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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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保障制度概述工伤保险是指雇主为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损伤时所购买的保险,对遭受工伤的劳动者进行医疗、伤残、生活护理和丧葬等方面的资助,旨在促进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生产力的提高。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是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之一。

工伤保险制度的演变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起源于1951年的《工伤保险条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工伤保险制度也不断地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在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中,工伤保险被确定为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之一。

随着“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制度的完善,工伤保险也逐渐成为了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覆盖了有劳动关系的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及城镇和农村的劳动者。

同时,工伤保险还包括了意外伤害、职业病、职业性心理障碍、职业性肿瘤等多种工伤类型。

在劳动者遭受工伤时,工伤保险将为其提供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丧葬补助等方面的经济补偿和关怀。

工伤保险的缺陷和不足尽管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逐渐得到完善,但在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资金来源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保障范围不足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仅针对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对于无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者、生产经营者以及被雇佣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等人群,保障范围十分有限。

保障水平偏低虽然工伤保险制度能够为遭受工伤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但其保障水平却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标准。

此外,工伤保险的伤残认定、赔款标准等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资金来源不稳定工伤保险的资金水平依赖于缴费和承保公司的经营状况,而缴费的金额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容易导致保险基金短缺和支付能力不足,进而影响工伤保障的实际效果。

管理不尽合理在工伤保险事务的管理中,存在着信息不透明、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异地就诊难以报销、部分地区的服务质量低劣等问题。

社会保险简介,介绍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民医保、新农合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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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账户的设立慧保网
单位缴费 20% 个人缴费 8%
养老基金
个人账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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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慧保网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我国的
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 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 工50岁);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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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领取测算慧保网
假设王先生30岁,平均月薪4000元,养老保 险缴费期限为20年,假设20年后郑州市月平 均工资是3000元,那么他在20年退休后能领 到多少养老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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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相关数据慧保网
1、2003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74432万人,其 中城镇就业人员25639万人。全国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1550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646万人,参保 离退休人员3860万人。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2004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显示,2004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 1.64亿,其中约25%是离退休人员。 3、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2004年透 露,我国养老金缺口达2.5万亿元,“收不抵支” 和“空账问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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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公布了
16家欠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大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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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8424万元 重庆市钢铁集团公司 5851万元 吉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3444万元 重庆市第一公共交通总公司 3289万元

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处具体职责

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处具体职责

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处具体职责工伤保险是指国家为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工伤,并给予一定补偿和治疗的制度。

而社会保险中心作为具体负责执行工伤保险工作的机构,其工伤保险处有着诸多具体的职责。

以下将从多个方面对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处的具体职责进行介绍:一、工伤保险的制度执行1.确定参保范围:工伤保险处需要负责确定和管理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范围,包括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等不同类型的参保对象。

2.保险费征缴:工伤保险处需要负责对参保对象的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收取相关的保险费。

3.理赔管理:工伤保险处需要负责对工伤事故的理赔工作,包括审核理赔资格、确定伤残程度、给予医疗补助等工作。

4.工伤鉴定:工伤保险处需要承担工伤事故的鉴定工作,包括对工伤事故的起因和结果进行认定,确保理赔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工伤预防和保障1.工伤预防宣传:工伤保险处需要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向参保对象和用人单位宣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和预防措施等,提高参保对象的工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工伤事故调查:工伤保险处需要组织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和保障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3.劳动保护监督:工伤保险处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监督工作,确保用人单位落实相关的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三、信息管理和服务1.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伤保险处需要建立完善的参保对象信息数据库,对参保对象的基本信息、缴费情况、事故记录等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2.服务交流:工伤保险处需要向参保对象提供工伤保险相关的交流服务,包括参保政策解读、理赔流程交流等,帮助参保对象解决相关问题和困惑。

3.政策宣传:工伤保险处需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和法规,增强社会对工伤保险制度的认知和支持度。

以上即是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处的具体职责,这些职责的落实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障学》第9章 工伤保险

《社会保障学》第9章 工伤保险

Part 6
9.6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 改革和发展
9.6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我 国 工 伤 保 险 制 度 经 历 了 如 下 几 个 阶 段 : 1.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阶段 2.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阶段(1996-2003) 3.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阶段(2004-2010) 4. 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实施阶段(2011至今)
9.2.3工伤社会保险阶段
具 体 而 言 , 工 伤 社 会 保 险 通 过 立 法 颁 布 , 强 制 实 施 , 要 求 用 人 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履行职责和义务;
通 过 统 一 费 率 或 差 别 费 率 , 设 立 基 金 , 统 筹 使 用 , 建 立 风 险 分 散机制;
长 期 待 遇 与 短 期 待 遇 相 结 合 , 保 险 与 补 偿 相 结 合 ; 政 府 行 为 , 注 重 社 会 效 益 , 实 行 工 伤 补 偿 和 工 伤 预 防 、 职 业 康
Part 5
9.5 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
9.5.1 工伤预防
工 伤 预 防 的 概 念 工伤预防(Work-related injury prevention)是指采取积极 的措施事先防范职业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减少事故及 职业病的隐患,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健康的、安全的生产环境和 工作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
9.4.3 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需要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由医疗卫生专家提出鉴定结论。 虽然非因工是从其他途径获取补偿,但它同样也需要进行劳动能 力鉴定。
国际上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有两种评价体系,一种是劳动能力测试, 另一种是致残程度测试。国际上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有两种评价体 系,一种是劳动能力测试,另一种是致残程度测试。

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复核通知

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复核通知

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复核通知尊敬的参保人:经核实,您因工作原因在xxxx年x月x日遭受工伤,并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已为您办理了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手续。

根据您提交的相关材料和经办机构的复核结果,您的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情况如下:1. 工伤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工伤医疗费用结算清单》,经办机构已核定并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共计xxxx元。

医疗费用涵盖了您在医疗期内所发生的各项治疗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您住院期间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办机构已核定并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xxxx元。

该费用旨在帮助您应对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开销。

3. 工伤护理费根据您的实际护理等级及工伤护理费补贴标准,经办机构已核定并支付工伤护理费共计xxxx元。

工伤护理费的发放对您的日常护理和康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您的工伤残疾等级和等级补助金标准,经办机构已核定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xxxx元。

这一补助金将对您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帮助和支持。

请您核对上述发放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和处理。

同时,为了确保待遇的及时发放,请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办理:1. 工伤医疗费报销请您在医疗期满后尽快携带已结算完毕的相关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医疗费用发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经办机构进行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手续。

2. 住院伙食补助费报销请您携带相关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经办机构进行报销手续。

3. 工伤护理费继续支付如在工伤康复期内,您的工伤护理情况仍需继续支付费用,请及时向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及时继续发放工伤护理费。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关手续如您对核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经办机构咨询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诉或调整手续。

总之,我们将一直关注您的健康恢复和生活保障,如有任何问题或需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健康快速康复!以上为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复核通知,请知悉。

社会保障学(第二版)第06章工伤保险

社会保障学(第二版)第06章工伤保险

6.1 工伤保险概述
6.1.1 工伤保险定义
工伤保险是参保人因工伤或者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时, 本人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比如工会)得到物质补偿的 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是因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也称 为职业伤害。工伤包括因工伤残、因工死亡和职业病三种 形式。因工伤残表现为身体外伤;职业病表现为身体内伤 ,一般由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 起。
(1)雇主责任制有两种形式:雇主自理风险和向保险公司投保。 (2)雇主责任制利弊。 雇主责任制仍存在着很多弊端。如果采取雇主风险自理的形式,那些工 伤事故频发或者遭遇重大工伤事故的企业往往承受不起巨大的工伤赔偿 责任,特别是那些资金不足的小企业甚至因此而破产倒闭。
6.1 工伤保险概述
2.社会保险模式
6.2 工伤保险制度内容
6.2.1覆盖范围
在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初期通常都是先把正规企业及 其雇员覆盖进来,随着经济发展、工人斗争和相关技术 的不断成熟,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也不断扩大。除雇员 外,现在发达国家一般还将自我雇佣者和学徒也覆盖进 来,公务员和军人则通常由其他保险制度来覆盖。
6.2 工伤保险制度内容
6.1 工伤保险概述
区分工伤和非工伤在工伤保险中很重要,前者可以获得工 伤保险待遇,后者因非工作原因患病、负伤、致残或致死, 只能按照一般疾病、伤残和死亡来对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 待遇。
区分职业病和普通疾病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四条:职业病的 出现是否和某种化学品的使用及职业接触有着因果联系;职 业病的发生是否和工作环境和特殊工种有关;该疾病的出现 概率是否高于所有作业人员的平均发生率;是否有科学证据 表明职业接触以后发生的疾病和潜在原因之间有着清晰而明 确的因果关系。

社会保险基础知识工伤

社会保险基础知识工伤

社会保险基础知识工伤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造成的身体损害。

为保障职工权益,社会保险制度中设有工伤保险,下面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险基础知识中的工伤保险。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引起的伤害,经医疗机构诊断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后,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基金提供一定的医疗费用、工伤补助金和康复费用的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轻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经济负担。

二、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工伤保险适用于下列情形:1. 与工作相关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如工伤事故、工伤职业病等;2. 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内因非工伤事故导致的职工伤害;3. 因疾病或非工伤事故导致的职工伤害,在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内且与工作有关。

三、工伤认定条件为了确保工伤保险的公平和有效,对于工伤的认定有一定的标准。

通常,工伤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工伤发生在工作期间,即在正式工作时间内;2. 工伤发生在工作地点内;3. 工伤受害者是正式就业人员,包括雇员、劳务派遣人员等;4. 工伤是由工作引起的,即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工伤保险将对职工提供相应的保障。

四、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提供的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工伤补助金和康复费用。

1. 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可以报销工伤职工因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2. 工伤补助金:工伤补助金是在工伤导致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时提供的一项金钱补偿。

补助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发放周期一般为月度或年度。

3. 康复费用:对于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工伤保险会提供康复费用,用于康复训练、康复设备购置等。

五、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分为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

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及时报告工伤事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其他救助措施,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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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种B.7种C.8种D.10种
7.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鉴定劳动者伤残后丧失什么能力的客观依据?
A.生活能力B.劳动技能C.劳动能力
8.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哪一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A.原用人单位B.借调单位C.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共同承担
9.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其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答案要点:
(1)错。
(2)工伤事故属于职业性伤害,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具有明显的劳动力修理与再生产投入的性质,属于企业生产成本的特殊组成部分,因此个人不必缴费,由企业负担全部保险费。
1.职工因公外出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同时享受工伤保险补偿和民事赔偿。
答案要点:
(1)错。
(2)工伤社会保险实现的是工伤保险补偿与民事赔偿不同时享有的原则。
参考答案:1BC,2ABC,3AC,4ABC,5ABCD,6AC,7ABC,8ABD,9CD,10ABC
三、是非选择题
1.凡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均可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答案要点:
(1)对。
(2)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或职业病的界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工伤认定的范围,不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且也包括“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由此判断:凡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均可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参考答案:
(1)能。
(2)根据劳动部劳办发[1996]271号文规定,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任务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即使司机负有责任,只要不是故意犯罪、自杀、自伤、酗酒和蓄意制造交通事故,本人伤亡都应认定为工伤。
5.申诉人刘某系某制药厂临时工,于1997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药厂五楼仓库往简易货梯上装货物时,货梯突然与吊钩脱离,致使申诉人刘某从五楼坠入地面摔伤,经治疗于1997年6月23日出院。申诉人申诉到仲裁委后,在审理过程中,申诉人坚持不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请问刘某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案例分析题
1.某建筑施工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死伤概不负责”条款,后来该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因跳板断裂滑落,摔成重伤,施工单位要该劳动者工作自负,医疗费自理,单位概不负责。请问该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不正确的。
(2)本案例中的劳动合同虽然表面上是双方自愿订立的,但“死伤概不负责”一类的生死合同不可能是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约定这类条款的主观用意非常明显,是利用了劳动者的弱者地位。根据《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而是不合法的,不能作为处理职工工伤事故的依据。企业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查、报告、处理,并要根据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根据规定,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是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并未改变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因此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此合同将伤亡的风险推给职工,不符合宪法和社会保险政策的规定。
4.1996年7月7日,某县一运输公司职工,在送货路上因超车不当,与对面一货车相撞,造成车毁人亡。请问,此种情况能按因工伤亡处理吗?
答案要点:
(1)对。
(2)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果没有工作社会保险制度的保证,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就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7.我国的工伤社会保险实现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原结合的原则,其目的是要做到预防与救治并举。既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又确保工作职工的基本权益。
8.凡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企业,其职工患职业病后均能够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答案要点:
(1)错。
(2)只有当企业职工患了国家法定的职业病,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论述题
1.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为什么采取差别费和浮动费率?
答案要点:
(1)差别费率。即对单一企业或某一行业单独确定工伤社会保险费的提缴比例,以体现对不同工伤事故发生率的企业、行业实行差别性的负担,以保证该行业、企业工作保险基金的收付平衡。由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职工权益和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因此,出于工伤社会保险的实行目的,采用差别费率能够体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奖优罚劣。
4.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哪些补助?
A.丧葬补助金B.供养亲属抚恤金C.一次性工亡补助金D.精神损失费
5.职工因工伤而死亡,以下哪些亲属有可能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A.父母B.未成年子女C.没有收入来源的妻子D.祖父母
6.《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工伤保险要做到哪二者相结合?
答案要点:
(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遇到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劳动者(雇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和准备生产劳动的过程中遇到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等等,不慎导致本人或他人负伤、致残、死亡的情形,这些都属于工伤的范围,应当界定为工伤。
A.机动车事故B.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C.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的机动车事故
4.我国工伤社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哪类企业及其职工?
A.中国境内所有企业B.城镇所有企业C.城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D.国有企业
5.工伤社会保险实施所依据的理论是什么?
A.有过失补偿理论B.雇主责任补偿理论C.无过失补偿理论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共有多少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五章工伤社会保险
一、单项选择题
1.城镇工伤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比例占其工资额的百分之几?
A.1%B.2%C.3%D.不需要缴纳
2.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且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能否按工伤处理?
A.按工伤处理B.不能按工伤处理C.由企业自行决定
3.城镇职工在上下班路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按工伤处理?
分析要点:
(1)应认定为工伤。
(2)该厂长因履行职责,遭致报复伤害,按照工伤社会保险条例,凡非本人主动动机所受的伤害包括“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该厂长应认定为工伤。
7.某职工从家里驾驶摩托车到公司上晚班,途中与停在路边维修的公交车相撞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职工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这位职工能认定为工伤吗?
2.职工王某,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另一骑车人刘某相撞,造成骨折。责任完全在刘某,刘对此无异议。事后王某以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为由,要求按工伤处理。请问王某的要求是否合理?能否按工伤对待?
参考答案:
(1)王某不应按工伤处理。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王某虽然符合上下班路途这一要件,但却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条件不符,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答案要点:
(1)不正确。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5.临时工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而受伤,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答案要点:
(1)错。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是否是正式工,发生的工伤事故均应认定为工伤。
6.建立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是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伤职工基本权益的重要条件。
分析要点:(1)不能。
(2)申诉人刘某发生的意外事故,根据工伤认定的原则,理应属于工伤。
(3)但此案中申诉人的请求事项必须依赖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才能做出是否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但申诉人拒不同意做劳动能力鉴定,只能中止审理。
6.某厂职工小A长期旷工,按照该厂厂规,扣发其3个月工资。小A得知后心怀不满,经预谋策划于某日闯入厂长办公室,持铁棍将厂长手部击伤。经鉴定为骨折,该厂长能否算做工伤?
2.工伤保险必须与工伤预防相结合。
答案要点:
(1)对。
(2)工伤保险是对职工发生了工伤及职业病后的一种事后补偿,无论是对职工本人还是工伤社会保险而言,花费代价均比较大,而工伤预防作为一项事前的预防性行为,花费相对要少得多,因此将两者结合能够减少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更为有效。
3.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答案要点:
(1)能。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只要不具有第十六条规定的排除事由,就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这位职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即使其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也应认定为工伤。
8.杨某原系某厂职工,经厂方安排借调到某公司工作,并由某公司向杨某支付劳务费。99年2月,杨某在某公司工作时意外受伤。由于其劳动关系在某工厂,故杨某向所在的工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要求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该工厂认为,杨某是在某公司受的伤,应该由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请问某厂的看法是否正确?
3.1997年3月,某集体砖厂职工与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中注明:"......如发生伤亡,砖厂概不负责......"。不幸的是,该职工在第8天工作时左脚就被砖头砸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砖厂以该职工已承包,合同中已有规定为由,拒绝支付与其脚伤有关的任何费用。请问,这种做法对吗?
参考答案:
(1)不对。
D.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9.我国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一些?
A.“有过失补偿”原则B.“优待”原则
C.企业一方缴费和差别费率原则D.保障与赔偿相结合的原则
10.工伤职工出现了下列哪些情形,应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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