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病案管理委员会制度及职责

病案管理委员会制度及职责

病案管理委员会制度
1.为加强医院病案管理,保证病案管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规范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每年至少一次。

3.结合新的医疗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应我院的病案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

4.听取医院病案管理工作汇报,解决病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5.医院病案管理,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6.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完成。

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门诊、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密切配合临床教学和科研。

2.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根据卫生部发布的疾病分类ICD-10与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制定病案书写标准,及时提出对临床医师、护理人员规范病案的要求。

4.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

5.制订本院病案管理制度,审定全院医用表格的式样,并监督实施。

6.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密切协作,促进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7.定期听取病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年向院长提出病案管理工作报告。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部负责病案管理工作的专门组织,旨在规范病案编码、归档、存档等工作流程,提高病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本制度旨在明确病案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以保障病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二、组织架构(一)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医院行政领导任命相关人员进行组建,包括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等职位。

(二)委员会主任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委员会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工作,委员会委员协助主任和副主任进行具体工作事项的落实。

三、职责与权限(一)制定病案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包括病案编码、归档、存档等方面的工作规定。

(二)指导和监督病案管理人员的工作,保证病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三)组织进行病案质量评审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病案管理中的问题。

(四)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病案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组织病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六)收集、整理和分析病案管理数据,编制相关报告,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四、工作流程(一)病案编码流程1.录入:病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对患者病历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系统。

2.编码:病案管理人员根据患者病历,对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等内容进行编码。

3.审核:病案管理人员对编码结果进行审核,确保编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核对:由病案管理委员会成员对编码结果进行核对,如有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改。

5.存档:编码完成后,将病历及编码结果进行存档,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二)病案归档流程1.整理:病案管理人员对已完成编码的病历进行整理,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档。

2.归档:将整理好的病历放入相应的档案柜内,并进行归档登记,确保病历的有序存放。

3.查询:病案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对已归档病历进行查询和调阅,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五、附件本文档附件包括:1.病案管理制度相关文件。

2.病案编码手册。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提高病案管理工作质量,保障医疗机构病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

第三条: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病案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包括病案质量管理、病案统计、病案审核、病案的归档和保管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节病案管理委员会的设置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立病案管理委员会。

病案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包括病案管理科领导、医务科室主任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委员。

第五条:病案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实施。

第二节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和权利第六条:病案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的整体工作,并负责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

第七条:病案管理科领导负责病案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负责监督各科室的病案质量。

第八条:医务科室主任负责病案管理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协调与推进,包括病案统计、病案审核等工作。

第九条: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病案的质量管理,并配合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一节病案管理第十条: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病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包括病案首页审核、病案回收和分类、病案质量评定等工作。

第十一条:病案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完善的病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病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病案统计第十二条: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病案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包括病案数据的采集、录入和分析等工作。

第十三条:病案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病案统计数据库,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汇报。

第三节病案审核第十四条: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病案审核工作的组织和推进。

包括病案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审核,病案相关医疗行为的合规性审核等工作。

第十五条:病案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病案审核制度和标准,并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和反馈。

第四节病案的归档和保管第十六条: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病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 为加强我院病案管理,提高病案质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

2. 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院长及质量控制中心、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服务中心、感控科、信息科等部门负责人及临床医疗护理专家等人员组成,分管医疗质量的副院长任主任委员,质量控制中心、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质量控制中心指派专人任秘书。

3. 质量控制中心为病案管理委员会常务机构,负责病案管理的日常工作。

4. 质量控制中心、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服务中心每月对本职责范围内的病案质量进行检查,所查情况及时向病案管理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5. 病案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但每年不得少于四次。

6. 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由秘书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对于重大问题应形成专题报告送院长或相关部门处理。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⑴目的为加强医疗机构病案管理工作,提高病案质量,落实医疗纪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⑵依据本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9号《医疗机构病案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⑶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相关人员。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⑴病案管理委员会的机构设置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成员包括院领导、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医务部门负责人、信息科主管、护理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其他专家或相关人员参与。

⑵职责病案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制定和修订病案管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

- 监督和检查医疗机构病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督促各相关部门按规定完成病案管理工作。

- 审核和处理医疗纪录合法性有争议的问题。

- 定期进行病案质量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 协调医疗纪录与医疗质量的关系,促进病案管理与医疗质量管理的衔接。

- 审查和解决医疗纪录使用中的纠纷。

第三章:病案管理工作流程⑴病案登记医疗机构收治患者后,应及时登记病案信息。

病案登记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历信息、医疗费用等。

⑵病案归档对于出院或转院的患者,应及时将其病案归档,并按照病案管理规定保管。

⑶病案编码对于归档的病案,应进行病案编码工作,并按照医疗费用结算的要求进行分类。

⑷病案质量评估对已编码完成的病案进行质量评估,包括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的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病案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等。

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给病案管理委员会。

⑸病案统计与汇总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定期进行病案统计与汇总工作,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医疗纪录管理机构。

第四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 病案登记表- 病案归档规定- 病案编码规范- 病案质量评估表- 病案统计报表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中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卫生部颁布的法规文件,对医疗机构病案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性作用。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加强信息化管理,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负责病案管理的专门机构,其职责和权限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三条病案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病案管理制度和规范;2.监督病案书写质量和完整性;3.确保病案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4.统计和分析病案数据,提供决策支持;5.协助开展病案编码工作;6.定期组织病案质量评审和病案疑难问题讨论。

第二十九条通过本工作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十条本制度将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相符。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经医疗机构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并于各科室和相关人员知晓、遵守。

附件:1.病案管理工作流程图2.病案质量评审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负责病案管理的专门机构,具体职责由医疗机构决定。

2.病案管理制度和规范:指医疗机构为规范病案管理工作而制定的文件和标准,包括病案书写、病案质量评审、病案编码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3.病案书写质量和完整性:指医疗人员在填写病案时要保证病案信息的准确、完整和规范,包括病历的内容、格式、用词等方面。

4.病案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指医疗机构要采取措施保护病人的个人隐私和病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和滥用病案信息。

5.病案编码工作:指将病案中的诊断和治疗信息转化为标准编码,便于统计和分析,用于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评估的工作。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一、工作制度
1、病案委员会由医院院长、临床、护理、医技、职能部门的专家及病案室主任组成。

2、病案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有关病历书写和病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制定本院病案管理的具体措施,并提出改进意见。

4、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听取病案室关于病案书写质量、病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利用情况的汇报。

5、由主任委员每季度向院领导报告病案工作执行情况,发生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会议。

6、病案管理委员会每年向院领导作二次病案管理工作报告。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病案管理、病历书写制度、住院病历评价标准、奖惩制度的审核、修改及执行的督查工作。

2、负责医院病案的质量控制,负责有关病案管理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3、由病案管理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专家抽查全院归档病案,对各科病案书写质量进行评估并在《病案管理通报》公示。

4、讨论和确定疾病的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计命名,督促检查病案的ICD-10、ICD-9-CM-3的编码工作。

5、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

6、组织临床医师病案书写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各病区主治医师或病案质控员的病案教育培训。

7、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处理病案工作中的各种争议,协调和加强病案室与各科室间的工作联系。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设的负责病案管理工作的机构。

其职责包括规范病案记录、审核病案质量、提高病案管理水平等。

以下是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内容:
1. 组成及职责: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内相关部门的主管或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完善病案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监督和组织病案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提出改进措施等。

2. 会议制度:病案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审议并决定病案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和改进措施,并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和分析。

3. 病案记录规范:病案管理委员会制定和完善病案记录规范,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等各类病案记录的规范要求和填写内容,确保病案记录的完整、准确和合规性。

4. 病案质量审核: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病案质量审核工作,对病案质量进行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要求。

审核内容
包括病案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以及医疗行为的合理性等。

5. 病案管理培训: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病案管理培训,提
高医务人员病案管理的专业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病案记录的规范要求、病案质量审核标准和方法、病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6. 病案管理信息化:病案管理委员会推动病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医疗机构内建立病案管理系统,提高病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以上是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工作制
度还应包括其他方面的规定,如病案管理的流程、责任分工、考核
评价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根据国家卫健委有关病案管理法规规范和规章制度,为不断提高病案质量,实现医院病案管理规范化,医院设立病案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是指导监督促进病案质量和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技术咨询机构。

(二)委员会组织
1.委员遴选条件
(1)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努力进取,实事求是,道正派,善于团结。

(2)熟悉国家和行业有关病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作风严谨,业务素质高能力强,具备病案质量管理的知识和能力,能对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建言献策。

(3)身体健康,坚持日常工作,能够积极完成本委员会交办各项任务。

(4)专业科技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委员由分管医疗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病案室主任等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控制、信息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担任。

委员任期3年,由医疗管理、人力资源部门推荐,经过充分酝酿,形成合理专业配置与年龄梯次,并报医院院长办公会批准。

(三)会议制度
1.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代替行使职权。

需2/3(含)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要经到会委员2/3(含)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2.每年召开年度病案质量总结会议,总结年度病案管理重点工作,通报病案管理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四)职责
1.负责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病案管理咨询。

2.根据国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医院病案管理标准,研究和审议病案管理方案,修订和完善病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审定各种医用表格的内容和式样,并监督实施。

3.推动建立病案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的有效沟通和相互协作,促进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持续提高。

4.定期征询各部门和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意见建议,研究和及时解决病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并持续改进。

5.开展病案质量日常检查评议与关键环节质量管控。

6.研究解决医院其他有关病案管理重要事项。

(五)委员权利
1.独立履行职责并对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2.对医院病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评议,提出意见建议。

3.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六)委员义务
1.按时参加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科学公正态度参与议题讨论和决议表决。

2.对有关议题和决议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保密事项。

3.与委员会讨论议题有直接利害关系,主动向主任委员申明并回避。

4.不得接受利益相关单位和个人馈赠以及进行非工作接触。

5.向委员会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公正不廉洁行为。

6.收集病案管理工作建议,整理后提交委员会参考。

7.学习有关法规和知识,参加有关培训,提高病案管理水平和能力。

8.委员应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委员会各项决议。

(七)病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病案室或相关专职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处理、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委员会工作报告起草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