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信息上报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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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的安全事故关系到千家万户,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制订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一、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学校,同时告诉学生家长。

二、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应必须及时上报教委备案,必要时与当地政府、派出所联系。

三、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教委。

四、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搜集治安保卫情报信息,及时报告学校。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严格落实“首遇”制度。

五、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六、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做好信息的每月综合分析和信息跟踪材料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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