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病历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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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条例最新版

病案管理条例最新版

病案管理条例最新版一、前言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病案管理条例最新版》。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旨在确保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二、病历保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保存管理制度,明确病历保存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保存期限。

2. 病历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至少保存30年。

对于特殊病例、罕见病例、死亡病例等,保存期限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3. 病历保存应采取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

纸质病历应存放于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内,确保病历安全。

电子病历应存储于医疗机构指定的服务器,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保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病历保存管理应纳入医疗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5.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合并、分立、撤销或者解散时,应依法将病历档案移交至承接医疗机构或相关档案保管部门,确保病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6. 病历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

本《病案管理条例最新版》旨在规范病历保存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各级医疗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病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原则(1)及时性:医务人员应当在实际诊疗活动中及时书写病历,确保病历内容的实时、准确。

(2)客观性: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全面的原则,不得篡改、伪造病历。

(3)完整性:病历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疗过程、检查检验结果、医嘱等,确保病历的完整性。

2. 病历书写要求(1)病历应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书写,字迹清楚、表述准确。

(2)病历书写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不得使用红色墨水或铅笔。

医疗纠纷病历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纠纷病历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纠纷病历管理制度范文医疗纠纷病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纠纷的管理,维护医疗纠纷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医疗纠纷病历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纠纷病历是指在医疗机构内因医疗行为引发的纠纷所产生的病历。

第四条医疗纠纷病历的管理目标是保证病历真实、完整、准确,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纠纷的顺利解决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病历登记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登记制度,对所有患者的病历进行登记。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患者的身份证件进行验证,并将患者的信息记录在病历登记本上。

第七条医疗机构负责人应当定期对病历登记本进行核对,并及时纠正登记错误。

第三章病历执行第八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疗行为时,应当按照规范操作,并详细记录在病历中。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情况和需要,及时进行病历记录。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对病历记录进行签字或注明记录人,并在每页病历上盖章。

第四章病历保存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病历保存制度,确保病历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每一份病历进行编号,并按照医疗纠纷的类型进行分类保存。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定期的备份和存档,防止病历丢失或损毁。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保存的时间进行规定,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存完整。

第五章病历查询第十五条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查阅自己或被代理人的病历,并可以要求复印。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供病历查询和复印服务,并确保查询过程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七条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查询病历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并签署查询同意书。

第六章医疗纠纷的处理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并确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当要求患者提供相关的医疗纠纷病历,并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评估。

第二十条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历的真实、完整、准确程度,进行医疗纠纷的调查和处理。

纠纷病例管理制度

纠纷病例管理制度

纠纷病例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纠纷病例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加强医生、护士及其他医护人员对患者病情的管理和危机事件的处理,提高医院的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纠纷病例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依法处理。

2. 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维护医护人员正当权益。

3. 防范与纠正医疗纠纷,提高服务质量。

四、管理程序1. 纠纷病例的收集与登记患者出现医疗纠纷,医护人员应及时将病例资料收集并进行登记。

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资料、治疗方案、手术记录等内容。

2. 纠纷病例的评估医院应成立医疗纠纷评估委员会,对纠纷病例进行评估,明确责任人和责任事故,分析其原因和处理办法。

3. 纠纷病例的处理医院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依据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正确处理纠纷病例。

4. 纠纷病例的跟进医院应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进,及时了解患者和家属的情况,对涉及医护人员的处罚进行监督。

五、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的纠纷病例档案医院应当为每一个纠纷病例建立档案,包括患者病历、治疗记录、评估报告、处理结果等内容,并妥善保管。

2. 定期进行纠纷病例的总结和分析医院应当定期对纠纷病例进行总结和分析,诊断出问题,并进行合理的改进措施。

3. 提高医护人员素质医院应当通过培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4. 宣传医院的管理制度医院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医院的管理制度,增强患者和家属的知晓度,提高对医院的信任度。

六、管理责任1. 医院负责人应当制定和完善病例管理制度,保障病例管理制度执行。

2. 医院临床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病例的监管和跟进。

3. 医护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纠纷病例管理制度,如实记录资料,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进行相应通知,并重新发布。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医护人员,将按医院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

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

病历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定义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病历书写水平,医院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病历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病历管理制度1一、日常管理(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24小时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

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_医院病历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_医院病历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_医院病历管理制度条例医院病历管理制度篇1一、医院病案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病历(门诊、住院)的质量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管理。

二、门诊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历。

门诊病历未建档的,由患者保管;已建档的门诊病历由挂号室负责存放、保管。

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员负责整理、存档,并在病房保管。

三、病历的日常管理制度1、由病案管理员负责管理住院病历资料。

2、出院、转院、死亡病历应在病人出院时完成,经主治医师和护士长进行质量检查,签字后存档。

3、住院病历不外借。

4、使用病历时,由病历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5、保持病历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6、严守病历资料保密制度。

7、住院病历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四、病历借阅制度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病历的借阅和复印。

2、病历只限本院医生在本院内查阅。

3、患者看门诊或再次住院需参阅病历时,应由本院医师办理,不得委派患者或患者家属借阅。

4、凡借阅病历,不得进行涂改、玷污、拆散、换页、丢失。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篇2为加强科室在架运行病历管理,根据《病历书写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科主任、护士长为在架运行病历管理责任人,负责全病区在架运行病历质量、安全管理。

二、在架运行病历书写质量由相应上级医师负责;护理病历质量由护士长负责。

三、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完成医疗文书整理工作,认真进行质控,并确保完整后于出院当日交护士站,主班护士完成病历整理编页工作后统一送住院处签收。

四、科室定期抽查在架运行病历质量,对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奖惩考核办法》予以奖惩。

五、在架运行病历应在护士站保存,病历架应常锁。

六、医护人员使用病历将病历带离护士站时,不得让病历离开视线,病历用后应立即送还护士站。

七、患者或家属提出复印病历时,医护人员应主动告知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并安排医护人员将病历护送至病案室复印。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通用)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通用)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通用)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的病历管理制度:一、病历保存管理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

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某某某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某某某)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某某某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某某某)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国家病历管理规定

国家病历管理规定
4.7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病历信息管理系统的应急预案,确保系统故障时病历数据的安全和恢复。
4.8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和漏洞修复,防止病历信息泄露。
4.9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病历信息管理系统中操作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导致数据丢失或泄露。
4.10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对病历质量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1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病历管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7.2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系统应当实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促进医疗信息资源共享。
7.3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病历数据的标准和规范,确保病历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7.4医疗机构应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开展病历数据的挖掘和分析,为临床决策提供支持。
6.4病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病历管理业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
(3)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病历信息管理系统;
(4)具备处理突发病历管理事件的能力。
六、病历管理与人员培训(续)
6.5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明确其在病历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3.3医疗机构应当允许患者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制病历,并提供便利条件。
3.4病历涉及患者隐私的部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四、病历管理与监督
4.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提高病历质量。
4.2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历书写、保存、使用和管理的培训和考核。
4.3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病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三、病历管理的宣传与教育
13.1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历管理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病历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2024年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024年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急诊病历
特殊检查及治疗病历
强调快速、准确地记录患者主要症状、体 征、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措施,以便及时 救治。
针对特殊检查如内窥镜、影像学等及特殊治 疗如放疗、化疗等,应详细记录检查治疗过 程、结果及患者反应等信息。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常见问题
字迹潦草、涂改不规范、重要信息遗漏、诊断依据不足等。这些问题可能导致 病历质量下降,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采用分层、模块化设计,确保系 统稳定性、可扩展性和安全性。
硬件设施
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 等,确保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软件系统
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 电子病历应用软件等,满足医疗业 务需求。
数据采集、存储和传输标准
数据采集标准
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规范,确保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2024年医疗机构病 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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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病历管理概述 • 病历书写规范与要求 • 病历保存、归档与借阅制度 • 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与应用 • 质量监督、评价与改进机制 • 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途径 • 培训、宣传与普及工作
01
病历管理概述
病历定义与重要性
病历定义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 、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它是患者医疗健康档 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确借阅病历的条件,如 医疗、教学、科研等需求 ,同时确保借阅人员具备 相应的资质和权限。
借阅程序
设定严格的借阅程序,包 括申请、审批、登记、归 还等环节。
借阅责任
借阅人员需对借阅的病历 承担保管责任,确保病历 在借阅期间的安全和完整 。
04
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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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病历的管理制度
发生纠纷的病历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护理人员应了解有关规定及病历保存办法,以免增加纠纷的解决难度。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关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专(兼)职
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受理申请时,申
请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
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
属的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
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
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
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
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
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
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
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紧急封存病历程序
1、患者家属提出申请后,护理人员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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