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间
延长工伤申请报告

尊敬的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单位员工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于XX年XX月XX日因公出差途中不幸遭遇意外人身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我单位已于XX年XX月XX日向贵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现因伤情严重,治疗周期较长,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现特向贵局申请延长工伤认定时间。
一、工伤事故发生经过XX年XX月XX日,我单位员工XX在执行公司派遣任务期间,于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导致全身多处受伤。
事故发生后,XX立即被送往XX医院接受治疗。
经诊断,XX全身多处骨折,需要长时间治疗和康复。
二、工伤认定申请情况我单位于XX年XX月XX日向贵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经贵局审核,于XX年XX月XX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XX所受伤害为工伤。
三、延长工伤认定申请原因1. 伤情严重:XX所受伤害为全身多处骨折,治疗周期较长,需要长时间康复。
根据医生建议,XX需要继续治疗,无法恢复正常工作。
2. 治疗费用较高:XX所受伤害的治疗费用较高,需要较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
为保障XX的生活和康复,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
3. 工伤认定时间较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时间为3个月。
由于XX伤情严重,治疗周期较长,3个月的时间不足以完成工伤认定所需的相关程序。
四、延长工伤认定申请要求鉴于上述原因,我单位特向贵局申请延长工伤认定时间,具体如下:1. 延长工伤认定时间为6个月,即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 在延长期间,我单位将继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为XX提供工伤待遇。
3.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贵局完成工伤认定工作,确保XX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我单位承诺1. 我单位将全力配合贵局完成工伤认定工作,确保XX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我单位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为XX提供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申报工伤的流程及材料

申报工伤的流程及材料
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致残的情况。
对于遭
受工伤的劳动者,申报工伤是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手段。
下面将介绍申报工伤的具体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报工伤的流程
1.及时就医: 遭受工伤后,第一时间就医治疗,并确保医疗记录详实。
2.报告单位: 向所在单位或用人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尽快填写工伤事故
报告表。
3.报社会保险部门: 在工伤发生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社会保
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4.接受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会邀请被害人
参加相关评定。
5.领取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者
可据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申报工伤需要的材料
1.医疗记录: 确保医疗记录真实详实,包括检查报告、病历、诊断书等。
2.工伤事故报告表: 填写详细的工伤事故经过,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
点、受伤情况等。
3.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4.社会保险相关证件: 如社会保险证、劳动合同等。
5.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即是申报工伤的流程及所需材料的简要介绍,希望可以帮助需要申报工伤
的劳动者顺利进行申报流程。
祝愿大家注意安全,健康第一!。
工伤保险的时限

工伤保险的时限工伤保险的时限一.视同工伤:48小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也就是说,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工伤。
如果没有死亡或抢救时间超出48小时的,无论病情多严重,都不是工伤。
二.工伤认定时效:30日/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此外,用人单位没有在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认定决定:60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60日(+30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五.停工留薪期: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赔偿的期限工伤职工受伤后,怎样才能使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呢?在工伤赔偿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要把握好工伤认定、鉴定、赔偿过程中的三个重要期限。
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
工伤认定时间是多少个工作日

工伤认定时间是多少个工作日工伤认定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其劳动者因工伤保险的实施而确定工伤的过程。
对于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来说,工伤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着劳动者能否获得工伤保险的待遇。
那么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少个工作日呢?接下来我们将从不同角度来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病的情况报告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事故发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报告。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及时将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病的情况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
这说明工伤认定的第一步是用人单位及时报告和通知的时间,这个时间是非常紧急的,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
其次,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病后,需要及时就医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及时就医,并在治疗的同时向用人单位报告。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劳动者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这个过程中,医疗机构将对劳动者的伤情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并出具《工伤鉴定意见书》,这个过程通常需要2-3个工作日。
所以从劳动者就医治疗到医疗机构出具《工伤鉴定意见书》的时间通常需要2-3个工作日。
最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获得《工伤鉴定意见书》后,需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劳动者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用人单位的意见一并报送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接到用人单位报送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劳动者的工伤进行认定。
因此,从劳动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进行认定的时间通常需要20个工作日。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少个工作日,可以分为用人单位报告和通知的1个工作日,医疗机构出具《工伤鉴定意见书》的2-3个工作日,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进行认定的20个工作日,总共大约需要23-24个工作日。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

申请⼯伤认定时间限制⼀般来说,我们职⼯在⼯作中受伤了都是⽴即去申请⼯伤认定,那么申请⼯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是不是超过了⼀个的时间都不能认定⼯伤了呢?下⾯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伤认定的时间限制1、申请职⼯所在⽤⼈单位应当⾃事故发⽣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30⽇内,向统筹地区⾏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2、审核劳动保障⾏政部门收到申请⼈的申请后,应及时进⾏审核,申请⼈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作⽇内⼀次性书⾯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劳动保障⾏政部门受理⼯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作⼈员对事故伤害进⾏调查核实。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政部门不再进⾏调查核实。
4、劳动保障⾏政部门受理⼯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受理之⽇起60⽇内作出⼯伤认定决定,并在⼯伤认定决定作出之⽇起10个⼯作⽇内以书⾯形式通知⽤⼈单位、职⼯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受理之⽇起60⽇内作出决定,并在⼯伤认定决定作出之⽇起10个⼯作⽇内以书⾯形式通知⽤⼈单位、职⼯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劳动保障⾏政部门受理职⼯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单位在15个⼯作⽇内提交有关材料。
职⼯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伤,⽽⽤⼈单位不认为是⼯伤的,举证责任在⽤⼈单位,⽤⼈单位在15个⼯作⽇内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政部门可以依据受伤职⼯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伤认定结论。
申请⼯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提出⼯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伤认定申请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伤认定申请⼈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政部门应当⼀次性书⾯告知⼯伤认定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认定失效时间是多久

The cool breeze blows the maple leaves red, cold words make the strong matur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工伤认定失效时间是多久工伤认定决定不失效。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可以撤销,不因时长失效。
其实像工伤这样的事情,可能在各家单位都会遇到过,毕竟有一些天灾人祸是大家无法预料到的。
但是遇到工伤以后,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秉着一个平常的心态积极去对待。
首先要,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也是有时间限制的。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工伤认定失效时间是多久?一、工伤认定失效时间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职工不提出工伤认定,就相当于放弃权益。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
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认定程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申报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一、申报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申请工伤是有时限的。
用人单位应该在三十天内提交工伤的申请。
如果职工因事故负伤或者已经被鉴定为是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该要从事故伤害发生当天开始,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区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到一个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一年。
超过这一期限,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工伤所需资料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四)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五)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提交
1、律师事务所函
2、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三、申报工伤去哪里申报
工伤认定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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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内可以报工伤吗

一个月内可以报工伤吗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因此,如果在一个月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是可以报工伤的。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并在工伤发生之日起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劳动者在受伤后应当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此,劳动者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5日内,依法进行工伤认定。
因此,劳动者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伤认定。
总的来说,一个月内可以报工伤,但是劳动者需要及时向用人单位
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和认定工
伤申请,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对于工伤报告的问题有更清晰的了解。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在遇到工伤时能够及时报
告并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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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间
单位工伤认定程序
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
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
3、工会组织,
上述申请人都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申报须知和材料。
(二)申请时间
1、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同意,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上报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工作职责或职务证明和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
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8)属借用或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0)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交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11)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
二、受理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认真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式二份,申请人一份,留档一份;
2、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3、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调查核实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存有疑义时,应当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的取证,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工伤的,则开具《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
3、经办人员提出初审意见报领导审批后作出行政决定;
4、对相关部门证据尚未提供或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60日的工伤认定时效已接近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开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一式二份,申请人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待条件具备时再启动工伤认定程序;
5、经调查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具备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开具《工伤认定终止决定书》,一式二份,申请人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一份;
6、对疑难案件进行集体会商报领导审批后作出行政决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设区的市一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根据其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区级劳动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
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五、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对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审核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未参保员工申请工伤认定须知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关于工伤认定程序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看了之后能够按照法定的程序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因为工伤的问题所产生的纠纷也是非常多的,如有遇到此类问题的,可以到网站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单位工伤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