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品、对照品和检定菌管理办法

标准品、对照品和检定菌管理办法

1目的

明确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使用和发放的管理方法,保证实验的正确性。2范围

适用于本厂质监科化验室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和检定菌的管理。

3责任

质监科有关人员。

4内容

4.1质监科指定专人负责标准品、对照品和检定菌的管理。

4.2标准品、对照品由质监科化验室统一申请购买和发放,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要求贮存和使用。

4.3标准品、对照品和基准物质应有使用登记,并加锁保管。

4.4检定菌由化验室指定专人保管,建立收发制度,根据菌种的生长特点,定期进行传代纯化,作好遗传谱,并有详细记录。

4.5对传染性、能引起人体致病的菌种,需严格管理,在实验、纯化等过程中要防止污染,对废弃物须经高压灭菌后,方可排出。

5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滴定液、标准液、标准品、检定菌分发记录质监科长期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 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职责: QC 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 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 代、使用及销毁等。 内容: 1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 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 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 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 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 代。 2.标准: 2.1 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 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

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 代数。 2.2 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 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 1)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 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 储存于 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 5 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 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 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 细菌: 1 个月;酵母菌: 2 个月;霉菌及芽胞: 3 个月。 2.3.2 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或液体石蜡保存法。 2.3.2.1.甘油冷冻管保存法 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 的菌苔,并通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 预先装入试管中的无菌纯化水中,调整菌液浓度,使其等同于10 号比浊管,向已制备好的菌悬液中加入等体积的无菌甘油(浓度 20%),

标准品及对照品管理制度

重庆多普泰制药有限公司GMP文件Array 分发范围

目的:规定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责任:物料供应部、质量控制室全体人员、质量管理部部长。 相关术语: 相关文件: 程序: 1.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 1.1质量控制室主管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提前三个月)做出各品种检验所需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计划。申购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由于其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报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 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购买 2.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厂部负责人批准后,交物料供应部进行采购。 2.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一般由采购员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邮购。 2.3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使用的标准品及对照品,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可临时申购。 3.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接收 3.1 收到标准品及对照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 3.2 复核与申购单的一致性,确保准确无误。 3.3 填写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入库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来源等。 4.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贮存 4.1 不同的标准品及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条件。 5.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5.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人员应由质量控制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1.1 管理人员每日(工作日)检查1次温度、湿度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

时采取必要措施并记录。 6.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发放 6.1 管理人员负责发放。 6.1.1 领用人员填写领用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领用日期、领用者。 6.1.2 管理人员检查即将发放的标准品与领用记录登记品种的一致性,无误后发放。 7.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剩余退库和销毁 7.1 标准品及对照品按需取用,已取出的标准品严禁倒回原瓶中。 7.2 剩余的标准品及对照品需密闭并按照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储存要求进行保存。 7.3 超过有效期的标准品及对照品应申请销毁。 7.3.1 销毁申请:由管理员填写销毁申请单。内容:品名、规格、数量、销毁原因、申请人、日期等。 7.3.1 质量控制室经理根据销毁原因做必要的调查和鉴定试验,做出拒绝或批准决定并签名。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确认。 7.3.2 批准销毁的,对环境无污染的,直接处理;腐蚀性强的,经规定的程序处理;毒性强的、按毒品销毁办法执行,执行销毁应由质量保证处指派监督执行。 7.3.3 销毁应填写销毁记录,内容同销毁申请单,销毁人、监督执行人、分别签名以示负责。 8. 管理员有权对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领用用途及用量等问题提出质疑,有权复核领用者的每次使用量,如果不符合要求,管理员有权拒绝其领用,并上报。 9. 任何人在使用标准品及对照品时不得人为浪费,一经发现,即按购进价的200%处以罚款。 10. 除管理员提供给本公司技术人员外,其余未经厂部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部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变卖到其他地方。违者一经发现,将按购进价的5倍处以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附件 本规程附件四份: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规程,规范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范围:适用于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职责:质量检验室负责人、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员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 1. 标准品、对照品定义及类型 1.1 标准品、对照品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u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化,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1.2 企业可以选择相应的活性物质,使用法定标准品/对照品进行标化,标化后的物质作为企业自制工作标准品。 2. 标准品、对照品应用范围 标准品、对照品应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药品检验的各方面。 3. 标准品、对照品采购与接收 3.1标准品、对照品国内可以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当地药检所购买;国外购买可在国外法定认可机构的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采购。 3.2 质量控制部门应安排有专人负责接收和管理标准品并建立标准品接收记录。 3.2.1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3.2.2 标准品、对照品的年度采购计划: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每年四季度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下年度)做出品种检验计划和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名称、规格、计划购买量、价格、库存量、年需用量、检验品种、备注。由于标准品、对照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必须要填写标准品使用记录,并报检验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由采购部按要求安排采购。 3.2.3 标准品、对照品的申购单,应尽量注明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以免发生误购。 3.2.4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购买标准品、对照品,经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标准

检定菌管理程序

检定菌管理程序 1.范围:本企业检验用菌种的管理。 2.责任 QC室卫生学检验员:负责编制检定菌计划和保管检定菌种。 质量部经理、QC主管:对检定菌的保管进行监督。 3.内容 3.1.检定菌的申购 3.1.1.QC室卫生学检验员按药品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检测,需要购买检定菌, 首先提出购买检定菌的申请,并写明购买菌种名称、标准编号、数量,注明要求购回时间,并交QC主管、质量部经理批准。 3.1.2.申请批准后,按《物资采购管理程序》规定进行购买,物控部按要求到当 地药检所购买。 3.2.检定菌的接收及使用 3.2.1.物控部按时购买回检定菌种后,立即交送QC室,由卫生学检验员验收。 3.2.2.卫生学检验员应详细核对购买回菌种与申购单名称标准编号及数量的一 致性后,方可签字接收。 3.2.3.发放填写《检定菌、菌液发放记录》。 3.2. 4.检验员按标准操作规程,对采购回菌种正确使用。 3.2.5.卫生学检验员对未使用完的菌种进行保藏处理,可在原包装封口外,加封 灭菌布,存入4—6℃专用冰箱中贮存,并每月定期对菌种传代纯化,检查菌种的存活率,种株纯度及其有关特性,并作好《检定菌传代纯化记录》。 一般情况传三代。 3.3.检定菌的销毁 3.3.1.贮存菌种经传代纯化,若发现菌种生物学特性发生衰退、变种或死亡,依 据菌种生物活性对其进行灭活销毁。并重新提出购买检定菌申请。 3.3.2.若操作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偏差或差错,造成菌种污染,立即进行灭活销 毁。 3.3.3.销毁填写《检定菌、菌液销毁记录》,并有人监销。

3.4.卫生学检验员负责填写《检定菌、菌液使用记录》。 4.相关文件 《检定菌传代纯化记录》2202·015 《检定菌、菌液发放记录》2102·024 《检定菌、菌液使用记录》2102·025 《检定菌、菌液销毁记录》2102·026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管理程序(含表格)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管理程序 1.目的 本管理规程规定了检验分析工作中使用的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检验、分析的精准,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分析所用标准品、工作对照品。 3.职责 3.1.QC主管:负责制定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计划,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接 收、发放、保管工作。 4.内容 4.1.标准品、对照品应由QC主管负责管理,该人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 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4.2.购买 4.2.1.标准品、对照品 一般应在每年的四季度由QC主管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依据下年度的生产计划预测标准品、对照品的用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即可组织购买。 每年的三季度,可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标准品、对照品的追加计划。 4.2.2.国内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检所购买或邮购;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

理处购买或直接求购。 4.2.3.标准品、对照品购买单应标明名称、数量、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等 必要信息。 4.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 4.3.1.购回后,QC主管应认真核对名称,检查外包装、标签完好、清楚。复 核与购买单的一致性。 4.3.2.准确无误后填写对照品入库.使用记录。内容:对照品购进日期、名称、 编号、批号、购进数量及来源。(见附表1) 4.4.工作对照品 4.4.1.工作对照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4.4.2.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格的,方可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4.4.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标准(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4.4.3.1.标定和复标应分别做三分平行操作,相对误差≤0.1%;标定与复标两者之间的相对误差≤0.1% 。 4.4.3.2.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关水分、残留溶剂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区别

如题,请大家谈谈标准品和对照品有什么不同! 关键词:标准品区别对照品 收藏分享评分 jackcong回复于:2008-10-21 15:32:59 原文由maddog发表: 简单的说: 标准品是有国家法定标准,发出的每一份产品都带有自己的统一编号以及质量控制文件和含量指标的。 对照品多是在某一各行业内约定俗成的一类起参比对照作用的物质~也有自己的编号,但每一个独立包装中没有质控文件及含量指标。 总结得很好,标准品是有国家标准确定制作而成。 对照品可以用标准品,也可以不用标准品。 lhj63回复于:2008-10-21 16:39:07 在药检领域,对照品指能准确测知含量并以此衡量供试品的标准物质,无需量值溯源;标准品指不能准确测知含量,或仍需溯源至国际标准品以获得实际效价的标准物质。 douzi15回复于:2008-10-23 12:30:23 对照品是对相互验证的产品的称呼,两个不同厂家的标准品就可以互称为对照品。wangboxzzjs回复于:2008-10-21 12:18:17 国家药品标准品、对照品系指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杂质和有关物质检查等标准物质,它是国家药品标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是国家药品标准的物质基础,它是用来检查药品质量的一种特殊的专用量具;是测量药品质量的基准;也是做为校正测试仪器与方法的物质标准;在药品检验中,它是确定药品真伪优劣的对照,是控制药品质量必不可少的工具。 目前,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已能提供各类国家标准物质1242种,其中中药化学对照品288种,对照药材400种,两者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国家标准品及生物参考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制备与标定应符合“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要求,并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分发。企业工作标准品或参考品必须经国家标准品或参考品标化后方能使用。 对照品系指用于生物制品理化等方面测定的特定物质,由生产单位采用与制品生产工艺相同的方法制备。对照品应尽可能与制品原液配方一致,稳定性较差的,可加不含对测定有干扰物质的适宜的稳定剂。对照品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审查认可,其标准应不低于制品的质量标准。 (3)标准品、对照品:是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测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一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出另有规定外,按干燥进行计算后使用。标准品和对照品均附有使用说明书,质量要求,有效期和装量等。

检定菌、培养基管理规程

XXXXX有限公司 1目的 1.1建立微生物限度(初始污染菌)、无菌中所使用的检定菌、培养基的管理规程,确 保其得到有效管理。 2范围 2.1适用于检验用菌种、培养基的管理。 3参考资料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 4责任人 4.1品管部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5内容 5.1检定菌的管理 5.1.1菌种的接收 5.1.1.1检定菌由专人保管,此人须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5.1.1.2根据检验品种的需要,由检定菌保管员制定购买计划,报品管部经理审 核。 5.1.1.3检定菌保管员在接收标准菌种时,须填写《检定菌接收记录》,并在保 存菌种的容器外加贴标签(内容为名称、编号、接收日期),妥善保管。 5.1.2菌种的移植传代 5.1.2.1长久保存的菌种在启用时,要经过移种至适宜的培养基上进行培养,待 生长后再进行移种,如此连续2-3次,直至出现典型的形态和生长特征 为止。 5.1.2.2保存的菌种须按规定时间进行传代。 5.1.2.3在检查或保存菌种过程中,遇到形态构造上有变异或污染菌等情况,需

进行菌种移种分离培养已得到纯菌。 5.1.2.4移植传代时须核对编号、传代次数、传代日期、所用培养基等并记录。 每次移植传代后,要与原种的编号、名称核对,检查培养特征无误时方 可再继续保存。 5.1.2.5传代次数必须控制,传代次数越多,突变的机率越大,因此要尽量少传 代,必须根据菌种保存情况规定最多传代次数。 5.1.2.6传代方法依据《菌种传代标准操作规程》的规定,每次传代需填写《检 验用菌种传代接种记录》。 5.1.3菌种原种须按标签或所附说明妥善保存,移植传代后的菌种于普通冰箱内 2-8℃保存,每周检查一次冰箱温度、湿度,菌种管的棉塞是否松动生霉,有 无异常。 5.1.4菌种的使用和销毁 5.1.4.1每次使用的菌种必须是培养后健康、生命力强、无变异的菌种。每次使 用菌种均须填写《检验用菌种使用记录》。 5.1.4.2超过传代限度或经鉴定检查不合格的菌种,报主管人员审核批准后销毁 灭活(加热灭活),销毁灭活由两人共同执行,并填写《检验用菌种销 毁记录》。 5.2培养基的管理 5.2.1培养基的购买 5.2.1.1根据培养基使用情况及剩余量及时向采购提出申购。应当从标准培养基 提供者,或可靠的供应商处采购,生产厂家应尽量稳定,必要时应当对 供应商进行评估。一次性购买量不宜过多。 5.2.2培养基的接收 5.2.2.1培养基购进后,由保管员负责接收,并及时登记检验试剂台账,如培养 基标签未标注有效期,则应当在培养基的容器上标注接收日期。 5.2.3培养基的保管 5.2.3.1购进培养基应核对品名、数量等,并按标签的要求于规定条件下贮存, 干粉式培养基应置于阴凉干燥处贮存,防止光照,潮湿。 5.2.4培养基的使用 5.2.4.1培养基使用前均应检查灵敏度,用于无菌试验及菌种保藏用的培养基, 每次使用前均须做相应的无菌检查,证明培养基灭菌程度彻底者方可使 用。 5.2.4.2在配制培养基时应先检查干燥培养基的外观形状。凡结块、霉变者均不 能使用。 5.2.4.3培养基的配制方法、消毒温度、消毒时间均应按培养基的标签要求进行。 每配制一批培养基都应填写《培养基配制记录》。 5.2.4.4微生物限度检查用培养基应尽量现用现配,否则应置2-10℃冰箱保存,

标准品.质控品-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5: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的计量实物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

使用目的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标准和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产品标准格式和具体内容如下(不限于): 一、范围 应明确陈述本标准规范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使用的界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包括引导语和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一览表。一览表中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职责:QC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内容: 1 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 代。 2.标准: 2.1 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

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 2.2 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1)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储存于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5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 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 8C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细菌:1个月;酵母菌:2个月;霉菌及芽胞:3个月。 2.3.2 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或液体石蜡保存法。 2.3.2.1.甘油冷冻管保存法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的菌苔,并通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预先装入试管中的无菌纯化水中,调整菌液浓度,使其等同于10 号比浊管,向已制备好的菌悬液中加入等体积的无菌甘油(浓度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标准管理规程

1.目的 本管理规程规定了检验分析工作中使用的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检验、分析的精准,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2.适用围 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分析所用标准品、工作对照品。 3.职责 3.1.QC主管:负责制定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计划,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发 放、保管工作。 4.容 4.1.标准品、对照品应由QC主管负责管理,该人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 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4.2.购买 4.2.1.标准品、对照品 一般应在每年的四季度由QC主管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依据下年度的生产计划预测标准品、对照品的用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即可组织购买。 每年的三季度,可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标准品、对照品的追加计划。 4.2.2.国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检所购买或邮购;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理处购 买或直接求购。 4.2.3.标准品、对照品购买单应标明名称、数量、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等必要信 息。 4.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 4.3.1.购回后,QC主管应认真核对名称,检查外包装、标签完好、清楚。复核与购买 单的一致性。 4.3.2.准确无误后填写对照品入库.使用记录。容:对照品购进日期、名称、编号、 批号、购进数量及来源。(见附表1) 4.4.工作对照品 4.4.1.工作对照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4.4.2.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

格的,方可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4.4.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 标准(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4.4.3.1.标定和复标应分别做三分平行操作,相对误差≤0.1%;标定与复标两者之间 的相对误差≤0.1% 。 4.4.3.2.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 关水分、残留溶剂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4.4.4.标定完毕后,将标定的工作对照品(标准品)分装于适当的容器中,密封并贴上 标签(标明品名、批号、标定含量、数量、标定日期、有效期)。 4.4. 5.出具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标定报告;报告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工作对照品 (标准品)方可用于实际检验工作中。 4.5.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期 标准品、对照品贮存期限以新的标准品购进上年度标准品到贮存期;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标定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到期后可以进行再次标定,但累计有效期不得超过工作对照品(标准品)其本身的有效期。 4.4 贮存管理 4.4.1.标准品、对照品一般置于干燥器或冰箱中有序存放,特殊品种应按其规定妥善保 存。 4.4.2.标准品、对照品用多少取多少,已取出的标准品、对照品严禁倒回原瓶中。及 时填写领用记录。(见附表1) 4.5.使用和退回 检验人员应按需领取标准品、对照品。剩余的标准品、对照品应密封好,方可放回原处并填写领用记录。

检定菌管理规定

XX公司检定菌管理规定 制定部门质监中心 制定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副总经理: 年 月 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化验室检定菌的购入、保藏、复活、传代、使用方面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及微青测定用检定菌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ICH Q7a 2000年11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修订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02年6月 3 术语 检定菌:指生物测定中使用的各种菌种。 4 职责 4.1 质监中心在满足检测要求的情况下负责向各化验室提供检定菌斜面。 4.2 各化验室负责所用检定菌的贮存、传代与使用。 4.3 质量保证部负责各化验室检定菌的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5 管理规定 5.1 质监中心根据使用需要,做出检定菌采购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同意后,安排购买。 .2 购进的检定菌主要来自中检所医学菌种保藏中心(China Medical Culture Collection,CMCC)的系列,或美国菌种

保藏中心(American Type Culture Collection,ATCC)系列等国际法定菌种保藏机构。此外还有来自其他保藏单位或同行相互转让的有关菌种。 .3 购进检定菌首先进行验收,应检查菌种的来源,菌种的菌株名称及编号、菌种的包装及外观,凡包装破损或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应予拒收,验收合格后要在菌种传代记录上进行登记,购进发票应复印保留,各单位领用要有发放记 录。 5.4 各化验室领入检定菌应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台帐,用于传代的冷冻干燥管及检定菌斜面登入菌种传代记录;用于检验的检定菌斜面登入菌种发放与使用记录。检定菌置冰箱内上锁保存,且与其它物品分开放置,保存温度按瓶签上的规定,没有规定保存温度的检定菌冷冻干燥管、菌种斜面置2~8℃冰箱中保藏。 5.5 购进的冷冻干燥菌种管使用时,首先需复活,按菌种保藏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的要求进行复溶、培养和保存。 5.6 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质监中心为各单位提供检定菌斜面,各使用单位要根据各菌种的要求,制订贮存期限与传代期限,各化验室指定专人定期进行传代,贴上检定菌标签,格式见附件,做好菌种传代记录。 5.7 菌种应按检验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接种、培养、稀释、对照使用。使用菌种不得污染下水道,操作室等。撒落或掉在地面或操作台上的菌液,应立即用5%石炭酸溶液或3%来苏尔溶液倒在被污染处30分钟以上然后再做处理。菌种使用后或超过贮存期的应进行销毁。 5.8 需销毁的菌种及接触菌种的吸管、试管、三角瓶等用具,连同剩余的菌液置121℃灭菌30分钟后,才能进行清洗和处理,并做好记录。 5.9 菌种发放与使用记录、菌种传代记录,永久保存。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目的:规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职责:QC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容: 1 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 2.标准: 2.1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

检所购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 2.2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1)上,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储存于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5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细菌:1个月;酵母菌:2个月;霉菌及芽胞:3个月。 2.3.2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或液体石蜡保存法。 2.3.2.1.甘油冷冻管保存法 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的菌苔,并通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预先装入试管中的无菌纯化水中,调整菌液浓度,使其等同于10号比浊管,向已制备好的菌悬液中加入等体积的无菌甘油(浓度20%),

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程序

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程序 1.范围。 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2.职责 标准品管理员:按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QC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内容 3.1.标准品(对照品)保管员:药品分析实验室必须设专人负责标准品的管理,该人 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3.2.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年度计划:标准品管理员每年第四季度根据企业下年度生产品 种综合计划,作出品种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计划和文字说明,报QC室负责人批准。内容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名称、规格、数量、库存量、检验品种名称。由于标准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 3.2.1.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 3.2.2.标准品(对照品)使用计划批准后,按《物资采购管理程序》规定进行购买。 3.2.3.国内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直接购买或邮购。 3.2. 4.请购单应尽量注明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标准品(对照品)编码,以免发生 误购。 3.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 3.3.1.标准品、对照品购回后,检查外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好、清楚。 3.3.2.复核与请购单的一致性,准确无误。 3.3.3.对所买标准品、对照品编号(此编号要独一无二,便于管理)。 3.3. 4.填写标准品台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编号等。 3.4.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 3.4.1.不同的标准品、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 和条件,分别置于规定的位置。 3.4.2.贮存环境:贮存室应尽量设置空调设施,保证室内阴凉、干燥、避光、通风,温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新修订)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生效日期:年月日第1页共17页 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职责:QC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内容: 1 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 2.标准: 2.1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 2.2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1)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储存于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5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细菌:1个月;酵母菌:2个月;霉菌及芽胞:3个月。 2.3.2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管理规程

页次:共4 页第1 页 文件名称: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管理规程编码:03SMP02700 起草审核批准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 日期日期日期实施日期 分发部门及份数:质量管理部1份、采购部1份 目的:为使购进的试剂、试药、培养基、检定菌能妥善保存,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制订本规程。 范围:检验使用的标准品、菌种、试剂与试液。 职责: 1.采购部:采购员负责试剂、试药、培养基和检定菌的采购。 2.检验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检验室主任对本制度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内容: 1.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和检定菌的购进 1.1 有计划购进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和检定菌。由QC填写需求计划单,由供应部统一从可靠的供应商购进,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1.2 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试验菌应来至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的标准菌株,或是用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商业派生菌株,例如美国菌种收集中心(ATCC)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菌种保藏中心(CMCC)。 1.3 微生物检定用的标准菌种,规定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当地药检所提供的冷冻干燥品。 2.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和检定菌的接收 2.1 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培养基领取后,需有专人记录,接收应有接收记录,必要时应在每个试剂瓶或包装箱上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接收日期和有效期;试剂的首次开启者应将试剂的开启日期同时标注于试剂标签上并签名。 2.2 检定菌应设专人接收保管,此人应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接收菌种时,应核实菌种的名称、编号、形态特征等,并调查清楚菌种的保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2.3 填写菌种接收登记表。内容有:菌种名称、菌种编号、菌种批号、购买日期、菌种来源等。

工作标准品 对照品 标定管理规程

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标定管理规程 目 的: 对自制的工作标准品进行标定,保证工作标准品(对照品)与基准标准品(对照品)的等效性,从而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 适用范围:鉴别、有关物质和含量检测过程中所用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责任人:质量控制部负责执行,质量保证部负责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1.定义 1.1.基准标准品是指EP、BP、CP、USP等药典规定的现行(有效)批号的法定标准品(对照品)。 1.2.工作标准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2.工作标准品的选择与标定 2.1.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格的,方可有资格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2.2.全检合格后,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后须进行标定。 2.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参照标准溶液的标化程序),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专论(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2.3.1.初标:法定标准品(对照品)2份;待标定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3份,按法定方法(或注册方法)进行检测。如检测方法是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进样顺序一般为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1针,法定标准品(对照品)溶液(1)3针(其三针峰面积的RSD应不大于0.41%),法定标准品(对照品)溶液(2) 1针,每份待标定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溶液各进样2针[3份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标定的含量的RSD应不大于0.85%]。 2.3.2.复标:方法同初标,由另一人执行,要求与初标相同。 2.3.3.初标含量与复标含量的相差的绝对偏差不得超过0.5个百分点。 2.3.4.工作标准品(对照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关水分、残留溶剂量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检定菌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检定菌管理规程,规范检定菌的管理,为微生物实验的有效性提供前提保证。 二、范围: 适用于检验用菌种购买、接收、传代、保存、使用、销毁等的管理。 三、职责: 1、品质部:微生物检验员负责菌种的申购、接收、保存、分发、确认、传代、使用、销毁等相关工作。微生物负责监督与核查。 2、供应部:从负责从省药检所购入。 四、内容: 1、定义 标准菌株: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菌种 代:将活的培养物接种到微生物生长的新鲜培养基中培养,任何形式的转种均被认为是传代1次。 2、申购及接收: 1.2 根据检验品种的需要,由检定菌保管员填写请购单。内容:菌种名称、编号、购买数量、用途等。报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 1.3 检定菌保管员收到购得的菌种后,核对无误后方可登记入库,并填写菌种接收记录。内容:菌种名称、编号、来源、购买日期等。 3、保存: 3.1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3.1.1工作用菌种采用低温斜面保存法。将菌种接到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种生长充分后,转至0-4℃冰箱保存。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不同:细菌一个月;芽孢及霉菌3个月 3.2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3.2.1传代用菌种采用液体石蜡保存法 3.2.1.1无菌液体石蜡的制备:采用化学纯液体石蜡,将液体石蜡分装加塞,用牛皮纸包好,121℃灭菌30分钟,置40℃电热鼓风干燥箱中蒸发水分,备用。 3.2.1.2无菌液体石蜡管的制备:将菌种接种于适宜的斜面培养基中,在适宜的条件培养结束后,在生物安全柜内用无菌吸管吸取上述无菌液体石蜡至培养好的菌种管内,并使石蜡高出菌层表面1㎝使菌与空气隔绝,并将试管加上试管塞,用牛皮纸包好,置于0-4℃冰箱中保存。此保存法保存时间为一年

对药品注册中对照品(标准品)有关技术要求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050522 栏目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 标题对药品注册中对照品(标准品)有关技术要求的几点思考 作者张哲峰 部门 正文内容 审评三部张哲峰 摘要:本文说明了标准品(对照品)在药品研发中的重要性,并对其标定工作初步提出一些观点,以期与业界同仁一起探讨、交流;并希望在药品研 发过程中,研制单位应注意及时与中检所联系制备与标定事宜,以保证研发 工作的连续性。 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即药品标准中使用的具有确定的特性或量值,用于对供试药品赋值、定性、评价测 定方法或校准仪器设备的物质,其中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 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药品 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和管理国家标准物质”,“申请人在申请新药生产时, 应当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制备该药品标准物质的原材料,并报送

有关标准物质的研究资料”。但在新药研究中,普遍存在对照品(标准品)的应用超前于中检所制备和标定的情况,鉴于新药研究的连续性以及标准物质在新药研究中涉及量值溯源、产品定性、杂质控制及其在药品质量控制中的重要性,标准物质的制备和标定与药品的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乃至药理毒理学研究中剂量的确定等临床前基础研究间存在密切关系,因此,药品对照品(标准品)的研究(制备与标定)也是药品审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对申报资料项目11明确规定“提供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另附资料,说明其来源、理化常数、纯度、含量及其测定方法和数据”。但目的申报资料中,此部分内容未得到足够重视,研究水平参差不齐,甚至忽视,为切实做好药品注册的整体评价工作,尤其临床前基础研究的整体评价,提出几点思考,希望与业界同仁一起探讨、交流。 1.所用对照品(标准品)中检所已经发放提供(可参阅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ⅩⅤG),且使用方法相同时,应使用中检所提供的现行批号对照品(标准品),并提供其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说明其批号,不应使用其他来源者;如使用方法与说明书使用方法不同(如定性对照品用作定量用、效价测定用标准品用作理化测定法定量、UV法或容量法对照品用作色谱法定量等),应采用适当方法重新标定,并提供标定方法和数据;若色谱法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用作UV法或容量法,定量用对照品用作定性等,则可直接应用,不必重新标定。 2.申报临床研究时,如中检所尚无供应,为不影响注册进度,可先期与中检所接洽制备和标定,申报时提供标定报告、标签(应标明效价或含量、批

检定菌的管理规程

检定菌的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检定菌的管理规程,规范使用检定菌。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质保部QC室的检验过程中 三、责任人:QC人员。 四、监督执行人:QC主任。 五、内容: 1、检定菌的验收 1.1从药检所购买回检定菌种后,立即由QC检验员验收。 1.2 检定菌种购买回后,保管人员应仔细检查,检定菌种名称和代码应与购买计划单相符,检定菌种的容器应完好、无破损及裂纹,符合要求时方能入库领用。 1.3填写检定菌种领用保存管理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检定菌种名称、数量、检定菌种编号、购买单位、贮存条件、领用时间等。 2、检定菌种的保存 保存的检定菌种必须具备相关细的历史及有关资料。这些资料应包括:名称及编号、购入日期、形态特征、最适宜培养条件、保存方法、贮存条件和保存地点等。 2.1常用保存法:将检定菌种按规定间隔时间接种在规定的培养基中,按规定的培养条件(温度和时间)培养后,再于普通冰箱中继续保存。 检定菌种保存条件与转种间隔时间 2.2转种并培养好的检定菌种,应在容器外加贴标签,注明检定菌种名称、检定菌种编码(或代码)、转种日期、传代次数等。我公司购进的检定菌种,传代次数,最多五代。 2.3检定菌种转种时须核对编码、传代次数、传代日期、所用培养基;培养好后应再与原种的编码、名称核对,检查培养特征无误后时方可继续保存并记录。每次转种传代一般7支,选第1支做传下代用,其余6支供试验用,试验前分别将6支供试验用菌种稀释到所需浓度(50~100cfu/ml),连续使用10~11天后销毁。 2.4每日检查保存菌种的冰箱温度,检查菌种管(瓶)的瓶塞是否松动、生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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