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一、前言基本建设项目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重要支柱,它涉及到大量的财务资金以及严格的管理控制。
为了保障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和流程,并给出相应的操作指导。
二、财务管理目标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保障项目的财务稳健性和合规性。
具体目标如下:1.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2.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进展和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3.加强成本控制和风险管理,降低项目的风险因素;4.完善财务报告制度,提供准确、及时、真实的财务信息。
三、财务管理流程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项目资金筹措、项目财务结算和报告、项目财务审核等环节。
下面将对每个环节进行详细介绍。
3.1 项目资金筹措项目资金筹措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第一步,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项目资金筹措计划,明确项目的资金需求和筹措来源;2.根据筹措计划,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展开沟通,寻求融资渠道和合作伙伴;3.确定资金筹措方式,可以通过政府拨款、贷款、股权融资等途径获取项目资金;4.编制资金筹措报告,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2 项目财务结算和报告项目财务结算和报告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结算和报告的程序和要求;2.按照项目进展,及时进行财务结算,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和合同约定;3.编制项目财务报告,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成本控制情况等内容;4.报送财务报告给相关部门和机构,并接受财务审计。
3.3 项目财务审核项目财务审核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以下内容:1.设立独立的财务审核部门,负责项目财务审核工作;2.根据项目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审核,核实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3.提出财务审核意见,并报送给相关部门和机构;4.配合国家审计机关进行项目的财务审核和监督。
基本建设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基本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操作;(二)权责分明,责任到人;(三)预算管理,严格审核;(四)勤俭节约,高效使用;(五)监督制约,公开透明。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一)编制基本建设财务预算;(二)审核基本建设支出;(三)监督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四)编制基本建设财务报表;(五)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决策;(六)提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建议。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一)审计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财务进行审计监督;(二)预算部门负责基本建设财务预算的编制;(三)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四)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基本建设财务预算应按照年度计划编制,包括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计划等。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预算编制建议;(二)财务管理部门审核预算编制建议;(三)预算部门根据审核意见编制预算;(四)单位领导审批预算。
第九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二)资金使用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三)资金使用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四)资金使用必须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资金支付申请;(二)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支付申请;(三)单位领导审批支付申请;(四)支付资金。
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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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一、背景与意义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由国家和地方所进行的投资性支出,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基建项目实施时间较长,涉及的资金和影响范围较大,因此需要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防范风险,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二、基本原则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资金的安全性原则。
对项目投资的资金进行安全措施,在资金保管、清算、结算等操作上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安全。
2.透明度、公开性原则。
项目投资的资金收支情况应向公众公开,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3.预算控制原则。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控制项目的成本。
4.优质高效原则。
通过优化项目资源配置,提高资金效益,实现相对优质高效的财务管理。
三、基本制度1.投资决策制度。
基控制度要求明确投资项目的主体、用途、范围、来源以及投资规模等要素,形成较科学透明的项目投资决策。
2.预算管理制度。
建立通过预算管控、透明度管理等多种手段,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3.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对资金使用、成本控制、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
4.资金管理制度。
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建立资金管理、清算、监督等环节,防范潜在的风险。
5.费用控制制度。
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进行严格管控和管理,确保财务成本的合理性。
6.报销管理制度。
对于项目相关花费的报销,应建立专门的报销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报销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7.审计制度。
对于基建项目进行定期、全面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结语财务管理是基建项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项目效益,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因此,建立严格的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是基建项目履行职能使命和实现社会效益的必要条件。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涉及本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承担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算管理原则:实行项目财务预算管理,合理确定预算计划,加强预算与决算的审批环节。
(二)合同管理原则:在合同中明确合同资金的性质、范围和支付条件。
(三)审批管理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四)支出管理原则:采取订单采购方式,密切管理招标、合同履行、进度支付、现金支付等环节,严禁虚开、套取、挤占资金。
(五)监督检查原则:健全内部监督体制,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财务预算应全面、准确、可靠,应按照政府的财政扶持政策和相关法规,利用合理的方法进行编制。
项目财务预算应包括工程概算、资金出处、项目收支进度、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第五条项目财务预算编制和审批应按照下列要求:(一)编制依据:依据招投标控制价、工程师估算或其他可靠测算方法,结合项目需求和市场行情制定。
(二)审批范围:按照本单位的财务授权制进行审批,审批非授权范围的预算需要报上级部门或者同等级的领导审批。
(三)审批时间:严格按照各级财务部门规定的审批时间进行审批,确保财务事项处理及时有效。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六条本单位承担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的签订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标和比选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和合法。
(二)审核审批:制定各类合同审核和审批规定,建立合同内部审批程序,对各类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批、签订和备案。
(三)合同存档:确保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读性,实行文本与备份两份存储方式。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保障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资金管理1. 项目资金应在项目建设单位的专用账户中存放,不得挪作他用。
2. 项目资金收入应按规定程序入账,并填写相应的收支凭证。
3. 项目资金支出应经过严格核准,凭有效的付款凭证进行支付。
三、费用核算1. 对于项目的各项费用,应根据项目计划编制预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费、管理费等。
2. 对于超出预算的费用,应提出合理的理由,报请领导审批。
四、账务处理1.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对项目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进行详细记录和报表汇总。
2. 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决算,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资金监督1. 项目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外部审计机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2. 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行为,应依法惩处。
六、项目绩效评估1. 对于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济效益,应定期进行评估,对于偏离计划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2.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意见,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七、督查监督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项目建设单位。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2. 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施。
以上就是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制度,希望能够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和规范,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使用效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新建、扩建、改造等形式实现的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合法合规、真实准确;(三)勤俭节约、提高效益;(四)风险控制、保障安全。
二、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活动。
第五条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编制基本建设财务计划,组织资金筹集和支付;(二)实施财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三)编制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反映财务状况;(四)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等工作。
三、管理要求第六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资金筹集: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筹集基本建设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合同约定,确保资金支付合法合规。
(三)成本控制:加强基本建设成本管理,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四)财务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五)竣工决算:项目建成后,及时编制竣工决算,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四、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十条各级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制度
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加强对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现制定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制度。
第二章经费管理1.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包括设备购置费、施工费、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招商引资等方式。
2.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应当列入年度预算,经费使用应当按照预算执行,未经预算审批不得擅自挪用。
3.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经费支付应当按照程序、程序和要求,接收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相关手续,程序、流程和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支付。
4.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经费支付实行审计制度,定期对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经费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三章资产管理1.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建立完整的资产台账,定期进行盘点。
对涉及国家重点监控的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登记。
2.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并及时进行产权登记。
3.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产的评估、处置等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经过审批程序定于。
4.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产的维护、保养等费用,应当列入年度预算,资产管理人员应当负责管理和维护对应的资产。
第四章审计监督1.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应当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定期对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2.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审计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审计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审计任务。
3.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报告应当及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要求相关责任人作出说明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处罚制度1.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非法挪用、私分、挥霍浪费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的责任人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保证处理程序公开、公平和公正。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保障基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国投煤炭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范围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指对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
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职责(一)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2. 负责筹措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3. 协助配合或参与基本建设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以及工程结算、竣工验收与决算等工作;4. 对项目建设活动实施财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二)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环节的协调与管理工作;2. 协助资产财务部进行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3. 负责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
四、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统一管理、分项核算原则: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由资产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并在资产财务部内分别以热电、水力、建筑等不同行业进行分项核算。
(三)权责分明、责任追究原则:明确各级部门和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责,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五、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具体要求(一)项目资金管理:1.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挤占;2. 项目资金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3. 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的执行率。
(二)工程结算管理:1. 工程结算要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工程结算的质量;2. 工程结算要及时办理,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3. 工程结算要符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一、项目资金管理1.资金申请和拨付: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报送项目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和拨付。
2.资金使用和支付: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支付与项目有关的费用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二、项目核算管理1.项目预算编制:项目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和计划编制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应细化到每个具体的项目阶段和工作任务,并与项目管理计划相衔接。
2.项目成本核算:项目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核算和分析项目的各类成本,包括人力资源成本、物资采购成本、施工成本等,并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
3.项目收入核算:项目财务管理部门应记录和核算项目的各项收入,包括政府补助、执行经济条件的支付和收入等。
同时,应对各项收入进行合理的计入和分配。
4.项目资产管理:项目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和运行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对项目资产进行登记、评估、折旧和处置。
三、项目财务监督管理1.项目财务审计:项目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以确保项目的财务运作合规和准确性。
2.项目财务报告:项目财务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制作和提交项目财务报告,包括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成本核算结果、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财务信息。
3.项目财务合规监督:项目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财务合规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违规行为,保护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四、项目财务管理信息化1.项目财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和运行项目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2.项目财务数据共享:项目财务管理部门应将财务数据与项目管理平台进行集成,实现项目财务数据的共享和交换,提高财务决策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仅有助于规范项目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率,还能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准确核算,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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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国投煤炭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使用效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等形式实现的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产。
2 职责2.1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筹措项目资金,协助配合或参与基本建设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以及工程结算、竣工验收与决算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活动实施财务监督。
3 管理要求3.1 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核算的管理体制,即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由投资公司资产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并在资产财务部内分别以热电、水电、煤炭等项目设置各子公司账套分项目核算。
3.2 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管理3.2.1 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是指为满足企业建设项目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筹措的大额长期性资金,包括各股东出资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通过融资借入的项目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长期债务性资金。
3.2.2公司股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为企业权益性资本,应按照股东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3.2.3债务性融资应根据项目特点、投资需求、建设期限等具体情况确定建设资金的筹措规模与形式,合理安排债务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公司的重大融资业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委托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统一组织融资业务:3.2.3.1 该融资业务总融资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的;3.2.3.2 该融资业务涉及的项目跨行业、跨子公司,需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进行协调或审批的;3.2.3.3 该融资业务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国投集团的实际控制力或会计收益的。
3.2.3.4具体应按照《国投集团成员企业重大融资业务指导意见》执行。
3.2.4 资产财务部应依据相关法规制度和股东投资协议、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分项目编制项目投资融资计划,并纳入年度财务预算,保证建设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3.3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付款管理3.3.1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关法规,严格按照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办理。
各项目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备)监理公司和工程造价审核机构参与工程结算工作。
3.3.2 建设项目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工程招标工作确定中标人后。
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约定合同价款。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一经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3.3.3 基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公司基建管理部、计划经营部等部门应及时向资产财务部提供相关设计、施工合同等文件。
资产财务部根据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设计、施工、订货等有关合同和结算资料,按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资产财务部付款时要认真审核每笔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凭证是否合法。
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3.3.4 工程预付款应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通常情况下约定为合同总价的5%,采用包工包料方式的原则上最多不应超过当年计划完成施工预算的50%。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的原则上最多不应超过当年计划完成施工预算的10%。
特殊情况需超出上述范围的,应报告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3.3.5 支付工程预付款应具备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向监理人取得工程预付款付款证书并经报经子公司工程部审核,按公司工程款付款流程批准后,提交资产财务部核准后付款:3.3.5.1 工程发(承)包协议书已经签订;3.3.5.2 承包人向公司提交的工程履约保函已经公司计划经营部和监理公司认可并送达资产财务部收存。
3.3.6 工程预付款应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
合同对扣回工程预付款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20%开始起扣,在累计支付的进度款达到合同总金额65%时扣清。
3.3.7 扣回工程预付款有以下两种方法,公司可选择使用。
3.3.7.1 分月平均法,即在工程进度达到规定起扣比例到扣清比例之间的个月中平均扣回。
起扣时间和扣清时间可由监理公司查阅施工进度计划后提供给计划经营部核准。
3.3.7.2 公式法,即每月应扣回工程预付款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R= [( C- F?S )/(F?S - F?S)]×A-KR——当月进度付款中应扣回工程预付款金额; C——累计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价款;F?——工程预付款起扣比例(应在20%至40%之间);F?——工程预付款扣清比例(应在65%至80%之间); S——合同总价;A——预付工程款总额;K——累计已扣回工程预付款金额。
3.3.8 施工合同中约定材料预付款的,依照合同规定预付比例,按以下程序审核支付:3.3.8.1 材料已经到达工地并经承包方、监理方、子公司工程部共同验收入库,办理手续。
3.3.8.2 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材料的订货单、材料合格证以及发票或价格证明文件。
3.3.8.3 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款要求并经监理方、子公司工程部书面认可后报公司基建管理部核准。
3.3.8.4 按照公司工程款付款流程批准后,资产财务部核准后付款。
3.3.9 材料预付款的扣回办法:该批材料在进场后6个月之内可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的,由工程部和监理方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供材料预付款扣回计划,报公司基建管理部批准后资产财务部按批准的计划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回。
耗用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从付款后的次月起在6个月内平均扣回。
无论何种情况都应确保在累计工程进度款结算至合同总价的80%时将材料预付款全部扣回。
3.3.10 工程进度款按合同规定分月结算(或分工程部位结算),月工程进度款按审定的承包方实际完成进度金额的85%付款。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累计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应不高于合同总包价的85%,即竣工前保留金应控制在合同价值的15%或以上。
3.3.11 工程进度价款的审定:3.3.11.1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3.11.2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月报表进行复核签字,并出具工程进度款付款证书。
3.3.11.3 子公司工程部收到并审核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进度月报表和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签注审核意见后按照工程概预算(结算)审批流程报送投资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3.3.11.4 工程概预算(结算)审批流程:a)子公司报送相关资料,并负责审核工程量;b)基建管理部就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审核签字;c)计划经营部工程进度结算价款;d)计划经营部经理审核签字;e)主管基建的副总经理审批;f)大于100万元及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
g)子公司将审批资料原件报送资产财务部核算已完工程成本并列入次月资金付款计划。
3.3.12 支付工程进度款:3.3.12.1 按月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编制工程进度付款申请表,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建立公章;3.3.12.2 子公司工程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工程进度付款申请”表后编制“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执行工程款付款流程。
3.3.12.3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a)经审核确认的累计已完工程进度价款,其中当月已完工程进度价款;b)工程预付款本次扣回、累计扣回和剩余金额;c)材料预付款本次扣回、累计扣回和剩余金额;d)甲供材料本次扣回、累计结算价款;e)按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f)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g)按合同规定应由发包方扣除的保留金额;h)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其它金额;i)税务机关认定建设单位为建筑业营业税代扣代缴义务人的项目应列示累计应缴税费、累计实缴税费和本次付款应缴税费;j)其他应抵扣项目(在付款申请单中应列示具体项目内容,不可以列示“其他”项)。
3.3.12.4 工程付款审批流程a)子公司(或项目承办部门)收集付款资料,填写“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b)资产财务部主办会计复核签字。
主办会计应依据工程合同、付款资料和相关规定,认真复核进度结算和各项预付款、代扣款金额和实际付款金额的准确性,确保保留金符合规定比例;c)资产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d)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e)付款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f)资产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3.3.13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以下主要程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3.3.13.1 总承包人编制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相关资料。
3.3.13.2 监理工程师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签字;3.3.13.3 子公司工程部复核工程量。
3.3.13.4 公司计划经营部对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签批审核意见。
3.3.13.5 公司基建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签字;3.3.13.6 主管基建副总经理审批签字;3.3.13.7 100万元级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签字;3.3.13.8 公司委托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在实施跟踪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竣工结算审计。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总结算相关资料须经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方可确认工程结算总值,3.3.13.9 资产财务部依据经审计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和审计报告确认相关负债和单项工程价值。
3.3.14 竣工结算付款额的确定:3.3.14.1 根据经审计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按合同规定比例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低于竣工结算总值的5%)后为工程竣工结算后应付给工程承包人的累计应付工程价款,累计应付工程价款扣除已付工程款及各项预付款、代扣款、代缴款后的余额为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实际支付的竣工结算付款额(亦称完工结算尾款)。
3.3.14.2 竣工结算累计应付工程款=经审计确认的竣工结算总额×(1-工程质量保证金扣除比例);3.3.14.3 竣工结算付款额=竣工结算累计应付工程款-(已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甲供材料款+其他代扣代缴款)3.3.14.4 其他代扣代缴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a)工程用水费、电费;b)施工单位使用建设单位资产价值及其使用费;c)建设单位统一支付的保险费应向施工单位收回的金额;d)代扣代缴的各项税费;e)其他代扣代缴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