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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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对企业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市值维护的要求

公司上市对企业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市值维护的要求

公司上市对企业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市值维护的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企业上市已经成为许多企业扩大规模、提高知名度和实现财务自由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公司上市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其背后涉及到巨大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市值维护的挑战与要求。

本文将探讨公司上市对企业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市值维护的重要性以及需要满足的要求。

一、公司上市的重要性上市对企业而言,意味着企业正式进入了资本市场,可以通过公开募股等方式筹集更多的资金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此外,上市还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例如并购、扩张等。

此外,上市还能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性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上市后维护和促进企业与投资者之间良好关系的关键工作。

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助于提升公司声誉,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进而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

投资者关系管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透明度与沟通: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与公司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财务状况、业绩预告、重大事项等。

同时,通过投资者大会、电话会议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沟通,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和关切。

2.公平对待:公司需要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做利益输送等不公平行为。

要保证信息的公开、公正,确保所有投资者都能平等获取到公司的信息和资源。

3.关注投资者需求:及时了解投资者的需求和关切,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期望和要求,及时回应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问题和建议。

4.建立良好的企业声誉:良好的企业声誉是公司吸引投资者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公司需要通过诚信经营、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努力,建立起良好的企业声誉。

三、市值维护的要求市值维护是公司上市后的关键任务之一,良好的市值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和资本实力。

市值维护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稳定盈利:公司需要通过持续盈利来提升市值。

稳定的盈利能够显示公司良好的经营实力,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关注和支持。

2.规范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及时、准确地发布财务报告。

重磅!《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正式发布!

重磅!《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正式发布!

重磅!《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作指引》正式发布!修订背景: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提⾼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投资者保护的重要内容。

2005年7⽉,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作指引(2005)》以下简称《指引(2005)》,作为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作的基本⾏为指南。

实施以来,在指导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发挥了积极作⽤。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全⾯深化改⾰的不断推进、证券市场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积累了新做法新经验;互联⽹的发展使投资者关系管理⽅式产⽣了新的变化;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也带来了⼀些新情况。

证监会梳理总结了近年来上市公司具体实践,于2021年2⽉5号就《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将《指引(2005)》进⾏修订和完善,并于2022年4⽉15⽇发布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作指引》正式稿,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共32条,由总则、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式、组织与实施、附则等内容组成,主要包括:(⼀)进⼀步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适⽤范围和原则1从内容、⽅式和⽬的等维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进⾏界定。

2明确《指引》适⽤范围:为依照《公司法》设⽴且股票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境内发⾏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上市的境外公司参照执⾏。

3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条基本原则。

从原来的六⼤原则,确⽴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进⼀步增加和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式1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进⼀步增加和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式,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在沟通内容中增加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等。

这是公司治理结合信息化变⾰的体现,将提升整体沟通交流的⾼效性、便捷性,在“碳排放”的时代背景下,更是未来趋势所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为众多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融资和发展平台。

为了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以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这份指引对于中小板上市公司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份指引的背景和目的。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规模逐渐扩大。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公司可能会出现运作不规范的情况,如信息披露不准确、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因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旨在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指引对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运作的基础,一个合理、有效的治理结构能够保障公司的决策科学、透明。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机制。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

监事会要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运作合法合规。

在信息披露方面,指引要求中小板上市公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的重要途径,也是市场公平交易的基础。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

对于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必须进行充分的披露,让投资者能够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同时,上市公司还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和内幕交易的发生。

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也是指引关注的重点。

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督。

对于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也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时间稍纵即逝,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现在这个时候,你会有怎样的计划呢?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计划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㈠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颁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应当披露与投资者有利益关系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3、投资者公平性原则。

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必须客观、真实和准确,不过度宣传和误导。

5、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㈡公司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以下目标:1、通过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以达到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充分体现信息公开原则;2、通过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有效沟通,营造公司和投资者有效沟通的诚信互利氛围,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3、通过不定期对投资者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其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质量;4、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双赢结果。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引言:上市公司是指经过审核获得发行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上市交易许可的公司。

上市意味着公司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和公众的关注,因此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引。

一、建立透明的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应建立透明的治理结构,确保信息披露要完备、准确、及时。

公司应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由独立董事担任关键职位,以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此外,公司还应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专门的委员会,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二、加强内部控制体系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性管理等。

公司应设立内部控制部门,负责监督、评价和改进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此外,公司应建立合理的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和股东提供相应的报告。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应主动公开重要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全面。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通过公告、年报、财务报告、中期报告等形式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重要信息。

同时,公司还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向股东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回答股东的提问。

四、规范业务经营行为上市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不得从事未经合法审批的商业活动,不得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虚假宣传。

公司应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公司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关注员工权益、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方面的责任。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主动关注和回应社会的关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结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是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透明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公司社会责任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可以提升公司的信誉度和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上市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落实这些指引,确保规范运作,为投资者提供更大的价值。

多措并举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多措并举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020所谓“手中有粮,过冬不慌”,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主动公关,引导投资者向有利于企业的方向思考,所得到的成效往往是事半功倍遍不高,工作方式、活动内容也较为单一。

最大的问题是整体化推进不够。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2005年发布至今已超过11年。

但整体而言,IRM 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很大的改进和提升空间,主要表现有:大多没有充分结合自身的行业特点、股权分布、治理结构、投资者关注程度等制定IRM 长期战略规划;提高IRM 专业能力方面在专业化、标准化和国际化程度不高,专兼职IRM 在证券法律、财务会计、公司治理、媒体沟通、公共关系和危机处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不齐备;IRM 精细化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工作方式单一,效能不高;公司进行展示和沟通的渠道的应用和拓展不理想,危机处理能力不强。

最关键的问题是缺乏协同性。

我觉得IRM 必须学会“弹钢琴”: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资本运作、公司主讲人/余慧芳多措并举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我们知道,资本市场期许高度的公平、公开、公正,而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IRM )工作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抓手,应该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地大力推进IRM 工作。

正视现状《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指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当前,整体来看我国上市公司IRM 存在一些问题。

最基本的问题是系统性不足。

对IRM 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系统研究和顶层设计,主要表现有:工作重点,大多着眼于合规性信息披露等硬性指标,对内部治理结构、投资者沟通、企业品牌建设等软性实力的关注程度不够,缺乏体系化的考虑;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IRM 工作,其他高管直接参与IRM 比重较低,系统化的人事安排缺失;人力、财力、资源的投入普+ 人物 / 董秘讲坛Lecture Room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021本市场的重大事项,IRM 工作必须了解全局把握重点,对各特殊事项的特殊性清晰,厘清特殊事项的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选取有针对性的IRM 工作手段,一时一策、一事一策,或综合多策,精准发力。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讲解(一)2024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讲解(一)2024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讲解(一)引言: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作为上市公司管理者或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内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上市公司运作的规范要求和标准。

1. 公司治理1.1. 明确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角色和职责。

1.2. 有效的董事会运作:确保董事会成员独立性、多样性和透明度,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1.3.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业务运作的监督和管理。

1.4. 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按照规定披露公司治理相关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和投资者知情权。

2. 财务管理2.1. 健全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流程,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规范的财务报告: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3. 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

2.4. 财务信息披露:按照规定披露财务信息,提高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

3. 经营管理3.1. 健全的经营决策机制:建立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3.2. 市场竞争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自由。

3.3. 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3.4. 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

4. 资本运作4.1. 资本市场运作合规:遵守股票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障股东权益和市场秩序。

4.2. 上市与退市规范:按照上市公司的规定程序进行上市,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4.3. 资本运作风险防范:加强对股权分置改革、重大资产重组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和防范。

4.4. 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增进投资者信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11•【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5.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9号关于公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公告现公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2年4月11日附件1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且股票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上市的,除适用境外注册地、上市地法律法规的事项外,对境内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合规性原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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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证监公司字[2005]52号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加强对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的指导,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行为,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在实处,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指引》,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

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本指引是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行为指南,鼓励公司按照本指引的精神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

公司特别是管理层应当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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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第八条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第九条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十条公司应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可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第十一条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十二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

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尽快公布。

公司可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

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
况,同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第十四条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十五条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或在认为必要时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介绍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

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的沟通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

对于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平等地提供给其他投资者。

第十六条公司可在实施融资计划时按有关规定举行路演。

第十七条公司可将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内的公司公告寄送给投资者或分析师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十八条鼓励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公司可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现场或网络投资者交流会、说明会,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广泛征询意见。

公司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时,所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也可参与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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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九条公司应确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可视情况指定或设立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事务。

第二十一条公司可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

第二十二条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研究。

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
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

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

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积极配合。

第二十四条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二十六条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第二十七条公司可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可做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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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指引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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