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计征可以改为从租计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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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从租及从价的有关规定

房产税从租及从价的有关规定
不动产出租后,房产税是按租金收入从租 计征还是按房产原值从价计征,还是适用 从高原则? 答:《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 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 次减除 10%至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 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 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因此,房产出租的,应以租金收入作 为计税依据,并不存在从高计征的规定。 但对房屋出租人不申报租金收入或不如实 申报租金收入的,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实 行核定征收。因此建议纳税人根据上述政
策和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 税的(国税发〔2005〕159 号) 第五条规定,合理确定出租房屋的应纳税
额。对纳税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租金 收入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实行 核定征收。为合理确定出租房屋的应纳税 额,各地可采取典型调查等方式,并参考 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资料,分区域确定 房屋出租的计税租金标准并适时予以调 整。对房屋出租人不申报租金收入或申报 的租金收入低于计税租金标准又无正当理 由的,可按计税租金标准计算征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进度以及相关的土地增值税申报缴纳的不同规定,本部分从三方面叙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申报缴纳:预征、清算、清算后尾盘销售。

需要注意的是,本部分特别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这是许多政策界定的前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9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9条和30条还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一些条件。

一、预征(一)为什么要预征《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也就是说,由于房地产开发存在周期,时间较长,成本扣除难以及时确定的因素,但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因此采取了预征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采取的是“可以”提法,也就是说也可以不进行预征。

是否预征以及如何预征,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对纳税人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比例预交,待办理决算后,多退少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不预征土地增值税的,也应在取得收入时先到税务机关登记或备案。

”从以上两个文件可以看出,土地增值税是否进行预征,全国各地并未统一。

直至2010年,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税发[2010]53号文件的出台,全国各地才统一执行预征政策。

国税发[2010]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精神,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合理调节房地产开发收益,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调控作用,要科学合理制定预征率,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工作。

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特殊规定

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特殊规定

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特殊规定案例来源:《从价计征与从租计征的区别》,载中国税网,http://wwwctaxnewscomcn/was40/soshui/detailjsp?id=042B023AF00000A3F5D6D8ku=实务库。

【案情介绍】甲公司是黑龙江省一家融研究、开发、生产为一体的大型公司。

2004年年初公司在清查固定资产中发现,该公司尚余留两个闲置未用的厂房,其一为A厂房,6年前建造,至今尚有6成新,当时造价为100万元;其二为B厂房,2年前建造,至今尚有8成新,当时造价为300万元。

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些厂房,公司根据厂房的不同特点作出不同的决定。

考虑到A厂房建造时间较远,比较老,决定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将其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1年,每月租赁费5万元,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可一次性获得该厂房产权。

考虑到B厂房建造时间较近,比较新,决定与丙公司投资联营。

由甲公司以厂房A出资,丙公司提供技术人员、设备等其他联营所必需之条件,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

对于厂房A,财务人员认为由于其产权仍归属公司,按从租计征,计算出应纳税额:5×12×12%=72(万元);对于厂房B,按从价计征,计算出应纳税额:300×(1-20%)×12%=288(万元)。

于是该公司共缴纳年房产税1008万元。

税务专家检查认为该财务人员的计算方式有误。

【法律问题】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在这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2房产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法律分析和结论】房产税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房产税征收与缴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房产税的基本规范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确定的。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即房产税应由房屋的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个人出租房房产税如何计算

个人出租房房产税如何计算

个⼈出租房房产税如何计算纳税体现在⽣活的⽅⽅⾯⾯,⼯资需要纳税,租房也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

只不过它们纳税的⽅法不⼀样,⽽且税率也是有所差异,那么个⼈出租房屋房产税的计算⽅法是什么?店铺⼩编在下⽂为⼤家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个⼈出租房屋房产税的计算⽅法是什么?个⼈出租房屋房产税的计算⽅法是从租计征,即按照房产租⾦收⼊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收⼊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收⼊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收⼊×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时间:将原有房产⽤于⽣产经营,从⽣产经营之⽉起,缴纳房产税。

其余均从次⽉起缴纳。

个⼈出租住房的租⾦收⼊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收⼊×4%⼆、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

房产税暂⾏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矿区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

三、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收⼊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

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例税率。

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收⼊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收⼊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收⼊×税率(12%)四、征收期限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房产税暂⾏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从价计税的房产税如何计算

从价计税的房产税如何计算

从价计税的房产税如何计算
依据国家最新的房产税费征收标准,房产税费的征收可分为两种,⼀种是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收⼊为计税依据,第⼆种是⼤部分国民都会涉及到的从价计征。

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例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例)×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收⼊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和实物收⼊)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平”,确定⼀个标准租⾦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收⼊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收⼊×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出租⽤于居住的住房和个⼈出租住房的租⾦收⼊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收⼊×4%
以上就是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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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如何计算(举例说明)

房产税如何计算(举例说明)

房产税如何计算房产税如何计算房产税计算公式、最新房产税计算方法、企业房产税计算方法1.从价计征房产税。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出租房产税计算方法、住房房产税计算方法1.例子:某企业一幢房产原值6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 )元?2.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房产税=600000×(1-30%)×1.2%=5040(元)。

居民房产税、农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计算1.例子:王某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

2008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

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8年应纳房产税额为( )元?2.解析: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上海房产税计算方法、房产税纳税义务人1.房产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2.房产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重庆的房产税如何计算方法

重庆的房产税如何计算⽅法关于房产税每个地⽅都存在,但是有的地⽅因为政策的原因在房产税上可能有不同的计算⽅法。

那么,在重庆对于房产税⼜是怎么来计算的呢?这是重庆市民⽐较关注的⼀点,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重庆的房产税如何计算⽅法重庆市《暂⾏办法》规定,凡纳⼊征收对象的应税住房⽤于出租的,征收缴纳房产税不再以租⾦收⼊计征房产税。

独栋商品住宅和⾼档住房⼀旦纳⼊应税范围,只要没有新的规定,就⼀直属于征税对象。

⽆论产权是否转移、变更,被纳⼊应税范围的房产的计税交易价和适⽤的税率都不再变动。

在这个基础上,重庆房产税的税率如下:1、独栋商品住宅和⾼档住房建筑⾯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2、独栋商品住宅和⾼档住房建筑⾯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积均价3倍(含)⾄4倍的,税率为1%;3、独栋商品住宅和⾼档住房建筑⾯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积均价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4、在重庆市⽆法达成户籍、企业、⼯作条件的个⼈新购第⼆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个⼈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税建筑⾯积×建筑⾯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积是指纳税⼈应税住房的建筑⾯积扣除免税⾯积后的⾯积。

纳税⼈在《暂⾏办法》施⾏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积为180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档住房,免税⾯积为100平⽅⽶。

相关知识:房产税计税根据1、从价计征依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交纳。

扣减份额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在税法规则的减除起伏内⾃⾏断定。

这么规则,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状况,量体裁⾐地断定计税余值,⼜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续,进步征管功率。

房产原值:应包含与房⼦不可分割的各种⾪属设备或通常不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备。

会计经验:房产税计算案例及从租计算

房产税计算案例及从租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地上建筑物
 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x(1-扣除比例)x1.2%
 特别提醒:年税率1.2%,不属于完整年度从价,则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x(1-扣除比例)x1.2%÷12x月份
 从租计征: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12%(个人出租住房为4%)
 应缴房产税=400x(1-30%)x1.2%÷12x3+300x(1-30%)
x1.2%÷12x9+10x12%=3.93(万元)
 (二)独立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x(1-原值减除比例)x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x(1-原值减除比例)x1.2%。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例】某房屋租赁企业,房产原值共1800万元,2017年4月1日将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6万元。

5月1日将另外的原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颁布日期:19860915 实施日期:19861001 颁布单位:国务院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一、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预收不动产租金房产税如何缴

预收不动产租⾦房产税如何缴很多房屋都会租出去,那就会产⽣租⾦。

并且现在租⾦的收取很多时候都是预收⼀部分。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下,载房产税的交纳上是怎么规定的。

很多⼈对此都不了解,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预收不动产租⾦房产税如何缴⼀次性预收取的房屋租⾦收⼊,不能按照租赁期分摊缴纳房产税,更不能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只能按照《房产税暂⾏条例》以及“国税发〔2003〕89号”规定,⼀次性的全额的按照12%缴纳房产税。

相关知识:房产税计算⽅法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定⽐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收⼊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收⼊×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时间:将原有房产⽤于⽣产经营,从⽣产经营之⽉起,缴纳房产税。

其余均从次⽉起缴纳。

个⼈出租住房的租⾦收⼊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收⼊×4%房产税缴费途径1、纳税⼈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税务窗⼝申报缴纳个⼈住房房产税。

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通道,专窗受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带有银-联标志的银⾏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通⽤缴款书》;2、第⼀个是办税服务厅。

纳税⼈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带有银-联标志的银⾏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税;3、第⼆个是银⾏。

纳税⼈也可到就近的上海银⾏、上海农村商业银⾏、中国邮政储蓄银⾏(⾃营)在本市办理个⼈业务的营业⽹点使⽤银⾏卡或现⾦缴税;4、第三个是店铺⽹站。

纳税⼈还可以登录店铺⽹站按照⽹上流程缴税。

对于这种情况下的房产税征收按照⼀次性的全额的按照12%缴纳房产税,这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家来说需要做好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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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计征可以改为从租计征吗
答:可以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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