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部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工程设计等。
第三条工程部招投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招标委员会成员由工程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工程部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招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六条工程部在招标前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件等内容。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准确、完整,不得存在歧义或遗漏,确保所有招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和参与投标。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技术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共同负责,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十条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提交招标委员会审批,并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招标人。
第三章投标评审第十一条投标评审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投标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当尊重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的情况。
第十五条投标评审结果由招标委员会审批,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投标人。
第四章中标合同签订第十六条中标合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签订,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中标合同签订前,应当对中标人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中标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十九条中标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上报招标委员会备案,并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5篇)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按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按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能力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概算总额大于____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____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第二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管理人员要熟悉和审查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协助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通过设计交底,使承包单位了解设计意图、质量标准和设计人员对施工的要求,通过图纸会审,消除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和遗漏。
2、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做到货比三家,增加透明度,为工程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确保每项工程质量。
3、会同监理工程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进行现场抽样,共同送以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复试报告检测后方可使用。
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廉洁自律。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程建设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七条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第三章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第九条招标人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资金来源等;(三)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要求、工程量等;(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被邀请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资金来源等;(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六)其他需要通知的事项。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完整版

• (四)制定条例的基本原则 • 1、坚持遵守上位法的立法原则。 • 2、坚持落实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立法原则 • 3、坚持可操作性和原则性相结合的立法原则 • 4、坚持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立法原则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完整版
1、坚持遵守上位法的立法原则。 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始终严格遵守《招标投标 法》、《政府采购法》等上位法规定。例如,有的 地方建议采取摇珠、抽签等方式进行资格预审,考 虑到这种做法会影响甚至损害招投标竞争机制,与 《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宗旨不符,《条例》没有采 纳;
• 对于实践需要加以细化、各方面已经形成共识的 内容,《条例》尽可能作出详细规定,以增强可 操作性。例如,《条例》第9条列举了可以不招标 的几种情形;第34条对投标人资格提出了具体要 求;为了提高招标工作效率,《条例》第36条还 规定了招标人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情形。在增强 可操作性的同时,《条例》也注意兼顾制度的前 瞻性,对标准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招标文件制度 (第15条)、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制度(第45条)、 招标投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第12条)、招 标投标信用制度(第79条)、电子招标制度(第 5条)等做了原则规定,为制度创新提供必要的法 律依据,为市场进一步发育预留空间。
• 二是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条例》规 定了各行政监督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减少职能 交叉(第4条);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完整版
• 在赋予行政监督部门查阅复制文件资料、开展调 查、责令暂停招投标活动等必要行政监督管理措 施的同时,本着适度监管的原则,《条例》没有 吸纳一些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设置的有关市场准 入、行政备案等管理制度,并明确严禁行政监督 部门违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以及行政监督部门 工作人员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第46条)。
事业单位招投标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事业单位招投标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招投标管理办法一、引言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公共机构,承担着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招投标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廉政建设,国家颁布了《事业单位招投标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旨在确保事业单位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对不同类型的招投标活动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正文1、招投标的概念和目的招投标是指事业单位依据法定程序和规则,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中标人的市场交易行为。
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优质的服务、设备和工程,提高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公平竞争,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招投标的类型和管理要求根据不同的服务、设备和工程需求,事业单位的招投标活动可以分为货物采购、工程招标和服务采购三类。
货物采购主要是指购买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等物资;工程招标主要是指对建筑物、基础设施和设备等工程的招标;服务采购主要是指对技术咨询、审计评估、物业管理等服务项目的招标。
针对不同类型的招投标活动,管理办法规定了相应的管理要求。
例如,货物采购应公开透明,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避免重复采购和浪费;工程招标应明确技术要求、投标条件和评标方法,确保公平竞争;服务采购应明确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3、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理为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合法,管理办法对招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歧视性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严禁弄虚作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评标规则,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对于违规行为,管理办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例如,对于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招投标法实施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招投标法实施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招投标活动是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及出售国有资产的活动。
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履约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投标人依法平等参与,充分竞争。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的实施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和效率,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招标是指采购人发布招标文件,向社会公开询价、招标的活动。
第六条采购人应当依法履行采购程序,制定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采购项目的内容、技术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中标人资格要求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尊重市场规律,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招标方式,合理确定招标范围,不得为特定供应商定制招标文件、排除竞争。
第八条采购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并按照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九条采购人应当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合法合理的资格审查,确保中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三章投标第十条投标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行为。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信封和投标文件两部分,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技术要求、报价、业绩资料等内容。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风险,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支付投标文件费用。
(完整版)招投标基本知识

招投标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 原则,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 料,不得存在任何欺诈或虚假
行为。
02 招标程序及文件准备
招标程序流程
01
02
03
编制招标文件
明确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 、合同条款、评标方法等 。
发布招标公告
通过媒体或网站发布招标 信息,邀请潜在投标人参 与。
资格预审
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确保其具备投标资 格。
评标标准制定原则
公正、公平、科学、择优
01
评标标准应该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确保所有
投标人在同一标准下进行评价。
针对性
02
评标标准应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
量化评价
03
评标标准应该尽量采用量化指标进行评价,减少主观因素对评
标结果的影响。
评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02
监管职责
03
制定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
04
监督和管理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
05
受理和处理招投标投诉和举报;
06
对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招标人责任 依法进行招标,不得规避招标或虚假招标;
编制合法、合规的招标文件;
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签订合同。 投标人责任
加强对招投标相关人 员的培训和宣传,提 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 素养。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须知
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 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 等事项。
合同条款
规定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 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格、付款 方式、违约责任等。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基本规定1、招投标按委托招标和自行组织招标两种方式进行。
2、招投标在工程建设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完备的基础上进行,综合部提供立项审批等基础文件资料。
3、招投标工作在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工程部、综合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4、招投标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每项工程进行招投标前由公司领导指定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任命组长一名,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组长主持开展工作。
5、招投标合同文件按合同会签审批程序执行。
6、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过程形成的记录归档管理。
7、招标、投标文件由工程部负责做好归档管理工作。
8、招投标工作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参与招投标工作的部门、个人泄露招投标工作机密。
二、招投标管理1、委托招标1.1.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由项目部拟定,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董事会批准。
工程部按批准的招标范围办理委托招标事宜。
1.2.项目部推荐招标代理机构,报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工程部办理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事宜,按合同会签审批程序,签审代理委托文件。
1.3.工程部负责向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审批所需的基础资料、依据。
综合部配合工程部做好招标基础资料的提供工作。
1.4.工程报建工作由综合部完成;招标备案工作由工程部、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完成。
1.5.工程部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由招标代理机构代拟或与工程部合拟,按合同文件审批程序,由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1.6.“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工程部初审,报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并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资格预审工作。
1.7.综合部负责测算标底、编制标底测算文件,向招标领导小组做出标底测算报告,由招标领导小组最终批准并在开标前密封,开标时公布标底。
1.8.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部配合完成。
编制好的招标文件经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售。
发售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或由工程部配合完成。
1.9.工程部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踏勘现场、招标预备会工作,并做好会议纪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投标管理制度河北盛德建筑集团二〇一一年十一月目录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3)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 (3)第三章招标范围及规模 (4)第四章招标方式 (4)第五章资格审查 (5)第六章招标文件的编制 (6)第七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8)第八章签订合同 (9)第九章招标工作纪律 (9)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11)第一章总则 (11)第二章职责 (11)第三章投标程序和要求 (11)第四章开标工作 (14)第五章投标后工作 (14)第六章经营部工作纪律 (14)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第三条、招标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确定:1、建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以副经理为副组长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2、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分子公司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主要职责如下:(1)审定招标计划,包括招标内容、范围、方式、程序、进度及上述内容的调整(2)核准招标文件和审定投标单位(3)按招标内容及规模确定各环节主办和协办部门或人员及核定招标活动费用计划(4)确定投标文件中各类标书开标的时间和参与人员(5)确定候选中标单位,拟定或批准商务谈判计划及技术、管理、服务等相应细则(6)主持重大招标项目商务和技术谈判及确定组成人员(7)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及综合实际情况审定中标单位及合同文件,并报董事会批准(8)制定招标管理制度奖惩条例第四条、招标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等部门实施。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规模第五条、1、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2、比选:在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规定要求的,均从其规定,对于个别紧急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比选方式。
第四章招标方式第六条、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采用何种方式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经营部办理招标公告的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五家以上具备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 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第五章资格审查第六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采取资格后审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采用资格预审时投标资格的确定详见第4条。
第七条、资格审查的内容。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国家对有关资质的基本规定要求及招标方的特殊要求。
●投标单位的主要财务指标审查。
第八条、实地考察。
资格审查过程中如需要,招标领导小组也可对潜在投标人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以及机械设备等组织现场考察。
第九条、投标资格的确定。
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由经营部牵头,工程部、营销部,财务部共同组成评审小组,从参加预审的单位中选出不少于5家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由评审小组在《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审批表》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并由经营部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六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十条、招标文件由经营部牵头,由工程部、财务部、营销部共同拟定、编制。
并由经营部完成统稿。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邀请书●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截止日期,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数据的采集。
● 合同的主要条款(根据需要设置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与补充协议、通用条款)。
●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附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技术标格式、资信标格式)。
●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
● 设计图纸。
● 投标辅助资料。
第十二条、职责及分工(1)工程部人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的内容和特殊要求,编写招标工程的工程综合说明,确定工程地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工期、招标范围,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内容。
(2)经营部人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
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投标报价的范围、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
经营部资料员负责招标文件的打印、装订及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
(3)工程部人员拟订材料及设备的招标规定和要求。
确定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批准(1)招标文件的统稿由经营部经办。
经相关部门会商后,交分子公司经理审核确定后,最后呈总经理批准。
(2)招标文件批准后,经营部方可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邀请投标人投标。
第七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十四条、开标。
分子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分子公司领导小组负责主持。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有效期内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采用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由分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和经营部、营销部、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其开标方式和时间由分子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由分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组织公司内外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邀请招标的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现场考察、合同总价、工期承诺、工程业绩、项目经理、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组织评审。
第十五条、评标。
(1)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分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
(2)评标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分子公司领导小组认可的其他评标方法。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评审(1)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成本的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第十七条、定标(1)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
根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由分子公司负责按公司审批流程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根据总经理审批确定的中标单位,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八章签订合同第十八条、中标人确定后,由分子公司经营部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条件为基础,拟定详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等。
经各部门会签,报分子公司经理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招标工作纪律第十九条、招投标工作纪律(1)招标人及分子公司相关部门、各职能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招标的任何情况。
(2)经营部或审价单位编制的工程标底,编制人员应负责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门及任何无关方透露(工程标底按商务标的保密措施执行)。
(3)招标领导小组及参与招标管理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馈赠。
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公司将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本《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属暂行条例,可在今后运行过程逐渐调整和完善。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及分子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确保业务经营工作按正常程序进行,预防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集团及分子公司每个工程项目的投标。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经营部主要任务:负责编写投标商务文件及报价书、预测建筑经济市场发展动态,提供决策依据;确保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第四条、市场部主要任务:搜集、提供市场价格信息。
第五条、工程部主要任务:科学、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章投标程序和要求第六条、经营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灵活应变、讲究时效、严守机密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招标文件购买后,在第一时间对该工程投资方、项目工程概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和对招标文件上合同范本规定的工程施工、验收和保修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真分析了解。
第八条、投标的关键是标价和技术方案。
经营部组织成立投标文件编制小组,由经营部负责人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刻领会招标文件精神,选定标书编制方案。
报送的标书要做到标价合理、方案优化、工期合理、送达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