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债务融资详解及企业债券发行操作实务与违约风险防控
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探讨

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探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发展不完善状态,在这一背景下,存在部分国有企业,为实现进一步发展,通常采用负债经营模式,企业负债率相对较高。
一旦企业内部负债率较高,不仅会引发偿债风险,同时也会制约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只有采用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才能够规避债务风险问题,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以及市场竞争力。
针对债务风险发生原因,国有企业应当提升债务风险防控意识,营造良好内部控制环境,提高债务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
1.1 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类型1.1.1 显性债务风险在国有企业中,显性债务风险是债务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指的是国有企业在运营中,通过资本市场,采用公开或者不公开的方式,发行债券等相关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或者向金融机构贷等方式获取资金,从而产生负债。
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内部存在一定资金缺口问题,贷款难以按时偿还,不仅需要承担一定债务违约风险,同时也会引发信用风险。
显性债务风险制约了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
1.1.2 隐性债务风险隐性债务主要指的是国有企业产生的对外融资以及向外担保等债务,但由于成本核算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各项数据不具备科学性与和准确性,从而导致潜亏挂账,引发虚盈实亏问题,实际存在的债务风险远远高于账目情况引发的债务违约风险。
1.1.3 流动性风险在国有企业中,流动性风险是债务风险的重要内容。
这一风险主要指的是国有企业收入减少及债务增加,从而导致内部资金严重紧缺,资金流动性降低,并对国有企业各项经济活动与盈利能力产生不良影响,在这一过程中引发的风险问题。
现阶段,国有企业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源于三方面内容。
首先是由于国有企业在开展筹资活动中,筹资形式单一且落后,导致企业负债成本与借贷成本增加,滋生流动性风险。
其次是由于国有企业在日常运营中,为不断提升内部核心竞争力,往往会采用较长还款期的赊销方式,产生坏账问题,资金无法及时收回,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企业融资风险概念

企业融资风险概念企业融资风险是指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主要包括债务融资风险、股权融资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一、债务融资风险债务融资风险是指企业因借款而产生的风险。
债务融资的主要形式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等。
债务融资的风险包括还款压力、利率波动、违约风险等。
如果企业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可能会面临严重的财务危机。
二、股权融资风险股权融资风险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而产生的风险。
股权融资可以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资金,但同时也意味着企业需要与投资者分享未来的收益。
股权融资的风险包括市场波动、经营风险、稀释股权等。
三、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及时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偿还债务或支持日常经营活动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企业的资产质量下降、现金流不足等问题。
如果企业无法及时筹集资金,可能会面临违约或破产的风险。
四、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对企业融资成本产生的影响。
如果市场利率上升,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将上升,反之亦然。
利率风险的产生主要源于市场利率的波动性和不可预测性。
五、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如果企业的负债以外币计价,汇率波动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还款成本。
同时,如果企业的收入以外国货币计价,汇率波动可能会降低企业的收益。
六、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国家政策变化对企业融资活动产生的影响。
政策风险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变化对企业融资成本、融资渠道等方面的影响。
如果国家政策对企业不利,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融资难度和成本。
综上所述,企业融资风险是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环境,采取合理的融资策略,降低融资风险。
同时,政府和社会也应该加强对企业融资的监管和支持,为企业提供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融资环境。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
置指南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是为了
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和非金融企业融资能力的提升而制定的。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阐述这份指南的意义和具体内容。
首先,该指南对于稳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
的发展,企业融资需求不断增加,尤其是非金融企业的融资需求。
银
行间债券市场作为我国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具有优质的融资环境和
广泛的投资者群体。
该指南的出台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
了重要的保障,对于稳定市场预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其次,该指南对于提升非金融企业融资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非金融企
业融资难、融资贵已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加强债券市场风险管
理和违约处置能力可以有效地降低公司债务成本,提高债务融资的可
及性和灵活性,进一步促进了非金融企业的融资能力。
最后,该指南具有操作性强和可行性高的特点。
该指南仔细设计了具
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模板和违约处理方式,建立了有效的违约处置机制,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竞争环境和法律制度保障体系。
总的来说,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的出台是促进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提高非金融企业融资能力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指南的进一步实施,我们相信将会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透明和高效的投资环境,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双向互动和持续健康发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2020版)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2020版)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20]13号)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中介服务的行为,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对《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进行了修订,经2020年4月30日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现予发布施行。
附件: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0年6月12日附件: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2008年4月15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3月1日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2020年4月30日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中介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为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中介服务的行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中介服务是指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增进机构等中介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提供的专业服务。
债务融资工具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结算等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并定期向交易商协会报送债务融资工具有关发行、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结算、兑付等情况。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会员机构或声明遵守自律规则、并在交易商协会登记的非会员机构可提供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的通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日期】2019.12.27•【文号】中市协发〔2019〕161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的通知中市协发〔2019〕161号各市场成员:为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合法权益,指导市场参与主体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行为,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
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现予以发布实施。
附件: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9年12月27日附件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合法权益,指导市场参与主体的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行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发布)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投资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按照本指南要求开展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以下简称违约及风险处置)。
第三条本指南所称“违约”是指,发行人未能按约定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以及因破产等法定或约定原因,导致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且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情形。
如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或发行人与持有人达成的其他约定对支付时间设置宽限期,则上述本息应付日以宽限期届满日为准。
第四条本指南所称“风险”是指,发行人按约定或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债券发行的信用风险评估债券违约风险的重要指标

债券发行的信用风险评估债券违约风险的重要指标债券发行的信用风险评估——债券违约风险的重要指标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政府等债务融资的主要途径。
在债券发行中,信用风险评估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关键考量因素之一。
而债券违约风险指标作为信用风险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本文将探讨债券违约风险的重要指标及其评估方法。
一、债券违约风险的重要指标债券违约风险是指债券发行方无法按时、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风险。
在评估债券违约风险时,有一些重要指标可以作为参考:1. 债券评级:债券评级机构根据债券发行方的信用状况和债券的偿付能力进行评级。
常见的评级机构有标普、穆迪和惠誉等。
评级结果通常以字母等级表示,例如AAA、AA、A等级,其中AAA为最高等级,表示债券发行方信用优秀。
2. 利差:利差是指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与无风险利率之间的差额。
利差较高通常反映了市场对债券违约风险的担忧,而利差较低则表明市场对债券违约风险的预期较低。
3. 债券违约概率:债券违约概率是指债券违约的可能性。
评估债券违约概率可以参考历史数据、债券评级结果、财务状况等因素。
一般来说,债券违约概率越高,债券的违约风险就越大。
二、债券违约风险评估方法针对债券违约风险的评估,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信用评级法:通过债券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可以直接获得债券发行方的信用状况。
投资者可以根据评级结果进行判断,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进行投资。
2. 历史数据分析法:通过对债券市场历史数据的分析,可以了解不同债券的违约情况及其与市场环境的相关性。
通过分析历史数据,可以对未来的债券违约风险做出一定的预测。
3. 财务分析法:对债券发行方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包括利润、偿债能力、流动性等指标的分析。
债券发行方财务状况较好的,其违约风险较低。
4.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法:债券违约风险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
因此,对宏观经济环境进行分析,包括国内经济增长、通货膨胀率、利率水平等因素的研究,可以对债券违约风险进行评估。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现代金融市场中,债务融资是金融企业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
债务融资是指金融企业通过发行债务工具来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运营和扩大业务的需求。
这些债务工具通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商业票据等。
下面将介绍一些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其在资金筹集中的作用。
首先,企业债券是金融企业常用的债务融资工具之一。
企业债券是指金融企业向投资者发行的长期债务证券,具有固定利率、固定期限的特点。
企业债券的主要优点是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且债券持有者可获得固定的债息收入。
同时,企业债券的流通性较好,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
因此,企业债券为金融企业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和灵活的融资渠道。
其次,公司债券也是金融企业债务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
公司债券是指金融企业通过公开发行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债务证券。
与企业债券不同的是,公司债券往往由金融企业的下属公司或子公司发行,其偿付主体是发行主体的担保公司。
公司债券具有较高的债务性质和违约风险,但相应地,其利率较企业债券更高,吸引了一些风险偏好的投资者。
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公司债券是一种重要的多元化融资工具,可以帮助其分散融资风险。
另外,商业票据也是金融企业常用的短期债务融资工具之一。
商业票据是企业发行的一种短期债务凭证,具有灵活性和流动性高的特点。
商业票据的有效期通常在270天以内,其利率通常较高,但相对于债券而言,发行门槛较低,便于企业快速筹集资金。
同时,商业票据的灵活性也给了企业更多的运用空间,比如企业可以通过重新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流动性支持。
商业票据的发行和交易通常需要得到商业银行的支持,因此,企业在选择商业票据作为融资工具时需要考虑银行的信用评级和报价情况。
综上所述,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现代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商业票据等工具为金融企业提供了各自独特的融资渠道,帮助其满足资金需求、扩大业务规模。
然而,在选择债务融资工具时,金融企业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资金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以获得最佳的融资效果。
财务管理中的债券投资与债务融资

财务管理中的债券投资与债务融资在财务管理领域中,债券投资和债务融资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债券投资是指个人或机构购买债券的行为,而债务融资则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的途径。
本文将详细讨论债券投资和债务融资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和影响。
一、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是指个人或机构购买债券以获取固定利息或赚取资本利润的投资行为。
债券是债权凭证,代表了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借款承诺,并规定了债权人从债务人那里获得利息及本金的权益。
通过购买债券,投资者可以实现稳定的收益,并分散风险。
债券投资的好处之一是稳定的收益。
由于债券通常具有固定的利息支付期限和金额,投资者可以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
而且,债券通常具有较低的风险,特别是政府债券和蓝筹股债券,因此受到许多投资者的喜爱。
此外,债券投资还可以分散投资风险。
通过购买不同类型的债券,投资者可以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发行方和行业。
如果一个债券出现问题,其他债券还可以提供保护。
这种分散投资的策略可以提高投资组合的整体稳定性。
然而,债券投资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限制。
首先,债券投资的回报相对较低。
与股票等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债券的回报通常较为保守。
其次,在通货膨胀或利率上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会面临购买力下降的风险。
此外,如果债券发行方遇到财务困境,投资者可能面临违约的风险。
二、债务融资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为企业的扩张、运营或其他资金需求提供支持。
债务融资是一种长期借款方式,企业通过向投资者发行债券,并承诺在未来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债务融资的一个重要好处是多样化的资金来源。
相比于通过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方式,债务融资可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为企业筹集更多的资金。
此外,债务融资也可以带来更多的灵活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融资金额和期限。
另一个优势是债务融资相对较低的成本。
由于债券通常具有固定的利率,企业可以在发行阶段约定较为有利的利率条件,从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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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债务融资详解及企业债券发行操作实务与违约风险防控中国金融市场的八大债务融资详解国内债券市场目前分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两大债券发行和流通市场,国家发改委、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证监会组织构建了债券申报审核体系。
一、企业债券(含产业债和城投债)1、产品介绍: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债券为城投债;由一般产业类公司发行的债券为产业债。
企业债券要求募集资金用于预先约定的用途且为固定资产类投资(可以利用不超过发债规模40%的债券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发改委系统为各地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审批机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往往是当地的投资主体,城投类债券是企业债券构成的主体。
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窗口文件。
金融圈的干货文章、模块知识、实务课程助您成为金融界的实力派!欢迎关注金融干货!2、发行条件:《证券法》第十六条、十八条规定了企业债发行主体需要满足的最低要求,但现实中一方面国内资本市场投资者风险识别、定价、承受能力较弱,另一方面对企业债申报主体的要求较高(民营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上,国企AA-及以上),且受制于资产负债率、募投项目盈利能力等具体情况,监管机构将酌情要求发行主体补充增信措施。
3、发行规模:存量债券的规模不能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且近3年平均可分配净利润可以覆盖债券一年利息。
其中融资平台的净资产需要扣除公益性资产(如道路、博物馆等)。
当期债券的发行额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的70%。
4、常见期限:发行期限普遍较长,少量高评级的产业类企业债期限可达15年,通过特殊条款设计,市场上已有“永续类”企业债发行;城投类企业债券主要集中在7年期品种,但均按监管要求设计了分期偿还条款。
5、增信措施:对于募投项目能力不足、发行主体评级偏低、资产负债率较高等具体情况,监管机构会建议或强制发行主体增设第三方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应采取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等措施。
由信用良好的担保公司(AA+及以上)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保证担保的债券、使用有效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且级别AA+及以上的债券,国家发改委将简化核准程序。
二、项目收益债券1、产品介绍:项目收益债券指“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实际控制人发行的,与特定项目想联系的,债券募集基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主要来源项目建成后运营收益的债券”,为国家发改委重点鼓励的债权品种。
在实践中,由于紧靠尚处于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未来收益难以支撑债券信用,项目收益债券方案设计上依然需要较高资质的发行主体提供增信措施,且债券资金监管十分严格。
主要试用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2、发行条件:《证券法》第十六条、十八条规定了企业债发行主体需要满足的最低要求,在实践中需要满足项目收益较高,运营期项目收入可覆盖当期债券本息支出,且需要高资质主体提供差额补足或作为担保方。
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可豁免相关法规对发行主体的财务指标要求。
3、发行规模: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发行规模仍受到净资产规模、净利润的限制。
非公开发行的项目债券发行规模原则上不受发行人净资产的限制,但需要与项目投资额挂钩,且项目周期内产生的收益可以覆盖债券本息。
4、常见期限:项目收益债券的存续期不得超过募投项目运营周期。
还本付息资金安排应与项目收益相匹配,无常规期限。
5、增信措施:项目收益债券差额补足机制必须设立,其他增信措施可根据具体方案设计,发行主体需要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账户、项目收入归集账户、偿债资金专户,分别存放项目收益债券的募集资金、项目收入资金和项目收益债券还本付息资金。
三、公司债券1、产品介绍:公司债创设于2007年,起初发行主体仅限于沪深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与注册于中国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并于2015年年初正式扩容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全面建立了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大公募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小公募发行和面向合格投资者的非公开发行制度。
小公募发行主要由交易所负责审核及颁发批文,证监会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流程更加简便快捷;大公募在交易所审核的基础上仍需由证监会进行实质性审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行发行后备案制,如需在发行后于交易场所挂牌转让,则需于发行前获得交易场所的《无异议函》。
主要适用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规则等部门规章。
2、发行条件:满足《证券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主体需要满足的最低要求,如需向公众发行,还需满足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若非公开发行,发行主体则无任何财务指标限制,但须保证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3、发行规模:公开发行的发行规模不能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且发行人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可以覆盖债券一年利息。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受发行净资产的影响。
4、常见期限:短期公司债券期限为1年以内,一般公司债券期限主要为3-5年。
5、增信措施:是否设置增信措施主要考虑资本市场的接受程度,《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仅要求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会补充增设偿债资金专户。
四、可交换公司债券1、产品介绍:可交换债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质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行人质押的上市公司股权,相当于在持有者所持有的债券中嵌入了看涨期权,分为公开、非公开两类发行方式。
与股权质押相比,具有质押率高、融资成本低的优势;与普通债券相比,融资成本更低;若发行人有大额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意愿,通过可交换债券的方式可以锁定二级市场减持价格,规避大幅减持对股价的冲击。
主要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部门规章。
2、发行条件:净资本条件(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发债条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0%)、利润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1年利息)、评级条件(债券信用级别良好)等,预备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5亿,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本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3、发行规模:公开发行的发行规模主要由发行人的净资产规模、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水平,以及可用于交换的股票市值决定。
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该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该次发行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交易日日均价计算市值的70%。
非公开发行,对发行人的财务指标、主体评级均无强制性要求。
质押股票数量应不少于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
4、常见期限:以3年期、5年期产品为主。
5、增信措施:可交换债的股票质押方案即为增信措施,一般无需设置其他增信方案,但需要针对质押股票开立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
五、中期票据1、产品介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其特点在于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且没有期限限制。
主要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
2、发行条件/发行规模:中期票据余额不应超过发行主体净资产的40%,对发行主体无盈利能力方面的要求。
3、常见期限:目前市场上中期票据方案以3年至5年期居多,同时存在通过相关条款设计而无明确到期日的“永续中票”类别。
4、增信措施:发行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增设保证担保、抵质押等担保措施,当前无关于中期票据监管账户设置的特殊规定。
六、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产品介绍: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
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流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
2、发行条件/发行规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无明确发行条件/发行规模要求。
3、常见期限: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常见期限以1-3年为主,对于高信用评级的企业可以达到5年或以上。
4、增信措施: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增设保证担保、抵质押等担保措施,当前无监管账户设置的特殊规定。
七、短期融资券1、产品介绍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约定在1年以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
2、发行条件/发行规模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发行主体净资产的40%,对发行主体无盈利能力方面的要求。
3、常见期限:短期融资券期限均在1年以内。
4、增信措施:发行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增设保证担保、抵质押等担保措施,但由于期限较短,市场上短期融资券以信用发行为主。
当前无关于短期融资券监管账户设置的特殊规定。
八、项目收益票据1、产品介绍:项目收益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且以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的债务融资工具,可选择市政、交通公用事业、教育、医疗等与城镇化建设相关的、能产生持续稳定经营性现金流的项目。
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项目收益票据业务指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