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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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安全和环境保护。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合理处置对于防止污染和保护人员健康至关重要。

2. 定义在本文档中,以下术语的定义适用:-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指含有危险成分或具有危险性质的化学品废弃物。

- 处置:包括处理、储存、运输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活动。

- 处理:指通过合适的方法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进行处理,以减少或消除其危险性。

- 储存:指暂时保留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以便进行后续处理。

- 运输:指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运输过程。

3. 处理标准在处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应遵循以下标准:- 避免直接接触和泄漏:在处理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或其泄漏造成的危害。

- 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根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性质和危险级别,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置,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严格控制处理过程:在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废弃物的处理过程,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并监测和记录处理过程中的数据。

- 安全处置:在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完成后,应将其安全地处置,以防止再次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 培训和教育: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的认识和能力。

4. 处理程序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识别和分类: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进行识别和分类,确定其危险性质和级别。

2. 打包和标识: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进行合适的打包和标识,确保其安全运输和处理。

3. 运输: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地运输至处理场所。

4. 处理:根据处理标准,采取合适的方法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进行处理,保证其安全和环境友好。

5. 监测和记录: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进行监测和记录,以确保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并能提供必要的数据。

6. 处置:将处理后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以防止再次造成危害。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一、废弃物处置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气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1.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原则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安全处置,必须遵循以下规定:(1)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部门的同意。

同时,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

(3)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

(4)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上述主管部门制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5)禁止在危险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露或者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已到安全区域。

(6)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置的设施,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7)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8)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初春设备。

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品安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1. 引言危险化学品是指那些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等特性的化学物质。

由于其潜在的危害性,对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和处理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安全和环境保护。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险化学品废弃和处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危险化学品废弃制度2.1 废弃定义和分类废弃是指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以及与其有关的材料。

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和处理方法的不同,废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有毒废弃物:包括含有毒性物质的化学品废弃物,如有机溶剂和重金属化合物等。

•腐蚀废弃物:具有腐蚀性质的化学品废弃物,如酸和碱等。

•爆炸废弃物:具有爆炸性质的化学品废弃物,如易燃气体和爆炸性物质等。

2.2 废弃的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标识和包装: 废弃物必须明确标识化学品的名称、危险性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要求,并采取适当的包装措施来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和避免事故发生。

•安全储存和运输: 废弃物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容器或储存设施中,并且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泄漏和事故发生。

•废弃物处理方法: 废弃物应根据其性质和类别采取适当的处理方法,如化学处理、物理处理或生物处理等。

处理方法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废弃物登记和报告: 对废弃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理等必须进行登记和报告,以确保整个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2.3 废弃管理的责任废弃管理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产者责任:化学品的生产者必须制定相应的废弃管理方案,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储存、运输和处理等。

•使用者责任: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者必须按照规定的废弃管理要求进行废弃物的储存、运输和处理等,并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监管部门责任:相关的监管部门必须制定和实施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废弃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3. 危险化学品处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彻底处理,以消除其危害性。

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规定(3篇)

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规定(3篇)

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规定一、化学性废弃物的定义:实验室中使用或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样品、分析残液(统称化学废液)及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受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和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公安处负责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化学性废弃物管理工作,并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三、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化学性废弃物的收集、存放、监督和检查等管理工作。

化学性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集中回收”的原则进行回收处置,回收容器、包装容器和包装物由各实验室自备。

四、化学废液收集时,相关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注意化学废液相互兼容性,防止混合后产生放热、燃烧、爆炸、产生气体或挥发性等危害性物质现象。

五、化学性废弃物装箱时,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装。

六、严禁将实验产生的化学性废弃物随意堆放、倾倒和填埋。

七、对违反规定要求,随意处置化学性废弃物的单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处分、罚款并通报批评。

附:1、化学性废弃物收集注意事项。

2、化学性废弃物标签。

一、注意事项:1、化学废液回收容器必须按照要求贴“化学性废弃物标签”,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含高度活性化合物、高浓度氧化剂或还原剂之废液或废弃物,绝不可与其它化学废弃物混合。

3、不同化学废液需确定其兼容性,才能混合。

4、为防止溢满,在加入新废液前,先检查化学废液回收容器是否放置平稳,容器应载至总容量的____%-____%,勿装至全满。

5、为防止溢溅,应使用漏斗及集水盘。

二、安全措施:1、工作人员收集化学废液时必须戴上防溅眼罩、手套和实验室外衣。

2、应在抽气橱内倾倒会释出烟和蒸汽的化学废液。

3、为防止散溢出烟和蒸汽,每次倾倒废物之后应紧盖容器。

4、高度活性的化合物、水活性化合物、高浓度氧化剂或还原剂,绝不可与其它化学废物混合。

5、在特殊情况下于抽气橱外处理化学废液时,工作人员必须戴上具适当滤毒罐的防毒面具。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3篇)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3篇)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

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

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

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第九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

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储存库房管理规定等。

第十二条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危化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以下简称危废)的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分类、产生、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管理工作。

第二章定义和范围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是指在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再具有原有用途的化学品。

包括:1.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残渣、废液、废气等;2. 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变质、损坏的化学品;3.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再使用的化学品。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具有以下特性:1. 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助燃性等;2. 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3. 需要特别防护和处理。

第三章废弃物的产生与储存第六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废产生、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记录制度。

第七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按照危废的性质、数量、储存条件和期限,合理选择储存设施。

第八条危废储存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 具有防泄漏、防腐蚀、防爆炸、防燃等安全防护措施;2.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 储存设施应位于安全区域内,远离人口密集区、水源地、重要设施等;4. 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章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理第九条运输危废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第十条运输危废的车辆、船舶、铁路 container等应符合以下要求:1. 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设施;2. 按照危废的性质、数量、运输路线和期限进行运输;3. 随车携带危废运输安全手册、应急处理设施和药品等;4. 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停留、装卸,确保安全、迅速到达目的地。

第十一条处理危废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理的规定。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1. 背景介绍危险废弃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特性而有害的废弃物。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需要特殊的技术和设备,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置制度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环境质量。

本文将从危险废弃物的定义、危险废弃物的种类、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

2. 危险废弃物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废弃物包括以下6类:1.感染性废弃物:指从医疗卫生机构(含第三类医疗机构和诊所)、兽医机构、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疾控中心和实验室等单位生成的具有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的医疗废弃物和实验室废弃物。

2.化学废弃物:指含有有机物、无机物、重金属、杀虫剂、农药、印染废水、废酸、废碱等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

如电子废弃物、废弃油漆、废渣土等。

3.放射性废弃物:指具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如医疗用放射性源、聚变燃料等。

4.燃烧废弃物:指含有油、煤等易燃物的废弃物。

5.有害生物质:指含有病毒、病原体、菌类、细菌等微生物体的废弃物,以及动物疫病、植物病害的病体和容器、介质等。

6.其他危险废弃物:指利用固体、液体、气体等形态存放或运输的其他危险废弃物。

以上6类危险废弃物都需要特殊的处理方式。

3. 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制度3.1 危险废弃物的生成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和标识,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

3.2 危险废弃物应当经过分类、标记、包装和标识等程序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转运至规定的处置场所,并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接受处理。

3.3 危险废弃物的运输、中转、处置,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封闭式转运、建设专门的处置场所等安全措施,防止对人类和环境产生危害。

3.4 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适当的技术和设备将废弃物无害化、稳定化处理,并加强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和技术创新,降低环境和人体对危险废弃物的影响。

3.5 国家应当加强对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监管和管理,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检测、监测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研究,完善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提高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处理规定(5篇)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处理规定(5篇)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处理规定一、目的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使有害、有毒等化学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化学废弃物的范围第二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各类化学废液、残渣、废旧化学试剂、废旧空瓶等。

三、化学废弃物的分类与收集第三条按要求将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分成以下几类:①有机废液:有机溶剂、有机酸、醚类、苯类、醇类、酯类、酚类、油脂类等;②无机废酸: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的酸性液体③无机废碱: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的碱性液体④含重金属废液:实验室中产生的含铬、铜、锌、镍等重金属的废液⑤固体废弃物:实验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渣、过期失效的固体药品、废旧固体试剂等第四条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液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分别装入25L 的塑料桶中(废液量少的可使用10L或5L塑料桶),废液面与桶口间距必须保留至少10厘米的空间以防溢出,并贴上相应的分类标签。

学校将根据需要适当备用一些25L和10L的塑料桶。

第五条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了解其相容性,再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因发生各种反应而造成化学伤害与危害等事故。

第六条各单位应备有专门的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存储场所,存放在实验室的各类废液桶应放在专门的指定位置,废液桶上必须贴上相应标签。

往废液桶里倾倒废液前必须先确认是否同类物质或不会引起反应的物质后,方可倒入。

第七条固体废弃物必须用专门的纸箱装好,贴上相应标签。

属生物类废弃物的(如EB胶、针头针管等利器,等等),必须先进行灭菌、灭活和消毒使其达到生物学意思上的安全要求后装入专用的塑料包装袋或利器盒中密封,再用纸箱装好,并贴上相应的标签。

四、化学废弃物的处理第八条每月____日(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安全办(以下简称安全办)联络资质单位统一来校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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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1、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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