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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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范本(doc 33页)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范本(doc 33页)

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第一章总则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确保我市顺利实施“二次创业” 和“城市转型、产业升级”的战略决策,加快构建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发展的新柳州。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二轮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7]4号)、《关于加快推进第二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09]239号)的精神,开展《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编制工作。

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确定的有关柳州市的目标和任务;对依法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作出统筹安排,对柳州市辖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调查、监测和监督作出统筹安排。

本规划根据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柳州市矿产资源禀赋特点、勘查及开发利用现状以及柳州市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等进行编制。

本规划是指导柳州市境内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在柳州市境内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工作以及矿业权设置、审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必须符合本规划。

规划对象:《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录中所列除铀矿以外的柳州市辖区内已发现的矿产资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通知-桂政发[1999]9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通知-桂政发[1999]9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通知(桂政发〔1999〕94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2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6号)精神,认真落实全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2000年所有矿山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实现我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总体目标,现就加强我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真抓实干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是我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将这项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下功夫狠抓落实,按照党中央提出的要求,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投入到位。

各级环保部门和地矿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当好政府的参谋,真抓实干,抓出成效,尽快扭转我区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趋严重的局面。

二、明确目标,做好规划我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总体目标是:2000年底以前所有采选矿污染源必须达标排放污染物;到2010年,力争使我区矿区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全区矿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率达到30%以上,局部矿区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到2030年全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率达到50%以上;到下世纪中叶,全区矿山生态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矿山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实施玉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实施玉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实施玉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06•【字号】玉政办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实施玉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玉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实施。

为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划》实施重要意义。

《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对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推进矿业绿色开发,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

二、强化措施,深化落实《规划》实施重点任务。

要优化勘查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优先布局服务产业发展的砂石开采区块,优先保障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矿产资源。

强化保护集约,控制开发强度,到2025年,全市采矿权总数控制在218个以内,其中露天开采非金属矿产采矿权数严格控制在192个以内(其中建筑用砂石采矿权数控制在74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0%以上,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90%,基本形成科学、有序、高效、绿色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矿业绿色发展。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勘查开发布局,强化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加强矿山绿色生产监管,推进矿业绿色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钟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钟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钟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报批稿)钟山县人民政府二○○九年十月钟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编制单位:钟山县人民政府钟山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编制项目承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项目负责人:李振柏编写人员:李孝全张继淹张建识黄宜燕覃仟帅全超燕二○○九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3)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3)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现状 (3)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现状 (6)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6)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7)六、矿产资源的供需形势 (8)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11)一、指导思想 (11)二、基本原则 (11)三、规划目标 (12)第四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6)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16)二、矿产资源勘查布局 (16)第五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20)一、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20)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20)三、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28)四、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29)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30)一、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区域及总体要求 (30)二、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30)三、生产矿山与闭坑矿山 (31)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重点工程 (31)第七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调查与监督 (34)一、矿产资源勘查的调查与监督 (34)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调查与监督 (34)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调整与监督 (34)四、矿产资源储量变化动态的管理与监督 (35)第八章规划实施及保护措施 (36)一、规划的实施 (36)二、保证措施 (36)附表:1、钟山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2、钟山县主要矿区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3、钟山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4、钟山县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5、钟山县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6、钟山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7、钟山县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8、钟山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表9、钟山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表10、钟山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11、钟山县主要矿区(床)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表12、钟山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规划表附件:1、《钟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说明2、《关于钟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预审意见》附图:1、钟山县矿产资源分布图(1∶100000)2、钟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1∶100000)3、钟山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规划图(1∶100000)4、钟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1∶100000)5、钟山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1∶100000)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钟山县矿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钟山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一览表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一览表
矽砂岩(玻璃用)
万吨(矿石)
200~1000
<200
矿石万吨/年
2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一览表
附表8
矿种
矿产规模划分标准
矿山开采规模划分标准
矿床(矿区、矿井)最低开采规模
备注
单位
中型
小型
单位
中型
小型
单位
中型
小型
铁(贫矿)
亿吨(矿石)
0.1~1
<0.1
矿石万吨/年
60~200
<60
矿石万吨/年
60
15
小矿及零星分散矿按自治区桂国土资办(2000)15号文件执行
铅锌
万吨(金属)
10~15
<10
矿石万吨/年
30~100
<30
矿石万吨/年
15
3

万吨(金属)
1~10
<1
矿石万吨/年
30~100
<30
矿石万吨/年
6
3
硫铁矿
万吨(矿石)
200~3000
<200Biblioteka 矿石万吨/年20~50
<20
矿石万吨/年
20
5
重晶石
万吨(矿石)
200~1000
<200
矿石万吨/年
5~10
<5
矿石万吨/年
50
30
建筑石料用灰岩
万m3(矿石)
500~5000
<500
矿石万吨/年
2
饰面石材
万m3(矿石)
200~1000
<200
矿石万m3/年
5~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7.12.25•【字号】桂国土资规〔2017〕13号•【施行日期】2017.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执行过程中要做好与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衔接,不得突破规划对矿山数量、最低生产规模及禁止开采区域的限制要求。

二、对仍在有效期的老矿山,可按照规划布局逐步落实分类处置。

对符合《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我区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6〕3号)规定的已设矿山,可以及时办理扩大矿区范围;对不符合扩大矿区范围政策的已设矿山,应科学划定矿区范围后重新公开出让,其出让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对规划明确关闭退出的矿山,应按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予以关闭退出。

三、对关闭矿山,应落实恢复治理责任主体,及时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对于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可以引进社会资本实施治理,其治理方案由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矿产品,应规范进行处置,其产生的矿产资源收益可专项用于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四、对管理办法附录中未列矿种的储量规模与生产建设规模,发证机关可以参照同类型同用途矿种标准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7年1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放管服制度改革,促进矿业经济绿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7.09.07•【字号】桂国土资规〔2017〕5号•【施行日期】2017.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5号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广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明确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加强矿产资源保护,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以下简称“137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有关规定,为规范我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批范围(一)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附录所列34个矿种。

凡在广西境内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都应按本通知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建设项目压覆区范围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矿山企业在本矿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需审批。

(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按照137号文规定报批;除137号文规定应当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外,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建设项目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不再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涉及矿业权的,由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参照137号文明确的补偿范围协商解决补偿事宜。

矿山5年中期开采规划Word版

矿山5年中期开采规划Word版

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矿山五年中期开采规划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水泥原料矿山管理规程》制定本规划,旨在阐明在五年期间矿山生产中的目标、任务、重点和安全生产管理。

重点明确矿山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科学合理地进行矿山开采。

一、上五年期间矿山开采完成情况在上五年期间,公司、部门高度重视矿山的生产工作,将矿山安全、科学合理地开采作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矿山生产能力,保证矿山正常有序地开采。

上五年矿山生产情况如表1,石灰石矿山主要指标完成如表2.表1 上五年期间矿山生产情况表2 上五年期间石灰石矿山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二、矿山目前开采现状目前公司石灰石原料来源为龙岭石灰石矿、凤凰山石灰石矿,砂岩来源为林村粉砂岩矿。

龙岭矿目前生产的台段为130台段和115台段,凤凰矿目前生产的台段为220台段和205台段,砂岩矿目前生产的台段为75台段。

各矿山资源储量情况如表3(截止2011年底)。

目前开采的台段及储量情况如表4(统计截止2012年6月底)。

表3 各矿山台段储量情况表4 各矿山目前生产台段及储量情况三、矿山五年中期开采规划1、基本原则(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矿山制度。

明确矿山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加强矿山管理,提高开采技术和管理水平。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矿山开采成本。

(4)严格遵守“贫富兼采、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采矿工作原则,有计划、科学合理地开采,确保矿山地安全有序开采,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

2、规划目标到2017年,降低炸药单耗、辅材消耗,控制矿山开采成本,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矿山五年中期规划主要指标如表5表5 矿山五年中期规划主要指标3、重点任务围绕实现矿山五年规划确定的以降低矿山开采成本控制目标,把降低炸药单耗、电消耗和辅材消耗作为重点,把实现矿山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科学、合理地进行开采,确保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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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6 广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序号
矿产名称
开采规模单位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年)
大型
中型
小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1

原煤 万吨/年
120
45
6
20
10
3
2
金(岩金)
矿石 万吨/年
15
6
3
20
10
3
3

矿石 万吨/年
30
20
3
20
10
3
4
铁(地下开采)
矿石 万吨/年
100
10
3
12

矿石 万吨/年
100
30
3
20
10
3
13
铝土矿
矿石 万吨/年
100
20
14

矿石 万吨/年
100
30
3
20
10
3
15

矿石 万吨/年
100
30
3
20
10
3
16

矿石 万吨/年
10
5
3
20
10
3
17
钛(钛铁矿原生矿)
矿石 万吨/年
10
5
3
20
10
3
18
钛(钛铁矿砂矿)
矿石 万吨/年
10
5
3
30
5
20
10
3
5
铁(露天开采)
矿石 万吨/年
200
60
5
20
10
3
6

矿石 万吨/年
10
5
3
20
10
3
7

矿石 万吨/年
100
30
3
20
10
3
8

矿石 万吨/年
100
30
3
20
10
3
9

矿石 万吨/年
100
30
3
20
10
3
10

矿石 万吨/年
80
40
5
20
10
3
11

矿石 万吨/年
100
30
3
20
0.3
20
10
3
32
砖瓦用粘土
矿石 万吨
30
13
6
33
萤石(CaF2)
矿石 万吨/年
10
8
3
20
10
3
34
矿泉水
万吨/年
10
5
1
20
10
3
35
地热(热水)
万立方米/年
20
10
3
20
10
3
20
10
3
19
铌(原生矿)
矿石 万吨/年
100
30
6
20
10
3
20
钽(原生矿)
矿石 万吨/年
100
30
6
20
10
3
21
轻稀土
矿石 万吨/年
100
50
15
20
10
3
22
重稀土
矿石 万吨/年
100
50
10
20
10
3
23
高岭土
矿石 万吨/年
10
5
3
20
10
5
24
水泥用灰岩
矿石 万吨/年
100
50
302010325重晶石矿石 万吨/年
10
5
3
20
10
5
26
硫铁矿
矿石 万吨/年
50
20
5
20
10
3
27
石膏
矿石 万吨/年
30
20
5
20
10
3
28
滑石
矿石 万吨/年
10
8
3
20
10
3
29
膨润土
矿石 万吨/年
10
5
3
20
10
5
30
建筑用石材
矿石 万立方米/年
10
5
1.5
20
10
31
饰面用石材
矿石 万立方米/年
1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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