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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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超级博后评分准则

上海市超级博后评分准则

上海市超级博后评分准则一、背景介绍超级博后是上海市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而设立的高级人才引进项目,旨在吸引具有卓越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的科学家和学者加入上海市的科研团队。

为了确保评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制定了以下评分准则。

二、评审标准1. 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评价申请人在所从事领域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质量和影响因子,参与的科研项目和成果等。

2. 创新能力和潜力:评估申请人的创新能力和潜力,包括申请人在科学研究中的创新思维、独立思考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 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评估申请人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和领导能力,包括指导学生的经历、带领团队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等。

4. 学术声誉和国际影响力:评价申请人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国际影响力,包括受邀担任国际学术会议演讲嘉宾、担任国际学术期刊的编委等。

5. 研究计划和发展前景:评估申请人的研究计划和发展前景,包括研究方向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对上海市科技创新的贡献等。

三、评审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发表论文清单、科研项目成果等材料。

2. 初步评审:由评审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3. 学术面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人进行学术面试,评估申请人的学术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 终审评定: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学术面试的申请人进行终审评定,综合考虑各方面评价指标进行评分。

5. 公示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接受对评审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6. 发放评定证书:根据评审结果,对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发放超级博后评定证书,并安排相关事宜。

四、评分细则根据以上评审标准,评分细则如下:1. 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根据发表的论文数量、质量和影响因子,以及参与的科研项目和成果,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

2. 创新能力和潜力:根据申请人在科学研究中的创新思维、独立思考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办法【模板】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办法【模板】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
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沈阳分院系统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鼓励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设立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

第二条沈阳分院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20人。

第三条凡在沈阳分院系统所属各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均可参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四条热爱祖国,勤奋工作,开拓创新,立志献身科技事业;
第五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第六条在研发、支撑或管理岗位上业绩突出;
第七条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第三章评选组织
第八条由分院系统每个单位组织推荐2-3名候选人,并填报《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申报表》和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设立不少于9人组成的沈阳分院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者名单。

第十条获奖者名单在沈阳分院系统内予以公示。

根据公示结果,由沈阳分院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章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颁发沈阳分院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对由沈阳分院范围内管理的各种科技、人才等项目,给予获奖者以优先支持。

第十三条沈阳分院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沈阳分院组织人事处。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沈阳分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海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类)选拔条件

上海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类)选拔条件

上海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类)选拔条件附件1:长宁区领军人才选拔标准一、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领军人才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道德素质过硬。

能够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

2、专业贡献重大。

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或产业实践,作出重要贡献。

3、团队效应突出。

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实现自身及团队可持续发展。

4、引领作用显著。

能紧跟国际发展趋势,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中发挥引领作用。

5、发展潜力较大。

具有创新思维,熟悉本学科、本领域最新研究动态,有带领团队向国际国内前沿冲击的潜质。

二、领军人才的分类标准领军人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根据各自领域特点,按科学技术类、社科人文类和经营管理类分类。

具体的分类标准如下:1、科学技术类选拔标准(1)熟悉掌握本学科、本行业前沿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方法,具有前瞻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研发能力。

(2)近三年,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做出领先的研究成果,并对长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

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对本产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③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④科研项目通过成果转化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领衔重要科技项目等。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担任国家或本市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负责人(技术带头人),或担任企业研发中心负责人(技术带头人);或担任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部门负责人(技术带头人)。

②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协会)或权威杂志中担任重要职务。

③作为团队领衔人物,能够凝聚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攻关能力强的研发团队,有发现和培养年轻人才的典型事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05•【字号】沪科〔2022〕157号•【施行日期】202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沪科〔2022〕157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为进一步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沪府令18号),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类别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功臣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七个类别。

二、奖励导向坚持“四个面向”,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牵头的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

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

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

针对科技成果具有多元价值的特点,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三、提名要求(一)提名资格及要求1、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上海市科技功臣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00年(含)以后的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获得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全球性知名科技奖项且与本市单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外籍专家;本市外资研发中心的知名外籍专家。

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上海市科技功臣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

2023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评选流程

2023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评选流程

2023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评选流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3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评选流程一、评选背景和意义科技进步奖是表彰在科技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单位和个人的重要奖项,是国家对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的肯定和激励。

上海市作为中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城市,每年举办科技进步奖评选活动,为推动科技创新、提升科技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对象包括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校以及个人,评选范围涵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

三、评选程序和流程(一)拟表彰单位和个人的自荐推荐1.各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海市科技进步奖推荐申请表》,自荐或由相关单位推荐。

2.推荐材料主要包括科技项目简介、科技成果及创新点介绍、成果应用情况等内容。

3.推荐材料需经过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1.评选组织机构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单位和个人。

2.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候选单位和个人,并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材料。

(三)终审2.终审评审主要包括对科技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并确定最终的获奖对象。

3.终审结果将通过正式函件形式通知获奖单位和个人,并同时公布在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官方网站上。

(四)颁奖1.评选组织机构将在相关颁奖仪式上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标准和要求(一)科学性项目符合科学原理、方法和规律,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研究方法严谨科学。

(二)创新性项目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取得了一定的科技突破,对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三)应用性科技成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能够为生产、生活、社会等方面带来实际效益。

(四)成果评价科技成果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达到一定水平,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认可。

五、总结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评选流程旨在激励科技工作者不断创新、提升科技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上海市科技创新贡献力量。

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

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

政策名称
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
一、政策依据
《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沪科〔2015〕461号) 二、支持方式/支持标准
向依托单位账户拨付项目经费,用于受资助对象完成合同规定的科研任务,专款专用,经费管理依照《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 申请者所在单位和依托单位应在沪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依托单位承诺给予申请者必要的人员配备和条件保障。

(三) 已入选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任一类型计划的人员,不得
再次申报该类型计划。

在受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申报市优秀科
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其它类型计划。

(四) 截至申报次年1月1日,申请者不满32周岁。

(五) 申请者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六) 申请者未曾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四、申请流程/申请途径
(一) 申请者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二) 依托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择优遴选;
(三) 通过依托单位遴选的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在线填报申请书
并打印提交依托单位;
(四) 依托单位对申报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当年申报通知规定
时限内报送至通知指定的受理窗口。

五、提交材料
申请书。

国内优青申请条件

国内优青申请条件

国内优青申请条件国内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国内优青)是由中国科学技术部设立的重要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之一。

该计划的目标是吸引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动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

在申请国内优青项目之前,了解申请条件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将介绍国内优青的申请条件。

1. 年龄要求国内优青计划主要鼓励35岁以下的优秀科技青年人才申请项目。

这一年龄限制是为了确保申请人具有优秀的创新和科研能力,且在科技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申请人年龄以申请截止日期当年12月31日为准。

2. 申请人才类别国内优青计划主要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学和医学领域的青年杰出人才。

申请人在申请时需要明确自己的学科领域,并按照相关自然学科或技术工程学科的一级学科领域分类进行申请。

3. 学历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

此外,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由国内或者国际上具有同等学术地位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颁发。

申请人申请国内优青项目的学位授权日期需在博士学位授权时起10年以内。

4. 科研成果和学术能力国内优青计划要求申请人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潜力。

申请人需要在自己的学术领域内发表过重要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是著作或专利。

科研成果需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对技术发明和创新作出显著贡献。

5. 资助限制国内优青计划对申请人获得其他国内重要科研项目的资助有一定限制。

如果申请人当前正进行着其他国家级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同时申请国内优青项目,将会受到资助额度和申请条件的影响。

因此,在申请国内优青前,申请人需了解并满足国内其他科研项目对资助的限制要求。

6. 团队项目申请国内优青计划支持个人申请和团队协作申请两种方式。

团队项目申请需由主要申请人负责组织并牵头,团队成员需要具备博士学位,且主要申请人和主要合作者人选需满足优青计划的年龄、学历、学科和科研成果等条件。

此外,团队申请中的每位团队成员都必须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和个人独立实施的科研方案。

总结起来,国内优青项目主要面向35岁以下年轻科技人才,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和突出的科研成果。

“十佳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法

“十佳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法

“十佳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法一、评分标准(一)获得过国家、省和市科学技术奖励的主要人员。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100分,每多一项加5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96分,每多一项加4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92分,每多一项加3分;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94分,每多一项加4分;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90分,每多一项加3分;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86分,每多一项加2分;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88分,每多一项加3分;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84分,每多一项加2分;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80分,每多一项加1分。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人员。

拥有国家发明专利1件82分,每多一件加3分;拥有实用新型专利1件78分,每多一件加2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1件74分,每多一件加1分。

(三)在各类科技创新、发明、设计等比赛中获奖的。

在国家级比赛获一等奖,每一项85分,每多一项加3分;在国家级比赛获二等奖,每一项80分,每多一项加2分;在国家级比赛获三等奖,每一项75分,每多一项加1分;在国家级比赛获奖其他奖,每一项70分,每多一项加0.5分。

在省部级比赛获一等奖,每一项80分,每多一项加2分;在省部级比赛获二等奖,每一项75分,每多一项加1分;在省部级比赛获三等奖,每一项70分,每多一项加0.5分;在省部级比赛获其他奖,每一项65分,每多一项加0.5分。

在地市厅级比赛获一等奖,每一项70分,每多一项加2分;在地在地市厅级比赛获二等奖,每一项66分,每多一项加1分;在地市厅级比赛获三等奖,每一项62分,每多一项加0.5分;在地市厅级比赛获其他奖,每一项60分,每多一项加0.5分。

在其他级别比赛中获一等奖,每一项60分,每多一项加2分;在其他级别比赛中获二等奖,每一项58分,每多一项加1分;在其他级别比赛中获三等奖,每一项56分,每多一项加0.5分;在其他级别比赛中获其他奖,每一项54分,每多一项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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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表彰在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中发挥表率作用,并为我国经济建设、国家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努力奋斗做出创新性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上海分院系统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拟开展评选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为更好地开展这一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中科院上海分院从事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科学工程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者,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第三条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必须立志献身祖国的科技事业,坚持以科教兴国为己任、以创新为民为宗旨的科技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技
术精湛,团结协作,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公认,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和技术领域中,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科或技术带头人。

2.正在承担的具有当代先进水平的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并已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的主要研究者和完成者。

3.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在高新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中成果产业化效益显著,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

第四条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出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不超过10名。

第五条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候选人采取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推荐者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登记表,提供真实、可靠的
评价和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里一并报送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公室。

第六条中科院上海分院设立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上海分院领导、院士和有关专家7~9人组成。

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审委员会下设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上海分院组织人事处。

第七条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审程序如下:
1.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公室负责接受推荐和申报。

2.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办公室按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规范申报材料。

3.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审委员会依据申报情况,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作为正式候选人名单。

4.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审委员会在上海分院网站(******)及相关研究所网站上公布正式候选人的名单和主要事迹,接受群众评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公示期为5~10天。

5.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候选人中评选产生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第八条中科院上海分院对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九条中科院上海分院将通过大众传媒向社会广泛宣传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先进事迹。

第十条评选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要贯彻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将撤销奖励,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中科院上海分院系统杰出青年科
技创新人才评选办公室负责解释。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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