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硕教指委[2013]5号 关于开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与实践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与实践作者:张彩莹柴春月焦朋飞来源:《科技风》2024年第02期摘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具备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积极探索课程建设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生物工程综合实验是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开设的专业课,在课程建设实践中,通过组建高素质的教学团队,运用OBE教育理念,明确课程建设目标,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课程评价办法,有助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关键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OBE;生物工程综合实验;课程建设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历经了30多年的飞速发展,能够积极主动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于2020年9月出台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
高层次体现的是学术性,即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了解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备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此基础上掌握相应的高级专业知识;应用型则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现代实践和实验的方法技能、应用知识、创新技术,解决实际问题[3]。
因此,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学生不仅要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还必须能将其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工程实践锻炼,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同时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45]。
课程建设关系到学生培养质量的高低。
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不仅要注重理论教学,更要注重实践教学。
在实践教学中,学生通过实验、实习、实训、见习等方式,将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名单-高等教育类成果奖名单

1 吴勉华 尤启冬 程纯
2 文庠 林生 王志伟
成果主要完成人 3 4 张宗明 狄斌 汤乐民
1 第5及其以后 王明强、刘嵚、顾 陈仁寿 一煌、殷忠勇、张 南京中医药大学 宏如 刘晓东 李志裕、丁启龙 桑爱民、李敏、周 朱健华 峰、咸华、沈卫星 、吕广明 胡桂兰、赵观兵、 陈文娟 张怀胜、谭成、杨 道建、徐占东 周佑勇、杜静、陆 郭正兴 惠民、黄有亮、刘 家彬、陆彦 顾玉军、王风华、 管秋梅 傅淑霞、顾晓洁、 赵扬 王唯、张亚权、邵 进、施林淼、沈群 赵志宏 、蔡颖蔚、沈志成 、董婷 夏镇波、万健、方 杨旺生 鹏、宗良纲、李俊 龙 李玉倩、唐加山、 徐小龙 陈晓波、俞莹 方云 沈贵鹏 吴洪贵、江玲、丁 王义宏 天明、姚炜 张好明 赵一标 陈伟、张小红、钱 程载和 晓忠、蔡建军 何时剑、喻步贤、 刘永利 杨新春 中国药科大学 南通大学
第 2 页,共 3 页,高等教育特等奖
Hale Waihona Puke 序号 37 38 39 40推荐成果名称 高职“工学研融合”培养现代畜牧业技术技能人 才的创新与实践 基于“生产业态”的高职艺术类共享创新平台的 构建与实践 高职院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3T”模式的实践 与探索 高职院校“内园外站”校企合作平台建设的研究 与实践
李玮、李耀中、姜 杜存臣 淑华、赵明、邱国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仙、王彩霞 刘江、段来根、裴 彭银年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智民
第 3 页,共 3 页,高等教育特等奖
2013年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特等奖建议名单(共40项)
序号 1 2 3 4 5 6 7 推荐成果名称 社会学的国际化与本土化:为社会建设培养复合型 创新性人才 “三维式”研究性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推进新时期教师教育实体化、高端化、一体化改 革,打造教育家成长摇篮 协同创新:卓越教师培养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大学英语研究型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研究型大学中文专业低年级本科生创新意识培养 途径实践 大气科学学科建设与现代气象一流人才培养 激发兴趣、夯实基础、培养素质、提升能力—— 大学数理力基础教学新模式 以问题求解为核心的计算机专业基础课程体系的 重构与实践 优质教学资源协同创新构建高素质化学人才培养 平台 以能力提升为目标的工程创新项目教学的研究与 实践 基于工程创新能力培养的电气工程专业教学改革 探索与实践 面向航空先进制造技术的机械工程专业培养体系 改革与实践 矿物加工工程专业本科“全过程创新培养体系” 建设与实践 面向行业需求,引领专业发展,培养一流水利水 电人才的创新与实践 食品学科创新实践链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 实践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依托优势学科的环境类人才 培养创新与实践 基于“链式理论”的园林专业系列教材建设(教 材) 1 周晓虹 焦新安 宋永忠 方忠 李霄翔 丁帆 闵锦忠 2 彭华民 胡效亚 潘百齐 成果主要完成人 3 4 成伯清 贡福海 张连红 第5及其以后 南京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1 成果主要完成单位 2 第3及其以后 风笑天 翟学伟 张清 郭宁生 李学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https://img.taocdn.com/s3/m/e0befee2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b9.png)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正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1986年4月1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一、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单位,是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行使审批权。
审核工作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三个文件的精神,按照第三批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科范围和条件。
(一)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范围是: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和理学门类,以及综合大学中与理学密切相关的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理工科院校的工学门类以及与工学门类密切相关的理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医学院校的医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农林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农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科学院各学部的理学和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的各学科、专业。
(二)属于上述门类的学科、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才可自行审批:1.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简称《专业目录》,下同)中的一级学科范围内,首批和第二批授权学科、专业点中,至少有一个学科、专业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者至少有两个学科、专业已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https://img.taocdn.com/s3/m/b09accc4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13.png)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健全多种录取方式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开展推免工作的核心。
要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加强推免工作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推免工作办法,明确推荐、接收条件和程序,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二、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
推免工作提倡不同高校学生交流融合,激发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
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模板】

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1.未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填写本表。
2.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3.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授权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填表说明1.除另有说明外,本次(2022年3月)采集的信息时间段,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2.除表中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3.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
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4.请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表中内容若无相关情况则不填写。
S01学位点建设基本情况S0101建设进展S010101学位点建设进展情况1.内容:统计时间段内本学位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学科方向布局、师资引育、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主要成果等)。
限800字。
S0102目标与标准S010201培养目标1.内容:本学位点培养研究生的目标定位,限300字。
S010202培养方向与特色1.内容:学科方向名称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备案的自设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名称填写。
S010203学位标准1.内容:上传本学位点学位授予质量标准文件。
S02人才培养S0201教书育人S020101导师责任落实情况1.内容:统计时间段内,在提升研究生导师工作水平、营造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文件精神,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政教育中“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方面的成效,限300字。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的科研训练,提升研究生科研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对科研业绩的衡量实施以量化为形式,以质量为内涵的管理,鼓励科研精品的产出。
第二条纳入核算范围的人员限于在校博士生和硕士生,以上人员在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的基础上根据本办法予以奖励。
第三条纳入核算范围的项目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译著)、科研项目、政府部门和有关科研机构颁发的科研成果奖、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创作类成果。
上述科研业绩均应署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含博士生、硕士生)”字样,或其发表、发布、出版、奖励的载体与组织机构能够证明作者工作单位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含博士生、硕士生)”,否则不予核算和计分。
学术论文二类期刊及其以上者不受此限,但需署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字样。
第二部分科研工作量获奖起算点第四条硕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在规定的学制期间(二年或三年),科研工作量获奖起算点为8分以上(不含8分)。
第五条博士生博士生在规定的学制期间,科研工作量获奖起算点为30分以上(不含30分)。
第六条博士生、硕士生应在学制年限内完成科研工作量,除因特殊原因以外,一般不能延长。
第三部分学术论文类别及计分第七条学术论文类别根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hinese 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简称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hinese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简称CSCD),结合我校学科特点和特色,将学术论文划分类别为:特类、一类A、一类B、二类A、二类B、三类、四类。
(一)特类论文是指在NATURE、SCIENCE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一类A论文主要包括以下类别的论文1.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杂志上发表的论文;2.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SSCI)、艺术与人文索引(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A&HCI)收录的论文;3.被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收录且期刊影响因子(Impact Factor)不小于1.5的学术论文。
工业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实施细则
工业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讨论稿)一、学位申请条件协同育人项目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方可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1.协同育人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应参与企业项目调研活动,并完成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内容,主要研究成果要通过企业导师和实习单位的鉴定和验收;2.协同育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研究内容应该与本人在企业进行的项目调研工作相关。
3.参与过本专业相关领域的省级、国家级和国际大赛并获奖;二、学位论文形式及要求1.选题要求1)生产与制造系统工程2)工业系统分析方法与优化技术3)服务系统运作与管理4)物流系统设计、优化与供应链管理5)人因工程、安全工程分析与设计6)质量工程与标准化工程领域2.论文形式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具体可以在论文形式:工程设计类、技术研究或技术应用类、工程与项目管理。
工程设计类论文:综合运用工业工程理论及科学方法、专业知识与技术手段,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工程项目规划、设施规划、流程改善等问题开展的设计。
应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流程优化,布局及设计结构合理,数据准确,分析计算正确,技术文档齐全,设计结果投入了实施或通过了相关业务部门的评估。
技术研究或技术应用类(包括应用技术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实验研究、系统研究等)论文: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过程正确,建模仿真准确,实验方法科学,实验结果可信,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工程与工程管理类论文: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手机的数据可靠、充分,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
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
3.学位论文规范要求不同类型的论文其基本内容均由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组成。
其中正文部分字数一般为2-3万字。
论文写作要求格式规范,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图文对应,文理通顺,用词准确,表述规范。
学位论文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中、英文封面,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摘要(中、外文),关键词,论文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发表文章和申请专利目录,致谢和必要的附录等。
材料与化工 硕士授权 申报-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材料与化工硕士授权申报-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应该对材料与化工的重要性以及申报硕士授权的意义进行简要介绍。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工业的发展,材料与化工作为两个重要的学科领域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旨在研究和发展新型材料,提高材料的性能和功能,并解决生产、应用中的材料问题。
而化学工程与技术则涉及到化学过程的设计、开发和优化,旨在提高化工生产的效率和产品质量。
材料与化工的研究和应用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材料与化工的创新为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以及先进制造等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
其次,材料与化工的相关研究对于解决能源、环境、食品安全等全球性问题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此外,材料与化工的科学研究也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申报硕士授权对于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学术研究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硕士生,申报硕士授权可以加深对材料与化工学科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同时,申报硕士授权也是进一步深化学术研究,为未来的学术发展和职业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机会。
本文将重点探讨材料与化工的重要性,以及申报硕士授权的意义。
接下来的章节将依次介绍申报硕士授权的条件和程序,并总结申报硕士授权的价值和对未来的展望。
通过本文的撰写,旨在深入挖掘材料与化工的学科特点和研究问题,促进材料与化工领域的学术交流和创新发展。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部分旨在介绍本文的整体结构和各个部分的内容安排,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组织和内容。
本文总共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即引言、正文和结论。
下面将对每个部分的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引言部分是文章的开头,旨在引入读者对材料与化工硕士授权申报的主题和背景。
首先,我们会概述材料与化工的重要性,说明为什么该领域的硕士授权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本文的结构,即讲述各个部分的内容和安排。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育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育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9.15•【文号】学位办[2006]40号•【施行日期】2006.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育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40号)有关单位: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同意在我国开始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1996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原国家教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16所院校开始试办工作,从1997年开始正式招生。
1998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师范司联合发布了《关于1999年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通知》。
从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试点工作在我国全面展开。
试点工作实践表明,教育硕士的设立适应了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得到了广大基础教育师资的热烈欢迎。
十年来,围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经各试点院校的共同努力,已经初步建立并逐渐形成了符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特点、保证培养质量的培养制度。
目前,第一批、第二批29所教育硕士培养单位已经有了毕业生。
为了总结教育硕士教育试点工作的经验,了解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和探索进一步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第一批、第二批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二、评估性质:教学合格评估。
三、委托评估单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四、评估方式:符合评估对象的院校自愿提出评估申请;申请评估的院校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并填写评估材料汇总表;专家组实地评估。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0.08•【字号】津学位办[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津学位办〔2012〕11号)各学位授予单位:我市自2002年开展市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以来,对培养和激励博士生的创新精神,提高我市博士生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我市研究生培养质量。
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开始,扩大天津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表彰数量,开展天津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在我市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不含专业学位论文),但不包括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学位者的博士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经三名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后也可以参评。
二、评选程序(一)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市学位办下达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见附件1)和有关要求,自评后将推荐名单报市学位办。
(二)市学位办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同行专家通讯评议。
(三)市学位办召开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四)专家评审会议通过的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公示10日,若无异议,市学位办公布2013年市级获得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三、时间安排(一)10月20日之前,各学位授予单位完成自评和推荐工作,并将天津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材料报送市学位办。
(二)2012年12月中旬教育部学位中心完成论文通讯评审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第二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工硕教指委[2013]5号
各培养单位:
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以来,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专业学位中覆盖面最广、规模最大的一种学位类型。
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中西部地区和国防军工部门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事实证明,工程硕士已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经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继2005年首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后,于2013年,在全国各培养单位中开展第二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3年6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未递送将不予接受),按照“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将“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和有关书面材料递送教指委秘书处。
同时将推荐表和有关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传至gcss@,电子文件名称要求是:T+培养单位代
码+参评人姓名.doc。
附件一: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
附件二: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三:首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供参阅)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抄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抄送:教指委全体委员、各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组长
附件一
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以来所取得的成就,表彰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防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经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表彰活动。
一、奖项名称
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评选范围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且目前在职工作。
已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爱国敬业。
就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以来,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防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四、组织与实施
教指委组织评审和表彰工作,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
1. 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参评人选,并经参评人所在单位同意,向教指委秘书处报送有关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见附件)。
2.领域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给予初审意见。
3. 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推荐材料及领域专家初审意见进行评审,并向教指委提名拟表彰名单。
4. 教指委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审定,设立为期14天的公示期,通过后,发布表彰名单。
五、表彰与宣传
给予“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
获奖者申报的成果汇编出版,公开发行。
六、其他
各培养单位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被评选者的称号,并对培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指委负责解释。
附件二
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培养单位代码:培养单位名称:
注:有特殊需要说明的可另加附件。
注:1. 本表中所列举的各项均须提供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2. 本表和有关材料于2013年6月28日前寄至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秘书处。
同时将本表和有关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传至gcss@。
电子文件名称要求是:T+培养单位代码+参评人姓名.doc。
附件三
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名单
注:本名单按培养单位代码和姓名拼音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