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模版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工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招聘、录用和管理劳动者应当按照此原则进行。
第三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虐待和剥削劳动者。
第四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权利和劳动成果权益,保护劳动者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禁止任何形式的侵犯劳动者的隐私和权益。
第五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建立健全的工资制度、劳动时间制度、休假制度和劳动安全保护制度。
确保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工资待遇、合理的劳动时间、充足的休假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六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加强劳动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激励员工的创造力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强化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员工之间的互助精神。
加强对劳动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八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公积金和其他福利保障,确保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第九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公司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审查和完善本制度,以适应公司用工管理的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同时,公司保留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以上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与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上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舟山市市本级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市属国有企业”)。
第三条市属国有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一,总量控制原则。
企业的劳动用工应按照企业功能定位、经营范围、资产规模和所承担的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实施产权管理和资本运作等职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实行总量控制~计划管理。
,二,科学效能原则。
按照精简、优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劳动用工的人员结构比例~有效使用劳动力资源~做到因岗设人~因岗招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精干高效~充分发挥每位员工1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职能、规模、任务等的变化~适时调整各企业劳动用工计划~以适应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企业的劳动用工、“三定”方案、招聘计划等采用由企业、集团、管理部门三级申报、审核、决策的程序办理。
企业员工施行分类管理~领导班子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中层干部和管理技术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企业全体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五,深化改革原则。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要与企业改革发展、做大做强~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与完善企业内部责任制、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循序渐进~不断改革~稳步推进。
,六,企业用工管理与工资总额管理相结合原则。
劳动用工计划管理第四条市属国有企业实行定机构、定领导职数、定用工数量的“三定”编制化管理。
“三定”工作由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研究确定。
各企业,含下属公司,“三定”方案的编制、申报工作另行行文。
国企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国企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职工,在企业中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关系中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和服务,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用工合同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用工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引导,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职工倡议和建议制度,鼓励职工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切实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管理,充分尊重职工的人格尊严和个人权利,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工队伍建设机制,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保守职工的身份信息和个人隐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权。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及时公布本规章制度,并对职工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职工知晓和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十二条国有企业用工应当严格按照用工合同法的规定,依法签订书面用工合同,不得擅自改变用工合同的条款。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用工需求和职工的能力、素质和经验等,科学制定用工计划,合理安排用工结构,促进用工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工选拔机制,依据职工的岗位能力和工作态度等,合理选拔适合的人员,确保用工质量和能力。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工考核机制,对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用工问题。
XX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XX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企业运行效率,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企业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监管的企业(不含参股企业)。
第三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原则:(一)总量控制原则。
企业劳动用工应根据企业经营范围、资产规模及所承担的任务,按岗定员,实行总量控制、计划管理;(二)精简效能原则。
按照机构精简、结构优化、人员精干的要求,合理确定劳动用工结构比例,有效使用人力资源,做到因岗设人、职责明确、人尽其才、精干高效;(三)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自身职能、规模、任务等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劳动用工计划,以适应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四)明确薪酬原则。
企业在申报用工计划时,要根据对应岗位、能力、学历等条件,明确提出相应的薪酬待遇,以利于公开竞争和入职管理;第四条企业应按规定,坚持劳动用工管理与工资总额管理相结合,总量控制与用工自主相结合,分级分类与工效挂钩相结合。
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现有人员名单和定岗定责情况增加员工人数,企业员工人数增加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比例,不得超过经济效益增长比例(政策性因素除外),无主业经营企业,原则上不得增加人员。
第二章计划第五条企业每年在12月提出劳动用工计划。
计划应对本年度企业用工计划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企业实际,提出下一年度企业用工计划。
第六条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增加劳动用工:(一)新设立公司;(二)主营业务拓展,经营范围明显扩大;(S)新增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显著增加;(四)自然减员增补;(五)其他确需增加的因素。
新增劳动用工,应首先从企业中调剂,无法调剂或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编制用工计划。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
第三条劳动用工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招聘计划的制定。
根据单位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各部门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员需求计划,包括岗位名称、职责、任职要求、人数等。
第五条招聘渠道。
单位可以通过内部推荐、校园招聘、社会招聘、人才市场、网络招聘等多种渠道招聘员工。
第六条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拟定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待遇、联系方式等,通过选定的招聘渠道发布。
(二)简历筛选。
人力资源部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
(三)面试。
对筛选通过的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可分为初试、复试等环节。
面试小组应由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和用人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根据岗位要求对候选人的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估。
(四)录用决策。
根据面试结果,面试小组共同讨论并做出录用决策。
(五)背景调查。
对于拟录用的关键岗位人员,应进行背景调查,包括学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的核实。
(六)发出录用通知。
对于决定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出录用通知,明确入职时间、岗位、薪酬等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订立。
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劳动者权益和企业正常运营,制定本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第二章用工需求与招聘1. 企业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用工计划,并报经营决策部门审核批准。
2. 招聘岗位应明确工作职责、任职资格要求,并以公平公正方式进行招聘。
3. 招聘程序包括招聘启动、招聘策划、招聘渠道选择、应聘者筛选、面试选拔、录用等环节。
第三章用工合同1. 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用工合同时,应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并遵守法律法规。
2. 用工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条款。
3. 企业应妥善保管用工合同,劳动者应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
第四章薪酬管理1. 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合理制定薪酬标准和薪酬体系。
2. 薪酬支付应准时准额,确保劳动者获得应得的报酬。
3. 企业应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员工表现确定绩效奖金和晋升机会。
第五章劳动保护与安全1. 企业应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劳动安全。
2. 企业应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若发生劳动伤害事故,企业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救治和赔偿措施。
第六章劳动纠纷处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因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
2. 劳动纠纷处理程序包括申诉、调解、仲裁、诉讼等环节,应依法进行。
3. 企业应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避免发生劳动纠纷。
第七章附则1. 本劳动用工管理办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组织。
2. 企业应建立本办法的宣传培训制度,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3. 本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总结:本劳动用工管理办法针对劳动者的招聘、用工合同、薪酬管理、劳动保护与安全、劳动纠纷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保护劳动者权益,确保企业良好运营。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4. 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劳务用工过程中的劳动保护标准和措施,包括安全生产、劳动环境、职业病防护等方面的要求,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5. 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劳务用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机构,为劳动者提供维权途径,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三条 劳务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工经过协商一致,以劳务用工合同为依据,按照约定的劳动关系进行用工的行为。
第四条 劳务用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保护用工双方的权益。
第二章 劳务用工的程序和规范
第五条 劳务用工的组织和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包括用工计划、用工需求的确定、用工渠道的选择等。
(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
(二)维护企业利益,并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四)关心企业发律;
(六)其他义务。
第七章 劳务用工管理的奖惩措施
第七条 对于履行劳务合同,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劳务用工单位或个人,企业可给予以下奖励措施:
第七条 劳务用工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实际劳动合作需求的期限,合同到期前可续约,双方应当提前协商一致。
第八条 劳务用工合同解除或终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章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并向劳务人员明确介绍。
第十条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用工手续办理、工资支付、劳动保护、劳动纠纷解决等内容。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秩序,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福利水平。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规范的用工行为指南,促进劳务用工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国企员工用工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用工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员工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用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对员工实行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公正评价。
(三)人岗相适原则:根据员工能力和岗位需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四)激励约束原则: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招聘程序:(一)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任职资格等;(二)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三)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四)对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背景调查等;(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公司应优先录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体系,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八条培训内容:(一)新员工入职培训;(二)专业技能培训;(三)职业道德和团队建设培训;(四)管理能力培训;(五)其他专项培训。
第九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在职进修,提升自身能力。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员工岗位、职务、技能等因素确定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员工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十四条公司依法安排员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
第六章奖惩与考核第十六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奖惩制度,奖励表现优秀的员工,惩罚违反纪律的员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年3月29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健康发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集团劳动用工的管理工作。
**集团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劳动用
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各单位及临时机构要严格按照**集团批准的人员编制进行劳动用工。
因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编制时,应事先向**集团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章用工管理
第四条**集团各单位劳动用工,人力资源部要在编制定员内,每年年初编制当年用工计划,经**集团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集团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聘用、调入的人员,要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方式,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具体劳动合同的签订按《****建设集团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办理。
第六条**集团员工根据所从事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按照有关规定,划分为“管理岗位”和“非管理岗位”。
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具备本科以上文
化程度,从事非管理岗位的人员原则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七条**集团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统筹管理和统一调配,各单位内部调动由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集团集中招收收费、路政、治超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时,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第九条各单位聘用从事水电、锅炉、打印、清洁、炊事、保安、门卫、服务
区服务员、营业员、养护工等临时性、辅助性、季节性岗位的员工,实行劳务派
遣制度。
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劳务管理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方式进行劳动用工,**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原则上不同这部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
第三章员工招聘
第十条员工招聘应按照“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就地就近、平等竞争、择优
录用”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招聘条件
(一)热爱高速公路事业,热爱**集团,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三)非专业技术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25周岁,专业技术人员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
身体健康,身高、年龄等其他条件应符合具体工
作岗位的要求;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合法身份证件;
(五)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会讲普通话;
(六)与其他单位无劳动用工关系。
除以上条件外,应聘人在应聘时还应提供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乡镇以上
政府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政审证明。
对曾经就业过的人员,还应提供是否曾经受过纪律处分的证明。
如发现隐瞒、编造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者,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要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招聘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具体招聘方案,经主管等有关领导审
定同意后进行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和面试。
信息发布分别为**集团网站和其他社会新闻媒体。
组织面试的工作程序是:查验证件、资格审查、进行提问、回答
问题,研究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
(三)组织笔试。
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
(四)研究确定初录人选;
(五)组织体检。
体检要选择三甲以上医院;
(六)报**集团主管等领导审定;
(七)签发录用文件;
(八)整个招聘工作要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十三条新招聘人员须在生产、收费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6个月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综合表现,确定正式工作岗位。
第四章员工调配
第十四条**集团根据工作需要调入(聘用)人员时,要严格按照编制定员进行,不得超编制调入(聘用)人员。
第十五条调入(聘用)人员条件:原则上按照公开招聘规定的条件办理。
第十六条调入程序
(一)对调入(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填写调入(聘用)人员审批表,经审查同意后报**集团主管领导审定;
(二)审查内容包括:年龄、学历、身份证件、有无劳动合同关系等;
(三)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四)属调入的向原单位发商调函、调阅档案、原单位提供本人现实表现材料。
其中,属科级以上人员要进行考察,并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计生部门出具廉政计
生鉴定。
属聘用的人员,在体检合格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五)经审核无误后,由人力资源部部长签发调令或聘用通知;
(六)转移行政、工资、党团、工会、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关系;
(七)进行派遣。
第十七条对新调入(聘用)到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先在生产一线、收费岗位锻炼6个月,6个月后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确定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进入**集团总部、分公司机关的正式人员原则上要从下一级单位中
的优秀人员中选拔,其在下一级单位工作的年限须5年以上,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所、站管理岗位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要从生产、收费一线
岗位的优秀人员中选拔,其中研究生须在生产、收费一线工作2年以上,大专、本科生须在生产、收费一线工作3年以上。
第十九条员工调出、辞职,由本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前30日(在试用期内的提前3日)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出、辞职手续。
属重要工作职位和重要工作岗位的人员调出、辞职时,所在单位要有接替该工作职位和工作岗位的人选,否则不得同意其调出、辞职。
属领导干部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调出、辞职,要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在单位要向本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凡调出、辞职人员,要向所在单位办理资产和工作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辞职手续。
第二十二条凡调出、辞职人员办理调动、辞职手续时,要同时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员工借调
第二十三条**集团总部各部(室)和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编制定员用工,不得随意借调人员。
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时,要严格控制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集团总部各部(室)和各单位借调人员时,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主管等领导审定。
第二十五条经同意借调的人员,人事、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关系仍保留
在原单位,借调时间超过3个月的,需转临时党组织关系。
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发给。
借调工作任务完成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第二十六条从**集团各有关单位抽调到建设项目单位的人员,原则上按正式调动办理,本人待遇按建设单位确定的岗位享受,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由建设项目单位承担,其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由**集团总部代理。
建设项目完成后原则上就地安置,或由**集团统一安排工作。
第六章员工培训
第二十七条**集团各单位、机关各部(室),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工作,要根据各自的业务性质,每年年初要制定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培训对象以及培训计划。
第二十八条员工的培训应根据需要,采取短期培训、轮训、专项培训、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