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1)
第七讲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B.健康证明书 C.死产报告书
答案:E
D.死亡证明书
E.医疗纠纷分析证言
郑州大学*卫生法
复习上讲内容
4. 按诊疗同意制度,无法取得病人意见又无家属或者 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特殊情况时,处理措施是 A.可以由经治医师决定施行 答案:D B.可以由经治医师与其他医师商量后决定施行 C.经治医师提出处置方案后,由无利害关系的人 二人以上在场见证情况下施行 D.经治医师提出处置方案,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 批准后实施 E.经治医师决定,其他医护人员在场见证情况下 施行
Health Law
主讲人:李洪峰
郑州大学
第六讲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医疗机构的规划与审批 第三节 医疗机构的登记和校验
第四节 医疗机构的执业 第五节 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六节 法律责任
卫
生
法
学
复习上讲内容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执业要求中规定,医疗机 构执业必须 (C) A.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B.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C.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技术规范 D.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向病人承诺的公约 E.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医疗道德
郑州大学*卫生法
复习上讲内容
5. 医疗机构的下述行为中不属于违反条例的是 A.未将执业许可证、收费标准等悬挂于明显处所
B.工作人员上岗未按规定佩戴标牌
C.未按规定办理检验手续 D.擅自增加医师人数
答案:D
E.擅自涂改执业许可证
郑州大学*卫生法
复习上讲内容
6. 必须由病人及其家属或者关系人签字同意的诊疗
单元
细目
1.概述
一、 执
2.考试和注册
业
医
卫生专业技术经验人员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流程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定以下制度:(二)23、聘用者在合同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聘用后无法胜任工作或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者;(3)因聘用者工作责任心原因导致严重医疗缺陷、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经教育无效,触犯法律法规,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含)15天,一年内累计超过(含)30天者;(6)453万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胜任工作;身体健康,无明显疾患,年龄在28周岁以下(特殊情况者除外);持有教委认可的中等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具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
(三)招聘程序:被聘用者本人申请,医院办公室审查,护理部组织专业考试,院领导面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
(四)聘用办法:录取后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正式予以聘用。
医院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其本人签订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一)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录用,即分配至相关科室,纳入科室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超过1012、聘用者与医院解除或终止合同,都必须办好工作交接手续,离院不得带走医院科技成果、内部资料、设备器材,违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一)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由医疗质量与业务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年度业务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科室负责人分配。
(二)根据医院卫生服务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安排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业务学习,定期进行考核检查。
(三)各科室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业务学习计划由负责人制定,并上报办公室备案。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法律责任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法律责任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对违法执业药师的相关罚则
(1)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应限期配备,逾期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对已在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工作,但尚未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限期达到要求。
对经过培训仍不能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者,必须调离岗位。
(3)对涂改、伪造或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获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人员,发证机构应收回证书,取消其执业药师资格,注销注册。
并对直接责任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送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对执业药师违反该规定有关条款的,所在单位须如实上报,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处分。
注册机构对执业药师所受处分,应及时记录在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备注《执业情况记录》栏内。
(5)执业药师在执业期间违反《药品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的罚则
(1)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
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人员,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当执业药师在执业期间,违反《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情况给予处分。
注册机构对执业药师所受处分及时地记录在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备注《执业情况纪录》栏目内。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制定以下制度:一、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一)上岗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及其他资格证。
(二)医护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护士)执业证、注册证,并在兵团卫生行政注册备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上岗.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一)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
单位与职工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定聘用关系。
1、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一般为 5 年.2、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师人事局备案。
3、聘用者在合同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聘用后无法胜任工作或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者;(3)因聘用者工作责任心原因导致严重医疗缺陷、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经教育无效,触犯法律法规,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含)15 天,一年内累计超过(含)30 天者;(6)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7)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8)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者也可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发现医院未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的;(2)依法应征入伍的。
5、订立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 3 万元。
造成经济损失的, 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含组织培养学习等费用)。
(二)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胜任工作; 身体健康,无明显疾患,年龄在 28 周岁以下(特殊情况者除外);持有教委认可的中等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具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执业医师法是调整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合法权益和保障人体健康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一)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1、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l)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2)取得助理职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两年。
(3)取得助理职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五年。
申请助理职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2,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1)不予注册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注册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满2年的;③在执业活动中,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注销注册的规定。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①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④因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⑤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⑥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变更注册的规定。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是指对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规定。
卫生技术人员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他卫生服务单位从事各类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医技人员等。
这些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专业技术的水平和行为素质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这些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准入、培训与教育、职业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对人员准入进行了规定。
一般来说,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需要通过相关的专业考试或者具备相关的学历和资质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这样可以确保卫生技术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
其次,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对培训与教育进行了要求。
医疗行业日新月异,新的医疗技术和设备层出不穷,卫生技术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因此,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和卫生服务单位必须为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保证他们的专业素养与时俱进。
此外,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还对职业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要求。
卫生技术人员从事的是与患者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工作,他们的行为必须遵守伦理道德和职业操守。
法律制度规定了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以及禁止行为和处罚措施,确保他们不会因个人行为或者失职而给患者造成损害。
最后,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还对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
当卫生技术人员因疏忽、过失或者故意行为导致患者伤害或者死亡时,他们将会被依法追究责任。
这种追究责任的制度建立起了一个严肃的法律环境,为维护患者权益和保证医疗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综上所述,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对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严格的人员准入、培训与教育、职业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卫生技术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素质和行为准则,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卫生法律法规 第四章 医师管理法律制度

医师管理法律制度
证明。 ⑥ 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试用机构与户
籍所在地跨省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 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未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流程会根 据形势变化不断做出调整。
三、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科目与考试方式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类别分为临床、中医 (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 、公共卫生四类。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 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方式 的具体内容和方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
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 举行一次。考试时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提前3 个月向社 会公告。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 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两种,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全国医 师资格考试工作。
医师管理法律制度
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和流 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是医 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 工作。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 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 续。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 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医师管理法律制度
一、不予注册的情况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 师执业注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 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 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
(4)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 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 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管理法律制度
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 (5)依法履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传染 病疫情、药品不良反应、食源性疾病和涉嫌 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等法定报告职责。 (6)认真履行医师职责,积极救治,尽 职尽责地为患者服务,增强责任安全意识, 努力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 (7)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 范和单位内部规定的医师执业等级权限,不 违规临床应用新的医疗技术。
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

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名解】1、国家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卫生执法主体对管辖范围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卫生法律的情况予以监督检查的活动,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监督、医政监督、药政监督和其他有关的卫生监督等。
2、卫生法的渊源:是指已被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卫生法律法规的各种具体外在表现形式,是卫生法适用和解释中可援引意义上的规范。
3、卫生立法:卫生法制定又称卫生立法,是指有权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卫生法律和其他规范性卫生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性活动。
4、卫生司法:即卫生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运用卫生法律处理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5、卫生法的溯及力:法的溯及力即某一法对它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反之则没有溯及力。
6、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主体因违反卫生法或因卫生法规定的事由,尚未构成犯罪时,依法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7、羁束卫生监督行为:指凡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为的内容、形式、程序、范围、手段等作出了较详细、具体和明确规定,卫生监督机关严格依法而实施的卫生监督行为。
8、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是指卫生监督机关有一定自由度的卫生监督行为。
9、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是指卫生监督机关依据公共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无需相对人申请而由主动作出的行为。
10、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是指卫生监督机关被动情况下作出的行为,只有在相对人申请的条件下,才能依法采取的卫生监督行为。
11、确定力:是指卫生监督行为依法有效成立后,即产生不可变更力,非依法定事实和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12、拘束力:是指卫生监督行为依法有效成立,行为的内容对有关组织和人员具有约束和限制的效力,必须遵守、服从。
13、卫生行政许可: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卫生管理有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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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上讲内容
2. 医疗机构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中 对非卫生技术人员(C ) A.可以使用 B.尽量不用 C.不得使用 D.在次要的科室可以使用 E.一些特殊科室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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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上讲内容
3.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或亲自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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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述
三、执业医师法的适用范围
《执业医师法》第2条:依法取得执业 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 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 务人员,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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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述
三、执业医师工作的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 的医师工作。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 的医师,给予奖励。
1.概述
处方开具与调剂的原则
十、 处方 管理 办法
2.处方管理的一般 规定 3.处方权的获得
4.处方的开具 5.监督管理
(1)处方书写规则 (2)药品剂量与数量的书写
(1)处方权的取得 (2)开具处方的条件
(1)开具处方的规则 (2)开具处方的要求
医疗机构对处方的管理
6.法律责任
医师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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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卫生技术人员法律制度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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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执业医师考试大纲
单元
细目
1.概述
一、 执
2.考试和注册
业
医
师 3.执业规则
法
4.考核和培训
5.法律责任
要点
医师的基本要求及职责
(1)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2)医师资格种类 (3)医师执业注册及其执业条件 (4)准予注册、不予注册、注销注册、变更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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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上讲内容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执业要求中规定,医疗机 构执业必须 (C ) A.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B.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C.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技术规范 D.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向病人承诺的公约 E.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医疗道德
第一节 概 述
一、执业医师法的概念
医师,是指依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 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专业 医务人员。
执业医师法是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注册 和执业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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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述
二、执业医师相关立法
1998.6《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999.7《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2002、2003修改) 1999.7《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2001.6《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2003.8《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2005.4《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2006.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2006.12《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下义务,除了
答案:B
A.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工作
B.必须承担相应的医疗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C.必须承担相应的保健工作
D.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的任务
E.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 工作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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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上讲内容
8.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开展诊疗活动,必须依法取得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
一、医师资格考试的概念
医师资格,是指国家确认的、准予从事医师职 业的资格,是公民从事医师职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 身份,即从事医师职业所应具备的学识、技术和能 力的必备标准,具有法律效力。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2002年1 月9日,中国医师协会在北京成立。中国医师协会是以注册 的执业专业人员(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单位会员自 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种性的、依法成立的群众 团体。中国医师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医师管理从行政管理为 主向行业自律性管理为主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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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B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C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答案: C
D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E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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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卫生技术人员法律制度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 度
乡村医生管理法律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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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医疗机构的下述行为中不属于违反条例的是
A.未将执业许可证、收费标准等悬挂于明显处所
B.工作人员上岗未按规定佩戴标牌
C.未按规定办理检验手续 D.擅自增加医师人数
答案:D
E.擅自涂改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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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必须由病人及其家属或者关系人签字同意的诊疗
重新注册的适用条件及法定要求 (5)对不予注册、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法律救济
(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2)医师执业要求 (3)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范围与要求
(1)医师考核内容 (2)医师考核不合格的处理 (3)表彰与奖励
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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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执业医师考试大纲
医疗机构不得出具以下证明文件,除了
A.疾病诊断书
B.健康证明书 C.死产报告书
答案:E
D.死亡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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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按诊疗同意制度,无法取得病人意见又无家属或者 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特殊情况时,处理措施是 A.可以由经治医师决定施行 答案:D B.可以由经治医师与其他医师商量后决定施行 C.经治医师提出处置方案后,由无利害关系的人 二人以上在场见证情况下施行 D.经治医师提出处置方案,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 批准后实施 E.经治医师决定,其他医护人员在场见证情况下 施行
行为包括 答案:A
A.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B.除门诊手术以外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C.除表皮手术以外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D.手术、非常规性的检查、特殊治疗
E.手术、创伤性检查、实验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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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依照对医疗机构执业要求的规定,医疗机构有以