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识别与管控
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充分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
3 职责3.1总经理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辨识与评估小组对公司生产现场和储存设施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
3.3安全科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监督、档案管理等。
3.4设备科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日常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 工作内容及要求4.1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流程____公司成立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组员:各科室负责人4.1.2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小组对公司危险源按照《____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____】____号)、《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____)和《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____)的要求进行辨识;4.1.3依据辨识与评估小组的辨识,无重大危险源,由安全科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4.1.4如发现重大危险源,由设备科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4.1.5设备科根据重大危险源特性,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制定防范工作计划;4.1.6安委会根据防范工作计划每周进行一次专项综合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4.1.7安全科负责开展应急演练,并详细记录演练情况;4.1.8设备科对重大危险源配备设施、监视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填写《日常巡检记录》;4.1.9设备科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汇报》;4.1.10重大危险源小组对日常管理工作汇报进行审议,并由安全科出具《书面评估报告》;4.1.11设备科根据评估报告,进行回顾总结,并制定《改进计划》;4.1.12重大危险源小组审定改进计划,进行持续改进。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安全管理制度

CHAPTER 03
重大危险源监控
监控系统建设
01
02
03
监控系统设计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 分布情况,合理设计监控 系统的布局,确保覆盖全 面、无死角。
系统集成
将各类监控设备、传感器 等集成到一个统一的监控 平台上,实现数据共享和 集中管理。
数据传输与存储
确保监控数据能够实时传 输至监控中心,并采用可 靠的存储方案,确保数据 安全与可追溯。
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风 险等级。
风险控制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 施,降低或消除危险源的风险。
持续监测与更新
定期对危险源进行复查和更新,确保评价的 有效性和准确性。
评价标准与等级划分
评价标准
根据危险源的性质、潜在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
等级划分
根据危险源的风险值,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针对不同等级的危险 源,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控制手段。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 计分析,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依据。
CHAPTER 05
应急预案与处置
应急预案制定
总结词
明确、全面、可操作
详细描述
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明确指出应急组织、救援队伍、救 援装备、救援路线等,确保预案具有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
总结词
风险评估为基础
详细描述
应急预案的制定应以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为基础,根 据危险源的性质、可能的事故类型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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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全面
详细描述
应急培训的内容应全面,包括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技能 和应急预案的讲解等,以确保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具备必 要的应急救援能力。
重大危险源识别与及防控措施

重大危险源识别与及防控措施重大危险源识别与防控措施是指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以防范和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防控措施。
一、识别重大危险源识别重大危险源的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活动进行系统性的分析,确定可能导致事故和灾害的重大危险源。
具体方法如下:1.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及相关设备设施,包括原材料储存、产品加工、储运等环节。
2.参考相关行业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了解危险源的种类和特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3.开展设备设施的安全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危险源。
4.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查看和勘测,识别可能导致事故和灾害的具体危险点。
5.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更新和完善危险源清单。
二、防控重大危险源1.采用工程控制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工程控制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具体包括:(1)将危险源与人员隔离,采用防护屏障等措施,防止人员接触到危险源。
(2)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减少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3)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规划布局,减少危险源的密度和相互关联度。
2.实施管理控制措施(1)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2)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3)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测和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4)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提前做好事故应对准备工作。
3.使用个体防护措施一些危险源无法通过工程控制和管理控制完全消除,需要采取个体防护措施来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具体措施包括:(1)为员工提供个体防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2)提供防护服和防护装备,如防护手套、防护靴等。
(3)建立防护用具的使用规范,定期检查和更换。
总之,“识别重大危险源”和“防控重大危险源”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预防和控制事故和灾害具有重要的意义。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三篇)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是指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的过程。
通过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可以全面地了解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并对其进行合理的评价和控制。
1.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辨识是指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源进行辨识的过程。
辨识的方法主要包括:(1)文献研究法。
通过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了解与企业生产过程相关的危险源。
(2)实地勘察法。
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生产过程进行实地勘察,辨识潜在的危险源。
(3)调查问卷法。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员工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的认识和了解程度。
(4)专家评审法。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和辨识。
2.危险源评价危险源评价是指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评价的过程。
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1)危险性评价。
评估危险源对人员、财产和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2)频率评价。
评估危险源发生的频率以及可能导致的事故发生概率。
(3)可控性评价。
评估对危险源的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定性评价主要通过专家判断和经验总结等方法进行;定量评价主要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等方法进行。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是指对人员、财产和环境具有重大危害风险的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是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管理的制度。
1.管理原则(1)风险分级原则。
根据重大危险源对人员、财产和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其进行风险分级,优先进行管理。
(2)预防为主原则。
采取预防措施,控制重大危险源,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综合治理原则。
综合运用不同的管理手段和措施,全面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险源。
2.管理内容(1)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辨识和评价,掌握其危害程度和控制难度。
(2)控制措施制定与实施。
制定合理的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3)监测与检查。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3.相关术语定义3.1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____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6储存区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职责____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保证重大、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4.2安全环保部4.2.1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
4.2.2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及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4.2.3负责制定重大、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各相关单位和员工。
4.2.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2.5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演练和评价记录。
4.2.6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____人力资源部4.3.1负责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告知;4.3.1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安全生产中重大危险源如何识别和管控

安全生产中重大危险源如何识别和管控在现代工业生产和各类活动中,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
而重大危险源的存在,就如同隐藏在暗处的“猛兽”,一旦失控,可能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带来巨大的灾难。
因此,准确识别和有效管控重大危险源,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那什么是重大危险源呢?简单来说,重大危险源就是那些在生产、储存、使用或搬运等过程中,存在着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物质、设备、设施或场所。
这些危险源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加以控制,后果不堪设想。
要识别重大危险源,首先得了解常见的危险源类型。
比如,易燃易爆的化学品,像汽油、天然气等;高温高压的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还有一些具有毒性的物质,像某些化学毒物。
此外,一些大型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等也可能成为重大危险源。
在实际的生产和作业环境中,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方法来识别重大危险源。
一是进行现场观察,仔细查看工作场所的布局、设备的运行状态、物料的存放等情况。
二是查阅相关资料,包括工艺流程图、设备说明书、事故报告等,从中发现可能存在的危险点。
三是与一线工作人员交流,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往往能够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当我们发现了可能的重大危险源后,接下来就要对其进行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确定危险源的危险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评估的指标通常包括危险源的物质特性、数量、所处的环境、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等。
通过定量或定性的分析方法,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相对准确的评估结果。
在管控重大危险源方面,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
同时,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让员工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对于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和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的故障和隐患。
此外,还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让他们了解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危害,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通用)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一)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管理1、危险源的辨识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包括各种专项施工)。
1.1、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进行危险源辨识的重要依据。
要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应收集与本组织的活动、人员、设施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1.2、危险源辨识小组要做好危险源的辨识,还应组建好辨识小组。
辨识小组各专业人员都应有人参与。
如安全、消防、动力、电气、设备、土建等专业。
这样,辨识时可以尽量将各专业中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完全。
1.3、危险源辨识要求:a、考虑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b、考虑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包括合同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c、考虑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设施;d、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如生产)、异常(如停机检修)和紧急(如火灾)状态;e、考虑过去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如由于技术、资源不足仍未解决的或停止不用但其危险依然存在)、现在的和将来可能出现的危害情况。
1.4、辨识方法1.4.1、直接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安全检查表(可以采用《安全性评价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
经验法是辨识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辨识人员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
为弥补个人判断的不足,常采取专家会议的方式来相互启发、交换意见、集思广益,使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更加细致、具体。
1.4.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即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的部分方法进行危害辨识。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
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ETA)、事故树(FTA)等。
1.5、辨识类别1.5.1、根据本企业及施工现场的特点,将危险源产生的事件或事故分为以下类别: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粉尘、噪声、振动、车辆伤害等。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4篇)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一、背景在现代工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源,这些危险源可能对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严重风险。
为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必须对工作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辨识、控制和管理。
本制度的目的是在工作环境中明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和管理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辨识重大危险源的范围与方法1.辨识范围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覆盖工作场所的各个环节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设备和设施:对设备的制造、安装和日常运行进行辨识;(2)物质和化学品: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化学品和危险物质进行辨识;(3)作业流程与方法: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4)人为因素:对人员的行为和操作可能引发的危险进行辨识。
2.辨识方法(1)文献资料收集:收集相关的技术规范、操作手册、安全数据和事故案例等文献资料;(2)实地勘察:对工作场所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各种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存在的潜在危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3)专家评估:组织专家对工作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充分发挥专家的知识和经验。
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1.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那些在工作环境中,一旦发生事故可能有严重后果的危险源。
危险源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可能导致工人死亡的;(2)可能导致工人重伤或永久性伤残的;(3)可能导致大规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4)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并影响公共安全的。
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方法(1)危险源辨识:根据辨识方法,对各个环节和岗位的危险源进行辨识;(2)危险源评估: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包括危险程度和可能性的评估;(3)风险评估:结合危险程度和可能性评估结果,对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级别。
四、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1.控制措施的制订根据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制订相应的控制措施。
控制措施应包括以下方面:(1)技术措施:包括设备改造、安全设备的配置等;(2)管理措施:包括工作程序的制定、操作规程的编写等;(3)人员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确保其具备应急处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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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识别与管控•一、概念理解•1、重大危险源定义:指建筑工程中潜在的、在一定条件和因素触发下可能形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素集合。
应事先进行系统的分析、归纳、集成后进行辨识,并须提前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实施控制,以避免重大安全隐患,是对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的提前预测及事中控制,可以理解为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控制的未来时或进行时。
•由于在座的都是监理单位人员,是建设工程的主体责任方之一,所以我想从法律法规的宣贯和强制性条文实操两个方面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87号令、相关规范和工地常见的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
•重大安全隐患定义:指建筑工程中未被事先识别或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根源。
强调的是本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控制,但未实施或未完全实施到位而存在的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是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的事实存在,可以理解为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控制的进行时或完成时。
2、二者关系:对于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要素未有效识别或控制不到位,在一定条件下就可能演变为重大安全隐患。
3、重大危险源识别:根据工程特点和规律,结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企业管理制度、工艺标准、操作规程、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分析、归纳出构成施工重大危险源的要素。
4、重大危险源控制:在重大危险源识别的基础上对已识别的危险源采取相应技术及管理措施,并有效实施,达到避免重大危险源演变为重大安全隐患的目的。
所以识别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基础,作为从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人员,我们应该全面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能够发现辨别重大危险源,多进行事前控制。
下面我将结合住建部87号文件和大家一起学习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管控。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6月2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即建质【2009】87号令,同时宣布与之相关的原213号文件废止。
•87号令是依据2002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19条关于“三高危” 行业规定以及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第26条关于“危性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以及原【2004】213号文件执行数年来的经验拟定的,具有严谨的法律依据和可操作性。
第二部分主要条文(目的和依据)•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由此可见重大危险源主要存在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我们局里的“义乌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挂牌公示和跟踪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有错误,把建设单位办理手续写成了施工单位)•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总包单位组织编写是落实总包安全生产责任的体现,而不是完全的包办代替)•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手册等不能作为编制依据)。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现阶段义乌的总包单位往往都无法约束分包单位,所以基本不参与分包施工管理,更谈不上由总包组织专家论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含参建各方企业人员)•第十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目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往往未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这里说的“应当”是必须执行)•第十三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重大修改:我的理解是存在构造缺陷、理论依据不足、计算错误等应属于重大修改。
我市目前专家论证组织不规范,给红包签字现象时有发生,专家人员专业不明确,论证意见不明确,往往都是“原则上通过”一句话,有些论证意见中明确写明了计算依据错误仍原则上通过)•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安全管理中很重要的一环,也是施工企业众多安全生产制度中的一条,所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单独强调,但现实中有多少项目真正落实了呢,很多项目连重大危险源施工都不交底更何况一般的施工分项)•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今后的检查中我们要重视此项工作,查看其履职情况如何)•第十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注意对签字人员资格的要求,我们以前这块不注意,今后在分项验收记录检查时一定要看下签字的是谁。
这里的有关人员是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安全部门负责人、方案编制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业施工员、项目专职安全员、专业质量员参加(有分包的,分包单位相应人员应参加),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参加,设计单位现场负责人或设计人员参加(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计时),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现场代表参加)•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目前我市的监理大部分都未落实此要求,或者只是嘴巴重视、书面重视,实际不重视重大危险源的管控)•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从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在建设工程安全领域监理的责任是比较大的,所以我们现在要求每个监理项目部配备相应的安全监理人员,并且要求在义的监理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但目前个别监理项目部对工程安全监理不履职行为表现为不关注、不检查、不报告。
•第二十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二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