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解析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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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CT
录
• 报检概述 • 报检程序与流程 • 报检单位与报检员管理 • 出入境货物报检实务 • 出入境运输工具及人员卫生检疫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 电子化报检与无纸化通关改革
01
报检概述
报检定义与意义
报检定义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是指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 按照法律法规、国际贸易惯例以及贸易合同的要求,向出入境检 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检验、检疫、鉴定等手续,并提供相关单证 和资料的行为。
改革意义
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口岸管理现 代化。
无纸化通关与电子化报检的关系
电子化报检是无纸化通关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电子化报检可以实 现与无纸化通关的有效衔接。
无纸化通关改革实施情况
01
实施范围
全国各口岸已全面推行无纸化通关改革,覆盖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
人员等各个领域。
计收费
01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报检商品的种 类、数量、检验项目等计算费用 。
02
报检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 费用。
抽样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 报检商品进行抽样。
抽样过程需确保公正、科学、合理, 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机构对抽取的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包括理化指标、微 生物指标等。
信息发布
卫生检疫部门将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同时加强与 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疫情挑战。
06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检验鉴定业务概述
检验鉴定业务定义
对进出口商品进行质量、数量、重量、 包装、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验和鉴 定,以确定商品是否符合合同、标准、 法律法规等要求。
如何办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手续.

如何办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手续
按规定,只有取得《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并经卫生检疫合格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方准入境、出境。
(一)申请:
1、特殊物品入出境前,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处提交《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单》(下简称《审批申请单》)。
2、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分类,每一类别填写一份《审批申请单》,并需逐项、如实、认真填写。
3、同时,在办理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还需提供。
卫生检疫法修订与特殊物品管理模式的适用性探讨

出 口活动 主要集 中在进 出 口代 理 企业 、 营企 业 和 经 科研 机构 , 而进 出 口代 理 企业 及 经 营 企 业 所 承担 的
物 品审批 单放 行 ” “ 殊 物 品” 概念 在 这 里 首 次 。特 的
夏 、 南等 省 、 收集 到三 百一 十份血 友病 患者 的血 河 市 清 , 检测 , 中三例 HI 体 阳性 , 明 已经 感染 经 其 V抗 说 艾 滋 病病 毒 , 了解 , 据 这些 血友 病患 者均 接受 过 国外
情况 , 在浙 江 、 江苏 、 天津 、 河北 、 广西 、 东 、 广 山西 、 宁
18年 l月2 《 9 6 2 日,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境卫 生 检 疫 法》 以下简 称《 ( 国境卫 生检疫 法 》 经第 六届 全 国 ) 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 委 员 会第 十八 次 会 议讨 论 通 过 , 《 国境卫 生检疫 法》 出台 , 的 旨在 防止 传染 病 由 国外 传人 或者 由国 内传 出 , 实施 国境卫生 检疫 , 护人体 保 健 康 。99 , 生部 制 定并 颁 布 了《 18 年 卫 国境 卫 生 检 疫
进 出 口特 殊 物 品 的流 向主 要 是 科 研 机 构 及 医 疗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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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 殊物 品进 出 口活动 的主要 口岸 分布在 北京 、 特 上 海 、 州 等科 研 机 构 、 疗 机 构 相 对 集 中的 大 中型 广 医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15年1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公布根据2016年10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防控生物安全风险,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判文书1 篇第三条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检疫审批、检疫查验和监督管理。
海关总署可以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生物安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
第五条出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输入、输出以及生产、经营、使用特殊物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特殊物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检疫审批第六条直属海关负责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审批)工作。
第七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二)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第一篇: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一、项目名称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11条: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海关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放行。
三、许可条件(一)申请办理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下列情况需要卫生部科教司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大样本(100人份以上,含100人份)医用特殊物品的出境;——大样本(100人份以上,含100人份)医用特殊物品入境;——含有或可能含有3-4级病原微生物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出境;——来源于疫区的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新药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中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境;——涉及家系或特定地区,但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出境。
(2)下列情况需要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不涉及家系、特定地区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小样本(100人份以下)医用特殊物品的出境;——小样本(100人份以下)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境;——含有或可能含有1-2级病原微生物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出境;——人道主义捐赠、救助或疾病诊断用的单个或几个医用特殊物品(如骨髓、脐带血、角膜、血液、尿液等)出入境;——细胞株、生物制品、生物芯片、克隆人体细胞组织等医学科研样品出入境。
(3)下列情况需要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出境。
(4)下列情况需要国家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用于食品、药品生产的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入境。
(5)下列情况需要国务院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用于其它领域的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出入境。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管理规定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11条: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三、工作程序(一)审批申请收货单位所在地为上海的,入出境特殊物品的申请人应在货物交运前提交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
登陆“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详见“在线办理”)进行以下信息填报。
1.入出境特殊物品单位生物安全信息2.入出境特殊物品信息申请所需材料提交方式原则上为电子信息上传,如涉及相关主管部门批件的(具体见附件1),还需递交批件正本,并注明申请流水号。
批件正本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一楼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2)快递寄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1118室卫生监督科。
批件正本归还方式:审批许可完成当天,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委托书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一楼行政许可受理窗口领取。
(二)审批流程1.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特殊物品审批申请,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受理和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处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一类单位为3个工作日,单位分类说明见附件2)内签发《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审批单》)。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一类单位为3个工作日)内作出不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人可在“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上查看审批流程状态。
(四)出具单证1.《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为电子单证,无需领取。
由申请单位的报检人持本批次特殊物品通过审批的证明性材料(系统内打印的审批单),前往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附表讲解

2.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出入境特殊物品,须提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准出入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用于人体移植的组织器官,需提交供体临床检验报告;
4.各种运动项目提供的人体尿液或其它应检物,须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2.所有复印件、翻译件及说明性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该表只做参考,申请时不必打印。
5.基本情况说明。
进口3、4级病原微生物,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P3级实验室资质证明及人员资质证明。
作为科研需要交流的生物制品应当提供科研项目批准文件或科研合作协议。
作为科研需要交流的血液需提交科研项目意向书、协议书或科研项目说明。
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提供资料一览表
注:1.本表中未注明进口或出口字样的条目,适用于所有进出口该类产品;
3.出口的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白蛋白)需提供《药品销售证明书》及《GMP认证证书》。
1.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准出入证明》原件、复印件;
2.科研项目意向书、协议书或科研项目说明。
1.进口的用于其他领域的微生物,需提交该行业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或安全性证明;
2.产品基本情况说明(产品名称、成份、来源、用途、使用注意事项、可能存在的危险性或危害性以及拆检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3.产品基本情况说明(产品名称、成份、来源、用途、使用注意事项、可能存在的危险性或危害性、控制和预防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进口的用于治疗、预防、诊断用的生物制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生物制品进口批件》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明》(仅限于仪器配套的诊断试剂);
2.进口培养基需提供输出国官方出具的不含有反刍动物源性物质或含有但来自于非疯牛病发生地区的《检疫证书》原件、中文翻译件以及产品名录一份;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邮寄物、快件的报检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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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的报检与管理
检验检疫人员通过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医学巡视、红外线体温检测,采 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出入境人员携带特殊 物品的检疫巡查、X光机检查、抽查等。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性, 严防疫病传入或传出,防止禁止进境物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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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出入境邮寄物、快件的报检与管理
(4)对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快件,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 不合格的,不得运递。
(5)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快件需做进一步检验检疫处理的,检验检疫 机构可以封存,并与快件运营人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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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境四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的核算与申报
4.邮寄物属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
(三)邮寄物检验检疫
1.入境检疫
(1)申报。 (2)检疫。 (3)放行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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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出入境邮寄物、快件的报检与管理
2.出境检授 (1)申报。出境邮寄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寄件人须向检疫机构报检,
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检验检疫要求实施现场或实验室 检疫。 ①寄往与我国签订双边植物检疫协定的国家,或输人国有检疫要求的。 ②出境邮寄物中含有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 特殊物品的。 ③寄件人有检疫需要的。 (2)检疫。出境邮寄物经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 具有关单证,由邮政机构运递。经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处理的,不 准邮寄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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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一、项目名称: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11条“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寄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海关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放行。
”三、许可范围(一)血液及血液制品。
血液及血液制品是指全血、血浆、血清、血细胞、球蛋白、白蛋白、纤维蛋白原、因子制剂等。
(二)人体组织。
人体组织是指人体器官、组织、细胞、人胚活细胞,人体标本、人体分泌物、排泄物、附着物,以及以人体组织为材料加工制作的各种物品。
(三)微生物。
微生物包括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医学微生物的菌种或毒株以及医用抗生素菌种。
(四)生物制品。
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制品。
包括疫苗(含类毒素)、抗毒素、细胞因子、体内及体外诊断制品以及其他活性制剂(包括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单克隆抗体、重组DNA产品、抗原-抗体复合物、免疫调节剂、微生物制剂、核酸制剂等)。
作自用的血液制品或生物制品,不在许可范围之列,允许携带的数量以处方或说明书一个疗程为限。
四、许可条件(一)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出境人体组织、血液,须提交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准出证明原件、复印件;(二)用于医学研究或医疗用途的100人份以上的大样品,以及含有或可能含有3-4 级病原微生物的,应取得卫生部出具的准入出境证明;用于医学研究或医疗用途的100人份以下(含100份)的小样品,以及含有或可能含有1-2级病原微生物的,应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准入出境证明;(三)出入境环境微生物需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该微生物安全性评估报告;(四)入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仅限于治疗、预防、诊断用生物制品、血液制品)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或《医疗器械进口批件》(仅限于与仪器配套的诊断试剂);(五)出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仅限于治疗、预防、诊断用生物制品、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销售证明书》及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五、实施机关: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监管处六、审批程序(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应当在货物到达口岸前10天内,向审批实施机关提前提出申请,填写《出入境特殊物品审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2、受理机构应当场作出是否受理确定,如需补充材料,以书面的形式一次性告知;3、在作出受理确定后,审批实施机关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确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出具《出入境特殊物品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附件2);作出不予许可确定的,审批实施机构应向申请人发放《不予许可通知书》,标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申请人凭《审批单》到入境口岸分支机构办理入境特殊物品其它检验检疫手续,到属地分支机构办理出境特殊物品其它检验检疫手续。
4、审批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许可的出入境特殊物品进行风险评估,申请人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需检测的样品,以及为现场评估提供方便,用于风险评估的时间不计入许可工作日内。
七、随附材料办理申请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表》及附表;(二)进/出口合同、发票、箱单;(三)产品名称、基本成分及成分来源、用途及使用单位、存在或可能存在传染性、污染性、放射性以及拆检时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含有微生物的,需提高微生物的学名、通用名和生物学特性;(四)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出境人体组织、血液,须提交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准出证明原件、复印件;(五)用于医学研究或医疗用途的100人份以上的大样品,以及含有或可能含有3-4 级病原微生物的,应取得卫生部出具的准入出境证明;用于医学研究或医疗用途的100人份以下(含100份)的小样品,以及含有或可能含有1-2级病原微生物的,应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准入出境证明;(六)出入境环境微生物需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该微生物安全性评估报告;(七)入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仅限于治疗、预防、诊断用生物制品、血液制品)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或《医疗器械进口批件》(仅限于与仪器配套的诊断试剂);(八)出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仅限于治疗、预防、诊断用生物制品、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销售证明书》及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九)供移植用器官应提供供体的相关检测报告;(十)受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八、收费办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不收取费用。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APPLICATION OF IMPORT/EXPORT SPECIAL ARTICLES FORVERIFICATION OF HEALTH AND QUARANTINE编号No: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组织机构代码Applicant(Stamp)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de of Representative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邮政编码Addres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ostal Cod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Liaison _____________Tel.__________________Fa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货人Consign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货人合同号Consigne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ompact N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殊物品种类特殊物品类别Class of special articles ___________________ Sort of special articles_____________________总数/重量总货值Quantity/Weigh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Total Amount(US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厂家生产批号Manufactur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roduce Mark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输出/输入国家和地区启运地目的地Country®ion from or to___________Port of loading_________Port of destination_________批准部委许可证(批文)编号Authorized ministries and commissions__________________ License No.___________________入境/出境口岸入境/出境日期Port of entry/departure___________________Date of arrival/departure______________________入境后的生产、加工、使用、存放地址The place of manufacture,machining,use or hold after entry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途说明Purpose describ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储存条件:□常温□冷藏□冷冻□其它□Normal temperature□Refrigeration □Freeze□Others含有或可能含有的微生物微生物危险性等级Microbe which contain or likely contain_________________ Risk level______________使用单位实验室是否P3实验室:□是□否The lab of using uni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s it a P3lab:□Yes□No随附文件Attachment:□1、准出入证明(原件、复印件);License(original and copy)□2、特殊物品描述性文件(中英文对照);Descriptive Document (Chinese-English)□3、检验报告;Test Report□4、国内使用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证明(原件、复印件);License for BSL of the lab(original and copy)□5、其他; Other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表所填内容真实,保证严格遵守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的有关规定,特此声明。
I declare that all above is true, and I will scrupulously abide by all the rules of the import/export special articles of health and quarantine.签名/盖章Signature/official stamp:日期Date: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APPROVAL OF IMPORT/EXPORT SPECIAL ARTICLES FORVERIFICATION OF HEALTH AND QUARANTINE编号No: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