会调查、答辩、撰写学术论文等方式。

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办法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007年12月修订)》(广外大教〔 2008 〕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命题工作在相关的系(教学部)主任指导下进行,由课程负责人命题或约请有经验的教师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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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如监考教师迟到早退、擅离考场,板书书写不规范,门贴未张贴,考场守则未宣读,监考证未佩带等
备注:仅对存在不规范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正常的不用填写。缺考人数,不需要填写。如发现不规范情况,请及时要求进行整改。
附件9巡考登记表
巡视时间:年月日午巡考人签名:
教室
班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考场未彻底清场,手机、资料未离身。
监考教师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抽烟、使用手机、聊天、看书或看试卷、睡觉等(注明监考教师姓名及具体情形)
两位监考教师均未监控全场的(注明监考教师姓名)
考生提前交卷情况(注明具体时间)
考场纪律松散,如考生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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