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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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汇编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汇编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汇编商业贿赂是指为了谋取商业利益而与他人进行非法、不道德的交易行为,给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带来极大的损失和影响。

为了防范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企业需要制定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个包括左右的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汇编:一、制度背景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遵循企业的合规法律要求,防范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维护企业的商业诚信和声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外部供应商和代理商,所有部门和业务活动,用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等。

三、定义1. 商业贿赂是指为了谋取商业利益而与他人进行非法、不道德的交易行为。

2. 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向客户、供应商、业务伙伴、政府官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现金、礼品、服务、旅行、住宿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3. 反商业贿赂是指企业制定一系列措施,以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防范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四、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1. 责任和义务1.1 企业将制定一套完整和有效的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并要求所有员工、代理商和供应商严格遵守。

1.2 所有员工、代理商和供应商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遵守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和企业行为规范。

2. 预防商业贿赂2.1 企业命令并确保向员工、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人员发布防范商业贿赂的规定,并培训他们关于反贿赂的知识。

2.2 制定公开的政策,规定什么样的礼品和款待是可以接受的。

2.3 制定公开的政策,规定在与客户、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人员的交往中不得提出任何提供、诱惑或接受商业贿赂的行为和请求。

2.4 在商业交往中,员工不得为了谋取商业利益而隐瞒或虚构真相。

3. 监督商业交往3.1 企业应确保所有商业交往都遵守本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求。

3.2 企业应确保所有商业交往记录都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3.3 企业应对所有商业交往进行适当的审核,并对存在问题的交往实施适当的惩罚措施。

3.4 企业应对商业交往进行定期的审计,以评估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针对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的诚信经营,提高企业的合规风控意识和本领,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对企业利益和声誉造成的损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整治要求,订立本《防止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合作伙伴(包含供应商、代理商等)以及与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各方,旨在规范企业在商业交往中的行为,防备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商业贿赂的定义商业贿赂是指企业员工及其他相关方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以财物、礼品、款待、接待、便利或其他形式向业务伙伴供应、索取或接受财物或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业务伙伴的定义业务伙伴是指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包含供应商、代理商、顾问、客户等。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五条诚信和廉洁要求1.全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秉持诚信和廉洁原则进行业务活动,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2.全部企业员工在与业务伙伴进行商务往来时,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竞争优势。

第六条禁止的行为1.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业务伙伴供应、索取或接受财物或服务,以取得违反诚信和廉洁原则的利益,并在与业务伙伴发生利益冲突时,诚实、真实地向公司报告。

2.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政府官员、公职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供应、索取或接受财物或服务,以影响其在公务活动中的决策或行为。

3.企业员工不得借助代理商、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向业务伙伴供应、索取或接受财物或服务,以规避公司的内部掌控和监督。

第七条风险警示和报告义务1.企业员工应当自动关注商业贿赂风险,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

2.企业员工对于自身涉及的商业贿赂行为有知情或怀疑时,有责任向公司的合规部门或举报渠道供应相关信息,搭配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防控措施第八条建立合规机构公司应当建立特地的合规机构,负责订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抵制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抵制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抵制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本制度订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廉洁、公正、透亮为基本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1.商业贿赂:指企业为谋求不正当竞争优势而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出、承诺支出或者利用其他手段为其供应财物、请客送礼、旅游度假等非法利益的行为。

2.保密信息:指与企业有关的技术、商业、经营等方面的秘密,并已明确标识为保密的信息。

第二章企业管理措施第四条备案制度1.全体员工一律不得在未经批准和备案的情况下接受外界单位或个人供应的各种福利和非物质回报。

2.各部门在接收礼品、款待、旅游等情况时,需将涉及到的金额、对象、目的、方式等认真情况报告给企业管理层,并进行备案。

第五条审批制度1.对于需要与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商务合作、签订合同、采购物品等具有潜在商业利益关系的事项,必需提前报告企业管理层进行审批。

2.企业管理层对报告的事项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并及时反馈审批结果。

第六条培训教育1.企业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关于商业贿赂和廉洁经营的培训教育,并确保培训内容与员工工作实际紧密相连。

2.员工接受培训后,需签署廉洁声明,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并自发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第七条信息监控1.企业将建立相应的监控系统和内部掌控机制,对员工的行为和财务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风险。

2.对于发现的可疑行为,企业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审核实,并依据调查结果做出适当的处理。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八条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据企业内部纪律规定,依据违规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相应惩罚。

2.对于涉嫌商业贿赂行为的员工,企业将立刻启动调查程序,如查实,除依法予以相应的纪律处特别,还将移交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附件1: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1、公司领导层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务负责人及其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公司领导层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药品经营活动;3、公司领导层应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和完善反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公道、正派;4、公司机构设定、职位设定、人员设定等,职责划分要明确、合理,符合企业经营需要实际,更要有助于反商业贿赂的管理,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层层落实;5、公司领导层自己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自我发现问题,勇于主动纠正,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积极配合查处;6、公司领导层负有本公司反商业贿赂责任,一旦出现商业贿赂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责任,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承担由公司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7、公司领导层加强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公司员工违反商业贿赂有关规定,自查、检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公司制度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公司领导层在决策、制度及公司运行中要在自觉抵制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及时反映和举报来自社会各方面进行商业贿赂的人和事。

9、药品批发公司与连锁公司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连锁经营的管理,从管人管事等方面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10、公司领导层应每年对制定实施反商业贿赂的情况,在检查考评基础上发现不足,并找出漏洞,进一步完善。

附件2:采购、销售人员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采购、销售人员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过程中,不得有行贿、索贿和受贿的行为。

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每年定期组织采购、销售人员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题警示教育,学习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政策法规,结合反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讨论,增强抵御不良思想、不良行为的能力。

三、采购、销售人员的各种采购和销售行为必须依法开展。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第一章制定目的为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并加强员工道德规范,对利益冲突有正确的认识及处理方式,特制定本规范(下述简称为“规范”)。

此规范,意在补充并完善《XXX公司员工手册》中“员工行为篇”的第一章“员工行为准则”,加强企业内控机制,推进制度反腐,引导公司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自觉抵制见利忘义、不讲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适用范围一、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若员工发生消极腐败行为,公司将依法解雇涉案员工,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二、适用于本司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商务洽谈,公正性产品采购,工程实施等活动。

以及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规范。

三、适用于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规范管制范围内。

第三章定义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章程序一、本公司的任何对外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一)违反规范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现金或物品;(二)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三)提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四)提供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五)提供、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六)提供干股或盈余;(七)通过赌博,以及假借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研发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利益冲突(一)利益冲突的确认:当员工小我利益以任何形式干涉到公司整体利益时,员工应尽量避免小我利益影响员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能力,一般而言,以下所述应视为利益冲突:1、公司机会:任何员工都不能运用公司财产、息或其在公司的职位来谋求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拒绝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拒绝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拒绝商业贿赂管理制度1. 前言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全部员工的行为,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确保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和企业的可连续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任何员工都应严格遵守该制度,违反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2. 定义•商业贿赂:指以金钱、礼品、款待、便利或其他非法手段,向他人贿赂或有意供应欠妥利益,以取得不正当竞争优势或其他商业利益的行为。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员工,包含但不限于员工、管理人员、实习生、临时工、顾问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

4. 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员工应当诚实守信,严禁参加商业贿赂活动。

•公平竞争原则:员工应当依法公平竞争,不得通过商业贿赂手段取得不正当竞争优势。

•保密原则:员工应当妥当保守本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5. 相关规定5.1 禁止行为•任何与他人的商业贿赂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金钱、礼品、款待或其他非法手段直接或间接向他人贿赂,或者接受他人的贿赂;•向关联公司、合作伙伴、政府官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贿赂;•通过请托、布置宴请、接待等方式影响他人决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意泄露本企业和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

5.2 识别潜在风险•员工应当紧密关注与他人商业交往过程中可能显现的风险,如索要或供应欠妥礼品、款待、沟通资金等行为。

•若发现或怀疑他人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应立刻向上级管理人员或内部监察部门报告。

5.3 礼品和款待•员工应当遵从礼品和款待处理规定,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布置和报销相关费用。

•员工不得向他人供应或接受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礼品和款待。

5.4 风险防范和培训•本企业将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并供应必需的培训,使员工能准确理解商业贿赂的概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员工有义务参加相关培训,掌握和遵守相关政策。

5.5 处理措施•若发现员工参加商业贿赂行为,将进行调审核实。

•若经核实,涉事员工将被视为违反本制度,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通报批判、停职、降职、解雇等。

反商业贿赂制度

反商业贿赂制度

反商业贿赂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扎实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做到诚实守信,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强化制度监督,推进制度反腐,加强对易发多发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2.1 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的管理与监督均适用本程序。

2.2 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制度管制范围内。

第2章程序第3条管理程序3.1 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人员实行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重要岗位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2 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必须与我司签订一份《供应商反贿赂/反腐败协议》。

3.3 公司由总经办、行政部、副总经理组成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小组,其主要职责是:3.3.1 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3.3.2 依法行使纪检监察的职责;3.3.3 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与管理;3.3.4 贯彻落实《反贿赂/反腐败协议书》,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对重要部门、重要环节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真实记录;3.4.5 负责对公司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3.4 承诺人/公司应遵循以下职责:3.4.1 严格履行在协议书所承诺的内容;3.4.2 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3.4.3 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小组的管理;3.4.4 若违反协议,服从监督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处理。

反商业贿赂制度范本

反商业贿赂制度范本

反商业贿赂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商业经营行为,加强内控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树立诚实守信、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切实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建立公司治理商业贿赂、腐败的长效预警机制,保护公司利益,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对外经济往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营销、采购。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及利益攸关者,即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

第四条反商业贿赂的目的:(一)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公司员工及利益攸关者的行为,防范法律风险,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反商业贿赂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三)提高员工素质,自觉防范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防治商业贿赂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密组织,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第六条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公司员工及利益攸关者不得从事以下商业贿赂行为:(一)给予或承诺给予他人现金、实物、有价证券、股权、期权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二)为他人报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三)提供或承诺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如优惠待遇、独家信息等;(四)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五)接受或索取与公司业务往来的客户的贿赂或不当利益;(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

第八条公司员工及利益攸关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反商业贿赂制度,主动抵制和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章反商业贿赂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九条公司设立反商业贿赂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实施反商业贿赂政策,监督和检查公司员工及利益攸关者是否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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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1、领导层:领导班子全体成员;2、领导班子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用以指导各项工作;3、领导班子应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和完善反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公道、正派;4、镇机构设定、职位设定、人员设定等,职责划分要明确、合理,符合镇实际需要,更要有助于反商业贿赂的管理,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层层落实;5、镇领导自己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自我发现问题,勇于主动纠正,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积极配合查处;6、领导负有本镇反商业贿赂责任,一旦出现商业贿赂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责任,党委书记、镇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7、镇领导加强各部门的动态监管,对职工违反商业贿赂有关规定,自查、检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制度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8、领导层在决策、制度及各项工作运行中要在自觉抵制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及时反映和举报来自社会各方面进行商业贿赂的人和事。

9、镇领导层应每年对制定实施反商业贿赂的情况,在检查考评基础上发现不足,并找出漏洞,进一步完善。

购进、销售资金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购进、销售资金的管理。

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设立单独的银行帐户,并做好相应的帐目管理。

三、每年年终要对购进、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四、应定期追踪购进、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关,保证资金的合法使用,不得用于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用途。

五、不得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占用购进、销售资金行贿或转变成其它利益的形式向采购方进行贿赂。

六、不得利用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销售资金违法私设小金库,偷税漏税或用于贿赂。

七、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销售资金的收支必须经财务人员审核,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进行使用。

八、公司在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环节中一般应采用银行结算,尽量避免现金结算,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会计出纳人员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会计出纳人员必须树立诚信意识,要坚持原则,自觉抵制造虚帐、假帐。

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每年定期组织会计出纳人员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题警示教育,学习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政策法规,结合反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讨论,增强会计出纳人员反商业贿赂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要建立会计出纳人员会计信用档案,开展会计出纳人员信用评价。

四、实施会计出纳人员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如果会计出纳人员对本单位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视而不见,不抵制、不举报,则一经发现,对相关会计出纳人员应在一定范围予以曝光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五、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在每年应对会计出纳人员进行财务审计,建立会计出纳人员监督机制,约束会计出纳人员行为。

六、落实单位会计账目管理责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会计出纳人员对在日常帐目管理中发现的涉及商业贿赂问题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举报。

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会计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单位内部可能涉及商业贿赂行为的各个环节的财务审查。

特别是采购、销售、结算、中层以上干部离任职、基本建设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大宗物品采购等的财务审核工作。

八、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要设立会计出纳人员事后监督制,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单位会计、出纳岗位及其所从事的各项业务进行日常和周期性的检查。

九、会计出纳人员对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违反反商业贿赂的情况,一是要拒绝开展相关业务,二是要向领导提出违规情况并要求公司领导层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反商业贿赂定期检查考评管理制度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对财务人员、采购和销售人员定期开展反商业贿赂检查考评。

二、每年应组织进行一次相关人员反商业贿赂检查考评,从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具体工作中的不当行为、内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和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查找可能发生和产生商业贿赂的原因和隐患,将自查自纠的情况及时汇总,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由单位统一组织进行考评。

三、每季度对反商业贿赂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四、每季度重点检查一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反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

五、每年年终应针对相关人员反商业贿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评,主要检查是否有以下行为发生:1、采用商业贿赂手段,参与不正当竞争;2、在采购或销售产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过程中,收受或给予回扣、贵重物品或其它不正当利益;3、是否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礼品或贵重物品而不上交;4、有其它商业贿赂行为。

六、每季度应对受理商业贿赂举报登记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检查群众举报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理情况。

七、落实反商业贿赂检查考评责任,并与单位各项奖惩制度挂钩。

反商业贿赂举报登记管理制度一、群众举报是发现商业贿赂的重要途径,因此,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面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邮箱。

二、对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举报情况,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及时作出处理。

三、单位受理举报人应对群众涉及药品医疗器械购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举报、来访要热情接待并如实记录,认真处理,并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反馈处理结果。

四、对举报人情况应当予以保密。

受理举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调查情况、调查结果要严格保密。

五、对举报商业贿赂的内容、线索应根据情况分别作出自行处理或上报监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反商业贿赂社会评价管理制度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每年开展1~2次反商业贿赂社会评价工作。

二、反商业贿赂社会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部份:一是监管部门评价;二是行业内部评价;三是群众评价。

三、反商业贿赂社会评价工作的主要应采用三种形式:一是座谈;二是发放调查问卷;三是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网上调查的方式开展反商业贿赂社会评价调查。

四、反商业贿赂社会评价工作应注意点面结合,要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有重点的开展评价。

反商业贿赂责任追究制度1、没有制定和完善反商业贿赂工作机制,由公司向监管者书面检讨,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承担主要领导责任;2、没有认真开展反商业贿赂教育,普及反商业贿赂知识,被有关部门检查批评的,由公司分管宣传教育人事的领导成员承担相应责任,并落实和改进、教育、培训、普及反商业贿赂的知识和方法。

3、对商业贿赂的问题没有按制度定期检查,自查发现问题不能及时纠正的,公司领导班子应及时评估损失,予以量化,由公司分管反商业贿赂副总经理承担相应责任的20%,具体岗位人员承担80%责任;4、凡在各级监管部门对公司开展的反商业贿赂检查中,查出公司由于存在商业贿赂问题而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首先是公司领导及班子集体承担20%责任,后将责任分别查清,按制度规定由相关责任人承担80%责任;5、司法机关在反商业贿赂中查处的有关商业贿赂问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法律规定,该谁承担责任就由谁承担。

反商业贿赂资料管理制度一、公司应及时收集和掌握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以及反腐败的法律法规文件,和各级监管部门印发的有关资料信息等。

建立专门的信息资料库或资料档案。

二、公司应纵向横向收集保存与所经营业务相关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资质证明材料。

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各种合法资质证明,与业务交往公司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或商业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反商业贿赂条款。

三、公司应对本企业各环节反商业贿赂的制度、规定、文件、信息、资料单独收集,建立专门的信息资料库或资料档案。

四、公司对每年开展反商业贿赂的自查情况,包括检查情况、所查问题的情况、处理问题的情况,归纳整理后建立专门的资料档案。

五、对于监管部门或法纪部门立案查处的本公司商业贿赂问题,不但应将各类文书资料收集保存,还应将本公司有针对性的汇报、说明、整改方案、落实措施一并建立专门资料档案。

会计出纳人员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一、会计出纳人员必须树立诚信意识,要坚持原则,自觉抵制造虚帐、假帐。

二、镇应每年定期组织会计出纳人员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题警示教育,学习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政策法规,结合反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讨论,增强会计出纳人员反商业贿赂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建立会计出纳人员会计信用档案,开展会计出纳人员信用评价。

四、实施会计出纳人员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如果会计出纳人员对本单位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视而不见,不抵制、不举报,则一经发现,对相关会计出纳人员应在一定范围予以曝光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五、镇每年应对会计出纳人员进行财务审计,建立会计出纳人员监督机制,约束会计出纳人员行为。

六、落实单位会计账目管理责任,在日常帐目管理中发现的涉及商业贿赂问题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举报。

七、会计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单位内部可能涉及商业贿赂行为的各个环节的财务审查。

特别是采购、结算、中层以上干部离任职、基本建设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贵重物品采购等的财务审核工作。

八、要设立会计出纳人员事后监督制,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单位会计、出纳岗位及其所从事的各项业务进行日常和周期性的检查。

九、会计出纳人员对镇在业务经营活动中违反反商业贿赂的情况,一是要拒绝开展相关业务,二是要向领导提出违规情况并要求领导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反商业贿赂定期检查考评管理制度一、镇应对各站所定期开展反商业贿赂检查考评。

二、每年应组织进行一次相关人员反商业贿赂检查考评,从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具体工作中的不当行为、内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和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查找可能发生和产生商业贿赂的原因和隐患,将自查自纠的情况及时汇总,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由单位统一组织进行考评。

三、每季度对反商业贿赂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四、每季度重点检查一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反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

五、每年年终应针对相关人员反商业贿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评,主要检查是否有以下行为发生:1、采用商业贿赂手段,参与不正当竞争;2、收受或给予回扣、贵重物品或其它不正当利益;3、是否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礼品或贵重物品而不上交;4、有其它商业贿赂行为。

六、每季度应对受理商业贿赂举报登记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检查群众举报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理情况。

七、落实反商业贿赂检查考评责任,并与单位各项奖惩制度挂钩。

反商业贿赂责任追究制度1、各站所没有制定和完善反商业贿赂工作机制,由各站所负责人写书面检讨,并承担责任;2、没有认真开展反商业贿赂教育,普及反商业贿赂知识,被有关部门检查批评的,由站所负责人承担责任,并落实和改进、教育、培训、普及反商业贿赂的知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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