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对证券市场及公司业务发展影响分析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摘要]股票市场是重要企业筹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存在很多问题。
这篇文章就几种主要问题做了分析,据此对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议。
旨在促进我国股票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关键词]股票股票发行制度改革股票发行制度主要包括两种——注册制和核准制,它是以资金量的大小为配售新股的最主要原则,建立了一个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机制。
其核心在于决定股票发行权的归属。
目前,中国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它是按照实质管理原则,对证券的发行申请进行实质条件审查。
并通过预先披露制度和保健制度配合共把市场准入关。
虽然自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后,股票发行制度历经数次改革并日趋成熟,但是依然存在大量问题需要解决。
1、股票发行制度现存的问题中国股市的大部分问题最主要是由股票发行上市制度的不合理、不公平引起的。
我国早期股票发行制度是基本照搬或模仿发达国家的相关制度而来的。
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想当多的制度并不能适应我国资本市场。
因此产生了大量的问题。
目前,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几方面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1、1发行权市场决定权过度集中于监管当局。
股票的发行要求具备高度的市场性,应以价格作为调节供求的主要杠杆。
但是我国股市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现在的新股发行上市,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的发行制度,存在着行政干预下的制度缺陷。
监管部门虽然有一定的依据对市场情况进行调控,但是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导致我国资本从场外运作到场的过程出现诸多障碍,不仅影响股市价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也使得股市服务于国民经济的作用受到限制。
1、2发行市场与流通市场脱节股票价格应按照其价值上下波动。
但是我国股票发行市场新股的发行市盈率普遍偏高。
这是因为,在股票发行过程中,各环节各部门——企业、承销商和监管部门都希望股票发行成功。
这种期望通过证监部门对股票发行价格、时机、以及数量控制得以实现。
从而,使投资者认为新股的发行没有风险,导致资金大量非理性流入一级市场。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探讨

三、引入老股转让制度对于市场的影响
中国证券市场上首批2 8 家创业板 E 市公司拟募资共计 7 0 . Z l 元, 实际募资共计1 5 4 . 乙 元, 超募资金额达到8 4 . 0 o 5 亿元, 平均 每家公司超募约3 亿元 , 平均超募比例达 1 1 7 . , 平均市盈率高达5 5 . 7
一
。
倍。 过多的募集资金首先会对企业的资本结构带来问题 , 完全通过股 定能形成最优的资本结构。同时 , 超
一
募资金还将造成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 、资金管理风险上升等问 题。募集资金并非越多越好 , 企业的需求才是募集资金的根本。当然 企业的长期上升也需要持续不断的资金支持 , 只有在上市公司和投资 者之问建立良陛的互动, 资本市场才能不断地健康发展。而j 种普遍 存在的超募资金现象 , 导致上市公司对于巨额超募资金的使用存在着 很大的随意I 生及不明确性 , 给匕 市公司、投资者以及整个社会都造成 了—定的影响。 此次改革制度 , 要求公司在新股发行中, 一 旦预计产生超募必须减 少新股发行量; 可以调整老股发行毁量, 但不能超过老股转让 匕 限和发 行总量上 限。这样的做法 , 一方面斩断了发行人获取巨额超募资金的 通道, 彻底解决高超募资金的问题; 另一方面, 也建立了将公司上市前 后新老股份的灵活的联系调整机制。 引^ 、 老股的直接转让, 会使得 E 市公司股东可以直接大规模套现 , 产生股东套现离场的不良影响, 这时, 资本定价就尤为重要 , 虽然名义 上引入 自主配售, 市场定价发行价格 由发行人与承销证券公司 自行协 商确定, 但在 自主配售过程中, 中小投资者的议价能力还是没有得到保 证, 而棚构间白 诈 弈也会让利益输送很 醚晚 。
F i n a n c i a [ Vi e w I金融视线
我国现行新股发行制度的问题及改革

对 于 无 需参 与网 下 申 购 的 初步 询 价 商 ,其 报 价 没 有 很 强 的约 有 关部 门应 该 对 IO公 司的 市盈 率 进行 灵活 的限 制 。参 照 当时 的平 P 提 高新股 的报 价 ,存在 一定 的道 德风 险 。而 对于 有意 向 申购该 股的 有 关部 门有 权利 进行 市盈 率调 查及修 正 ,对 于市盈 率过 高 的 ,有 权 机 构投 资者 ,则会 联合 起 来 ,尽 量压 低 初步询 价 ,然 后在 网下 申购 利终 止上 市要 求 。 过 程 中以询价 区 间的最 大值 报价 ,以实现 新股 低风 险 的较 高收 益 。
问题愈 演愈 烈 。 力权衡 机构 与散 户 的权利 。
二、我 国目前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1 股 申购存在 不公 新
一
2完善询 价制 度 . 切 实 发 挥 询价 制度 的积 极 作 用 ,进 一 步 完 善询 价 制 度 。证 监 务 ,使 得询 价结 构真 正能 按 照公 司 内在 价值 报价 。可 以将 初步询 价 和累计 询价 机构 统一 管理 和 要求 ,使 得他们 都参 与股 票 的配售 ,同 时要 求询价 机构 以其 报价 参 与和 中小投 资者 一起 的 申购阶段 ,从 而 3限 制发行 价格 .
新 股发行过 程 中机 构投 资者与 中小投 资 者的公 平 ,完善 询价 制度 ,限制发 行价格 ,对二级 市 场 中首 日上 市股 票 实行 涨跌 幅限 制 ,以 完善我
国的新股发 行 制度 。
[ 关键 词 ] 新 股 发行 制 度
一
问题
改 革 程 ,逐步 降低 网下 申购 的 比例 ,时机 成熟 时甚 至可 以取 消部分 网 下 降低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中签 率 ,提高 中小 投 资者 的 中签 率 。条 件 允许
浅析证券监管新政下证券公司的发展途径

的工作 中 , 断的总结风 险管理 中存在 的 问题 , 断的改进 , 不 不 创 新更 多的有利 于金融企 业风 险管理 的策略方 法 , 从根 本上提 升 风 险管理水平 。只有 这样 , 能有效 的促进金 融企业 的可持 续 才 性 发展 。 作为 一个 正在起 步 的市 场经 济环境 中的我国 金融企 业 , 既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重 大违法违 规记录 , 净资产 不低于人 民币2 亿元 ;3有符 合本法 () 规 定的注册资本 ;4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任 职资格 , () 从业人 员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 ;5有 完善 的风险管理 与内部控 制 () 制度 , ) ( 有合格 的经营 场所和 业务设施 ;7法律 、行政 法规 规 6 () 定的和经 国务 院批准 的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规定 的其他 条 件。 证券 公司作 为 中介机构 是证 券市场 的组 织者和参 与者 , 是 证券市 场最重要 的组成部 分。因此证 券公 司承担着重大 责任 。 首 先要承担 起行业 的责任 , 极实现证 券市 场与 国家经济 的健 积 康 协调 发展 。证 券行业 更要 加 强 自律 , 采取最 严格 的措 施 , 要 强 化 证 券 公 司 及 其 从 业 人 员 的诚 信 责 任 和 法 律 意 识 , “ 投 资 把 者 当傻 瓜来 圈钱 的 日子一去不复返 了”。其次要承 担起市场 责 任, 因为证 券公司是 市场 的组 织者 、参与者 , 市场能否 有秩序 , 信 息是否公开 、投资者的待遇是否 公平 、证券市 场的运转是否 公正 , 资者 合法 权 益能否 得到 最大 限度 的保 护 , 券监 管机 投 证 构有责 任 , 而证券 公司及 其他证 券 中介机 构更 加有责任 。最 后 证 券 公 司 还 要 承 担 好 社 会 责 任 , 确 的树 立 诚 实 守 信 、 依 法 合 正 规 、阳光操作 的形象深入人心 。所 以证券公 司在 证券市场上起
A股市场的制度改革和影响分析

A股市场的制度改革和影响分析
A股市场是中国内地股票市场的主要部分,近年来经历了一系列的制度改革。
以下是一些关于A股市场制度改革和其影响的分析:
1. 市场准入和投资者保护:A股市场的制度改革加大了市场对外资的开放程度,并降低了投资门槛。
外资机构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并有更多的选择权。
此举有助于增加市场流动性和吸引外资流入。
2. IPO和上市审核制度改革:通过简化上市审核程序、引入注册制和加强信息披露要求等改革,提高了IPO和上市的效率。
这有助于更多优质企业进入股票市场,同样也提高了市场效率。
3. 长期资金入市: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吸引长期资金入市,例如养老金入市和QFII/RQFII制度改革。
这有助于增加市场稳定性,并提高市场投资价值。
4. 沪港通和深港通:设立了沪港通和深港通,使得境外投资者更便利地进入A股市场。
这样的开放程度加大了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并提高了全球投资者对A股市场的兴趣。
5. 没收利益返还制度改革: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也得到了改革。
其中一个重要改变是引入了没收利益返还制度,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助于提升市场规范和投资者信心。
这些制度改革对于A股市场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它们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促进了市场的稳定和成熟,吸引了更多的资金和投资者参与市场。
然而,随着市场改革的深入推进,也面临一些挑战,如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监管能力的提升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浅谈新制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
颁 布 实施 新 制度 的 背 景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是 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 的, 上市公 司中国有企业所 占的 比重大约为 8 %, 5 由于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 中, 国有股 占有很大的比例 , 上市公司的国有股 占的比重达到了 5 %以上 , 4 第一 大股 东 为 国家持 股 的公 司 占全部 上市 公 司的 6 %。从 而形成 我 国上 市 公 司 中一 股 独 大 的特 殊 情 况 , 符 5 不 合《 公司法》 中股份有 限公 司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立法指导思想 。 1 上市公 司董事会欲扩大权力的现象 日渐普遍。一些上市公 司纷纷修改公 司章程来 扩大和提升董 . 事会的权力。例如 : 方正科技董事会公告 ,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 、 资产重组和资产处置审 批 权 , 限为单 项 投 资金额 不超 过 公 司净资 产 的 5 %。福 建 高速 公 司章 程规 定 董 事 会 可运 用 不 超 过 公 司 权 0 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3 %进行风险投资。华晨入主中西药业后 , 0 也将董事会单项投 资决策权一下提 高 到 5 % , 到 了公 司法规 定 的上 限 。 0 达 2 上市公司终身制。自 9 . 0年代初第一支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至 20 年初 , 01 没有任何一支股 票 由于公司经营亏损而被摘牌退市 , 形成 了上市公司终身制。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绩优股无人炒作 , 一支股 票一 旦 亏损 , 带上 “r 、P ” 帽子 股 价 反 而越 高 , 笔 者 调查 ,s ” “ r股 票 的平 均 价 格 比非 “ r 、 被 s ” “ r的 据 “ r 、P ” s ” “ r股票的平均价格高 2 P” 元钱左右 。由于我 国股票发行上市是指标批准制 , 上市公 司的“ 资源紧俏 , 壳” 只 要公司上市 , 即使公司亏损 , 也会有人来购买这种“ 资源 , 壳” 高枕无忧 , 这种情况出现 的根本原因是我国没 有 实行 上市 公 司 的退 出机 制 。 3 上 市公 司“ 股独 大 ”违 规操作 严 重 。一股 独 大主要 体 现在 : 先 上 市公 司 的股 东 大会 中 , . 一 , 首 大股 东 只要一投票 , 其余 中、 小股东是否投票 , 在股东大会的表决中不起什么作用, 从而出现 了中小股东在董事会 上 用 脚投 票 的情 况 。其 次 , 事会 成 为大股 东 的执 行机 构 , 成 了董 事会 围绕 大股 东 指挥 棒转 的局 面 。再 董 形 次, 监事会不可能起到监督的作用 。因为监事会 的监事需由各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如果 哪 个监 事 敢不 听命 于 大股 东 , 那么 由董 事会 提交 股 东大会 一 表决 就把你 表决 下 去 , 而形 成 了监 事会 形 同 从 虚设的局面。所 以出现了这边董事会违规操作 , 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 那边监事会照样发表监事会决议。声 明没有 违 规行 为 , 董事 会 的决 议全 部合 法有 效 。 据 笔者 调 查 , 10 家 的上 公 司 中还 未 发 现 哪 家 上 市 在 10多 公 司 的监 事会 决议 涉及董 事会 或 董事 违规 问题 , 至上 市公 司 已被 中国证 监会 立 案调 查 或者 司法 介 入 的 , 甚 监 事会 也未 发 表董 事会 或 董事 违规 或损 害公 司利益 的监事 会 决议 。 由于我 国上市 公 司 中“ 股独 大 ” 一 的问 题十分严重 , 使得董事会听命于大股东 , 从而也就出现了上市公司违规操作 , 为大股东融资提供担保 , 向大 股东提供 巨额资金 , 与大股东进行巨额关联交易 , 不及时披露信息 的事件 时有发生 。如“ 三九医药” “ T ,s 猴王” , 等 极大的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 正 是 由于 上 市公 司出 现 的种 种 问题 , 国证 监会 相 继 出 台 了 自 20 年 3月 1 中 01 7日起 新 股 发 行 上 市 实 行核准制 、 在上市公 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s ” “ r类股票 自 20 年下半年起实行季报 制、 “T 、P ” 01 上市公司 退 出等 制 度 。
对我国新股发行实行注册制改革的探讨

对我国新股发行实行注册制改革的探讨
我国目前的股票发行制度是审核制度,即新股发行需要经过证
监会的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市交易。
然而,这种审核制度存在一些缺点,如审核时间长、信息不对称、容易发生市场炒作等问题,导致
了股市波动和投资者的不稳定情绪。
因此,我国正在考虑实行注册
制改革。
注册制是一种基于信息披露和投资者自主决策的股票发行制度,不需要事先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核,而是让市场参与者自主判断并决
定是否投资。
它有以下优点:
1. 降低信息不对称:注册制要求公司必须充分披露信息,使投
资者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公司的情况,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2. 缩短审核周期:注册制是一种自我监管机制,没有了审核环节,因此可以大大缩短发行周期,提高市场效率。
3. 鼓励科技创新:注册制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
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但是,注册制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如容易发生投机炒作、
信息失真等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和控制。
总体来说,注册制改革需要在监管机制、信息披露、投资者教
育等多个方面进行改善和加强,力求达到市场运作更加健康有序、
投资者受到更好保护的目的。
浅析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后的首发市盈率在 1 0 0 倍以上 , 包括 1 6 家创业板公司和 2 家中 小板公司 。其 中, 新研股份( 3 0 0 1 5 9 . S Z ) 、 星河生物 ( 3 0 0 1 4 3 . S Z )
和沃森生物( 3 0 0 1 4 2 . S Z) 三家公司首发市盈 率均超过 1 3 0 倍。 可
分, 分流 I P O企业 , 减轻 资本市场 压力 , 但是否真能起到应有 的
效果还有待市场去检验 。
供求关系是市场经济的精髓 , 当前我 国股票 市场资金需求
主要包括 首次公开发 行 、 二 次增发配股 、 大小限 上市流通 和企 业债 券等。资金供应主要包括市场 内存量保证金和潜在进入市
据了解 , 目前证监会 已经启动 了针对 8 0 0 余家 I P O排 队企 业 的财务专 项检 查活动 , 为的就 是 “ 挤干” 这 些企业 的业 绩水
事 实上 , 新股发行 体制的核心 是定价机 制 , 一是确 定新股 发行价格 ; 二是采用一定的方式将新股 出售给投 资者 。这两方 面相互制约和依赖 , 构成价格形成机制 的核心 内容。新股发行 价格 的确 定在新股 发行 过程 中非 常重要 , 因为各参与主体 的根
化市场约束 , 放 松 行 政 管制 , 发 行 人 和 中介 机 构 归位 尽 责 , 才 能 推 动 市 场机 制 有 效 发 挥 作 用 , 保 证 新 股发 行 平稳 、 有序 。
走下神坛 , 直到 目前即使 复权后股价 还是腰斩 的 , 中石 油经过 数年的股市洗礼 , 目前股价也仅仅是上市首 日 收盘价的零头。 因
监管部 门的迅速反应不 能不说是新股发行 的一大进步 , 新
改革的窗 口期 。2 0 1 2 年3 月3 1 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 关于进一 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 ( 征 求意见稿 ) , 再 一次 将新股发行改革推 向了市场的前沿。中国证 券市场二十几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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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对证券市场及公司业务发展影响分析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对证券市场及公司业务发展影响分析一、本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要点和简要点评2012年4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文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过去两年减少行政干预的基础上,健全公众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基础性制度,推动各市场主体进一步归位尽责,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均衡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改革主要包括六大措施:(一)完善规则,明确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逐步淡化监管机构对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修改完善相关规则,改进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落实发行人、各中介机构独立的主体责任,全过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倡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撰写招股说明书,并实现发行申请受理后即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提高透明度。
(二)适当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进一步完善定价约束机制扩大询价对象范围。
除了目前规定的7类机构外,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10名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提高网下配售比例。
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与转让股份的50%。
网下中签率高于网上中签率的2-4倍时,发行人和承销商应将本次发售股份中的10%从网下向网上回拨;超过4倍时应将本次发售股份中的20%从网下向网上回拨。
加强对询价、定价过程的监管。
承销商应保留询价、定价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存档备查,包括推介宣传材料、路演现场录音等。
引入独立第三方对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风险评析,证券交易所组织开展中小投资者新股模拟询价活动。
(三)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促使发行人及参与各方充分尽责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发行人可向特定询价对象以非公开方式进行初步沟通,征询价格意向,预估发行价格区间,并在发审会召开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
预估的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的需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说明,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重点事项。
无细分行业平均市盈率的,参考所属板块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人需在询价结果确定的两日内刊登公告,披露询价对象报价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发行人经营管理和股东长期利益的影响。
未提供盈利预测的发行人还需补充提供盈利预测并公告,并在盈利预测公告后重新询价。
除因不可抗力外,上市后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采取列为重点关注、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措施,认定为非适当人选等措施,记入诚信档案。
(四)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有效缓解股票供应不足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
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自主约定的锁定期,不受此限。
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
转让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
老股转让所得资金须保存在专用账户,由保荐机构进行监管。
在老股转让所得资金的锁定期限内,如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发行价,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可以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转让所持老股的,新股上市满1年后,老股东可将账户资金余额的10%转出;满2年后,老股东可将账户资金余额的20%转出;满3年后,可将剩余资金全部转出。
非控股股东和非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转让所持老股的,新股上市满1年后可将资金转出。
(五)继续完善对炒新行为的监管措施,维护新股交易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应根据市场情况研究完善新股交易机制、开盘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新股上市后合理定价,正常交易。
同时应明确新股交易行为标准,加强对新股上市初期的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买入新股客户的适当性管理。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自律规则,加强对买入新股客户的适当性管理。
同时加强对新股认购账户的管理,加强对客户违规炒新、炒差、炒小行为的监控,必要时应按照相关规则采取限制措施。
(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大对不当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财务虚假披露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路演和“人情报价”的监管和处罚。
加强对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和证券公司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证券交易所应进一步细化异常交易的认定标准,重点监管涉嫌操纵新股价格的违规行为。
基于上述内容,我们认为:《征求意见稿》坚持市场化的方向,着意放松监管,强化市场中介机构的功能,落实中介机构和发行人的义务和责任,并且强化惩罚机制,淡化监管职能,加强对中介机构问责,是向成熟市场靠拢的开始。
所以本次改革是承上启下的改革,是证监会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延伸。
《征求意见稿》着重解决“三高现象”,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预计《征求意见稿》在抑制高市盈率发行方面应能起到较为积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强制规定发行市盈率与市场化导向是相悖的,相信也只能成为过渡性的政策规定。
《征求意见稿》在诸多方面需要继续深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新股发行由审批制向注册制转变,新股定价由询价制向招标制转变,因此本次改革是原来发行制度改革的修补,也为后续改革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对市场的影响(一)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历史以及市场反应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一直在持续进行,回顾我国证券发展历史,新股发行制度经历了以下一些阶段。
图1: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历程资料来源:华泰证券研究所整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从新股认购证到网上网下发行,从固定价格到询价发行,中国新股改革走过了漫长的20年。
20年中,每一次改革都对前一次做了不同程度的变革和完善,每一次也都留下了尚待解决的问题。
1.上网竞价推高定价我国于2001年开始实行上网竞价方式,上网竞价发行方式可以减少主观操作,防止违规行为和黑箱操作行为的发生,能相对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新股发行方式市场化,在一定程度上发挥股票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但是大量的申购资金堆积一级市场使得新股发行价格水涨船高。
2.市值配售与市场化相悖2002年5月,一度沉寂的市值配售政策再次重现江湖,监管层试图通过这一措施树立投资者信心,从而激发自2001年7月来证券市场低迷的行情和人气,但这事实上并没有给二级市场带来明显的增量资金和指数上涨。
按市值配售新股与新股发行市场化之间存在矛盾,不能充分体现一级市场的真实需求,扭曲了供求机制,大大削弱了一级市场定价机制的作用,使很多打新资金离场,造成股市进一步失血。
3.询价制开创新局面随着股改的推进,上市公司的股份逐步转为可全流通,市值配售制度的基础不复存在。
我国于2006年启动新股发行询价制度,之后分别于2009年6月推出《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2010年8月推出《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2012年4月刚刚推出《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询价制阶段2009年6月的第一次改革改善了询价和申购报价约束机制,消除了一二级市场的巨大价差,减少了大量资金云集在一级市场追逐无风险暴利的现象,限制了资金量较大的投资者网上认购的规模和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网上认购的特惠地位,提高了认购的公平性和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
但定价市场化之后出现一些股票高价格、高市盈率发行,由此导致了超募资金及新股上市破发的问题。
2010年8月的第二次改革扩大了询价对象,改善中止发行和回拨机制,但从效果看,依然存在新股高价发行、高市盈率和超高募资金的“三高”现象。
前两个阶段的改革是将完善询价和申购报价的约束机制作为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而2012年4月的第三次改革与前两次相比,在涉及面和力度上更加广泛,愈发深入。
表1:询价制启动以来的三次改革内容对比存量发行无无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
资料来源:证监会网站,华泰证券研究所整理4.历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对市场整体影响有限我们观察了2001年以来,上述5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新规颁布之后1到3个月内的大盘走势,发现新股发行改革没有改变市场基本走势,所以从历史上看,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对市场的影响较为有限。
图2:2001年以来上证综指走势资料来源:WIND资讯,华泰证券研究所(二)本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本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从价和量两个方面对市场产生影响:一是本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针对三高现象(高发行价、高发行市盈率、高募集资金),对于新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需补充说明;对于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5%的,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将采取惩罚措施,因此对发行价格具有较为明显的抑制作用。
抑制发行价格对市场整体估值体系产生影响。
二是取消网下配售股份的三个月锁定期以及老股网下转让显然增加了上市首日的流通量,因此存量发行对市场供应量有一定影响。
具体分析如下:1.对市场整体估值的影响有限新股发行价格与市场总体估值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
从历史上来看,资金状况和业绩状况是市场走势的主要推动因素。
历次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都没有改变市场的基本走势,也没有改变市场整体估值水平。
2001年后,管理层对发行价格进行窗口指导,将新股发行市盈率限制在20倍以下,但就对市场的影响看,基本上没有止住市场下跌的趋势,市场总体估值创了历史新低。
2006年新股发行采取询价制度后,2006-2008年新股发行市场市盈率升至27倍的均值水平,市场估值水平持续走高。
一方面受到中小企业板发行市盈率略有上升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市场上涨的影响。
只是到了2010年后,创业板高市盈率发行才导致新股发行市盈率大幅走高至50倍的水平,而同期市场估值水平持续走低。
因此发行价格对市场的影响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
图3:发行市盈率和市场走势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资料来源:WIND资讯平均发行市盈率的高企主要来自于发行结构的变化,其中主要是创业板和中小企业的高价发行。
发行市盈率与拟上市公司发行规模、行业属性等关系较为密切。
2006年至2008年新上市公司主要集中于银行、能源、保险以及运输等大盘蓝筹股,而2010年后随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以资本货物、材料、技术硬件和设备以及医药生物等科技股为主,市场给予科技股以较高的估值。
图4:2006-2008年IPO的行业分布:蓝筹股为主资料来源:WIND资讯图5:2010年以来小盘科技股发行大幅提升资料来源:WIND资讯2010年后,IPO发行规模也相应的以小盘股为主。
而小盘股和科技股相对于大盘蓝筹股和以及传统行业的估值溢价是一直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