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论文(共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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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论文2人身保险

保险学论文2人身保险

保险学论文论中国人身保险的发展学科专业:金融学学生姓名:周郭媛学生学号: 1207534059 提交时间: 2013年11月摘要:作为三大金融支柱行业之一的保险,在中国可以说是蓬勃发展10多年了。

老百姓对保险已经不再陌生,越来越多的人也在关注或购买人身保险。

据本人对各类人群的接触,人们对保险的认识还是非常肤浅、零散、片面,相当部分甚至是误会、误解。

这个现象一方面跟国内对保险常识缺少宣传有关,另一方面跟保险销售环节中部分人无意或有意的误导宣全也有关。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经济的发展和变革日新月异,人身风险、金融秩序的跌宕起伏风险跟我们每个人都如影随形。

现在,我们将对人身保险的现状及发展前景进行讨论。

关键词:人身保险;现状;发展前景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人身保险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身保险是劳动者在遇有不幸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扶养人死亡时得到物质保证的形式之一。

国家统一使用的人身保险基金,是靠投保人的按期缴款建立的。

人身保险也是组织居民储蓄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投保人达到保险契约所定的年龄时,国家给他一定金额的款项等等。

人身保险按照保险形式,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按照人身发生危险的性质,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一.传统人身保险和新型人身保险传统人身保险的产品种类繁多,但按照保障范围可以划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而人寿保险又可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健康保险则又可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等。

其中,年金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每年定期支付的形式而得名,实际操作中年金保险还有每季度给付、每月给付等多种形式。

养老年金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老年生活所需的资金,教育年金保险则可以为子女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研究》范文

《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研究》范文

《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身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重要工具,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在人身保险的实践中,关于保险利益的问题时常引发争议和讨论。

本文旨在探讨人身保险利益的相关问题,为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人身保险利益的概念及重要性人身保险利益,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这种利益是确定保险合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被保险人权益的基础。

在人身保险中,利益问题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成立、效力和履行,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的现状分析当前,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关于保险利益的问题逐渐凸显。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模糊,导致合同有效性存在争议;二是保险公司在利益认定上存在操作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三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保险利益的界定不够明确,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

四、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的成因分析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是导致问题的重要原因。

相关法律法规对人身保险利益的界定不够清晰,导致在实践中存在争议。

其次,市场环境的复杂性也是造成问题的原因之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市场主体众多,利益关系复杂,容易出现利益冲突和纠纷。

此外,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利益的认知不足也是导致问题的重要原因。

五、解决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的对策建议针对人身保险利益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

明确界定人身保险利益的范畴和认定标准,为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履行提供法律保障。

2. 规范市场行为。

加强对保险公司和保险市场的监管,规范保险业务操作流程,防止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3. 提高认知水平。

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利益的认知水平,增强风险意识。

4. 强化合同管理。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人身保险论文范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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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身保险论文范文怎么写推荐文章保险公司述职报告热度:关于养老保险的论文热度:浅谈养老保险相关论文热度:宁夏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热度:宁夏农村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热度:从保险学角度上来看,保险需求理论在保险学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人身保险需求理论更是保险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人身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人身保险论文范文篇一:《试谈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摘要:保险利益是保险中经常强调的重要原则。

在新保险法中做了相应的修订,添加了新的内容。

我国保险利益的确定在利益原则基础上加入了同意主义的内容,以适应成文法国家的需要。

此外,在与财产保险进行对比中发现人身保险利益的要求时效有所不同,是适应人身保险特点的体现。

在人身保险时效的问题上进一步探讨了一个在案例中比较常见的离婚事件中的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与否,以及作为财产的分割问题。

关键词:保险利益保险法时效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个人具有保险利益。

”一、新增雇主与雇员间保险利益在与旧保险法的对比中可以看到,三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是新增内容,认可了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保险利益。

同时又在三十九条中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此项规定在肯定了雇主对雇员的保险利益之后又对它可能引起的道德风险进行了限定。

雇主对雇员的保险利益来源于雇员对企业的价值,雇员可以为企业创造利润,一旦雇员死亡,则其工作必然要停止,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遭受损失。

但从这一方面来看的话,似乎不应对保险的受益人进行如此硬性的规定。

但是保险法的立法似乎是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从对受益人的限定上来看,雇主为雇员投保的人身保险是雇员的一项福利,在其死后由其近亲属获得,类似死亡赔偿金。

人身保险论文

人身保险论文

《人身保险论文》人身保险论文一、保险涵义潜入心:80年代以来,我国人身保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在发展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人身保险的发展水平低、人身保险的发展很不稳定、人身保险在保险市场中所占份额偏低且不稳定、人身保险的承保率低以及在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供给方面的原因,也有需求方面的原因,因此应针对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原因,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风险意识的增强,居安思危不仅体现在对物质补偿的需求上,而且发展到越来越多的人寻求养老的保障、死亡的怃恤、伤残的给付等。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个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医疗、待业、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等,都使人们对人身保险有了进一步的需求。

采取增加保险经营主体、开放国内保险市场,增加险种、提高保额、拓宽保险责任范围,调整经营战略,改进理赔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提高居民的保险倾向等措施来促进我国人身保险的发展,使保险涵义潜入心。

二、保险知识永记牢:(一)人身保险的含义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根据《保险法》第51条规定,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

这些都是与公民切身利益最为密切的险种。

(二)人身保险有哪些种类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非意外伤害而由被保险人本身疾病导致的伤残、死亡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其中人寿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研究》范文

《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研究》范文

《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人们对于生活保障与财富安全的关注日益增长,人身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然而,在人身保险的实践中,关于保险利益的问题时常引发争议和纠纷。

本文旨在探讨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的现状、原因及解决对策,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的现状人身保险利益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利益的规定模糊不清,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随意解释,损害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保险代理人或销售人员为了追求业绩,故意隐瞒或夸大保险利益,误导消费者;三是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保险利益问题进行欺诈。

三、人身保险利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关于人身保险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于保险利益的定义、范围及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尚存在空白。

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得以利用法律漏洞进行欺诈活动。

(二)保险市场不规范部分保险公司为了追求利润,忽视了对保险合同及产品设计的严谨性,导致保险合同中存在诸多漏洞。

同时,一些保险代理人和销售人员为了追求业绩,不顾职业道德,进行误导性销售。

(三)消费者保险知识匮乏许多消费者对于人身保险的了解不够深入,缺乏对保险合同和保险利益的正确认识。

这使得他们在购买保险时容易被误导,导致权益受损。

四、解决人身保险利益问题的对策(一)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对人身保险市场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险利益的定义、范围及保护措施,为解决人身保险利益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二)规范保险市场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保险合同及产品设计的审查,确保其合规性和合理性。

同时,应加强对保险代理人和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提高消费者保险知识水平政府和保险公司应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险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对保险合同的认知能力。

保险学论文 人身保险

保险学论文  人身保险

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现状分析学科专业:金融学学生姓名:**学生学号: ********** 提交时间: 2013年10月摘要: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国保险事业异军突起,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人身保险有自身的发展优势,当然在发展和探索中也产生了种种不利于发展之处.我国的人身保险正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自身的不断完善中,走出困境在全球化浪潮到来之际,中国保险事业没有在外来压力前止步,中国人身保险正在调整步伐,不断在改革中发展壮大,,它正以新生保险业的活力,逐步的向世界保险业靠拢.关键词:中国人身保险发展现状困境解决方案我国人身保险公司在1982年重新开办了人身保险业务。

自此,人身保险经过多年的时间,已经取得较大的发展。

人身保险保费增长速度快。

1982--1996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97.26%,而同期家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82.15%,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74.85%。

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名列各险种之首,高出国内商业保险总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38.54)58.72个百分点。

以下是2011年保险业经营数据:单位:万元原保险保费收入143392512.221、财产险46178231.582、人身险97214280.64(1)寿险86955913.67(2)健康险6917212.77(3)人身意外伤害险3341154.20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缴费4104683.73原保险赔付支出39293732.381、财产险21869338.062、人身险17424394.32(1)寿险13009348.85(2)健康险3596650.21(3)人身意外伤害险818395.26业务及管理费18823799.47银行存款177371710.33投资377366746.59资产总额601381032.44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13781773.16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产13246962.68注:1、本表数据是保险业执行《关于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15号)后,各保险公司按照相关口径要求报送的数据。

人身保险学论文【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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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学论文摘要:保险利益是保险中经常强调的重要原则。

在新保险法中做了相应的修订,添加了新的内容。

我国保险利益的确定在利益原则基础上加入了同意主义的内容,以适应成文法国家的需要。

此外,在与财产保险进行对比中发现人身保险利益的要求时效有所不同,是适应人身保险特点的体现。

在人身保险时效的问题上进一步探讨了一个在案例中比较常见的离婚事件中的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与否,以及作为财产的分割问题。

关键词:保险利益保险法时效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个人具有保险利益。

”一、新增雇主与雇员间保险利益在与旧保险法的对比中可以看到,三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是新增内容,认可了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保险利益。

同时又在三十九条中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此项规定在肯定了雇主对雇员的保险利益之后又对它可能引起的道德风险进行了限定。

雇主对雇员的保险利益来源于雇员对企业的价值,雇员可以为企业创造利润,一旦雇员死亡,则其工作必然要停止,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遭受损失。

但从这一方面来看的话,似乎不应对保险的受益人进行如此硬性的规定。

但是保险法的立法似乎是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从对受益人的限定上来看,雇主为雇员投保的人身保险是雇员的一项福利,在其死后由其近亲属获得,类似死亡赔偿金。

二、关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问题1.在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问题上,还有值得强调的一点是:人身保险要求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因为以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而具有其特殊性。

首先,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保障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要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同时对受益人的确定也规定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人身保险论文

人身保险论文

《人身保险论文》专业金融学班级金融10006班姓名学号二○一三年七月人身保险论文一、保险涵义潜入心:80年代以来,我国人身保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在发展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人身保险的发展水平低、人身保险的发展很不稳定、人身保险在保险市场中所占份额偏低且不稳定、人身保险的承保率低以及在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供给方面的原因,也有需求方面的原因,因此应针对供给与需求两方面的原因,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风险意识的增强,居安思危不仅体现在对物质补偿的需求上,而且发展到越来越多的人寻求养老的保障、死亡的怃恤、伤残的给付等。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个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医疗、待业、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等,都使人们对人身保险有了进一步的需求。

采取增加保险经营主体、开放国内保险市场,增加险种、提高保额、拓宽保险责任范围,调整经营战略,改进理赔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提高居民的保险倾向等措施来促进我国人身保险的发展,使保险涵义潜入心。

二、保险知识永记牢:(一)人身保险的含义人身保险――就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根据《保险法》第51条规定,人身保险就是以人的寿命与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医疗(健康)保险。

这些都就是与公民切身利益最为密切的险种。

(二)人身保险有哪些种类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就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就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健康保险:就是以非意外伤害而由被保险人本身疾病导致的伤残、死亡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其中人寿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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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论文(共10篇)
人身保险论文(一): 人身保险是什么意思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保险人给付被保险或其受益人保险金的保险.普通的人身保险主要解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疾病或死亡等不幸事故时或年老退休时经济上的困难.随着保险经营的不断创新,一些具有投资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在解决被保险人经济困难的同时,也满足了人们对投资的需求.\x0d就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而言,当以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时,它以生存和死亡两种状态存在;当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时,它以人的健康、生理机能、劳动能力(即人赖以谋生的手段)等状态存在.
人身保险论文(二):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非人寿保险等业务.
真题中的,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非人寿保险等业务. 引用自哪一条理由是
这句话是错的!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且,这句话不是来自,应该是!
希望对你有帮助!
人身保险论文(三): 如何理解:“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
如何理解:“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这句活
保险利益一般指血缘上的关系,或者是经济上的关系。

但人身保险里面,指血缘关系【人身保险论文】
人身保险论文(四): 200分!中译英(1)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死亡、年老、伤残、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险,我们叫做人身危险.
百分之百手翻!
Life insurance is a kind of personal insurance which purpose is to insure one’s life.When accidents happen to the policyholder,the insurer or his company pays a certain amount of insurance fee.The initial purpose of life insurance is only to subsidize the financial burden in case of unexpected death.However,as time passes by the concept of saving is introduced,thus when the warranty period
ends,the policyholder will receive an amount of insurance money from the company.Life insurance is a service in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and aims to insure one’s health and life.Death,disability,and illness are considered as dangers anyone is facing,we call these personal dangers.
人身保险论文(五): 人身保险的给付(定额保险)的一个案例
张某由单位向A公司集体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为4000元,附加补偿型医疗费用保险,保额为2023元。

他外出旅游时,又向B公司投保公路旅客人
身意外伤害险(含补偿型医疗费用保险责任),保额各为3000元。

旅游途中张某不幸被汽车撞伤,共支出医疗费用2400元,并定为40%残废。

问A、B两家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并说明原因。

你这是题,实际赔偿和做题时完全不一样的。

按题计算
A公司赔4000X40%=1600元的意外伤害费
B公司赔3000X40%=1200元的意外伤害费
医疗费A公司赔2400X(2023/(2023+3000))=960元
医疗费B公司赔2400X(3000/(2023+3000))=1440元
所以A公司赔1600+960=2560元
B公司赔1200+1440=2640元
但实际上,因为B公司的意外医疗保额在3000元,如果不考虑免赔额,那么2400元的医疗费用可以在B公司全部报销,没有必要在两个公司报销耽误事。

人身保险论文(六): 判断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
判断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

√还是×,说明理由。

这个说法肯定是错的。

《保险法》第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
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论文(七): 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人身保险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对吗
是的,把自身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所以保险公司才有了发展和壮大!【人身保险论文】
人身保险论文(八):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为受益人。

藻屡奔
A.被保险人
B:被保险人的近亲属
C:投保人自身
D:保险人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熊的签署只是改变的信息资料的义务,并支付保险费,投保人可以投保。

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人权保险索赔的享受的主题。

属于寿险相关领域特别受益,是在合同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在受益人未定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将被视为受益人,保险被认为是被保险人的财产,应当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以履行对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的义务但不是作为一个法律实体投保。

投保人对被保险工人的劳动关系,因为工人自己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作为一个工人,可保利益是他们的身体或生命保险的目的是保护保险合同的主体,谁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人身伤害他们的补偿或亡的被保险人的财产不能主张被保险人及近亲属以外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分享,也不是为债务清偿者
人身保险论文(九): 某厂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保险,保险金额共计600万元.
按保险费率0.6%计算,该厂每年为每个员工缴纳保险费72
这个厂有多少职工
6000000*0.6%/72=500(人)
答:该厂共有职工500人.
人身保险论文(十): 判断题是对还是错你们的回答一道都不能失误
1:没有保险利益就不存在保险关系。

()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

()
3: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以不存在某种促使危险增加的事实为先决条件。

() 4:定值保险的被保险人有可能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

()
5:近因是指时间上与空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

()
6:若保险金额高于实际损失,则保险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
7:在保险人赔偿后,被保险人可以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力。

()
8:补偿原则对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均适用。

()
9:在近因原则中,造成损失的多种原因,仅有一种不为承保风险,保险人也得承担赔偿责任。

()
对对对对 5错 6错 7错代位求偿是保险公司 8对 9错
好久没弄了不知道是否全对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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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论文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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