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主要指标解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劳资)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就业人员指在16周岁及以上,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这一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是研究我国基本国情国力的重要指标。
单位就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就业人员之和。
就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还包括:(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2)处于试用期人员;(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工资总额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计算公式为:82。
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统计主要指标解释统计主要指标是用来衡量和评估经济、社会以及其他领域发展情况的重要数据。
这些指标通过反映一定时期内的数量、比率或者百分比等数据,可以为决策者提供全面、客观的信息,帮助他们了解当前的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战略。
本文将介绍几个常见的统计主要指标以及其解释。
1. GDP(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间内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
它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能够反映一个经济体的总体规模和增长速度。
GDP通常通过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和净出口等因素进行计算,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一个国家经济的整体状况和发展趋势。
2. CPI(消费者价格指数)CPI是衡量一篮子消费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情况的指标。
它是反映消费品价格水平和通货膨胀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居民生活水平和物价变动的重要参考。
CPI的计算通常通过统计一篮子代表性物品的价格,并根据不同物品在消费总支出中的权重来计算整体的价格指数。
3. 就业率就业率是描述就业人数和劳动力人数之间关系的指标。
它是衡量一个经济体就业状况的重要指标,可以反映经济增长、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以及就业政策的实施效果。
就业率通常会根据劳动力的就业状态分为就业人数比例和失业人数比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就业市场的情况和劳动力的就业情况。
4. 贫困率贫困率是描述人口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的指标。
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贫困程度的重要指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对人民生活质量的影响。
贫困率通常通过统计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线的人口比例来计算,可以帮助政府了解社会经济条件的改善和贫困问题的解决情况。
5. 教育水平教育水平是描述人们受教育程度的指标。
它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力资源的素质和教育水平的发展情况。
教育水平通常通过统计受教育程度不同的人口比例来计算,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教育政策的效果以及人力资源的潜力和发展方向。
通过解释和理解这些统计主要指标,我们可以更全面、准确地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和人口状况。
主要指标解释及说明

主要指标解释及说明主要指标在各个领域的应用非常广泛,它们可以帮助我们衡量和评估特定的情况或现象,从而帮助我们做出更准确的决策和规划。
在商业、经济、金融、环境、社会等领域,主要指标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解释和说明几个常见的主要指标,并探讨它们在不同领域的应用。
一、GDP(国内生产总值)GDP是国民经济核心指标,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所有最终商品和劳务的总值。
GDP通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总量和发展水平。
高GDP通常表示一个国家的经济规模较大,经济活力强劲,发展水平较高。
GDP的增长率可以表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和动力。
GDP的构成主要包括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和净出口,通过分析这些组成部分可以了解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向。
GDP数据还可以帮助政府和企业做出决策,比如调整经济政策、制定财政预算、优化资源配置等。
GDP的局限性在于它只能反映经济总量的大小,而不能反映经济的分配公平性、可持续性等方面。
因此,除了GDP之外,还需要结合其他指标来全面评估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
二、CPI(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是衡量消费者物价水平变动的指标,通常用来反映一个国家的通货膨胀水平。
CPI的计算方法是通过比较不同时间点的消费品价格变动来得出一个综合的物价指数,从而衡量物价的总体变动情况。
调整货币政策,控制通货膨胀水平,维护经济稳定。
企业可以通过CPI来决定产品定价策略,调整生产和供应链管理。
个人可以根据CPI来做出消费决策,保护自身的财产价值。
CPI的缺点在于它只能反映一部分消费者的物价变动情况,不能全面代表所有居民的生活水平。
此外,CPI还存在着权重调整、品种选择等方面的争议,需要注意核算方法的合理性和客观性。
三、PMI(采购经理人指数)PMI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制造业和非制造业经济活动的指标,主要通过采购经理人调查来统计制造业和非制造业的生产、就业、新订单、库存等情况,从而反映当前经济活动的扩张或收缩程度。
经济学充分就业名词解释

经济学充分就业名词解释
充分就业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指的是在某一工资水平下,所有愿意接受工作的人都能获得就业机会的状态。
在充分就业状态下,所有有工作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都能找到工作,并且工资水平能够维持一个适当的购买力,从而保证经济的稳定增长。
一、就业率
就业率是指一定时期内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报酬的人数与适龄劳动人数之比,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的主要指标。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就业率越高,表明其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状况越好,经济发展的稳定性越高。
二、职位空缺与劳动力比
职位空缺与劳动力比是指一定时期内的职位空缺数量与可用的劳动力数量之比。
这一指标能够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比例越高,说明劳动力市场的供需不平衡程度越高,存在一定的失业风险。
三、工资水平
工资水平是指某一时期某一特定地区劳动力市场上的平均工资水平,是衡量劳动者经济收入和劳动价值的重要指标。
在充分就业状态下,工资水平能够反映劳动力的市场价值,同时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自然失业率
自然失业率是指在没有货币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劳动力市场和商
品市场的自发供求力量发挥作用时应有的、处于均衡状态的失业率。
自然失业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市场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充分就业是一个复杂的经济学概念,涉及到就业率、职位空缺与劳动力比、工资水平和自然失业率等多个方面。
为了实现充分就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促进经济增长、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提高劳动者素质等,以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就业指标解释

二、指标解释(一) 人社统EP1号表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
2.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的城镇各类单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形式就业人员的总和。
3.自然减员人数指报告期内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城镇累计减少的就业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指符合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二) 人社统EP2号表1. 本期新登记的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失业的人员总数。
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
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2.登记失业人员本期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中从失业状态转为就业状态的人数。
3.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指报告期末,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总数。
期末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应全部统计为登记失业人员。
4.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5.期末从业人员总数指截止报告期末,辖区内城镇劳动年龄人口中就业人员及离岗职工总数,不包括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台、港、澳和外籍人员及使用的农村劳动力。
数据来源为同级统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的同期统计数据:(1)统计部门对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的统计中,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之后的单位从业人员数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2)工商管理部门对私营企业情况统计中的城镇投资人数、城镇雇工人数及对个体工商户情况统计中的城镇从业人员数。
就业指标解释

二、指标解释(一) 人社统EP1号表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
2.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的城镇各类单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形式就业人员的总和。
3.自然减员人数指报告期内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城镇累计减少的就业人员。
4.就业困难人员指符合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二) 人社统EP2号表1. 本期新登记的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失业的人员总数。
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
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2.登记失业人员本期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中从失业状态转为就业状态的人数。
3.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指报告期末,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总数。
期末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应全部统计为登记失业人员。
4.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5.期末从业人员总数指截止报告期末,辖区内城镇劳动年龄人口中就业人员及离岗职工总数,不包括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台、港、澳和外籍人员及使用的农村劳动力。
数据来源为同级统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的同期统计数据:(1)统计部门对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的统计中,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之后的单位从业人员数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2)工商管理部门对私营企业情况统计中的城镇投资人数、城镇雇工人数及对个体工商户情况统计中的城镇从业人员数。
就业名词解释

就业名词解释就业是指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合适的工作并从事相应的劳动活动,以换取收入和实现个人发展的过程。
就业是一个复杂的经济和社会现象,涉及到劳动力供求、经济发展、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对就业相关名词的解释。
1.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供求双方进行交换的地方,包括个人、企业、政府等参与者。
劳动力市场通过招聘、求职、面试、签约等一系列活动,连接需求方和提供方,实现劳动力的配置和流动。
2.就业率:就业率是指劳动力中已经就业的人数与劳动力总数的比率。
就业率是衡量一个经济体就业状况的重要指标,高就业率通常表示经济状况较好,同时也意味着较低的失业率。
3.失业率:失业率是指劳动力中未能找到工作的人数与劳动力总数的比率。
失业率是衡量一个经济体失业状况的重要指标,通常作为经济政策制定的参考依据。
高失业率可能表示经济不景气或结构性问题等。
4.兼职:兼职是指尚有一份主要工作的劳动者,同时从事另一份工作的情况。
兼职一般是根据个人的需要和能力来选择,并可以增加个人收入、扩展社交网络、提升技能等。
5.自由职业者/自由工作者:自由职业者指不依赖于任何雇佣关系,自主从事各类职业活动的个体或组织。
自由职业者通常是以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媒体创作等服务为主,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6.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指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展业务并进行跨国经营活动的大型企业。
跨国公司通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为就业提供了广阔的机会。
7.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是为了提高劳动者技能、知识和能力而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
职业培训旨在提高劳动力素质,使其更具就业竞争力,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要求。
8.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是指一个组织或经济体中具备劳动力的人员,他们是实现组织目标的重要资源。
人力资源管理通过招聘、选拔、培训、激励等措施,合理配置和管理人力资源,实现组织和员工共同发展。
9.创业:创业是指个人或团体在获得资源和资金的情况下,自主开展商业或创新活动,从而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和个人价值。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人民生活)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
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可支配收入= 工资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其中:经营净收入= 经营收入- 经营费用- 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税财产净收入= 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支出转移净收入= 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支出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经营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
转移净收入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 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支出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
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转移的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惠农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报销医疗费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转移性支出指调查户对国家、单位、住户或个人的经常性或义务性转移支付。
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支出、外来从业人员寄给家人的支出以及其他经常转移支出等。
消费支出指住户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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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解释
一、人社统EP1号表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
2、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指报告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的城镇各类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和各类灵活形式就业人员的总和。
3、自然减员人员:指报告期内因退休、伤亡等自然原因造成的城镇累计减少的就业人员。
4、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指报告内,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人数。
5、就业困难人员:指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人社统EP6号表
1、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指各级政府举办的,为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才服务的机构。
2、本期办理就业登记人数:指报告期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涉及人员总人次数。
3、本期单位登记招聘人数:指报告期内,用人单位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并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帮助招聘、推荐的岗位空缺所对应的总人次数。
4、登记招聘人员的单位数:指报告期内,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招聘人员的用人单位的数目。
5、本期登记求职人数:指报告期内,求职者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并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帮助介绍、推荐工作的总人次数。
6、应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未满一年(毕业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7、农村劳动者:指农村户籍的本地及外地劳动者;在已取消城乡户籍区分的地区,指原为农村户籍的劳动者。
8、本期接受职业指导人数:指报告期内接受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邀请的有关专家职业指导的总人次数。
9、本期接受创业服务人数:指报告期内接受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创业服务的总人次数。
10、期末代理保管人事档案人数:指报告期末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保管人事档案所对应的总人数。
11、期末管理流动党员的总人数:指报告期内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管理的流动党员的总人数。
12、本期介绍成功人数:指报告期内求职者经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介绍、推荐或提供信息服务,从而实现就业的总人次数。
三、人社统EP7号表
1、就业援助:指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把就业困难人员作为主要对象,开设专门窗口,实施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事务代理等就业援助措施,使他们在生活保障、再就业和社会保险等方面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2、就业困难人员数:是指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3、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指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人数。
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作为出资主体,扶持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管理岗位。
4、零就业家庭户数:指报告期内,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户数。
5、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人数:指报告期内,零就业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从原失业状态变为就业就业状态的人数。
6、总计消除零就业家庭户数:指自有统计以来到本期末,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的总户数。
7、总计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人数:指自有统计以来到本期末,零就业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从原失业状态变为就业就业状态的总人数。
四、人社统EP10号表
1、上期末实有外出就业人数:指截止上个报告期末,农村住户户籍从业人员中,到本乡镇行政管辖区域以外从业的人员数。
2、本期内新外出就业人数:指农村住户户籍从业人员中,报告期之前未外出或已返乡,报告期内到本乡镇行政管辖区域以外从业的人员。
3、本期内新返乡人数:指报告期内停止在外从业回到本乡镇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农村住户户籍从业人员数。
4、本期末实有外出就业人数:指截止本报告期末,农村住户户籍从业人员中,到本乡镇行政管辖区域以外从业的人员数。
5、报告期末本地非农就业人数:指截止本报告期末,在本乡镇行政区域内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数。
6、在企业就业人数:指农村住户户籍从业人员在企业就近就地就业的人数,但不包括企业雇主。
企业是指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地址在本乡镇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
7、自主创业人数:指农村住户户籍从业人员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作为企业雇主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数。
8、行政村总人口:指报告期内农村住户户籍在本村得人口总数。
9、劳动力人数:指全部农村户籍人口中,已经参加或可能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